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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就这样沉默了许久,晚风掠过,萧雅裹了裹衣服,终于带着回忆似的开了口。
“你知道吗,我从十七岁第一次看见他就爱上了他,他比我大了五岁,我上高中的时候,他已经在上大学了。
我花尽了所有的业余时间去追求他。”
萧雅蹭了蹭鼻子,脸上挂着一丝温情,好像在想着什么幸福的事情:“每天一放学,我不是想着回家做作业,而是坐上两站公交车,去他们学校的图书馆找他。
我没有出入证,每次都被拒在门外,然后就拦住从图书馆路过的同学,软磨硬泡借张出入证。
每次一入馆,就能看见他坐在最角落里专心致志的看书。
他那么英俊,就算闭着眼睛我都能摸到他。
随便找本书,坐在他旁边,每次他都会蹙蹙眉心,装作没看见的样子。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有时候甚至三个小时,直到家里打电话找我,一顿痛骂,我尴尬的看看他,转身就跑。
苍天不负苦心人啊,连馆长都被我感动了,在一次我不知道在他面前借了多少次出入证的情况下,直接对我放行,还说:‘丫头,看你这么爱学习,以后给你个特许,但是保密吆。’
我连连点头,蹦跳着跑进去了,直接坐在他旁边,我第一次有胆子抱了抱他的胳膊,然后他看了我一眼,也并没表现出特别的情绪。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他也许是喜欢我的吧。
后来每次我去的时候,总能听见有人窃窃私语,‘看,林楚的小尾巴又来了啊,’‘看,那小姑娘还挺可爱的啊,’‘好想还是个高中生’……
我最喜欢的是他们都叫我林楚的小尾巴,小尾巴,顾名思义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啊。
可是我没想到,人是会断尾求生的。
那样的日子,直到他大学毕业来了S市。
而我的高中生活都是在追求他的日子中过去的,成绩可想而知,只上了一所本市的普通大学。
没有他的日子枯燥而匮乏,我已经习惯了每天追着他跑的日子。
毕业后,我放下家里给安排好的工作,毅然离开了从小到大一直生活的故土,一个人来到S市找他。
那个时候,我没有他的QQ,没有他的微信,没有他的电话。
因为他可能觉得我烦了,换了电话,没有告诉我。
我放下了面子,自尊,矜持,所有女孩的一切来找他。
真的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感觉。
我每天要加一遍他的QQ,每天要加一遍他的微信,可是他从来都没有同意过。
也许,他只是看不见,是吗?”
萧雅自问自答着,吸了一下鼻子,没有撕心裂肺,没有痛苦哀嚎,好像在在讲着别人的故事:“我相信他是没看见。
那天我背上大大的旅行包,上飞机之前,在加他QQ的说明上写着:三个小时后,我会在S市的机场等你。
我在机场等了他三天,他出现了不是吗!”
我以为我坚持的爱情终于来了,从此可以和他比翼双飞,生死契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