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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一个人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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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了。

    随着审判长席上法槌的敲击,闹哄哄的法庭或者说是会场,渐渐安静下来。我最后扫视一眼旁听席,伊琳就象奇迹一样---没有出现。

    庭审前奏。起立,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律,审判长核实双方身份职业,告知双方诉讼权利及义务,宣告案由、一审判决结果及原告上诉理由。然后就是法庭调查,由上诉人、被上诉人陈述及出示证据、相互质证。

    这些过程本来都是程序化的,很机械,应该跟一审差不多。然而在陈述及出证时,林曼琴的委托代理人一位叫做蓝萱的律师直接而迅猛地进入状态,表现得很不正常当然,我不是说她有什么毛病,而是她太迫不及待,甚至违反了通常的庭审规则,提前出击了。

    按照法庭审理程序,本应先由上诉人向法庭陈述上诉请求及所据事实和理由,被告人对上诉人的上诉作答辩。也就是说,必须要让我先说话,对方接着作答。可是审判长让双方陈述的话音刚落,蓝律师就象刘翔在跑道上听到发令枪响,立马跳起身来,兴奋有加,在我惊讶而崇敬的目光里,开始慷慨陈词侃而谈。说的都是些废话,把一审的官司又拿出来重新摆一遍,无非是林曼琴的那些证据证词之类,还有我的丑恶嘴脸。

    一审案子的惨败收场,让我痛定思痛,这几天研读了不少法律法规,对案件审判的法定程序这一块也了解得比较详尽,我自信已非吴下阿蒙,至少在庭审中不能再闹笑话出洋相,应该说还是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可是这下子来得太突然,我一点防备都没有,找到了一种被偷袭的感觉。

    对面被告席上的蓝律师年龄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形象气质都非常棒,说是律政俏佳人绝对没问题。她动作老练,姿态娴熟,手里拿着一叠案卷,书卷气十足的俏脸蛋上写满正义和真理,用极富感染力的声音给大家讲述了一个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这个美女律师应该算中的极品了,口才也真他妈的好,跟说评书似的,把一个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令人切齿,激起下边旁听席上女同胞们一阵阵地长叹短嘘,惊叫连连,现场气氛马上调动起来。

    面对这一幕显然经过事先排练好的场景,故事里的毒蛇有点猝不及防不知所措。我看到大屏幕上自己的样子,貌似镇静潇洒,实则暗藏祸心,嘴巴呆呆张开,眼睛里闪露出狠毒的光芒,好象真的要择人而噬一样。

    靠!我这都什么毛病?让这个律师给吓傻了这丫也太不讲规则了,完全不按牌理出牌。就算要宣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也得有个形式上的步骤吧?

    我无奈地望向法官席,可是审判长姐姐四平八稳地正襟危坐,很见耐性,好象并不觉得由这被上诉人先行出场的演出有什么不对,也看不出她有一点点要阻止的意思。

    再靠一把!我摇摇头,放弃了抗议的打算省省口水吧,没人会理你。再说蓝律师这个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不过陈述出证的时间稍微提前了一点点,发言的顺序稍微颠倒了一点点,提出的证据稍微无聊了一点点而已。

    无聊?—当然。

    法庭调查中,陈述及出证这一块其实很简单,上诉人提出上诉请求,出示证据,被上诉人答辩再对对方证据提出质证,甚至这个过程中被告可以什么话都不说,只表示应诉都行。而且就算是举证,前一场官司中林曼琴的证据因为我不能反驳,应当属于原审判决已确实的事实,不必重复调查,再拿出来显摆纯属脱裤子放p。

    可是不这样就没法得到这个很煽情很有张力的效果了。显而易见,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上诉案件庭审,还是一个大会的观摩现场,几千位女同胞翘首以待,希望我们为大家献上一场精彩的汇报演出,如果按正常程序走,我没什么拿得出手,林曼琴的证据又不用提,前奏弄完后官司再鸣锣开场,估计10分钟就能搞定提裤子走人,怎样揭露我对女性的迫害?如何彰显正义战胜邪恶?时间太短,难度超高。再说记者大大们也不答应啊,摄影机位上这机器都还没架稳哪。

    为了体现保护女权的宗旨、不浪费纳税人的金钱、证明大会操办者的苦心于情于理,都要让本次观摩会开得成功开得好看开得跌宕生姿荡气回肠。所以必须步步为营焦土抗战,从第一分钟起就直奔主题一见鬼子就拉弦,给我一个先声夺人的下马威,高调出击,顺带着给大会定调子作铺垫高!实在是高!

    看清形势了,这场电影里我连个大反派都不算,那是男一号,不是随便就能当的,我也就是一待宰羔羊挨杀的货。如果不是打击对象不能换人,这部片子根本不需要我的配合出演。即使我老实改造好好表现,最多也就能混到个跑龙套的角色。

    到这份上,我倒还真有了低头认罪老实服法的念头,可是蓝萱律师没打算给我机会,她好象法官在念判决书一样,表情肃穆,神色庄严,长篇大论地扯得也太他妈长了,都快赶上长江长城了。我实在等得不耐烦,又开始四下张望,寻找美女。

    现在我想看到的美女只有那一个伊琳,或者说秋叶。

    现在案子的形势明摆着,即使伊琳出现,也不见得能够挽救我。就是希望看到她,至少能够自我安慰一把,证明在这个事件里,不是全世界都抛弃了我。

    遗憾的是,旁听席的人群里,我还是找不到她,看来世界确实抛弃我了。

    那就这样了吧。

    好象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了,弃权吧。

    我看着被告林曼琴,向她微笑致意以示祝贺。是的,她赢了,在这个构思精巧妙不可言的局里,林曼琴毫无悬念地击溃了我。甚至我连一次象样点的还手都没有,她让我输掉了这场一个人的战争,而且输掉了世界,输掉了秋叶。

    林曼琴冷静地对视着我的目光,漫不经心,眼神里甚至存在一丝挑逗的味道---好象是对对手的孱弱表示失望,她的脸上写满嘲弄,她绝对有理由嘲笑我,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白痴,一块废柴,一个对她不具任何威胁,可以任由我自生自灭的窝囊废。

    不对,好象她还没打算让我自生自灭,因为我已经听到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蓝萱律师提起了反诉。

    林曼琴反诉了,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费都是附带的民事的,主要她还给我来了个刑事的诽谤罪。一审时她没提反诉,因为那时还有所忌惮,不知道我的底牌,不敢劳师以远太过深入,可是现在面对我这堆废柴,她充满信心毫不畏惧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可以亲手完成对我的人道毁灭了。

    我盯着林曼琴,目不转睛,我认为她是到目前为止自己遇到的最高明的老师是的,生活教会我成熟,林曼琴也做到了这一点,而且做得更好,让我一次学会,永志难忘。虽然她要的学费太贵有点难以承受。

    蓝萱还在抑扬顿挫地念着她的东西,象唐僧,再这么没完没了下去,我真怕自己会给她咒倒在地。没听清楚她反诉中要求赔偿金额具体多少个万,不过好象应该挺多万的,因为她说过之后,我就听到下面一片惊呼。我转头望向旁听席,就看见了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