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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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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赶在冬天来临前度蜜月,小两口最近忙著办结婚的事宜。

    婚礼是采人仰马翻的中式婚礼,即使双方父母在杂务方面已经给予相当多的帮忙,但侯清歌仍是累到想哭。

    从拍婚纱照、决定喜宴名单和人数、想喜帖内容、决定喜宴的菜色等等,还有林林总总的大事小事,都要他们自己来,侯清歌这才后悔,当初为什么要交这么多朋友。

    国小、国中、高中、大学同学、每个阶段感情不错的朋友,还有公司同事、他出版社里的编辑什么的,再加上双方亲友老天,她觉得她数一辈子都数不完。

    “呜──我不想结婚了啦──”侯清歌好哀怨的趴倒在床上,一点都不想动笔。

    “快写,你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了。”

    在一边看书的邵虹扬显得轻松又快活,和她的哀怨正好成反比。

    唉,都怪她偷懒睡觉,要不然现在快活的人是她而不是他!

    “哎哟!不管啦,反正我从小到大哪个好朋友你不认识?你来帮我写就好了啦!”

    她走到床边躺下,大声哀号,盼的就是他能一时心软,答应帮她。

    “不行!亲戚朋友是你的,由你亲自写喜帖信封邀请他们,是珍贵情谊的表现,所以快写吧!”邵虹扬悠哉到快吹起口哨来了。

    “喂!既然这样说,那为什么你亲友们的喜帖信封也是我写?”侯清歌坐起身来,义愤填膺的指指身旁那堆已经完成的喜帖。

    要不是连他的份一起写,她哪会到现在还在赶工?

    轻瞥她一眼,他笑开来“谁教你懒得出门,连婚纱和礼服的样武,以及喜饼都要我帮你决定,是你自己提出的交换条件,不关我的事。”

    他的笑脸,灿烂得教人好想一拳挥过去

    “我不想写,我不想写了”侯清歌抱著枕头翻来翻去“明天休息一下,等后天再写好不好?”

    “不好,因为时间会来不及,我们还有很多事都没做。”邵虹扬对著她露出一抹鼓励的微笑。

    “那你帮我写。”她扁著嘴,试著用撒娇动摇他的无情。

    “免谈。”他修长的手指又轻轻的将书翻过一页。

    “为什么?”她爬到他肚子上,霸道的把他手上的书抢走。

    “因为这是你自己提出的交换条件啊!”他微笑,长手一捞就把书给捞了回来。

    “你就不能当我在讲屁话吗?”好后悔,早知道就不要提什么交换,干脆耍赖要他一个人去做不就行了吗?

    “不行。”调整好背后的枕头,邵虹扬继续埋首于书中。

    “我什么都不想做”她一脸痛苦的躺在他;肚子上,随手拿张喜帖瞪著上头的烫金双喜字样“我不想结婚了!”

    “呃?”邵虹扬从书中抬起头来。“为什么不想结婚了?”

    “因为好累!什么东西都要准备,弄得这么累就只为了那一天,为什么不干脆去公证就好了?又快又方便,还不用穿会绊倒人的礼服,一举两得。”

    “就算是公证,也需要宴请宾客,让人家知道你结婚了啊!”他知道她肯定又是因为没耐性才说这种泄气话,连忙摸摸她的头,像安抚一只小猫似的抚摸她。

    “那我们不要结婚了嘛!”侯清歌好可怜、好无辜的甩著双手“你看,我写到手腕好痛!我们不要结婚,一辈子同居就好了好不好?”

    “怎么可以这样讲,该结婚就要结。”他揉揉她发疼的小手“呼呼,老公疼你哟,你可以休息一下再写嘛!”

    “我们一起写好不好?人家想睡了耶!”侯清歌趴在他身上,小脸对著他的胸膛蹭啊蹭的,还讨好的在他脸上印下好多吻。

    “但是”

    “我真的很想睡嘛!一人写一半,这样才不会觉得寂寞。”她又印了好多吻在他唇上“拜托嘛,老公──”

    只要她一撒娇,铁打的心也会软化。

    “好吧,但你不能写一写就全都丢给我,要不然以后我都不帮你。”他警告她,因为这种事她常做。

    “当然、当然!”侯清歌好感动的坐起身,快速的将椅子拉开,恭迎邵虹扬坐下。

    邵虹扬看她那样,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笑?!”

    “笑你可爱啊!”他亲亲她的脸“真好,等了这么多年,终于能娶你回家当老婆。”

    “等这么多年?你从几岁开始等我啊?”她好奇!的偏头看他。

    “嗯哼。”他没说。认真专注的写字。

    “快说嘛!你到底从几岁就开始喜欢我?”她只。知道好像是从很小的时候,不过究竟是几岁,他从没说过。

    “嗯”他的注意力根本就放在喜帖上,没仔细想她问的问题。

    “你快说啦!我很想知道耶!”侯清歌两手把他要写的地方占得满满的,摆明就不让他继续。

    “这有什么好知道的?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们结婚,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他看着她,实在搞不懂女人为什么对这种事特别有求知欲,不只过程,连还没开头的开头都想知道。

    何谓还没开头的开头?就是他还暗恋她的时候嘛!

    “反正我就是想知道嘛!你快说!”

    “好咩!你先把手拿开,我边写边说比较快。”

    侯清歌乖乖的把手移开,像只可爱小猫似的眨巴著眼睛瞅著他。

    “我想想大概大概是我十岁那时候吧!”

    “喔喔!”她双眼瞪得又圆又亮,像是听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似的兴奋。“那我八岁!那时候我在干嘛?才八岁就被人家暗恋了,好高兴!”

    瞧她得意的样子,老实说,他有点后悔告诉她。邵虹扬扯扯嘴角,又埋头继续写喜帖信封。

    “那你是怎么喜欢上我的?”

    那时候还小,又住在南部,每天像个小男生似的到处跑来跑去的玩,什么美白、保养的概念都没有,他为什么会喜欢上她咧?虽然现在也没有多会保养,不过跟小时候比起来,算是比较爱漂亮。

    “清歌”他抹抹脸“你不是说要一起写吗?快动笔啊!”“可是可是我好想知道你是怎么喜欢上我的嘛!”哪个女人会对这种问题没兴趣?他不能怪她啊!

    “清歌”老天,他头好痛。

    “是不是因为我小时候仗义相助,把欺负你的男生都打跑了?”她记得小说里的男主角,好像都是因此爱上女主角的。

    “不是。”哪有什么欺负他的男生啊,她是不是小说看太多了?

    “还是我从第一眼见到你,就跟我爸妈吵著要嫁给你,于是双方父母都同意,在你心里也留下了这样的情愫?”

    “也不是。”邵虹扬紧锁眉头,右手握笔握到几乎关节泛白。

    “不然是为什么喜欢上我?不能说吗?”她亲亲他的头发“告诉我嘛告诉人家嘛!我真的好想知道。”

    他左右为难的看着她,这这实在很难以启齿。

    “告诉我嘛──”她又亲亲他,反正她只要一直撒娇,他就会告诉她的。

    可是他俊脸赧红“我这很难讲耶!”

    “难讲就慢慢讲啊!老婆不逼你,你慢慢讲。”她嘴里说不逼,却满脸期待和催促的表情。

    “也没什么,就因为你很真心的说我很好看”

    他俊逸的脸庞顿时红了起来,第一次对她有不同于其他女孩的好感,的的确确是因为她挂著两条鼻涕的小脸写满真挚,晶灿的双眼直勾勾的望着他,对他说出赞美的话。

    小时候的男性自觉还不那么强烈,总希望别人也认同自己,但也许真的是他太漂亮了,不像同年纪的男孩,因此反而招致男生和女生都不喜欢和他讲到容貌的事。

    男生认为他不够“男子气概”女生则是怨护他的“美貌”

    会真心说他好看的人就只有她。

    “你本来就很好看啊!”她绽唇而笑。

    温柔如水的褐眸,又浓又密的剑眉,高高挺挺的鼻子,柔软厚实的嘴唇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怎么看她都觉得他好看。

    “你的眼睛你的鼻子你的唇”她每说一处,冰凉的手指就滑过一处“每个地方都这么好看,在我心里,没有人可以比得上你。”

    邵虹扬起身,一把将她紧紧的抱住。

    这辈子,他很幸运的能遇见一个天使,她让他体会到爱情的美好、把握的可贵,和思念的煎熬。爱上一个人的所有执意、所有疯狂和狂乱的心跳声,都只为她而起。

    他好高兴,他爱上的是她。

    小两口好不容易熬到结婚宴客,好几日没睡好的两人其实已经快累毙,却还得强打起精神“陪笑”频频大呼结婚真不是人干的。

    到场的宾客很多,除了双方亲友、同学、侯清歌的同事,以及邵虹扬出版社的编辑外,由于邵虹扬作家的身分,出版社还乘此大好机会举办活动,宴请五十名幸运读者来参加他的婚宴,再加上闻风前来的媒体记者,更是使得场面热闹无比。

    不过,越热闹,也就代表新人越痛苦──因为他们必须一桌桌的敬酒。

    一条条黑线在他们脸上浮著,衬得脸色更加阴暗,他们根本没吃几口菜就被要求敬酒。两人强颜欢笑的拉著手往来于各桌间,认识的敬、不认识的也敬,一杯杯黄汤下肚,他们现在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酒家女的心酸”

    幸好他们是中午宴客,要不然还不知要多晚才能休息。

    终于挨到喜宴结束,双方父母好心的留下来收拾。善后,让这对新人先回家休息。

    好不容易回到家,侯清歌感觉整个人家脱了层皮似的轻松。

    “啊──好累喔!”

    “我也是。”邵虹扬把自己丢进沙发里,右手轻轻按揉著额头。

    “我一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多酒。”一堆朋友闹著要她喝,原本不认识的也都因为要灌她喝酒而相识,特别是阿美,闹得最起劲。

    “我不是,喝最多的一次是第一次出书的时候,大家都太高兴,喝到吐还继续干杯。”想起那时的年少轻狂,邵虹扬不禁轻笑出声。

    “感觉好像是踏上另一个旅程似的,突然觉得好伤感。”侯清歌抬头看看屋子的四周“才一天的光景,我就要换另一个跑道起飞,想起在这里发生的一切,就觉得好不可思议,我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

    “像不像毕了业,要离开学校的感觉?”他偏头看着她。

    “很像,尤其像大学毕业,有一种非常、非常失落的感觉。”她也看着他“但却又不希望时光倒流。”

    “是啊!”邵虹扬点点头,将她抱起坐在自己身上,轻轻按下她的头,让她靠在自己怀里。“特别是我们又要搬家了,这种感觉更是强烈,对吧?”

    “嗯。”他们原本要买下这间房子,但由于房东对这间房子也有偏爱,因此他们只好另觅地点,买间适合又喜欢的房子居住。

    “老公。”她突然叫他。

    “嗯?”

    “我想在走之前,拍很多、很多这里的照片,以后我们很老很老的时候,就可以看着这些照片回味。”

    他书房里的电脑,是他们一起看说明书组装的;浴室里的置物木架,是他们一起去家俱行挑的;印满维尼熊图案的小餐桌和椅子,是她看上眼,硬拗他买下的;沙发上的抱枕是她一针一线缝好的这间屋子,从空空如也,到充满两人身影的回忆,这里有太多的故事可一一列举,证明他们友情与爱情的痕迹。

    “老婆。”他低头,深埋于她的颈边。

    “干嘛?”

    “你有没有什么结婚愿望?”

    “结婚愿望吗?”她将他的头扳过来,直勾勾的望进他眸子里。

    他拉开她小小的双手,又深埋人她泛著香气的肩上。“是啊!许个愿吧!说不定能实现。”

    “我希望我希望可以跟你一起死。”

    伴侣最怕的,就是一个走了,另一个独留于世上,怀想着彼此在一起快乐、甜蜜、痛苦的回忆到死,即使再怎么想念对方,还是只能终日摸著对方的照片掉眼泪。

    她不够坚强,也不够勇敢,更不想让他承担这种痛苦,如果要她许愿,她希望他们可以一起死,如此一来,谁也不必含泪亲手埋葬对方。

    “老婆,这也是我的愿望。”邵虹扬笑了,笑得如此满足和幸福,他紧紧抱住她,紧得几乎将她揉碎在怀中。

    侯清歌回抱著他,轻吻他的头发。“我爱你我好爱你喔!”

    “我更爱你。”

    他守护了一生的人儿啊!他全心全意在爱的人啊!无论未来的环境再怎么困难、磨练再怎么多,他都会牢牢守护著她。将她交给他的心,小心翼翼的安放在他的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