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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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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怕死的追求者终于出现了?!周家亲友们惊异地交换这个惊天动地的消息。

    芊黛度蜜月去了;妍妍出国拍泳装写真;而欧阳敏正忙着“捕鼠计划”——任职计算机公司的敏儿发现有人侵入她的地盘想窃取她的机密资料,正精神抖擞地对付来人。所以龙云鹏才可以不费吹灰之力霸占了红霓所有闲暇时间,在别人眼中两人俨然已是一对情侣。

    不是说恋爱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情吗?原来希望红霓能稍微有点女人味的周家夫妇头疼地想,怎么这个宝贝女儿全不按牌理出牌?!不但没有一丝恋爱中的女孩儿娇态,反而玩得更野更凶。

    飚车、夜游、拚酒、赌球没有芊黛在身旁制衡,红霓简直像匹脱缰野马;

    而龙云鹏的一味附和,更令红霓大为高兴,变本加厉。

    “哎!真无聊!”刚和龙云鹏露了一手花式撞球技巧,艺惊全场的红霓索然无味道。

    芊黛、妍妍不在,敏儿又忙她的“捕鼠计划”红霓和龙云鹏混了这么几天几夜,疯狂玩乐的新鲜感也消失殆尽。

    无聊?!

    耐心陪她疯了好几天的龙云鹏不禁扬眉——这匹野马开始觉得无聊了?!

    唔!也该是他收紧缰绳,掌握主控权的时候了,龙云鹏暗忖。

    “既然如此,做点让大伙儿‘有得聊’的事情,如何?”他轻松自然地抓住了红霓的手腕说道,英俊的脸孔带着一抹邪气的笑意。

    下一秒钟,红霓已被他拉进了怀里,坚毅的双唇落在她的唇上,原本人声嘈杂的pub霎时冻结了声浪,只剩下旋律奔放的南岛音乐。

    以红霓为偶像的一群年轻人莫不瞠目结舌地看着红霓被一个高大挺拔的英俊男士“冒犯”而且居然没有将他打得满地找牙——红霓“变性”了吗?

    几个崇拜红霓的年轻女孩甚至发出了不敢置信的惊叫:“天哪!红霓居然跟‘男人’亲吻!”

    “讨厌!人家不要啦!”另一个女孩气急跳脚道。

    热力四射、明朗俊俏的红霓一向是这群少女的梦中骑士,怎么可以跟男人接吻?!龙云鹏的吻一如他的人——霸道、需索,不容对方拒绝,充满了自信与技巧。

    一向采取主动而且不缺乏对象的红霓惊讶的发现:她并不讨厌龙云鹏的吻——

    这种说法似乎不太正确“不讨厌”甚至可以用“还满喜欢”来代替——被吻,对她而言还是个崭新的体验。

    经验丰富的龙云鹏灵巧地挑逗她,另一只手来到她的颈后,半强迫式地索取回吻,亲昵的肢体语言隐含霸气和一丝不耐。

    误把红霓的平和反应当作是投降讯息——女人终究是女人呵!一个吻就吓住了,这个胜利也来得太快了、太容易了些!龙云鹏不免失望地想。

    周红霓甚至没办法回吻他心念尚未做出适当对策时,胃部的一记重击令他闷哼出声,提早数秒结束了这个长吻。

    他错估了红霓的心性!

    红霓的热情一向来得急也去得快,一旦被吻的新鲜感消褪以后;她就不耐烦担任被动的一方,迅速出手解除被箝制的状况。

    龙云鹏讶异地看着她明亮的笑靥,完全没有一丝女性该有的矜持或羞涩,他再一次地发觉红霓是不按牌理出牌的异类!

    红霓倏然出手揪住了他的领带,笑吟吟地开口:“我还有让别人‘更有聊’的话题”

    预期中的拳脚功夫并没有施展在龙云鹏的身上,在众目睽睽的惊呼声中,红霓大胆热情地主动亲吻龙云鹏,夺回了主控权。

    许久之后,龙云鹏才找回足够的定力,不怎么高兴地承认:周红霓的反应又为他上了一课——富有侵略性的不仅只有男性而已!

    每月的十日、二十五日是大圣固定巡视店面、查看帐册的日子,既然混迹江湖,手下一大票弟兄当然全靠他吃穿用度;金钱开支无法节省就只有想办法开源了。

    于是,在“高人”指点之下;大圣早从十年前使插手娱乐事业,举凡酒店、pub、宾馆、怕青哥、电玩等游乐场,都经营得有声有色,成为帮里最大的经济来源。

    这也是黑社会分子能否由小卒子转型为大哥大的关键——不事生产、欺压良民、鱼肉乡里的是“流氓”更下流的只能叫“混混”;真正能够扬名立万被道上弟兄尊称为“角头”、“大哥”的一定是任侠好义、豪气干云的好汉,绝对不可能去欺凌善良百姓。

    或许在某些卫道之士眼里,这些生意仍是伤风败俗的特种营业,但是至少能够让弟兄们有口饭吃不致于扰民;也算是促进“经济繁荣”、“维护治安”吧!大圣自嘲。

    按照路途远近的巡视行程,大圣先后看过了两家酒店、一间柏青哥,总感觉到负责看场子、围势的弟兄们不太对劲,说话吞吞吐吐的似乎有什么隐衷,而话题始终大同小异——

    “老板周小姐她她近来呢!还好吧?”

    “老大,大姊头她最近好象很少到堂口去走动--”“老大,您最近是不是比较忙?都没有照顾大姊头--”接二连三的迂回“问候”令原本漫不经心的大圣皱眉,蓦然想起他已经有好多天未曾被红霓“骚扰”哈!难怪他这几天总觉得神清气爽、精神奕奕!

    能够这种耳根清净真是该谢天谢地!

    当他走进pub的办公室时,类似的开场白又再次出现——

    “大哥,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又来了!

    大圣叹了口气放下帐簿道:“说吧!这次红霓又惹了什么祸?”

    pub负责人安东的表情像喉咙硬了颗水煮蛋般滑稽,半晌说不出话来。

    “说呀!”大圣不耐烦地催促道。

    “大哥您知道了?”安东犹豫不决地反问。

    “我看差不多全台北的人都知道了。”他没好声气道。

    “红霓大姊她她”安东欲言又止“最近常在店里消遣”

    八成是帐单问题!大圣暗忖道。

    红霓有个坏习惯,她常在玩得高兴的时候挥霍请客,就算是陌生人也一样有分,在他的店里“记帐”往往是一长串天文数字。

    谁叫他曾允诺让红霓插暗股、分红利——军警界的高阶人物大多是周老爷子的门生,挺卖红霓面子,只要他的店循规蹈矩,别太张扬过火,黑白两道也相安无事——两相权衡,就当他上辈子欠红霓的吧!

    “我不是早告诉过你们了吗?红霓要签帐的话随她去,再从帐目上抑就没事了。”大圣皱眉道。

    “不是的大姊她有带朋友来”安东的声音像蚊子叫,迅速补充一句:“是男的!”男的?很稀奇吗?!大圣迷惑地想:世界上的人口有一半以上是男的!

    “有什么事是我应该知道,而你们不敢说的?”他直抵问题核心。

    安东张嘴又闭上,一副挣扎为难的模样,大圣怀疑地看着手下的弟兄露出怜悯的表情。

    “那个家伙跟大姊走得很近!”回答他的安东一副豁出去的神态。

    原来

    “多近?!”大圣大感兴趣随口问道。

    真是奇怪!不晓得为什么帮内弟兄们总是一厢情愿地把他跟红霓配成一对?以前还常常对着红霓“大嫂”、“嫂子”的叫,惹得红霓光火不由分说地揍过几次后才改口叫“大姊”到现在还当他是“惧内大丈夫”真是见鬼了!

    算了!他还是查看帐册比较重要!

    安东支吾着搜索比较婉转的形容词,但又得让大哥了解事态的严重性——当众勾搭、亲嘴,简直是对一狗不!不能这样说!不然一定被大伙儿围殴!

    “反正就是”安东几乎语无伦次,当“报马仔”的心情实在不是滋味“那个男的吻了大姊,大姊揍了那家伙一拳,又吻了那个男的”

    大圣惊讶地阖上了帐簿,红霓和男人?!

    “真是不怕死的家伙!”他摇头晒笑。

    弟兄们误会了他的话意。

    “对呀!好大的狗胆!简直没把咱们‘青松帮’放在眼里!”大伙儿群情激愤。

    敢“动”大哥的女人,不管这个小白脸是不是故意的都该死!

    “既然这样,干脆把他给‘剁’了!”有人提议道。

    “不!不准去动他!”大圣锐声反对。

    “可是”对他的“辜息养奸”颇不满意,安东嘴里咕哝着面子问题云云。

    “我说不行就不行!随红霓高兴,他们要上宾馆开房间也无所谓!”大圣挑明了讲。

    举座哗然。

    这这实在太离谱了!惧内也有惧内的分寸,哪有老婆偷汉子,老公还装聋作哑的?!

    直到大圣走出了听力范围,pub里才传出抱不平的声浪。

    “呜老大真是太可怜了!”

    “有啥法度?!谁叫大姊恰北北像只母老虎!”

    与他们愁云惨雾的心情成强烈对比的王志圣可说是轻松愉快。

    红霓有男朋友了!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他可是十二万分的乐见其成。

    怪不得近来红霓没有去他那里唱卡拉0k,荼毒他的听觉神经。

    也许照这样发展下去,他终于可以摆脱红霓,过太平日子!大圣满怀憧憬地想。

    果真如此,也一定烧香拜佛、鸣放鞭炮庆况——感谢天赐奇迹!

    王志圣的希望终归落空。

    距离手下告知他:红霓有追求者的事不过两天时间,红霓又出状况了!

    看了一眼手表,他差点没抓狂,凌晨三点半!

    他旗下的“金色王朝”酒店招牌居然被人砸了,价值不菲的华丽镂花玻璃大门也被打破,店里莺飞燕散只剩下两、三只小猫!是谁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谁能告诉我,这里出了什么事?!”王志圣脸色不善,语气冰冷道。

    嗫嚅回答他问题的是挂名经理的“围场”弟兄“大姊和xx车行的司机起了点小冲突那个司机用无线电‘扣’了一大群人”

    周红霓!王志圣只感到气血上涌,该死的她简直是一颗活生生的定时炸弹!

    天哪!芊黛公主才离开了几天去度蜜月,她就犯了老毛病惹事生非,她要做女超人去单挑那些街头霸王是她的事,干嘛把他的酒店也卷进这场风波里?!王志圣欲哭无泪地想。

    “然后呢?”他脸色铁青地问:“算了!不用说我也猜得出来!你们太平日子过久了,正巴不得有打打杀杀的机会,所以那个唯恐天下不乱、四肢发达的白痴女人一声吆喝,你们就迫不及待地‘掺上一脚’了!”

    他的手下唯唯诺诺不敢辩白。

    望了一眼狼藉满地的场面以及三两个残兵,一股不好的预感令王志圣头皮发麻。

    “其它的弟兄呢?店里的小姐没受伤吧?”他为时已晚地询问。

    只见这几个手下你看我、我看你,半天才说出了他最怕听到的答案:“不晓得是哪个龟儿子报警,条子都出动了也“顺便”将店里的客人、小姐都带回去问话”

    “他妈的!这是多久以前的事?”大为光火的王志圣质问。

    当他知道红霓是在三个小时之前惹出大祸,他不禁咆哮出一长串脏话。

    “三个小时前?你们为什么不干脆等到店里被勒令停业以后再来通知我?!”

    王志圣辛辣讽刺。

    他搞不懂,为什么周红霓总有本事将麻烦搞到无法“收拾”的地步?而偏偏他手下这批天兵天将又对红霓忠心耿耿,个个被她收拾得服服贴贴!

    他的手下耶!why?!真个是“问天天不语”!

    “哪个分局?”王志圣咬牙问,只希望“亡羊补牢,犹未晚矣!”该死的周红霓!人家不是说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举止会比较含蓄吗?他想。

    错了!那家伙根本就不算是个女人!

    实在是太感谢新闻记者的辛劳!

    居然能把凌晨一点的新闻挤上了当天社会新闻版,而且还是头条!篇幅广大。

    才刚去分局“了解情况”的王志圣拿着“热腾腾”的早报头疼不已地沉吟。

    他从报纸上获知的经过情形比从手下口中知道得还要详细。

    粗黑的“号外”标题斜放在照片右上方加框“巷战!激斗!”等耸动字眼配上照片紧紧攫住了读者的目光。

    由于周红霓在分局获得的礼遇,报导中没出现她的“大名”王志圣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据记者报导肇祸原因是出租车司机和店里泊车小弟起冲突,互调人马叫阵,一言不合打了起来,屈居下风的司机被打红了眼,愤而驾驶出租车“冲”破了酒店玻璃大门

    闹出这么大的case,令辖区长官很不高兴,警方的面子挂不住,放出风声决定在这几日扩大临检。

    如果不是周老爷子出面说情,他的“金色王朝”肯定要变成“末代王朝”!

    而现在,他居然还得听“祸首”的指示,从分局里拿着她的车钥匙去帮她开车过来分局重归原主,简直是窝囊透顶!看到红霓这个闯祸精是被副分局长“送”出门外的礼遇,王志圣的心理不禁有些失去平衡。

    这世界就是这样不公平!

    像她这样好命投胎到富贵人家,一出世就注定是安富尊荣“镶金包银”的贵命。

    而他一出生就注定是角头老大的儿子,得背负着江湖人物的宿命,虽然不致于像歌词中“性命不值钱的歹命子”那般悲凉——甚至还有人钦羡他的风光——却没人了解,顶着新生代角头老大的名号,他必须付出多大的代价。

    哪像这该死的周家大小姐,每一次闯祸自然会有人在她后面收拾善后!戴着雷朋太阳眼镜的王志圣脸罩寒霜地想。

    红霓再怎么少根筋也看出他神色不对“有一点点”心虚地解释:“事情会变得如此严重的地步,实在是没有办法预料”

    王志圣没好声气地敷衍她,只是紧抿着双唇不发一言。

    他的注意力倏然集中在随后出现的高大男子身上。

    “红霓,我早知道跟你在一起绝不会无聊。”精神奕奕的龙云鹏含笑说道:

    “可是我没想到,台北的街头也可以这么刺激“洛城大暴动”也差不多是如此而已。”

    这个男子的言词令王志圣心生不悦——居然有人能把一场灾难当成游戏来看?!

    这家伙肯定比红霓好不了多少。不!或许该说更糟!

    他几乎可以预见:如果这家伙是红霓的“伙伴”别说规劝了,更有可能做的事是为虎作伥!

    红霓兴高采烈地为两个男人互相介绍,由她的举止来看,这个姓龙的公子哥儿还颇能讨她欢心,王志圣在心中冷淡想想。

    即使是他这种粗人,也能一眼看出龙云鹏身上的衣着极为昂贵,虽然有些凌乱破损,依然不减他英姿焕发的富贵气息,魁梧的体格是标准的衣架子,一身健美身材十之八九是在健身房中锻炼出来的。

    在王志圣打量着对方的同时,龙云鹏也在评估着他的分量——

    在明亮晨光中戴着名牌墨镜的“大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