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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午后,京城近郊传来一阵马蹄声。
不一会儿,就见一名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子策马而来。
暖暖的春阳洒落在她玲珑有致的身躯上,就见她有着一张明艳动人的容貌,然而除了精致绝伦的五官之外,更让人移不开目光的,是她眉宇之间流转的奕奕神采。
她的骑术精湛,马儿一路奔驰,直到一处位在山脚下的木屋旁才停下。
“婆婆,我来了!”
季宁雪利落地翻身下马,朝木屋走去。
一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从屋内探出头来,一看见她,立刻扬起和蔼的笑容。
“季姑娘,你来啦?”
“是啊!我来探望婆婆了。”季宁雪笑道,那甜美的笑靥,让她的容颜显得更加娇美了。
她是乐平王爷的女儿,然而过去十多年来,她却是在江南长大的,而这全都是因为她幼年时曾过了一段“精彩万分”的生活。
听娘说,她两岁那年“不小心”跌进池塘里,差点就溺死,三岁那年“不小心”被反锁在柴房里,差点被冻死,而四岁那年“不小心”有大蜘蛛爬上她的床,差点将她给吓死。
这一连串的“不小心”让娘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恳求爹允许她们母女俩搬到娘位于江南的老家去,就怕她真的有什么三长两短。
不仅如此,有鉴于当时“意外”频传,娘为了让她拥有自保的能力,还特地请了师父教她武功。
这些年下来,她琴棋书画样样不通,却学得了一身好功夫,更培养出一股济弱扶倾的使命感。
她想要到各地去游历,想要行侠仗义、帮助弱小,然而计划却赶不上变化,几个月前,染了严重风寒的爹因为太思念她们母女,派人将她们接回了京城。
或许是大家的年纪都大了,十多年前的恩恩怨怨早已淡去,而那些曾经欺负她的哥哥们都娶了妻,姊姊们也都出嫁了,不再有人欺负她们母女俩,于是久别重聚的一家子过得挺和乐的,即使后来爹的病康复了,也没打算要让她们母女再离开京城。
一家人团聚,这的确是好事,可是早已自由惯了的季宁雪却觉得好闷。
“野”惯了的她,对于现在的一切不太能适应。
她不喜欢充满规矩的王府,不喜欢三天两头就有王公贵族来访的生活,那让她这个“王爷之女”必须在人前装模作样地挤出温婉的微笑,必须收敛大剌剌的步伐和动作,让她常觉得自己就快僵成一尊雕像了。
那种强装出来的假象让她浑身不自在,偏偏好像京城的人都喜欢这样,让她觉得无趣极了。
为了不让自己被闷死,她常常一个人骑马溜出王府,而她也是在几天前经过此地时,正好看见年迈的婆婆独自照顾一名十岁大的孙子。
眼看婆婆如此辛苦,她实在好不忍心,便答应婆婆有空时就过来陪陪她老人家,顺便也可以陪小男孩玩耍。
“咦?小豆子呢?怎么没看到他?”她口中的小豆子,就是婆婆的孙子。
“他去学功夫了。”
“学功夫?”季宁雪有些讶异。
“是啊,瞧,他们在那儿呢!”
季宁雪顺着婆婆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远处空地上一大一小的身影,而那穿着一身白衣的男子,正在为拿着树枝的小豆子示范一套剑法。
由于距离有些远,那白衣男子又正好背对着她们,因此季宁雪看不见他的容貌,不过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却让她不自觉地屏息,而他握在手中的长剑宛如有生命似的,招招凌厉又灵活。
好俊的身手!
季宁雪不禁在心里喝采,不仅立刻对那男人产生好感,望着他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欣赏。
“他是什么人?”季宁雪好奇地问着婆婆。
“不知道。”
“嗄?不知道?”季宁雪有些错愕。
婆婆笑了笑,说道:“那位公子从来没有开口提过自己的身分,或许是有什么顾忌吧,所以我也没问。不过他绝对是个好人,如果不是有他,我这条老命还有小豆子那条小命早就被阎王给收去了。”
“喔?怎么说?”
“去年年底,有一天突然有几个凶恶的土匪闯进屋来抢劫,还放火要烧了我这房子,幸好那位公子正好经过,不仅将那些土匪抓了起来送交官府,还立刻找人来帮忙修缮房子呢!多亏有他,否则后果真不堪设想啊!”“那他怎么会教小豆子功夫呢?”
“因为小豆子很崇拜他,缠着要他教武功,他也很乐意,所以每个月除了会送些吃的、用的过来给我外,还会顺便教小豆子功夫。”
听了婆婆的话,季宁雪心里感动极了,一股仰慕之情也油然而生。
她生平最欣赏武功高强又行侠仗义的人了,而他不仅帮婆婆抓土匪、修房子,事后还来教导小豆子功夫,真是个令人敬佩的男子汉!
季宁雪忍不住又转头朝他望去,就见他已收起长剑,改使起一条长鞭,而那让她的眼睛为之一亮。
学了十年功夫,鞭子是她最擅长的武器呢!
她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很快就发现他不只剑术精湛,使鞭的功夫也是一流。倘若她和他交手,只怕不出十招就要落败。
季宁雪一瞬也不瞬地望着那抹身影,一颗芳心也随之怦然跳动。
一股想要结识那白衣男子的冲动涌上心头,但想不到过了一会儿后,那男人向小豆子挥了挥手,随即迈开步伐离去了。
“啊?他走了?”她难掩失望之情,自始至终,她连他的容貌都没瞧见一眼呢!
就算要走,他怎么也不进屋来和婆婆打声招呼再走呢?这样她就有机会见到他了。
婆婆笑道:“他肯定是以为我在歇息,怕打扰了我。刚才他一来,见我在忙着洗菜,还催我去午睡一会儿呢!”
“原来是这样。”真是个善良体贴的男人。
原本她以为京城里都是一些养尊处优、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公子哥儿,想不到也有像他这么一个了不起的男人。
只可惜他走了,她连他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呢!不过婆婆不是说他每个月都会来吗?
下个月,再找机会见见他吧!
季宁雪扬起嘴角,开始觉得京城的生活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而她心中也不禁对下个月的到来充满期待。
春日融融,百花盛放,五颜六色的花朵,将皇宫内苑点缀得瑰丽缤纷。
花团锦簇的宫殿一隅,正举办着一场热闹的筵席,现场丝竹绕梁,笑语不断,气氛相当欢乐。
这场筵席是为了庆贺皇太后六十大寿而举办的,皇太后生性喜欢热闹,适逢她老人家六十大寿,这么一个大喜的日子,自然免不了要广邀皇亲国戚一块儿入宫,热热闹闹地同欢庆贺。
这些身分尊贵的宾客,当然都打从心底替皇太后的健朗安康而高兴,不过却有一些人的心中更多了几分雀跃、几分期待。
这些难掩兴奋之情的宾客,全都是十七、八岁的妙龄女子,而且个个来头不小——有众家王爷的掌上明珠,也有朝中重臣们的千金爱女,她们全都把握住这个能够进宫露脸的好机会。
在这些女子的心目中,替皇太后祝寿只是其次,她们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得到太子楚廷豫的青睐。
要知道,当今太子楚廷豫今年二十一岁,已到了选立太子妃的年纪,而他不仅身分尊贵,更有着俊美潇洒的外貌,任谁都想要嫁给他好吧,其实有一个人并不这么想。
季宁雪看着围绕在身边的众家女子,不由得暗暗咋舌。
她们每个人都经过了精心的装扮,五彩缤纷的绫罗绸缎加上金光闪闪的珠花发簪,简直快闪瞎了她的眼。
不仅如此,从她们身上飘传来的各种香气,混合成一种过度浓郁的气味,让她头晕脑胀,有种快要喘不过气的感觉。
唉,早知道就不来了,季宁雪忍不住在心中叹息。
事实上,若不是她娘苦苦哀求,她根本就不想要参加这场苞她一点关系也没有的筵席。
她知道娘暗暗希望她能得到太子的青睐,但其实她对太子完全没兴趣,尽管身为乐平王爷的女儿,她的志向却很不一般。
她想要到各地去游历,想当个行侠仗义的侠女!
为此,今日她并没有刻意装扮,甚至为了不让自己太过抢眼,她仅穿了一袭颜色清淡的粉色衣裙,就连黑瀑般的秀发上也只插了一支雅致的发簪。
无奈的是,尽管她已经刻意“低调”了,依旧遭受不少敌视的目光,不过这也怪不得她,谁教她那张容颜着实美得过分。
巴掌大的俏脸、白里透红的肌肤、精致无瑕的五官、玲珑曼妙的身段,即使用最严苛的目光将她从头审视到脚,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也因此,即使她只是淡扫蛾眉、轻点朱唇,依旧比现场任何一张浓妆艳抹的脸孔还要娇媚动人,即使没有华丽衣裳和贵重首饰的衬托,依旧掩不住她与生俱来的明艳丰采。
面对这些充满敌意的目光,季宁雪只能在心里大叹无奈。
真是的,她们搞错竞争对手了吧?
她才没兴趣抢着在太子的面前露脸呢,只有傻瓜才要当太子妃!她在心里不以为然地轻哼。
她欣赏的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就像几天前,她在婆婆那儿远远望见的那个白衣男子,像他那样武功不凡又乐于助人的男子,才能打动她的芳心。
至于太子?她一点兴趣也没有,而她对“太子妃”更是敬谢不敏。
要她困在皇宫中,那岂不是像一只笼中鸟吗?不但既可怜,又拘束,而且完全失去了自由,甚至还
“啊,那是太子吗?”
一声兴奋的低嚷,打断了季宁雪的思绪。
她抬起头,就见远处有一抹高大挺拔的身影在随从与宫女的簇拥下走来,而那也让现场所有的女子都蠢蠢欲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