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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味小说与现代小说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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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我在网上看到我省有名的作家吕雷、洪三泰和我省文学评论家巴桥、江锐歆就“广味小说和现代小说”哪个更能使广东的文学在全国有所突破展开讨论。我觉得双方都讲得有道理。这样说不是一种“稳扎稳打”的说法。也不是一个业余作者对两方名家的两边讨好,左右是人,左右逢源。

    吕雷老师强调“广味小说”的写作,可以表现广东的民俗风情,挖掘珠江文化。在我的印象中,我们潮汕地区以前也有用潮汕方言写作的,比较成功的有王杏元老师的绿竹村风云。但这以后,虽有看过一些潮汕作家用方言写,也是为数不多。我想这些可敬的作家也许想换一换笔,写出与众不同的特色作品出来,其中肯定也有把本土得天独厚的素材优势挖掘出来,在灿烂文坛上筑起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的崇高想法。但这些作品,都局限于发表在本地的刊物,很走向广东,更别说走出广东。究其原因,有像吕雷老师所说的“在文学上广东的方言写作,如粤语写作还受到歧视”就更别谈潮语写作了,肯定会因方言的阅读障碍而受到歧视和冷落。现在我们潮汕地区,我孤陋寡闻,知道的还用潮汕方言写作的几乎没有。而是老老实实地用普通话写作。不过,有时侯在有限的阅读中,又会发现一个怪现象,有些本地作家的作品有时候会用上一些北方方言,诸如:“啥”“找不到北”自己方言都放弃了,而堂皇用上北方方言,这大概就是北方方言的强势影响,用上这些非本土方言的作家也会觉得那已经是约定俗成了,是规范化的方言,用上了不会影响阅读,反而能增强作品的语言特色,有韵味,有文化内涵。这个问题是不是值得我们广东的作家好好地琢磨琢磨。为什么我们的方言很少甚至不再写进自己的作品中,是不是因为没有精雕细琢,好好打磨,没能形成自己的方言特色,还是怕作为“弱势的方言”应用到作品中,有一定的风险?

    我之愚见是:都是。

    大概也是基于此,这场讨论中持反对意见的巴桥和江锐歆两位评论家才提出不同观点。巴桥和江锐鑫说文学关注的是人性,风土人情不是作家最关注的东西。

    文学是人学,关注人性,人情,这是老话,但又是最难搞的。关注人性而不是缠绵于地方风土人情的静态描述的作品,可能更恢宏大气些,更能突破地域局限,走得更远。但话也说回来,每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也能体现独特的文化底蕴,人情、人性、道德伦理都可以从作品中体现出来,如果能用上独特的地方方言加以描述,岂不更生动形象,独具一格?所以,想使广东的文学走上全国,不是“广味小说”和“现代小说”的争宠,换句话说,不是写什么的问题,而是怎么写的问题。说到此,觉得这也是老话题,打住。

    这是一个最最底层的业余作者的浅陋看法,班门弄斧,权当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