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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参加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讨论时听来自某省的一位纪检干部说:“我是去年从省教育部门调到工商系统的,来以前一直认为,工商局是行政执法部门,是个强势机关,手中的权力很大。没想到,到了这个系统才感觉到,工商机关没有多大权力。”
这位同志的发言,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什么叫权力大,什么叫权力小,如何看待权力大小的问题?
在一个正常的、法制的、健康的社会里,任何权力都应该受到制约和监督,当你的权力在法律赋予的职责范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使,那么你手中的权力就是有限的。你的权力就成为一种工作和服务。比如: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来说,法律赋予其行政许可权和行政执法权。当一名群众到工商机关要办理一个营业执照时,经工商机关审查后其手续完备、又符合法律许可,这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权就成了一种为群众服务,即在限定的时间内为这名群众办理好营业执照。
在很多人看来,党委(党组)书记“一把手”的权力很大,尤其是在用人上,干部的任免权都在书记一把手上。凡是有这种情况存在的地方,都是违反我们党的组织原则的。实际上,党委书记只是党委或常委会的召集人,在党内民主表决时,书记也和其他委员一样只有一票的权力。在党的组织原则贯彻正常的地方和单位“一把手”的权力就是有限的,就不显得大,这是因为党委书记的权力受到我们党组织原则的制约。
现实当中,确实有些地方、有些单位,没有很好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内生活不正常,没有民主,只有集中,搞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尤其是在干部的任免方面,不按程序办事,一把手说了算,他让谁当谁当,这样一来一把手的权力就显得很大。
当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那么这个权力就有可能被无限地放大。前不久曾听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外地来北京打工的五十多岁的农民老哥,在某大型超市门卫值夜班。他家里的火腿肠、方便面等副食基本不用个人花钱购买,连他的两个在北京打工的子女都跟着他沾光。这些东西不是他偷的也不是他拿的,而是超市的供货商送的。原来,给大超市的供货商都是在深夜送货,如果门卫想让你进随便有个理由“别的车正在卸货,院里没地儿,先等着吧。”就可以将你堵在门外。
这位农村来的门卫老哥就这点权力,没有他的许可,任何车辆都进不了大门,卸不了货,你再着急也没办法。有的供货商为了和这位门卫老哥搞好关系,让自己的车先进去,就只有想法与这位门卫搞好关系,给他送一些副食品。在外人看来,一个看大门的老头儿手中能有多大权力,但相对于那些急着卸货的供货商来说,老头不让进门你就完不成卸货的任务,他手中的权力就很大,就得贿赂他,以求得他给个方便。
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们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我们政府的有些行政部门,为老百姓的服务意识不强,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无限地放大,以权谋私,以权谋利。普遍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那时候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实存在着利用“案、费、证、照”向群众“吃、拿、卡、要”的现象。群众找上门来办一个“营业执照”能办的也不给痛快地办理,拖、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这时候,在外人看来,工商机关的权力是很大。
这些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商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同时也加强了对工商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比如:近年来,工商总局在全系统开展了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各级地方政府开展了行风评议活动。各级工商机关在自己内部实施了“行政过错问责制”“首办责任制”等。正是这些监督制约措施的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得到很好的规范和制约。这就是为什么会使那位同志感觉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力并没有原来想象的那样大的原因。
权力的大小都是相对,只要对权力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制约,让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那行这种权力就不会显得大,以权谋私的现象就会受到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