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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应该理直气壮消除对企业家存有的偏见。企业家有原罪的说法是不合理的。我们要保护先富裕的人,因为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如果打倒了先富的人,这个国家就会变成穷人国了。(5月26日it时代周刊)
记得在3月14日举行的总理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在回答有关“三农”问题时语重心长地说:“我想起了诺贝尔奖获得者、一位叫舒尔茨的经济学家的一句话,他说世界大多数是贫困人口,如果你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那么你就会懂得经济学当中许多重要的原理。我不是经济学家,但我深知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在中国的极端重要性。没有农村的小康,就不会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国的现代化。”温总理的肺腑之言引起在场所有经济学人士的共鸣。
然而,一些经济学家却始终认为,经济学家关注的是市场而不是穷人,经济学家不应该为穷人说话。甚至有些经济学家还提出“保护富人的利益”当然,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是法律规定的,但经济学家提出的“保护富人的利益”显然有歧视穷人的嫌疑。而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所提出的“优先保护富人”关注的是富人的利益,忽视穷人的利益,明显已经违背了“穷人经济学”的普世观。
诚然,穷人对自身的贫困有自己一部分责任。比如,穷人的素质相对低下,但是穷人的贫困窘境使穷人缺少提高自身素质的能力。这就是穷人陷入因为穷,所以穷的恶性循环。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穷人生来并不平等,穷人无法和富人享有共同的教育、医疗等资源。这种不平等的资源配置必然会使穷人越穷,富人越富。穷人的贫困正是由于不公平的资源配置以及富人控制着国家大部分资源造成的。所以“穷人经济学”要求有良心的经济学家去洞察穷人经济学,还穷人以“起点公平”才是经济学家履行社会职责的方向。
但是很遗憾,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这个“优先保护富人”理论不得不让人质疑其合理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并没有富人和穷人之分。茅于轼先生这个“优先保护富人”理论将置穷人于何地?难道要在损害穷人的利益上保护富人的利益?难道在穷人与富人之间,富人的利益必须优先得到保护?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提出“企业家有原罪的说法是不合理的”这句话当然正确。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很多走上富裕甚至是暴富的富人大多是钻了当时制度的漏洞,甚至有些富人赚的第一桶金是建立在剥夺群众的利益之上的。至于轼先生提出“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理论显然过于幼稚,谁能要求富人其收入的合法性?谁能要求富人赋有责任心带动穷人共同走上富裕?显然,茅于轼先生提出的“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理论不但不能让穷人走上富裕,甚至使富人在其理论的庇护下更加富裕,穷人会更加的贫穷。
由此,笔者认为茅于轼先生的“优先保护富人”理论有违穷人经济学。当前,经济学家应该多关注穷人疾苦,多关注穷人经济学,去洞察穷人经济学,还穷人以“起点公平”社会才会更加的和谐,人民才会更加的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