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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子里的花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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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我在酒吧

    之前我没有去过酒吧。只是在电视或者别人的文章里感受过,应该是暧昧而残酷的,温情离着酒吧很远。张牙舞爪的醉酒,惊悚的尖叫,各怀鬼胎的接近。总之,是有颠覆性质的嘈杂和混乱。去城堡是个意外,它赞助的一次网络征文我拿了三等奖。颁奖的当天没有去,隔了十天才去的。和我的表弟一起,一个人未免太清淡了。

    城堡老在小芙的文章里出现,她是那里的常客。大约如果周末没有约会,总是往那里跑的——约会也可能去那里。总之我觉得城堡是她的第二个家,花了她的钱,也给了她写作的灵感。说到酒吧带来的灵感我便想起福克纳来。他说,他的愿望是开一家妓院,上午清清净净可以写作,下午晚上出来应酬,顺便积累写作素材。福克纳的愿望天真也实在,不啻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妓院里没有伪装,言论,肉身,都是近乎赤裸裸的,原版的生活。那么酒吧呢?其实酒吧不比妓院的直白。这里的一切都是暧昧的。光线自不必说,言语间包藏的私欲与纠缠也不是模糊不清的。

    先是和老邵在吧台干了几杯,然后转战台下和小芙并她的几个朋友觥筹交错。我父亲那个家族是喜欢喝酒的,几个伯父不必说,连我的几个姑母都是逢餐必酒。我先前并不喝酒,只是同学会的时候才放开手脚干几杯。我觉得喝酒和抽烟一样,并不能给我带来愉悦,相反是晕头转向,找不准出口的。

    走马灯似的过来几个男人,小芙一一地介绍给我,然后是握手。那天我叫陆小凤,我的笔名叫陆小凤。他们眼里灯自然不是我,是黑玫瑰小芙。眼光暧昧,言语暧昧。我想这确是不适合学生出没的。这是个社会世界,什么都包容的。打情骂诮是酒吧的必要元素,舍去了这个,没有人再去了。酒吧里名不见经传的乐队,唱的是烂熟的情歌;一首连着一首,没有间歇。

    手语是必须学会的,还要看嘴型,声音震天,靠喉咙里的音调是远远不够的。

    酒吧于我是一个陌生的世界。这里的氛围并不适合我。这里适合寂寞的人寻找寂寞的人。一个寂寞又不想找人的人是不必去酒吧的。好生在家呆着就是了。酒吧是一个浑噩的世界。这里看不见清明的路。

    2004.1.27

    11.余姚的四分之一天

    早上九点排队买到下午三点的火车票。居然只要十四块,以往到杭州都要二十。我想莫不是春节降价了,真有些意外。表弟们——读大学一年级的长运和读六年级的浩杰——在等着,于是急急地把票塞到口袋里,寄存了包。和他们去逛余姚小城。我总是喜欢把这里叫做小城,来来回回就几条路,几个商场,一个小县城。因为过年在学校里过的,也没有心思外出去买衣服。眼看着就是春天,不能再让冬装包裹着,离中饭时间还有很多,去逛了几家店。很喜欢一件唐狮的米色线衫,却只有大号了,穿上淹没了大腿,像连衣裙。只好作罢,再看几家,没有喜欢的。在文具店里给读六年级的小表弟,买了铅笔盒圆珠笔,并一个储蓄罐,有趣的松鼠模样,暗黄色。

    中午本来打算要和长运的女友一起吃饭,后来说是不来了。大约是害羞了,还没有社会经验的女生大都是不要见陌生人的。在kfc要了一个全家桶,吃不完——倒不是吃不完,人大了,总是让着小的——剩下的鸡块打了包让小表弟带走了。又转了几条路,在阳明东路找到一家一元一样的店铺。琳琅的小货色,钳子杯子胶水圆规什么的。小表弟舍不掉这样抛不下那样,后来千挑万选买了十多块,小孩子的性情。想起六年级的时候,我在做些什么呢?连镇上的热闹也不能常领略,只是在山村里过我“无论魏晋”的生活。而今在杭州,写了几篇关于杭州的文章,朋友笑说我再没有心思往大的城市发展,杭州便是我的世界尽头。我也不知道,以后回去哪里。我想也许会去宁波吧,或者小城余姚。我不知道对余姚怀着怎样的感情,总是觉得生在这方土地,便也老死在这里吧。落红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我将只是萎谢了,凋零在自己的土地。

    下午两点半,他们坐上回去的汽车。我去火车站候车室候车。有些惊讶三点的那班是到杭州的,拿火车票看,余姚—宁波。我有些沮丧,这买错票还是第一次,我不知道是当时我说错了,还是售票员给错了。买票的人不多,排队的时候还是有些急,不知道好有没有票。票贩子看见我的票,说不能退了给他五块钱。讲价到六元,我真高兴。谁知道我前面的人正是退票的,余姚—宁波,退回了诗十一块。买了到杭州的站票,出来时那票贩子和我笑,我不知道什么滋味。

    候车室里记下了这些。是为余姚的四分之一天。

    2004.1.28

    12.传奇

    偶尔到网吧里去找一个朋友y。一看清一色玩游戏的人,什么cs什么红警什么魔兽,嘴上叼烟,吆喝着,砍啊杀啊。玩的人最多的是传奇,魔法师武士的,好像要不断练级。据说可以日夜把人套在网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砍啊杀啊,千篇一律的设计好的动作,抢劫袭击,无非是满足人的占有欲。我觉得创了这款游戏的人是聪明又邪恶的,把聪明用在了邪门上,而且这邪门并不明朗,是慢性地杀人方式。几个月前报纸上说有人七天七夜战死在网吧,玩的好像就是传奇这类游戏。

    我没有玩过传奇,早先玩过几回半条命。警察土匪的杀戮,在堆积的障碍间来来往往,你死我活。“爆头”的时候,砰的一枪,满屏幕的红,有点像北野武电影的暴力美学因素。急促而刺激人的感官。大约玩了五六回,就不去了。不去的原因或者不想游戏陷害,或者资质愚钝,老被爆头,又或者新鲜过了,没有兴趣,不得而知。反正我是不去了。

    朋友y早先和我一样,对传奇抱着绝不同流合污的大义凛然。然而“大义”在玩了几次之后,就沦落叛变了。此后y日日在传奇世界里攻城拔寨,对学习之事不闻不问,成了又一个传奇世界的俘虏。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并没有离开的意思,等我砍出了那个魔法戒指再说。又甩出几个硬币,说给我买包烟来。我顺从他的意思,在网吧外的小吃摊等了他一个小时。他终于还是没有出来。

    晚上他打电话来,愤愤的,大约是并没有砍到戒指。挂下了电话。写下了这些文字。只是想说,这传奇世界里不传奇的人生,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200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