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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久没有认真地在白天看女生了。
班级的五朵金花供众人欣赏了四个学期,再有耐心的人估计也审美疲劳了,更不用说我这种天生浮躁的人了。
大街上一百多个女人当中偶尔能出现一两个养眼的,可当我把目光在她们脸上停留的时候,她们往往早已绝尘而去,只剩下一个令人想象力爆棚的背影。偶尔前方走过来一个养颜的女人,我总是故意把头往旁边偏一些,和她们擦肩而过的时候再用余光小瞄下。惊鸿一瞥,她们能带给我大脑电光火石般的震撼。可纵使我们相遇上千次,我们也如同初次相遇。因为到头来还是谁也不认识谁,更不用说谁是谁的谁了。
我在教室里和女生谈话的频率是很寒碜的。女生相对来说更热爱学习热爱老师一点,她们往往坐在中前排。我在这个相对贫瘠的地方算得上是人高马大,为了不让我的大头遮住他人饱含求知欲的目光,我只能弃前桌而逃,而且越逃越远,干脆逃到后两排去了。这么大的座位落差,我只能选择发短信或者远古时代的传字条了。
昨晚又打了一两个小时的电话,直到耳朵变得麻木。很多时候,我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的模样。我只记得他们说话的声音或者他们可能有的性格。很多人我只见过一面,但我们的通话时间却远在十个小时以上。有的同学会好心好意的给我几个qq号码,我加了,然后迫不及待地狂奔向相册,虽然我知道相册很大程度上是忽悠人的。我经常问自己,你能不能不这么肤浅。然后我自己回答道,不能。我以貌取人太严重了,这是我相当大的一个缺点。看到那些qq好友照片第一眼的时候我通常是失望的,然后我又忍不住看了几眼。我心想,这下好了,慢慢就适应了。
我和女生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局限于电话和qq了。我现在懒得和女生出来散步了。一男频繁和不同的女人出来散步很容易被人冠上“花心”的称号。清纯的女生和“花心”的男生走在一起,自己的名誉难免会受损。为了防止他人的合法名誉不受损害,我只能选择识趣地走开。这样一说显得我很伟大,但更大程度上显示出的是我的虚伪。初次和网友兼校友见面前,我对她们的面容充满了期待。但我难免遇到一两个从空中掉下来脸朝地的女人,遇到这种情况,我通常是马上和舍友发条短信,说:三分钟左右后打个电话过来,就说找我有事。电话铃响的时候我就可以逃之夭夭了。这种做法显得我很龌龊,不过对于不明真相的女生来说,对她们的伤害还是微乎其微的。我很自责的,我不想伤害任何人。抱歉。我们旁边宿舍有一男经常和他的丑恶女老乡走在一起,我多次听到旁人说他:“我今天晚上又在一条街看到***和丑女走在一起了。”我是比较追求面子的人,当然不希望这类事情发生。
听小忠哥说:“男人一辈子只会真正爱上一个女人。”我觉得挺有道理的,虽然这句话不是他原创的。我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接触爱情,感觉这种东西正在我身上慢慢消失,我的心逐渐变得麻木不仁。要是鲁迅还活着的话,他肯定要对我的劣根性进行批判。最近的一次感觉发生在上学期的某个晚上。我和一个女子一起走在荆东村的小路上,前方牛的排泄物众多,我的脚掌大,视力又差,当我一只脚快迈到一堆牛屎的时候,那个女生突然把我的手拉开,然后说:“小心!”我感觉到一股电流穿越了我的手,然后升腾到我的内心。可惜,那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可以说不可惜吧。那个女的估计已经忘了这件事情了,忘了也好。或许她当初不过只是想让她的一个朋友脱离牛屎而已。
最近又做了一件大错事。这件事后我发现我身上到处流淌着邪恶的液体,这液体是黑色的,源源不断的。当莲蓬头的水倾头而下的时候,我忍不住想:水啊,你能冲刷掉我身上的罪恶吗?我想起了“原罪”之说:人生活的过程,就是不断洗刷自己身上罪恶的过程。而我的罪恶却随着我的年龄在滋长,就像很早以前看过的一个脑筋急转弯:什么东西越洗越脏?答案是水。用“罪恶”这个词可能有些夸张,但我确实是自责的,深深自责的。我祈求人们的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