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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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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大师”辈出的年代。我有一位很反感“大师”这种说法的朋友,常常对我所津津乐道的诸位大师嗤之以鼻。为此我们也曾“战事不断”我奚落他是“酸葡萄”他却不以为然,我行我素。所以当我读到这里时,就想到友人。想到莫言的这篇与大师的约会倒是与我这位友人的气味颇有几分相投。

    小说中的大师名叫“金十两”一个再俗气不过的名字,或许这就是莫言的安排。这位“大师”被一群痴狂的艺术爱好者同样疯狂的热爱着,并渴望着与大师的一次真诚会面。就这样,故事拉开序幕。

    蓝星酒吧里,两伙儿风格迥异fans正在等候与大师的会晤。年轻的一伙儿,衣着前卫,举止颓废,表情挣扎,十足的新新人类,我们暂且叫他们做“青少年”好了;另外一帮只有三个人,即小说中的“我们”一群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工兄弟,对艺术抱有一种近乎虔诚的谦卑,怀着一颗赤诚之心热切地渴望能够靠“文化”近一点,再近一点。或许正因为如此“我们”所表现出的对大师的崇拜热情比起那一伙儿“青少年”似乎太冷淡了,虽然我们那是深沉,所以“我们”为自己的浅薄而感到惭愧,只是蜷缩在酒吧的角落里,惭愧着自己的肤浅,惭愧着自己不能象“青少年”一样说出那么“深刻”的句子,惭愧着自己对大师的后现代艺术的“杰作”的曲解,当“我们”看到“大师”和他美丽的妻子的酮体时,感受到的不是艺术的神圣与美感,而是最基本的生理本能,惭愧啊,真惭愧。浓重的惭愧感使“我们”即使是说话也压低了嗓门,怕惹起那群“青少年”的反感。并且时常停下来,怀着同样惭愧的心聆听“青少年们”对大师的真正解读,然后再次感到无地自容。

    “桃木橛”是“大师”的克星,他像是正义的化身,似乎是专为撕破大师伪善的外衣而来的,他不遗余力地揭露了“金十两”的丑恶行经:逼迫自己的女人去出卖自己;以别人的诗歌诱骗清纯女青年;用粉饰的龌龊装点“艺术家”高贵的门面;以更加低俗的举动“破轰”世俗伦理,并以勇者的姿态自居,实质骨子里满是男盗女娼

    有趣的是“桃木橛”在“揭露”大师的同时也没忘记吟诵他"自己"的被“金大师”剽窃了的“诗作”来打动“听众”

    “在北极之北

    南极之南

    东海之东

    西藏之西

    在九天之上

    九地之下

    在冰块里

    在骆驼的耳朵眼里

    在比目鱼的肛门里

    在一切可能的地方

    不可能的地方

    爱你

    因为爱你

    我的身体成为一根面条

    在锅里也要弯曲成一个成熟的“爱”字

    ”

    fans们的眼眶再一次湿润,完全陶醉在桃木橛的陶醉里“金大师”的出现让故事有了浓浓的火药的味儿,两位“大师”口沫飞溅,互泼酒水,酒液像尿液一样在“公共厕所”的空间里互泼,反正本就是肮脏之地,也不在乎更脏,本就是一丘之貉,也就不在乎谁占了上风更高一点。可怜,可悲的是在一旁看傻了眼的fans一族,想必刚才感动的泪水尚未全干

    我向来讨厌一些总爱对别人指手画脚的人,诸如影视圈里的“狗仔队”之类的,真的像狗仔一样咬住名人的一点隐私不放,很是小人。文化圈也是一样,常常有人爱跳出来说事儿,偶尔也闹闹什么纷争之类的搞搞噱头。直到这时,想想也许是我太执拗了些。对那位友人或许也曾经太刻薄了些吧。虽说别人的事儿与我辈有何相干,不过毕竟是身处于一个世上,乱了环境,坏了气氛,对谁来说都不见得是件令人愉快的事儿。还是老祖宗智慧,授我辈以“中庸”二字箴言。

    唉,乱了乱了,谁知道呢,爱谁谁吧。爱看的睁眼,不爱看的闭上眼养神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