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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年前,春暖花开的日子,我认识了他,这个后来我爱上他的男人。当他告诉他的爸爸妈妈,非我不娶的时候,我知道他也爱上了我。从此风风雨雨中,一起携手走过春夏秋冬。
初认识他的时候,他只有63kg,好瘦好瘦的,一直到前年,他才开始渐渐胖起来了。他瘦,不胖,是家族遗传,婆婆也是很瘦的,而且他还是一个特挑食的人,所以不胖也是正常的,可我却为了他的不胖,背了许久的不是好老婆的骂名,现在,我终于可以摘掉这顶帽子了。
记得他第一次写给我的生日贺卡是用金体抄录的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第127首,是莎翁送给心爱的黑女人的。当时看了,心里就结了个小结。生气他把我比作一个不漂亮,还是黑皮肤的女人。虽然我不是种族歧视者,但我很难接受黑人,所以就撅着嘴照镜子,左看右看,都觉得镜中人不是天仙,也不会是一个黑女人那么丑的妖魔。很无辜地问他“我不好看吗?”他一楞,马上说“很好看。”我就横了他一眼,说“那为什么抄录那样一首十四行呢?”他没回答,只是笑,摸着我的头发,很暖,我心中的小结就被他给摸开了。很多年过去了,我才知道,127是什么意思,看我有多笨啊,那是他在告诉我,要我做他老婆呢,嘻嘻。
记得他第一次为工作的事情很气愤很无奈的时候,是在一个秋天的晚上,我说“我们一起去看月亮吧。”他点点头,我们就穿着厚厚的衣服,手拉手地在院子里走啊走,他大大的手很温暖的握着我,一句话也不说,我就紧紧挨着他,也一句话都不说,也不知道过去有多久,一轮明亮的月亮爬到很高很高的时候,我悄悄地跟他说“看那月亮多美,多亮啊,不管以后我们遇到什么,我都想永远跟你一起这样看月亮。”他嘴角牵动了一下,然后就大笑了,我知道,他所有的不快,就像之前遮月的云般散去了。
自从,我嫁入他的家门,他就宠我,我爱吃什么,他都满足。从来是妈妈乖乖宝的我,很笨,什么都不会做,他从没提一句要求我做这儿做那儿的事情。可他只有一样没依着我,就是每天雷打不动的听或看体育节目,渐渐地,我也被他耳熏目染,知道了很多足球明星的名字,男同事们讨论的时候,我偶尔插一句,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呢。这个也是他最得意的事情。
嫁给他之前,从来没去过小饭店吃饭,特别是朝鲜烤肉和冷面都没听说过,是他带我第一次吃那种料理,喜欢吃肉的我,乐疯了,最后把烤肉的调料都喝了,他说“老婆,别那么丢人,下次还带你来吃。”我笑着说“那调料都那么好吃,老公你真棒,知道那么多好吃的地方,下次换一个地方去吃吧。”他说“没问题。”就这样,那些有特色的小店就常常有我和他的身影了。
男人跟女人真的不一样呢。男人喜欢下班后,聚一堆喝酒,女人下班后喜欢快快地回家。可他娶了我之后,也喜欢回家了,他的哥们都说他有一个很厉害的老婆,我听了,很委屈。厉害?我那点厉害呢?我都不知道怎么可以厉害起来的。我很伤心的这样想了很久很久,也没想明白,后来跟他的哥们们的老婆们相会,才明白,是因为他不太参加哥们们的聚会了。明白原由之后,我总是鼓动他去参加哥们的聚会,可他总是说,更喜欢跟我呆在家里,我心里偷偷地乐开了花。
我和他太多太多的事情,都在20个春夏秋冬的风中游走。我和他是我们朋友中,最让人信任和羡慕的夫妻,他的哥们们只要晚上出去,都会打他的旗号,告诉他们的老婆是跟他在一起。还甭说,那些老婆就不会再有什么反对,都会很放心。而我呢,也有了很多他哥们们的老婆做朋友。虽然他很顺着我,可我的小性子还会一直有,谁让我是他爱的小女人来着,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