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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听说没有,尹前居然和‘丈母娘’结婚了,真是荒唐啊”前段时间,翠屏区赵场镇长江村黄金塆组的村民都在议论本村的一件“稀奇事”可这稀奇劲儿还没有过,尹前又和“丈母娘”闪电离婚,并和前妻复婚了,真是让村民云里雾里不知所以。更让村民目瞪口呆的是,没过几天,尹前走进派出所自首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尹前是土生土长的翠屏区长江村黄金塆人。2010年,尹定前获悉黄金塆组由于市政府建设临港经济开发区需要,将面临征地拆迁。在确认消息属实后,尹前和妻子李春打起了“算盘”:按照两人事先“调查”得知的拆迁补偿方式,一般补偿均是按照人头计算,给予支付拆迁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补偿。李春是外来媳妇,娘家在外地农村,家中老母亲已经77岁。
为了让丈母娘“老有所养”每月领取固定的养老金,两口子盘算把“丈母娘”的户口也迁到黄金塆组。但此时政府已禁止了常规性户籍迁入“前门”迁入被堵死了,两口子绞尽心思,想寻求“后门”突破。
终于,两人想出来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离婚、结婚、离婚、复婚,并立即付诸行动。2010年6月10日,尹前和李春离婚;次日,尹前和77岁的前丈母娘苏芬登记结婚;9月28日,苏芬作为“妻子”落户尹前家户籍本上;10月25日,尹前和苏芬办理了离婚手续;12月16日,尹前和李春复婚。
通过不断的“婚姻”折腾,两人的如意“算盘”终于成为现实:2011年,翠屏区政府在征地拆迁补偿时,作为“户籍人口”的苏芬共“算”到拆迁费、养老保险费141480元。补偿到位后,苏芬获得价值5。1489万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至2012年5月其领取养老保险费共14467。72元;尹前、李春两口子把苏芬“应得”的国家征地拆迁费9万元现金攥到手中。
2012年5月,由于在黄金塆征地拆迁中村民户籍作假严重,翠屏区政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了联合清查打击活动。迫于打击压力,5月17日,尹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犯罪对尹前、李春立案侦查。7月23日,翠屏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将尹前、李春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