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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一种说法,说我们国家引进了西方的科学文明,却没有相应地引进其宗教信仰,是一种缺陷。
信仰,单从字面上的解释来看,是指人类对某个人或者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并拿来作为自己的行动的榜样和指南。从这种意义上说,再综观人类的发展史,可以发现宗教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
可可西里中,日泰说了一句话,或许真正的意图并非于宗教,却道出了宗教对于人的意义——那些长拜的人,脸和手都很肮脏,而他们的心,却是很干净的。这,是对于普通热而言的。
王兆胜在谈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价值失误中指出,宗教信仰的真空是二十世纪中国作家的价值迷失之处,并说,缺少宗教情怀对艺术影响的直接危害是崇高、神圣和神秘丧失了,坚定、宁静、博大而幸福的心灵被掏空了,所留下来的只是无家可归,不断喧嚣,浮动着泡沫,而又不停地追逐着无尽的潮水。我想,不仅仅是文学与艺术如此,对于所有知识分子而言,都是如此。
中国有土生土长的道教,有舶来品却得到兴盛的佛教,还有伊斯兰教和其他许许多多后来发展的某些教派。从土生土长的道教深严的权力等级分派制度,和种种神魔小说中的权术之站来说,我们的信仰,无论从内容到形式,都是一种奴使化的崇拜。
早期的宗教信仰都带有一定的对人性奴役的色彩,比如中世纪以教皇为权力中心的一切教派。但是,通过后人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西方的宗教更趋向于人道,以善、宽容、净化灵魂为主题。
然后说我们,这么多年,除了在政策上的转变之外,从没有在一种普遍意义上给宗教以一种比较完美平和与实在的主题。
这个以中西两方在神灵面前的表现就能很好地说明。
到过某些教堂,或者在一些文学作品上看到,西方人在面对自己所信仰的神灵时,表现得更多的是,两手放在胸前,虔诚地念着:“尊敬的主啊,请允许我在您的面前忏悔,原谅我的过错吧”
我们大都是这样的,跪在神灵面前:“神仙啊,保佑我一家平安大吉,百无禁忌。读书的得奖状,出门的发大财。显灵如我愿的话,来年一定宰一只大公鸡,烤一条大烧猪,配置百万银金来还愿。”这么多年了,无论走道哪里,看到的听到的都是这些。
这样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西方人对神灵(上帝)的信仰更多的是为了洗涤净化自己的灵魂,忏悔自己的罪过。而我们只会想着怎样贿赂神灵,神灵受贿了,就会保佑自己还有家人,保佑自己升官发财。
仰望,可以使人的灵魂得到洁净。当看到很多有钱人不惜化大钱去支持某些教会活动,而对某些慈善事业不闻不问时,我才真正明白,我们这个民族对于所谓的宗教神灵之类的东西,是只有“信”而没有“仰”的。如果非要说我们有完全的信仰的话,那就只有一样东西——权力。进而,我们才会不惜人力物力去贿赂神灵,就跟现实生活中的送礼、拍马屁之类的一模一样。
然后,想起余秋雨。余秋雨的历史散文写得很好,并以此发迹文坛。这几年很多人举证他在“文革”时的过错,问他这么熟悉历史,为何对当年“文革”中的过错只字不提,为何不忏悔?弄得余秋雨干脆封笔算了,据说借我一生就是封笔之作。
我认为“文革”是一个存在着某种权力高度集中的历史颠覆和绝对信仰权力的时代。且不讨论余秋雨事件的真实程度,想说的是,不忏悔的何止是余秋雨?在“文革”中可以做出那些事的人,绝对不会这么容易就忏悔,不然就不会做出那些事!
从老百姓在神灵面前所做的一切就知道,我们的民族最缺乏的不是某种宗教信仰,而是缺乏信仰中深藏的忏悔意识。一个没有忏悔意识的人,是不会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弥补或者不安的,他们只会为了掩饰一个错误而不惜创造更多的错误以维护自己的面子。
由此观之,信仰对于我们的民族而言,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但是,问题的解决与否,并不在于引不引进西方的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