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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于一个小山村。十六岁那年因为上高中了才算真正到过县城。在当下这很难让人相信。当时看着那些所谓的高楼,还有公共汽车,心里告诉自己,这便是县城,以后要在这样的地方工作生活才是。越想越是激动,开心了好几天。
后来我知道这种心态就是别人常说的“没见识、乡巴佬”心里觉得自己也确实太没底气了,好在当时没表现出来。
再后来明白,那个自己曾经向往的县城,其实也是个贫穷的地方,至少没什么发展前景吧。我应该到更好的地方追求自己的梦。
十八岁,上大学,来到了广州。在车上想起三年前的事,心里告诉自己这次一定要大气一点。别总改不了那穷酸气。
以前在电视报纸等广告中看到的广州总是井然有序、绿化一流,甚至是蓝天白云。我想象中的它亦如此。毕竟是大型商业都市,哪能拿那个小县城来比呢?
汽车接近座城市的时候,我发觉它的上空尘埃飘荡、阴霾笼罩。在车站里等公共汽车,车一到还没完全停下人就挤上去了。如果你想排队等车的话,你永远上不了车。越近市区交通越是混乱阻塞,花草树木因呼吸不善而病态奄奄。
原来,一切并非如此。
一个人走在别人的城市里,看着尘埃杂糅残阳余辉中,浮浮沉沉飘飘荡荡,如同穿梭于这个城市的无数无家可归的孤魂。
这座城市的美丽只属于夜空,当黑暗遮掩去一切丑陋之后。七彩的霓虹灯,紧张一天之后的往来的现代都市人,疾驰的名车,林林总总的娱乐购物场所,不知哪里传来的直逼神经的摇滚乐这个城市以它外表的繁华与节奏的紧促充斥着诱惑与扩张。身处其间简直无法静下来,只觉得物欲膨胀,为自己没有这没有那,不会这不会那而自卑而拼命或者尔虞我诈。
我不知道自己选择这里的具体动机,只记得当初大家说大城市更有发展空间,于是鼠标一按,命运便将我定格于此。
其实,容易实现梦想的地方,必然也是容易毁灭梦想的地方。毁灭了年轻的诗意,建立世俗的浮华。这个城市里有多少风光无限的人,便有多少痛苦挣扎的生灵。站在天桥上,我看到的是蝼蚁一样狂奔的生灵,双手撑着栏杆望着老天的苍凉的面孔,还有,很多很多的盘腿而坐的缺胳膊少腿的乞丐。大大小小形式各样的传单遍地飘舞。
沿着凹凸不平的小道,走入深街小巷中,可以看到这个城市的背后是如何的让人可怕。阳光被那些层层叠叠的房屋辟得支离破碎,偶尔一小束投下,也无法厮杀太多的黑暗。阴暗潮湿,各种气味交织,不见天日,呼吸困难。
偶尔走出一位少妇,没睡醒似的,显然的皮肤不健康。一位黄发少年站在门口吸烟,让本来就不宽阔不透气的空间烟雾萦绕。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只有眼睛让人觉得是个活物,而这里的人只有四肢的勤快移动让人觉得他们是活的,眼神麻木而苍白。
这是三教九流聚集的地方,这是城市的边缘人群。或许是民工,或许是做些小买卖,或许是捡破烂,甚至是低等妓女。为了摆脱很多无言的痛苦,他们选择了离乡背井,缩在这座城市的角落里。
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哪怕是卑琐地活着。
跨过这些潮湿的民宅,便是这个大家喜欢的这座城市繁华的外表:环城的高速路,美丽的公园,壮观的雕塑,热闹的步行街,各式各样的商品。
这个城市的背后与外表,论证了茅盾的小说子夜中,范博文说了一句话直到现在都具有现实意义:“农村愈破产,都市的畸形发展就越严重。”
时间很快过去,寒假回到家,走着泥泞小路,望着那些田地里劳作的身影,围成一圈悠闲地聊天的男男女女。倍觉亲切舒畅,那晚我睡得很早,起得很迟,很舒服很安宁,真希望能就这么永远的睡下去。
带着新买的相机到处照,小河流水,池塘鹅鸭,牛棚猪圈,老牛肥猪,泥泞土墙,大地高山一群小孩子跟着我,觉得很好不可思议,说你怎么照这些东西。我笑笑,叫他们聚集照一张,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
看着孩童毫无掩饰的笑脸,我想起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印度修女特蕾莎在她的活着就是爱写道:“一颗纯洁的心,会自由地给予,自由地爱,直至它受到伤害。”那座城市的笑脸,都是不自由的,受过伤害的。
新学期开始了。走到山村的路口,惯性的回头看了一眼,鼻子有点酸。想不到自己曾经发誓要逃脱的地方竟让我如此的眷恋。
再次到广州。因为有春雨的洗濯,稍微清新了一点。街上的人比较少,撑着雨伞,或紧或慢地走着,我也在其中。
我只是一个念书的,书读得不好,倒是经常思三想四的。常常觉得自己不属于这座城市,这座城市也不属于我。
或许四年后,它是属于我的,或者说,我是属于它的。融入某个人群,在这座城市里拥挤。
走在别人的城市里,没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