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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原谅我那多情的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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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刚来这里的时候,还真没意识到郑夕问这位书生同学的存在。

    想想工商银行里,根苗正红的美男美女少啊!要不是不苟言笑的木头美女,要不则是下半身肥胖的梨型身材男,我这个人对美的事物来者不拒,甭管对方是男还是女,奈何工商银行的招聘人员认真贯彻了‘娶妻娶贤,聘徒聘才’这一古时标准,压根不往外貌上考虑,可怜我每天来二楼存款,帮我做对公的都是同一个mm,大家大眼瞪小眼,都已经审美疲劳了。

    真正注意到他,是在一次例常的存款,那次我把两张对公的存款单伸进玻璃窗,对面那位书生味十足的同学一接过,描一眼,浓眉一皱,马上把存款单扔了出来,语调有点轻慢:

    “小姐,你字写错了,大写数字的‘玖’的右边是长长久久的‘久’,而不是反文旁。”

    那天存款的数额是七千六百七十九,其中那七十九还全是大大小小的硬币,我出门前点款就已经头晕目眩,压根就没注意到有这么一出,待他这么一提醒,霎时面红耳赤:想想堂堂中文系毕业的,居然连汉字都写错,能不羞刹我也么!

    好不容易战战兢兢重新又填了张存款单,伸进去的时候,那位书生同学很自然地就伸手接过了,我的手不经意中碰触到他的指尖,居然有点麻麻的感觉。

    这才真正地抬起头来打量起他,这一细看,即刻被秒杀。

    我还记得,他那天穿的是白色衬衣,领口干净,袖子卷到手肘上,手臂结实有力,一点也没有坐办公室的白领一族惯常的瘦弱,细框眼镜下的眼睛明澈锐利,鼻子高挺,轻泛着笑的嘴唇薄薄的,温润地让人想咬一口,是听说过薄唇的人情薄,但这样的后在他身上看起来就是恰如其分,一点也不让人惋惜,而就算他真是个寡情薄义的男人也无妨,那只会让他优雅迷人的斯文气质再添一点坏男人的诱人气息。

    外貌协会会员的我当时是没有脸红,也没有心跳加速,可竟然有异样的感觉。

    到了后来,才知道,原来那叫心痒难耐。

    起先我一直以为自己是素食动物,见到他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肉食的,不然怎么解释这种垂涎欲滴口干舌躁的生理现象?奈何在当时乃至过后很久都没有察觉,只是在回营业厅的路上恍恍惚惚的,满脑子晃动的都是他结实的手臂和极富杀伤力的眼睛。

    听说被派遣到金峰这个营业厅实习上班时,我有千万个不愿意。理由无非是离家太远,车费消耗太大,工资敷不入出等等,可是等到我见到了郑夕问,以上的理由统统被抛到了九宵云外,直接无视掉——没办法,爱情比天大,对于二十岁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见钟情的女人来说,这种震撼力尤其强烈。

    一连好几天,每天一到下午三点对公时间,我像装了弹簧一样,直往工商银行跑,郑渔彩韵她们纷纷不解:“迎曦,你这几天是怎么了?市级领导下来考察也没见你这么积极啊?!”

    开什么玩笑!市级领导再威风八面又怎么能跟让我春心荡漾的小帅哥相比?前者顶多让我吃盘炒鱿鱼,我去不了联通再去移动便是,可后者要是没了,我上哪里再找这么个对我的眼缘的小书生啊!?为了我的终生幸福着想,我怎么也不该消极怠工的呀对不对?

    (二)

    话说,自从我被他刹到以后,我就开始回到了那暗恋时代的青葱岁月。我觉得就是那行走在春天里的小狐狸,想勾搭那小书生——当然,勾搭之前要先交代下背景,我,上有老下有小,老的是老爹老娘,小的是俺家小我三岁刚上高中的别扭弟弟,刚进二十水嫩年华。至于他嘛,从外表上也就比我大了个两三岁,外表木头,内里闷骚,根据我的情报上来看,可以确定他感情上身属三无阶段——无女友无妻子无儿子,在这样的背景下,我想勾搭他,也就没犯着谁,更没道德压力。

    于是乎,我开始成天的抽风发花痴,比如说今天又轮到他给我做对公,(所谓对公呢,就是对账公款,因为营业厅每天都有近几千块钱的收入,次日就得跑银行汇入银行总帐户里。)偷看到他在工作台后喝珍珠奶茶的样子啊,之类之类的就让我像得了宝一样,要在睡前脑袋里回味温习三四次才能安稳睡觉。

    当然了,让郑同学注意到我,也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兵书上有云,想诱郎上钩,必先投其所好,而后得制其命。时而秋波频转,时而巧笑倩兮,先迷其心智再夺其魂魄奈何我等不过是狐狸未成精一只。别看我成天惦记着他,还说要勾引,好象很能的样子,其实我也就是刚入门的小妖,连个正经的恋爱都没谈过。以上这些高等段术的招数只能用来嘴巴上哄人,其威力就跟绣花枕头一样,没有杀伤力不说,还压根就不懂怎么暧昧发挥。

    至于电视上那些八点档剧情所教的什么,下药,色诱,霸王硬上弓什么的,那就免了吧,不是我不想,虽然本人喜好男色,但也不想出人命啊

    所以咯,所想到的办法也不外如存款单上写错字让他帮我纠正,或者询问他一些信用卡筹办知识,或者厚着脸皮打声招呼闲聊几句等等这些烂俗到姥姥家的招了。

    那时候对这位同学也只不过是很简单的倾慕,说倾慕太文纠纠了,应该说cj的好感更合适些。加上咱好歹也是一女生,必要的矜持还是有的,自然做不到坦荡荡地找他搭讪。(真是扭曲啊)如果不是后来他那位美女同事眉来眼去地跟他暧昧,咱也不会破斧沉舟来个慧剑斩情丝,当然,斩的是情敌的情丝。

    他那位美女同事跟他是同个柜台的,平常对公都是在二楼,二楼只有两个受理台,那美女就是他隔壁。说实在的,他那同事单从外表上看,还真够赏心悦目,五官眉清目秀,皮肤白净,留着短发,顾盼之间自有一种活泼俏皮的韵味。搭上他那身沉稳温厚的气质,两个人站在一起,怎么看怎么才子佳人天成一对。

    都说一个女人对一个男的有意思,头一个发现的往往是那男的倾慕者。我觉得这话说的绝对真理。尽管咱每次来对公存款时,已经自觉把情意藏着掖着够隐蔽的了,可不知怎么的,还是从隔壁柜台那美女日渐杀气腾腾的眼神里觉悟到自己的演技还有待提高。

    事情起因挺乌龙的,那天我又跑来存款,看着夕问同学在那里有条不紊地办理,咱还沉浸在他行云流水般的动作里陶醉不已的时候,他那美女同事在他身后,噌的一声冒了出来,似笑非笑的看着我道:

    “夕问,你看这个联通的女孩子老是看着你,她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她音量不大,但口齿清晰,咬字干脆,加上当时她还是对着扩音器说的,那个效果不要说是郑夕问,连我自己都楞住了,当时二楼大约有四五个人在那里排队等着,加上保安等工作人员,零零总总加起来十多人左右,她话音刚落地,所有人的目光刷地一声,不由而同同时望向我,那眼神怎么看怎么如芒刺背。

    咱们也算纵横情场多年的人物了,什么阵仗没见过?但像这样被人赤裸裸地把企图摊在众人的眼光下,还真是头一次,如果身旁有番茄酱,那铁定就是我当时脸上的颜色——真的是尴尬羞愧到无以复加的说。

    看着那美女同事满脸无辜又略带挑衅的神情,我在恼羞成怒之余,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居然强自镇定地点头承认:

    “是,我确实对他很有意思。”

    那美女估计没料到我会当场承认,听到这里居然楞住,我眼见这阵势,赶紧乘热打铁,输人不输阵地继而朝着对面已经愕然僵硬化的郑夕问甜甜一笑:

    “这位帅哥,我是联通公司的商迎曦,请问你今晚有空吗?”

    当时是想:既然被揭破了,也就没什么好遮掩的了,咱又不是十六七岁的青涩女孩,对于自己的感情应该是顺其自然,又何必羞于承认?再说了,被点破了也有点破好处,我要是不说,他怎么会知道我喜欢他呢?他要是什么都不知道,我一个人在那里想得愁肠百结肝肠寸断那多冤啊!怎么也给他思想斗争一番,好歹也得给我当个垫背的吧!指不定他想着想着就走火入魔喜欢上了我了也说不定啊!

    郑同学的反应就很逗趣了,他被我这么大胆的邀请吓了一跳,连一向冷淡自持的表情都出现了裂缝,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才微红着脸,结结巴巴地吞吐:

    “呃那个”他那个了半天,好容易才缴尽脑汁找了个乱没创意的借口:“抱歉,我们今天晚上要开会。”

    (四)

    可以说他当时的反应是在预料之中,但我还是小小失望了一把。回营业厅的路上我仔细思索,都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换个角度想,如果郑同学这么容易就上钩了,那他的感情忠贞度也得大打折扣了。事实证明,咱看男人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遇到这么个坚强不屈的主,如果说战况越是惨烈,战斗越是激烈,那成功胜利后的果实是不是也越发甜美?

    但我那营业厅里的一干姐妹对此却不以为然,她们和我早已经混熟,大家在对方面前大发花痴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我一回去就把今天的战况给她们描述一遍,没想到她们越听眼睛瞪得越大;

    “天哪?!你真当他的面招供了呀?!”

    “是啊。”我很严肃地点点头,我为情牺牲都到如此了,还有假吗?

    “你还报上了咱们联通的名号?!”

    “对啊,我总得自报家门好做自我介绍吧!”

    韵彩一拍额头,一副你太生猛我受不了的神情,朝我连连摆手:“太丢人了迎曦啊,我拜托你,以后出门,你千万不要和别人说我们两个认识”

    我朝天白眼一翻,瞧这话说的:“有什么好丢人的,我倒觉得这样挺好的啊!你想想看,我这么一表白,给他的印象绝对是刻骨铭心的,以前他看我,顶多就一顾客,现在搞这么一出,他以后再看我,就是看一个跟他有感情纠葛的人,都说男人都是骨子里虚荣的动物,外表越木头的人,搞不好内里就越闷骚,而对他这种木头男来说,这种冲击力得有多大啊?女人对男人是好奇能引发崇拜,而男人对女人呢,是兴趣诱发情感萌动!”

    刘灵还是一脸惊恐犹豫之色:“你刚才不是说他旁边还有位美女同事吗?搞不好他们是一对的,你这样横刀插入,是不是不太好呀?”

    我摇了摇头:“根据我的观察,郑同学与他那位美女顶多就在打情骂俏的阶段,绝对还没到达光明正大的程度,否则今天那美女就不会当场给我难堪,你想想看,他们如果真的是一对的,那美女怎么会没安全感到仅仅因为我多瞅了郑同学两眼而发飙?由此可见他们的感情基础之不牢固,估计双方都在玩矜持搞暧昧罢了。只要他们没有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大家就都有机会,我干吗又要怕她吃醋?谁有能耐谁抢好了!再说了,她要吃醋说明我实力还行啊,对不对?”

    “而且那美女跟他同个工作岗位,同个屋檐下,在这种天时地利她全占尽了的情况下,我就更不能束手待毙了,都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越是这种纯洁朦胧的情绪就越经不起风吹浪打日晒霜侵,咱们要以雷霆万钧之势介入,将这段情感扼杀于摇篮里。要知道,在这年头,好男人不是等来的,而是在情场上抢来的!”

    那美女也真够倒霉的,遇到我这么个主,她铁定想不到,自己的无心插柳倒激发了我的争夺欲。韵彩赵灵张口结舌地听着我这层层分析,听到最后,已经是满脸叹服,韵彩代表她们总发言:

    “迎曦,可惜你不是男的并且不生在古代,否则以你这种观察力和行动手腕,不在军队混个将军当当简直就是时运不转暴殄天物!”

    呵,谁说爱情是不需要手腕和心机的呢?心机这东西,玩得不好叫手段,玩得好了,那叫智慧。

    (五)

    再见郑同学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不由得尴尬,虽然我豪言壮语说了不少,但真等到真枪实弹地上战场面对敌人,还是忍不住想怯场。郑同学就更不用说了,虽然仍旧面无表情一派平静,好似跟往常没什么两样,但我注意到,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总是低垂着眼帘,眼观鼻鼻观心,比寺庙里的泥塑还正襟危坐。偶尔眼睛一掠过我,马上就游移视线,压根就不敢看我。

    本以为就这样,没想到存款办理结束的时候,我正想起身离开,却被他叫住:

    “商小姐是吗?可不可以耽误你一会儿?最多五分钟。”

    我心中暗叹口气,这位同学比我想像中的要果断而有魄力,五分钟能说什么?无非就是拒绝罢了。但不知怎么的,眼见他郑满脸肃然,我还是点了点头。转身的时候我打量了下四周,旁边的人都目视着我们这个方向,交头接耳兼窃窃私语,包括那天的那位短发美女在内,神色暧昧还带点幸灾乐祸的同情,目送我们往里间的安全通道走去。

    工行的安全通道不过三层,除了头顶的照明灯之外,整个楼梯都是静幽幽的。郑同学在原地踌躇犹豫了半响,像是在斟酌说辞,我直视着他,说不上紧张还是失望,等待着宣判。

    “对不起。”

    果然是对不起,只一句,我的心就顿时沉入谷低,但还是勉强撑着,微笑地注视着他:

    “对不起什么?”

    他深吸口气,高挺的身量即使是低垂下头,依然也比我高了将近十五公分左右,略带迟疑的语调里的歉意那么诚恳而真挚,让人不忍心责怪。:

    “怎么说呢,我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心有所属,所以我很抱歉,我”

    由远及近的一阵轻笑声,让他抱歉的内容瞬间定格,瞪视着我身后的瞳孔里盛满了愕然,我只觉得奇怪,顾不上伤心,转过身去,只见二楼的楼梯口缓步而下的是一对男女,男子西装革覆,面孔清秀但举止微透着背景身家所堆积起来的傲慢优越,也许在某些媚金人士的眼里,那叫贵族气质。而那个依偎在他身边的女孩子穿亮黄色的四寸高跟鞋,眼角眉梢都沾染着闪粉,眼光流动,满室升温。说得通俗一点,那可真是位绝代佳人,能把白色衣服穿得那么好看,没有姿色是做不到的。同样都是女的,我也不得不承认,跟她相比起来,咱跟美女这个词确实距离太远。

    那对情侣见到我们,显然也猝不及防,尤其是那位女孩子,擦肩而过的时候,明眸狐疑地看了我一眼,又转向我旁边的郑夕问,似乎带着质疑,而郑夕问一反常态,静默地把头别过一边,视而不见。

    不知道我是太敏感还是八点档看太多了,感觉方才那个女孩子跟郑夕问之间流动的电流磁场很不寻常,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搞不好,她正是郑同学口中拒绝我的原因。

    (六)

    事实证明,我不但适合当将军,更适合当那说啥准啥的乌鸦。当我在星城路那条大排挡街看到某同学时,那个喝到烂醉如泥满面酡红的男人怎么也无法让我联想到那个端坐在电脑前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郑夕问。

    我拒绝了同事跟我一起回家的建议,直接跑到大排挡里付了钱后,连拉带扯地把他给拖了出来,没想到郑同学无愧于自己一米八五的个子,体重跟身高成正比的。大排挡距离他的单身宿舍不过短短几百米的距离,我一路拖着他自己气喘吁吁,累得够呛。

    那个啥,不要奇怪我为什么对他的资料如此一清二楚,连他住的地址都打听到了,都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工行里的那位保安大叔早已经被我的糖衣炮弹所收买,咱们这等高手,怎么会打没把握的仗呢?!反倒是郑同学,他迷迷糊糊被我拖着走,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叫色女和危险。后来我想,只要我那时学习一把偶像剧里女配角在男主角酒醉时乘需而入的烂俗把戏,郑同学早就晚节不保了。

    上了7楼后,郑同学一屁股赖在自己家门口,怎么也不肯进去,真没想到平素那么正经老成的一个人,一旦醉酒起来居然就像三岁的孩子,他一个劲地握着我的手,说我很难受。

    是啊是啊,我知道你很难受,唉,男女情事本来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说我该怎么安慰你好呢?最郁闷的是我,想想今天本应该是我失恋呀,应该是我借酒浇愁一哭二闹三上吊才是,怎么反变成我安慰起你了呢?这世界也太诡异了!

    我一边叹气,一边任他把头埋入我的发丛,正在惆怅之际,压根没注意到郑同学喉咙骨碌骨碌一声响,然后哇的一声,把胃中污物居然全吐到我身上!

    霎时,酸臭味弥漫了整个楼梯间,我前个月刚买的淑女坊秋香色外套的左袖已经壮烈牺牲!而那个罪魁祸首呢?在自己肠胃爽快了之后,居然头一歪,昏睡了个不醒人事了。

    我本来想丢下他一走了之的,这个没良心没人性的家伙,拒绝了我还吐我一身!本姑娘不给他一拳已经很便宜他了。可是刚走到门口,又犹豫了下,这样丢下他是不是不好?职场有言,最忌做事半途而废不负责任。谁让我喜欢他呢!?

    于是我把郑同学拖到他房间后才去了卫生间清洗我那外套,等到郑同学第二天清晨宿醉醒来的时候,我正在他家的厨房里下捞化,他一看到我,撑着太阳穴的脑袋一下子傻在那里,动弹不得:

    “你,你怎么在这里?!”上下打量我一眼,顺便还审视了下自己,发觉没有异样后,才松了口气。

    我看他那样就知道他脑袋里在想什么,瞪了他一眼后,边准备调料边把昨天怎么把他拖回来的事情一一解释出。等到我们两个把整碗捞化都解决完毕后,郑夕问同学已经熟知事情大概始末了。看他的样子,经过昨晚的发泄后已然平静许多,但从神情精神来看,还是有些颓靡伤痛。我不知道他对那个女孩子感情究竟有多深,但他这个样子让我觉得说那些天涯何处无芳草等等的话是一种残忍。

    于是我拍拍他的肩膀,用肢体语言来安慰他:

    “我不知道你和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我知道那种爱而不得的感觉是什么,我不想说什么指责批判她而劝慰你的话,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我只想说,人在潜意识里总是会放大自己的伤口,夸大自己的痛觉,很多时候,我们都觉得没有爱情我们会死,但其实,爱情是死不了人的,它只会让我们欲哭无泪地接受现实,然后无可奈何地学会放手。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非谁不可的,也没有谁是少了谁就活不下去的,等到眼泪擦干,我们明天早上还得早起上班。”

    郑同学目光深邃地看着我,我也回视着他,他是个有分寸的人,自然懂得我说的是什么,只见他静默良久,终于缓缓地点了点头。

    (七)

    靠近了解深了才发现,我们两个脾性很像,套句成语那叫臭气相投,两个人都厌恶偶像剧喜欢看科学探索频道,都鄙视咖啡喜欢白开水,吃饭的时候喜欢大而化之不讲究仪态,所以一拍即合交上朋友,简直是再自然而然不过的事。

    相处的时间长了,慢慢的也就知道了他和那个白裙子女孩的分手原因,无非心智太年轻了,所以在眼下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纸醉金迷中无法控制自己的物质欲望。工行下班的时间是在6点,比营业厅更早,他一到傍晚,结束掉工作就跑到营业厅来找我,然后我们一同乘车回家。偶尔也在夜间出门一同逛街吃大排挡,我酒量不错,两个人喝着啤酒在那里闲侃,聊路边的美女和即将到来的奥运会,日子也算悠闲静好。

    有几次与那酷爱穿白裙子的女孩儿面对面地狭路相逢,她凝视我们的目光越发复杂难言,而郑夕问都像没看见她似的低头与我说笑,我看到他那掩耳盗铃的样子只想叹息,真正要忘记一个人不是这样的,逃避的结果是越来越摆脱不掉对方的影子。郑同学你是想骗自己还是别人?

    后来有一次,我和郑同学在周末逛图书馆,等我从柜台那里结帐回来,就看见他和她站在一起,在说着什么。那女孩子动作娴熟地伸出手去拉他,他却神情淡然地从她的手指里抽了回来,然后转过头来唤我:“结帐了吗?我们走吧。”

    我有些迟疑,郑同学的面色太平静,我看不出底下是否还有波澜,说实在的,咱也不是没眼色的人,更讨厌扮演棒打鸳鸯的坏心女配角,直到他手指着天空,漾开笑脸说道:“今天可能会下雨,要是再不走,待会淋成落汤鸡我可不管你。”

    他当时的笑就像春天里的轻风一缕,吹云散雾般一下子就化解了我所有的疑虑。以前看八卦杂志的时候,上面说李宗盛当年与林忆莲相恋时曾创作过一首歌叫鬼迷心窍,其中有句歌词很动人: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我也是在那天,才真正体验到这句歌词里的所要表达的意境。

    我那阵子起迷上了烹饪,常常在超市里买好了材料就泡在他的宿舍里大肆动工,把他家的厨房美其名曰为试验田,为了达到效果,有一次我逛了整整六条街,特意跑到一家韩国小店里买了韩味的浓汤宝,看着他喝汤时心满意足打着饱嗝的模样,我揉着酸疼的脚,只觉得自己的脚就算走路走到起水泡烂掉,那都是值得的。

    那时候无论是工行还是营业厅,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在他们眼里我们应该是浪子回头暗恋结果的最佳典范,是最理所当然要在一起的一对,包括工行那个喜欢在衬衫上别一只派克钢笔的主任,都觉得我比那个想吃回头草的白裙子姑娘更适合他。

    我对于那个女孩子没有很强烈的敌对意识,所以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么,我不否认这或许就是乘虚而入,但倘若那个‘虚’是确实存在的,我为什么不去填补?她和他认识在先有怎么样?感情有先来后到吗?人人机会均等。她和他相爱多年又如何?真的爱他又何必在他面前拉着另外一个男人的手?在这段感情里,她松懈了,咱努力了,她左右摇摆,咱立场坚定,她给他捅了一刀,咱上前帮他清洗伤口,所以如果最后男主角选择了我,那也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

    谁说爱情里不需要用心经营,不需要斗志斗勇呢?自己朝三暮四就别怪别人顺手牵羊,如果她不服气想吃回头草,那我随时欢迎竞争。

    但我毕竟还是低估了那个女孩子的死缠烂打精神和郑夕问的念旧情结。我以为能这样光明正大地守在他身边,就应该是事成定局距离八字只差一撇了,可随着那女孩子频繁地出现在每一个有他的场合,无数次地打听到他每一个电话号码,并且在他耳边一直十分笃定地说她爱他时,我能从他躲闪的目光里捕捉到那一闪而逝的动摇。

    我不明白这样的三人行究竟有趣在哪里,就像我不明白大家为什么都得这么乐此不疲地玩一场类似接力的游戏?她身后是他,他身后是我,我的身后可能又尾随着其他人,这么一大群人如此固执地向前追赶而不停歇,是因为深情,还是因为偏执?

    终于在儿童节那天,我和他约好去冰心公园。临近爱心湖的时候,她又出现了,她寸步不离地跟我们背后,在鹅卵石铺就的小道上始终保持着一步的距离尾随着我们,还一遍一遍地呼喊着他的名字:

    “郑夕问,你说过你爱我的。”

    “郑夕问,你还记得高中刚毕业的那会我们也来过这里吗?你在小木船上说过将来跟我一起去我乡下看我外婆的,你忘记了吗?”

    “郑夕问,圣诞节那天你说我们一起去金蒂莱看订婚戒指的,今天那个店三周年庆,我们一起去看吧。”

    “郑夕问”

    他不回首,只是拼命地拉着我,脚步飞快,身型却越来越仓皇。

    那个女孩子快步上来一把扯住他的袖子,死推活拉着硬是不肯让他走,化妆精致的脸庞上此刻全被眼泪打湿,连黑色的眼线都被泪水冲刷下来,留在脸上一片狼籍:

    “郑夕问,你真的不要我了吗?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我好想回来,你不要丢下我好不好?”

    她哭得好大声,周围的路人纷纷侧目,她还是不管不顾。

    所以,当看到郑同学眼里的潮水,继而猛得松开我的手转过身奔向她,把她紧拥在怀里时,我真的一点也不觉得惊讶。有情人终成眷属,无缘人退场下台,这是舞台定理。我一个人挂着笑,从爱心公园徒步走到市新华书店,那天天气好得出奇,万里无云阳光明媚,让我找不到理由来掉泪。

    (八)

    再见到郑夕问时,已经是三个月后了。三个月,不长也不短的时间,足够让我重新振作起来,我说过了,这是个很现实的社会,我也不再是可以为了失恋寻死觅活绝食抗议的十六七岁的小孩,感情失败,情绪难免低落,心自然是痛的,可再伤再痛,等擦干眼泪,我们明天依旧还要早起上班。

    那天我跟韵彩去迦南美食馆吃中饭,与我对桌的那对戴米奇情侣表吃同一份蜜汁鸡腿饭的正是郑同学与他从前的旧爱兼现在新欢,白裙子美女,说来惭愧,直到现在我都不清楚她的全名叫什么。以前是不想知道,现在则是没必要知道了。

    这种情况下的撞见,让我们三个都略觉尴尬,郑同学拉了拉身边那美女的手,不知道说了什么,就径自朝我这桌走来了。

    “迎曦,你最近好吗?”

    我身边的韵彩按耐不住一个起身,对他怒目而视,我赶忙拉下她,转头对他笑道:

    “我很好呀,你呢?”眼角瞄到那美女正紧张兮兮的朝我们这边望来,见惯了往日妆容精致的她,真有点不大习惯她此时洗净铅华的模样。看来她已经回归正途,找到了爱情真正的模样。

    “我”书卷气十足的郑同学扶了扶眼镜,他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抬起头来看我,语调因为紧张而显断断续续:“那天公园的事我很抱歉燕语她说她想回来,而我发现自己还割舍不下她,所以对不起”

    我看着他,突然间困惑地笑了。又是对不起?对不起什么?当初喜欢你是我自己决定的事,没有人把刀架到脖子上逼我,那么今天爱而不得的结局也应该是我应该坦然接受的,在我最想爱的时候你给过我回应,就算只是幻觉,就算结局不圆满,我也依然感谢你曾经的真心相待,如此说来,你又对不起我什么呢?

    你爱不爱她,是你的事;她爱不爱你,是她的事;你们要不要重新在一起,是你们自己的事。何必对我禀报呢?从头到脚,从始至终,我只不过是个跑龙套的配角,除了知情权之外,没有别的权利。

    在我起身离开之前,我对他说:“祝你们幸福。”

    祝喜欢的人与别的女子幸福,这多少都有点言不由衷,但这是我的真心话。我祝你们幸福,然后我们曲终人散。

    在回来的路上,韵彩为我打抱不平,只见她咬牙切齿的愤慨道:“那个郑夕问真不识好歹,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他还真和那个女的复合了?!你对他这么好,他都视而不见,真他家亲属地瞎了眼睛了!”

    我带着笑,仔细地听她叨念着,突然想起初中时曾经学到的一个成语,叫相濡以沫。当时真感动得不行,直到上了大学后读过庄子的原文,才恍然明白这四个字压根与夫妻情深没有一点关系。因为在相濡以沫的后面,还跟着一句话,叫‘不如相忘于江湖’。

    那个断章取义的人,留下美好的幻想给后世,生生掩盖了残酷的真相——相濡以沫是迫不得已,若能悠游于江河湖海,有谁会心甘情愿困于浅浅水洼?

    也许我和郑夕问之间,平行就是最好的相处模式,无限靠近,但始终无法重合。

    至于你对一个人好,他却无幸领略,你付出了一万,他却无法回报你万一?呵,哪条法律条例规定男女双方一旦爱了,就不许中途离席不许半路退场?哪条道德宣言规定你喜欢一个人,对方就也得喜欢你?你爱他,他也得同等量地来爱你?感情这种事,从来都没有道理可讲,没有公平可说。

    所以是的,郑夕问你有什么错呢?

    你只是不爱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