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xbqg8.com,最快更新白衣如是文集 !
那是青春啊,那是一滩与生俱来的无法回忆的宿命,我以为它消失了,其实它还在,永远都在。
一、
我今年23岁,我是白若。
认识童七七的时候,我们都是16岁。八月,没有风的夏日午后,火红的凤凰花开满了整个校园,我拿着高中录取通知书站在人群中,懵懂地四处张望,心中茫然而充满胆怯。一只手忽然从后面拉住我,她说,跟我来,我们在同一个班级。女孩的声音带着沙沙的磁性,我无意识地开始行走,仿佛整个灵魂都握在她的掌心。
她带我做完了所有要做的事情,报名,填表,领书,找宿舍,铺床一切风平浪静后,她对我说,你好,我叫童七七。
我们一起跑到学校后面的小山上,那里有大片浓郁的森林和灌木植物,还有疯狂生长着的向日葵,它们散发着阵阵朴实自然的清香,甜美而含蓄。童七七的长发在风中飞舞,她随手摘下一片柳叶,放在颊边,弓起花瓣似的嘴唇,浅吹低含,竟是一首激情四溅的笑红尘。我很奇怪,一个女生,怎么会用柳叶吹曲子?怎么会吹这样豪迈如斯的曲子?于是,开始用余光细细打量她:额头光洁,眼仁漆黑,微微隆起的鼻梁带着些须桀骜,上身穿一件黑色棉衬衣,下面是一条深蓝色印花裙子,黑色袜子白色球鞋,左手腕上挂着一大串色彩斑斓的镯子和棉线做成的小饰物。我想起父亲的话,如果一个人从侧面看上去很美,那她必定是个美人。童七七给我的印象证明了这点。
一曲终了,她转身笑着对我说,若,从今以后,我们要一起度过青春了。目光异常坚定,认真,然后,她把那片柳叶轻轻插在我的发间,若,你真漂亮。那瞬间我忽然有了种感动,童七七,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心里仿佛被什么轻轻挤压了一下,温暖潮湿的液体细细涌出。
童七七叫我的名字,若。从小到大,包括父母在内的所有人,都只叫我白若。只有她,叫我若。我问她原因,她抚摩着我的头发,用明亮清澈的目光望着白窗帘外的景色,一言不发。
周末,我们没有回家,一起到附近的散步。通常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沉默,只是走路,两人手挽着手走到月光暗淡,走到一个小公墓前,她想进去,我害怕,拉着她绕近路回宿舍睡觉。
好几次散步时她都想去公墓,我生气了,七七,你是不是嫌不够刺激啊?非要去看死人?童七七听到这些,就低头不说话了。
后来,童七七在野地里采了很多白野花,白色的小芍药、茉莉、姜花精致如粉饰。她把它们一株株装进小纸盒里,然后带回宿舍,说要种养它们,让它们长大。我轻轻摇摇头,觉得那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情。
一天,我从下午上课时就没看到童七七,但我知道她去了哪里。
我偷偷来到公墓,壮着胆子走了进去,看到童七七坐在一块墓碑上,低头摆弄着盒子里的什么东西。七七,我叫她,你怎么在这里?她手一松,盒子滚到地上,哗,好多碎碎的白花瓣散了出来,风吹起来,像落了一地的白蝴蝶。你怎么我吓呆了,定定地盯着她。两行泪水滑到童七七的唇边,我养不活它们,我养不活它们,她双手沾满了花蕊上的粉末,嘶哑的说,若,我把它们一株株撕碎,我不想看着它们痛苦。童七七的身体从墓碑上渐渐滑落,双膝蜷起,她把头埋在两只修长的腿之间,开始小声抽泣。
我走过去,把她搂在怀里,能感觉她在不停发抖。七七,我叫她的名字,七七。她抬起头,脸上挂满泪水,若,我好残忍,我杀了它们。我忍不住,也默默流下泪。童七七,我心里念道,你的名字就像一粒水果搪,卡在我的喉咙里,甜蜜而坚硬,每一次咽下都是隐忍的痛。
二、
童七七好像从来没有回过家。
我很久以前就开始注意到这一点。她是个倔强而敏感的女孩,像一匹烈性的小马,通常不爱说话,整天沉默,除了我之外几乎没有朋友。一次,一个男生故意把她的铅笔盒碰掉,她立刻拿起课桌上的水杯,将整整一杯开水泼了过去,幸好那男生反应快,开水全泼到后面的墙上,四处溅开。老师狠狠地批评了她,问她万一要是伤了人怎么办?童七七轻轻回答,我给他偿命。语气是毋庸质疑的果敢坚决,老师几乎晕了过去,最后好言相劝了事。令我奇怪的是,老师为什么不请她的家长来学校?我开始怀疑,她的父母是不是离婚了。
我故意把自己家里的情况有意无意讲给她听,我相信我的家庭可以让她找到自尊,出生时候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将我拉扯大,现在自己经营一家公司,效益还不错。我看到童七七的眸子闪了闪,又渐渐暗了下去。若,她说,我知道,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和我一样,都是内心有伤口的人。童七七盯着我的眼睛,那么多人,我只是牵住了你的手,一辈子的感动仿佛都在那个时刻耗干了。她自言自语地望着我,我们是同一类植物。她的眸子好深,像一潭无底的水,我整个人都掉了进去,再也上不来。
她终归是没说任何事情,而我,已心疼得无力再问。我明白,我出生后,因为从未有过母爱而从未失去过母爱,我是幸运的。而她,她的心比别的女孩薄且脆,一碰就是一个洞,里面都是凌乱殷红的伤口,上面有脆弱的痂,下面是凝固的血,我怎么忍心再次剥开?
三、
为了童七七,我和父亲吵了一架。
七七没有零花钱,我难道不能分给她一些?我对着电话喊,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另一端尖叫,你不给我钱,我们就断绝关系。我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线。
终归,父亲妥协了,答应每月给我双份零用钱。
七七有一个小本,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她对我说,若,我要把你对我的好,一点点记录下来,以后偿还给你更多。我笑着说,七七,你别孩子气了,我们是姐妹,哪里用你偿还了?我坐在下铺看书,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打在发稍,站起身,看到童七七穿着内衣,坐在上铺,一声不响地落泪。
七七,别这样。我握着她纤细的脚踝,你并没欠我什么。
她不说话,继续流泪。
我知道,这样的眉目带有极强的自尊和空虚感。童七七有一种被禁忌的压抑的感情。纯洁,如同白昼裸奔。对于一个在高中宿舍深夜因无法自控而独自哭泣的女生,任何人都是无能为力的。是谁让她如此伤心?她在我的面前暴露了她的纯洁,无地自容。我根本无法去安慰,因为她需要隐藏自己的一切。
我看到童七七脸上出现一种宁静与安详的神态,不动声色,而嘴唇却被牙齿咬出血来,一点暗红的血。以至后来,我想到那点血,便有一种眩晕感,很像瞬间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事物。我的心头从此多了一颗血色的朱砂痣,就在那晚,童七七亲手点上。
她的轮廓,在我眼中逐渐模糊。
四、
父亲寄来礼物,两只毛茸茸的玩具熊。七七把它放在床头,每日并不惊扰,只是晚上睡觉时候,轻轻揽在怀里,无声无息。17岁的童七七,与身边任何一个孩子不同。她保持沉默,缓慢,以此来记忆。
那一次我们逃课到附近的小山上,坐在低低的树干上看书。我记得那天远处田野里生长的向日葵把整个天空都染得金黄,我们整个下午都没有回来,老师让我们每人写了一张保证书给他。扭曲的字迹印在白纸上:我们错了,我们保证以后再也不逃课。中年男老师在旁边看着我们两人签上名字,然后把那张白纸收进了西服口袋。
这种感觉,很像赎罪。
五、
晚上,我问过她,为什么你的名字叫做七七。她笑,带着酒气,七月七日是我的生日啊,若。
那天是她18岁的生日,我在此之前并不知道。7月7日的晚上,没有课,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小餐馆吃饭。小黑猫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桌面昏黄,油腻肮脏,店里的菜却烧得非常香。七七忽然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来,是云南产的茶花,随手丢给我一支。庆祝我们长大成人。瘦长的烟盒上有一句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她说,我非常喜欢这两句话,它们让烟充满了感情。
我第一次抽烟,抽得头痛。童七七,你为什么面无表情?
她又要了一瓶酒,说,成年了,若,我们应该做些未成年时做的事情,应该喝一点,喝了之后,应该能忘掉一切。
七七在昏暗的灯光中微笑,两颊上的皮肤有昙花一样细碎的光泽。我看清楚她的眼睛,眉毛和嘴唇的形状,还有隐约米粒大小的酒窝。与16岁时候不同,此时的童七七,已经有了香艳的味道。
她说,很想能回到过去,那些日子虽然痛苦,却是永恒的心结。
我们飞快地喝空了那瓶酒,到最后,仿佛喝下去的是水,味觉已经麻木。我能听到她吞咽下去所发出的声音。我的脸开始发烫,宛如被火灼烧过留下的温度,身体也开始变得柔软。她说,若,你喜欢吗?这也许身体被抽空的瞬间空白,你喜欢吗?
我看得出来,七七已经喝醉。可她醉的时候落落大方,收放自如,是一种非常真实的美。我没见过别的女孩用如此方式说话,在她身上有着与生俱来的豪情,像一名坚守阵地的战士。可当她认真而仔细得琢磨身边事物的时候,又会显得很压抑。
走在大街上,她拉着我在后山上漫无目的的行走,飞快。山坡上树立着一个个小的石塔和破碎的石像,整个小山显得空旷荒凉,远方的铁路像一条黑色的绶带环绕着茫茫群山。若,若,她尖叫着我的名字,你多久没有飞行了。
即使在现在,我仍然能够回想起当时的感受,带有向日葵清香的山风吹来,心脏热烈的跳动,喉咙的剧痛以及她的衬衣上刺眼的白色,成了定格在眸子里的一幅静止的抽象画。
潮湿的空气让我们停下大声的咳嗽,接着她给我一根烟。我环顾四周,发现我们停留在那个小公墓的门口,两旁是葱郁的高大松树,月光泼溅到每一根松针上。
若,我们进去。她的眼神迷离而伤感,我的哥哥在里面。
我们坐在那块灰色的冰冷的墓碑下,地面上早已没有了白野花的尸体,被长发掩盖的面容上,她的一双眸子里神色凄凉,若,这是我的哥哥。她指着墓碑上的名字说,哥哥,这是白若。她对着墓碑,指指我,透明的泪水开始顺着眼眶流下来。我看到墓碑上写着:童长安,除此之外再无他字。
我从未如此认真地听一个人说自己的故事,而今天,我将生命完全融入她的故事:
她说,自己的出生,本身就是一场罪孽。
她很少想念自己的母亲,甚至很少梦到她。
1982年7月7日,雨夜,她挣脱了母亲子宫的束缚,降生的时候没有哭。
她的母亲姓陈,有一个脱俗的名字,修蝶。
她记不起修蝶的脸。修蝶的脸就是她的脸,她们的脸几乎相同,包括稍稍挑起的眼角,玲珑的鼻子和花瓣一样的嘴唇,都是一般精致的五官。看人的神态也一样,直截了当,坚毅。
修蝶生下她的时候,26岁,无父母,丈夫一年前车祸去世,有一子,六岁,叫童长安。
那一天,修蝶刚刚分娩,接生婆抱起七七,忽然有人敲门。
门开了,县医院的大夫和警察站在门外,他们小声对接生婆耳语几句,又离开。
转天,修蝶仅仅看到那张纸上写着死亡通知四个字,就晕了过去。
因为玩耍,童长安摔下了山。那天,正好是7月7日的夜晚,他死得很惨,粉身碎骨,就在同一时刻,童七七出生了。这绝非仅仅是一场宿命,更深的是无止境的沉堕。
修蝶三天后醒来,开始变得沉默,暴躁,神经质。她给女儿起名字,七七,童七七。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修蝶常常念白乐天的长恨歌,抱着熟睡的七七潸然泪下,一念就是一夜。
因为穷,她们经常搬家,住的地方除了阁楼就是只有半扇窗户的地下室。修蝶把自己的天分,全部损耗在为别人编写小剧本之中。她是单身母亲,只能自己承受经济压力。即使她曾经是一个有天分的美丽女子,风花雪月,浪漫多情。她每天只见母亲不停地爬在桌子上写字,然后给需要的电台和剧团。修蝶的才华一生都不曾被人欣赏挖掘,但她甘愿。
她小时从未听修蝶说过自己的父亲和哥哥。修蝶不提起,也不解释。仿佛这是一条定理。她仿佛丝毫不怀念他,不爱他。也许她认为童七七只是她一个人的事情,若她觉得无困惑,那么任何事物都应该不存在,包括七七。如此以往,七七变得比一般孩子要敏感得多,并学会观望而不发问。
每年七月七日,母亲总是从红木柜子里取出男孩的照片,她看到了这个叫童长安的男孩的照片,黑白色的照片。他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头发黑亮,面色苍白。她想,这就是哥哥,我的哥哥。修蝶按住她的头,说,七七,给哥哥磕头,快,给哥哥磕头。她的额头硬生生地砸在水泥地面,一口气磕了十几个。她努力让自己磕得多一些,她能看到修蝶眼睛里欣慰的泪光。后来,还是修蝶把她扶起来,抚摩她的额头上,已有了淤血。
修蝶把儿子的骨灰埋县城附近的一个小陵园里,仅仅在墓碑上刻了童长安三个字。从此以后,每当她不开心地时候,就到陵园来。坐在墓碑上,寂寥地和哥哥说话。
修蝶自然懂得仅靠政府每月发的钱和别人的救济是不够养活两人的,但她无所谓。她与七七之间的关系冷淡,不甚亲近,她总认为,是女儿的诞生带来了儿子的死亡。她开始时常出去单独旅行,一走就是两三个月,七七上学时她一次交够半年的学费,伙食费和零用钱,往往就消失很长时间。若是放假,她将七七托付到其他人家里去,那些人或是远方亲戚,或是同学,或是朋友。七七因此记住了自己颠沛流离的少年时代,很深很深。
若,我知道自己与任何其他孩子不同。我必须坚强,只有坚强,我才能活下去,和他们活得一样快乐,甚至强于他们。我需要的不仅是时间,更多的是自我完善和修葺,从内心开始打造一个完整的人格,那怕里面荒芜。
那时候,我只觉得时间是个缓慢的过程,成长很痛苦,我的母亲教会了我沉默,并接受现实。我的哥哥也会一声不响的死亡,我的血液里天生就有坚韧的细胞,它们牢不可破。
六、
12岁以后,她与母亲生活的机会并不多。偶尔修蝶到学校看她,就带她出去吃饭。
她记得那天母亲给她穿上一条新买的白棉布手工刺绣的连衣裙,带她去一家高级餐馆。吃完饭后,修蝶忽然说自己要结婚。孤独始终流离失所,尽管开始七七并不相信。
从出生开始,我已经察觉,母亲早远离我而去,比父亲和哥哥还要远。七七说,她揉搓着自己的发稍,将它们拧在一起,又解开。我坐在她身边,听得一字不漏,那些是她曾经流逝的生命,我全部记在心里。
她说,最终没去参加修蝶的婚礼,理由是期末考试。
现在她在哪里,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半年,和母亲没有任何联系。
那些手腕上的饰物,手镯、丝线之类色彩斑斓的饰物,它们在隐藏什么呢?七七反问我,她笑,眼睛里有分明的疼痛和委屈。都是我自己做的饰物,没有人给我买。
我的嘴唇被牙齿狠狠啄着,无法呼吸的感觉,只能屏住鼻翼,让氧气一丝丝进入肺里。
若,她叫我的名字,你带笔了吗?
带了,是圆珠笔。
她从惨绿色的草地上拿起烟盒,随意抽出一根烟。我很小时候就会抽烟,大概寄居生活开始的时候。
被那户人家的孩子,一个男孩子。他给了我第一支烟。
后来,自己就慢慢学会了,虽然喜欢,但并无瘾。
若,你知道,我对任何喜好的事物,都保持一定的距离。我怕沦陷,我怕万劫不复。
她用笔在烟的上半部分轻轻描绘,手指修长白皙,腕部灵活地扭曲着,像一只只饥饿的小蛇。然后,她划着火柴,低头慢慢吸,白雾逐渐弥漫开来,烟头瞬间在漆黑的夜色中绽放成花,红亮红亮。
七七,你在写什么?
我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若。她对我眨眨眼睛,难得的开心神色。把一个人的名字刻在烟上,随着烟雾的升腾,将她的名字吸入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从此溶入血脉,再不分离。
我没有征得你的同意,若。我怕你拒绝。
我也笑,一点一点,从她的指间夹出燃烧的烟,用尽我18年来所有的温柔。银色的烟灰散落成花,带着迷人的烟草香,飘落在我的发上,我的手指上,圆珠笔在烧了一半的香烟上百转千回,蜿蜒不止。童七七,是她的名字,我深深吸了一大口烟,不停的用舌尖撩拨着口腔中的气体,划出凌乱的伤口。直到她的名字变成灰烬,变成气体,在我的肺里久久停留,永不散去。七七,你是我的七七。
她用掌心接住我一大滴滚落下来的泪水,咄了下去。
我抱住她,她亦抓住我的肩头,抓住我的衣服,将头深埋入我的胸口,身体剧烈地抖动。她的目光我看不到,但是我能感觉有什么尖锐温暖的光芒,在那一刻,将我的身体完全刺穿。
我说,七七,我们一定要勇敢的生活。坚韧,倔强的生活,面对一切现实。如果无法体会到快乐,至少不让它空洞。
人生啊,到底是什么?我们皆无处可逃,无从选择,无力自拔。
远处阑珊的星光下,盛开着大片的红蔷薇,暗香阵阵。忽然有雨,淅沥如泪,我们的鞋子和衣服都被淋湿,七七的脸上都是雨水,头发贴着前额,她说,若,早晚我会摆脱所有痛苦,到远方去。
那我呢?
你和我一起走,我们永远在一起。
她仿佛为我安排一切。累了,就趴在我肩头沉沉睡去。这个夜晚有冷清的月光,男孩的坟墓,萧索的虫鸣,18岁,我和童七七。
七、
高中毕业,18岁半,我考入西安的一所重点大学。
童七七去了南方,在一所普通的大学学习声乐。
七七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懂得如何与人交往,她一直有做人的底线,桀骜,非常倔强,因为从小缺乏感情的缘故,她属于极端感性的人种,对一切有着异常敏感的觉知,同样知道依靠愤怒无法得到更深的感情,于是以一种平静的姿态去面对生活,之后,身心俱惫,便可好好休息。
她逐渐成熟,我可以放心地走。
离开家乡的那一天,天空蓝得像一池静静悬在城市上空的湖水,是一种斑斓闪烁的蓝。
在火车站,我们彼此望着,只是流泪不说话。她拿起我的手指,放在嘴边,轻轻用唇摩挲,忽然露出洁白的牙齿,掩盖住了我的疼痛。十指连心,若,我这一生,能不能连住你的心?她的鼻尖渗出细微的汗珠,我真的想知道。她吮吸着我的手指,我能感到伤口的血液汩汩流出,却第一次觉得疼痛原来是这样的快乐而难忘,七七,当然,我们永远在一起。
她靠在车站的栏杆上,风不自觉地吹动起她的裙摆,衬着远处大片大片的白桦树林,有高大挺拔的倒影,仿佛一幕即将开始的电影背景。天空中划过一群白色的鸽子,它们呼啸着,翅膀拍动空气的声音刺耳深刻。七七的左手到我的颊边,伸出中指,若,给我一个伤口,她笑得像个孩子,单纯,完全发自内心,假如我将来没有人要,我的手指上也有你送给我的指环,哪怕是伤痕。
我的泪水打湿她的手指,随后,便深深吻了下去,用牙齿雕刻出美丽的花瓣。她向来非常喜欢,喜欢秋天颓败的花。
一声汽笛缓缓响起,就这样,我们告别青春。
八、
大学里,我成了受人瞩目的女孩,人漂亮,学习好。
还有的事情,是我自己也想不到的,我开始写小说。起因是对童七七的思念,任何时候我心都里明白,那些文字,全部缘自对童七七的感情,我几乎把我所有的时间和记忆,一起汇聚到指尖,让它们汩汩流淌到电脑苍白的屏幕上。
在全球最大的中文原创网站上,我开始倾诉一篇又一篇短小忧伤的故事,大体和一个叫七七的女孩有关。逐渐,它们在网络上引起旁人关注。许多不明身份的人看到,给我留言,说那些文字,让他们心疼,有流泪的冲动。
我何尝不是?我将思念完全付出于文字,我每天都要喝大量的白水,然后一边流泪,一边写字,直至深夜。水分和眼泪,其实是同一种物质。
不久,一家杂志的主编找到我,她说,女孩,你的文字很好,能不能给我写小说。我们杂志在全国发行,有几十万份。
我微微考虑了一下,答应了。我想,如果是全国发行的话,那么,七七在另外一个城市,也能看到我写的小说,理解我的思念。
她应该知道,我一直是这样的在乎她。
可是,无数次寄出的信笺仿佛沉入大海,我一直没有她的消息。
九、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到了2004年7月,我毕业,到一家很大的杂志社当编辑,每天面对无数的爱情故事,忧伤的分离和巧合的偶遇。整整四年大学时光,我没有过任何一场恋爱,我的爱,早就融入文字,给了那个叫童七七的女子,每次组完稿件,我总是一个字一个字把它们删掉。它们都是虚伪的眸子,没有火花在里面闪耀。父亲的突然去世,对我伤害并不是很大,和童七七生活的日子,我早已经学会了坚强和独立。像童七七一样的活着,我一直告戒自己,坚韧、倔强,同一切痛苦斗争到底,更何况,父亲给我留下一笔财产,足够我的下半生。但有些时候,比如我看到大片的白桦树林,看到茂盛茁壮的向日葵花,我的真实,就会连着心头的那颗痣一起阵痛,那个女子七七和落下的眼泪,粉碎的花,为什么一起到了地面便被尘土掩埋,再也没有出现过?
年底,我很偶然的参加了一个全国小说比赛,竟然得了奖。去电视台参加颁奖晚会那天,我没睡好,彩排时化了淡妆,坐在台下静静打盹。远远地,从台上传来低沉的音乐,很轻,几乎是没有旋律,一个女声如裂帛般,深沉地压抑着开始倾诉,不是明媚的旋律,却很让人心动,心疼,神经被一根根地捏起,又抛下。旁边有人尖叫,是七月七日啊。
七月七日?那是什么?旁人告诉我,是一个网络歌手,叫七月七日,现在正走红。我看到那个女孩子,又瘦又高,长发遮住了脸颊,她抬头的时候我正巧在看她,瞬间,我仿佛又回到16岁,那个向日葵疯狂成长的夏日,我被一只纤细的手握住整个灵魂的时刻,童七七,你还好吗?
她明显成熟了许多,已不是年少的青涩模样,皮肤光洁,眼神沧桑,盯着我,嘴角轻轻抽动,就这样唱着,慢步到我的前方。忽然,扔下手中话筒,冲着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十、
如果有人不相信时间可以倒流,那是因为他的内心没有最初的珍藏与现在的渴望。
回到和童七七在一起的日子,我又找到了青春的钥匙。原本,已经被各种爱情故事弄的麻木不堪的心,渐渐在她的感染下复苏,漂浮,神采飞扬。你是我的灵感女神,她这样对我说,若,你知道吗?我的每一首歌里面,都有你的影子。
她仔细读我的小说,一句一句的读,每次都是泪眼婆娑,每次都躺在我的怀里,数我的睫毛,若,你真美,你的小说,每个字都融入我的血液,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事情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童七七上大一的时候因为连续逃课去酒吧唱歌而被开除。并非她想去,而是生活所迫,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她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去赚钱,交学费,养活自己。她的自尊,比一般人坚硬得多,从不透露自己的家庭,从不找别人借钱,更不向学校申请特困补助,每天只是唱歌,用赚来的钱给自己买食物、水和课本。我对她太自信,面对老师,童七七依旧单纯得如白桦树一般,没有任何交流与意识。她一直保持沉默,她说,她心里只有一个人,再也装不下任何人,那个人就是我。
当学校通知她因长期旷课被开除时,她甚至有些轻松感,于是整天穿梭各个城市的酒吧、歌厅中谋生。她倔强得令人害怕,一次,一个醉酒男人对她说了一个句脏话,她走过去,笑着,猛地用啤酒瓶砸破了他的头。她笑着告诉我,我说,社会很复杂,你必须学会忍受。她说,若,我是干净的,纯洁的,我还是处女。我要一直这样下去,不会忍受一点屈辱。我是信命的。
也对,信命的七七在现实舞台上没唱出什么名堂,却在一天,因为无聊给自己起名叫七月七日,上网上发了几首原创的歌,有好听的节奏和动人的声线,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无数公司找上门来,签约、出唱片、拍写真有的时候,命运真是很奇怪的东西。童七七给我买了很多的昂贵服装和sk香水,来,若,穿上它们,我喜欢看你舒适的生活。
我拒绝,我不想要七七的任何馈赠,我有能力养活自己。她抚摩我的手,若,这不是馈赠,这只是生活,是我们的生活。她坚持要我辞掉工作,和她在一起,我没答应。在她的脖颈上,有刺青,常青藤一般蜿蜒辗转,是一些我看不懂的符号标志,却充满了远古的神秘与喧嚣。为什么不和我一起住?我们都是白桦树一般干净的女子,她说,我喜欢有你在身边,安静地听音乐,看佛经,那样我会觉得自己很幸福。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寻觅着你。
我问她,你找你母亲了吗?
她异样地望着我,我母亲是谁?我不知道,我只记得你,真的,以前的事情,我都忘记了。什么也想不起,什么也不知道。
我又问,那你哥哥的
她打断我,然后开始唱歌,唱很轻很跳的歌,她笑着唱,然后对我说,若,你没记错吧?我哪里有哥哥?
如此,我心想,她受的伤太多,忘记了,更好。她可以崭新的生活。
这样,在和童七七生活一个月后,我回到最初的城市,一边工作一边给童七七写歌词,她自己谱曲,每首歌曲充满青草和阳光的味道,那是她内心深处的记忆,在自己的音乐中慢慢消失后,什么也没有留下。我再也不问她,并告诉她,我要她好好的生活。
十一、
她是喜欢浓烈而迅速表达自己情感的女子,每一次出唱片后,都会独自去外地寻找灵感。半年后的一天,我下班在家写稿,忽然接到童七七的电话,她说,若,寂寞的人才会胡思乱想,我想,我不寂寞,因为我有你,因为我又遇到了一个人,和他已经订婚。
陪她在燕莎买衣服,她爱的很真,给未婚夫挑了新款的g-star外套和eceo的鞋子,我告诉她,小心爱情,我见过很多虚伪的男人。她笑了,你把感情藏在文字里,隐忍得看,而我,只要有音乐,就会把它释放,别担心,我不会欺骗自己。顿了顿,她又补充了一句,我和他很有缘分。
童七七的未婚夫我见了,是在国贸七层的咖啡屋里。他是那种苍白瘦弱的男人,个子很高,手指修长,会搂着七七的肩膀,微微地笑。他说,你好,白若,七七把你的名字挂在嘴边。
我是一个平时喜欢素面朝天的人,只穿棉布裤和平底鞋,七七说我不会打扮,因此没有男人。看我男人,多好,她语气里都是幸福的味道。我笑了,她终于走出生活的阴影,可以拥有常人的幸福。这对她对我,都不容易。
我问他,你在哪里高就,怎么称呼啊?还有,讲讲你们爱情的经过吧,七七都没和我说。
我现在是职业画手,叫陈安。
七七总叫我长安。陈安耸耸肩膀,无可奈何地我说,她说那是对我的爱称,可那不是我的名字。
我长时间地盯着童七七,她渐渐把头低下,忽然抓住我的手,又抓起陈长安的手,说了一句话,我这一生,能不能连住你的心?很多年前,这是七七在火车站分别前和我说的一句话,我怎么会忘记?
你们说什么?陈安从包里拿出一本印刷精美的画集来,我在路边画画的时候,她一直在我旁边看,看了两天,就认识了。我看到画集的封面上是两个女孩,黑色衬衣,深蓝花裙,一个短发,一个梳着很多小辫子,她们坐在一个孤零零的墓碑旁,草地上落满洁白的栀子花。大片天空裸露在她们身后,是斑斓如湖水的蓝色。侧角上写着七个字:长安花落便成冢。
我在西安乡下写生的时候画的,七七背着吉他,在路边看了整整两天。陈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我以为她是想和我学画呢。
这个情景,我从梦里见过,那些色彩斑斓的青春碎片,刺痛了我在回忆里的眸子。
我的目光汇聚在七七脸上长时间后,她的眸子渐渐涌出晶莹的液体,一滴,两滴,落在我的手心里。
那是青春啊,那是一滩与生俱来的无法回忆的宿命,我以为它们消失了,其实它还在,永远都在。
她顷刻伏桌不起,我的眼睛里,瞬间疼痛起来,泪水汩汩流出。
陈安慌了,忙握住七七的手,又冲着我喊,怎么了?你们为什么哭啊?
缘分,你们真有缘分。我抹了抹眼睛,冲他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