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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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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丫头手上有茧并不奇怪,可是你却生在虎口处,可见你长年握着兵器,或是习武时必须握住某物,我自认为够警敏了,耳聪目明能观八方,可是你却多次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我身后,我却未察觉,那不是我的耳力退化了,而是你确非寻常人。”一名身负重任的北国人,谋略过人的晋王怎有可能不防备她,让她如入无人之境的在王府闲晃?

    所以她也防着,连最早跟着她的红莲也不放心,她不是个有根的人,在这个世界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没有穿越的同伴和可依靠的家世,必须自己摸索着活下去。

    红莲和红蕖是相处过了才放下戒心,她知道她们没有相害之心,于是她也待之以诚,在磨合的日子中产生信任,人心是肉做,日子久了便慢慢地建立起亦友的情谊。

    “姑娘明慧。”她善使剑,一手挽花剑法使得出神入化。

    很想说“你自谦了”的于芊芊苦笑。

    “难怪王爷对我私底下的小动作了如指掌,原来是拜你所赐,虽然被人监视的感觉不好受,不过我能体谅,换成我是王爷,也绝对不会掉以轻心。”看她嘴上说不在意却咬牙切齿,不太自在的绯衣忽生愧意。

    “王爷命属下保护姑娘。”

    “别属下不属下的,听了剌耳,以后我改口唤你绯衣,你不是丫头,是我信任的人。”她总不能把王爷费心培植的暗卫当奴婢使唤,否则她也良心不安,毕竟人家学有专精,是专业人士。

    信任的人绯衣动容。

    “是的,姑娘,绯衣愿护你左右。”

    看绯衣的个头没她高呢!却一副少年老成的严肃样,于芊芊笑笑地一挥“能护就护,护不住就走,我是命一条,你也是命一条,不要为了我把命丢了,以命相护的恩情我承受不起。”“姑娘”绯衣心头一阵暖流流过,她眼眶微湿。

    从来没有人以她的安危为上,关心她的死活,她是王爷收留的兵士遗孤,战争让她家破人亡,王爷让她住、让她吃、让她习武、让她成为有用的人,不再颠沛流离,她唯一的信念是效忠王爷,愿为他马革裹尸,肝脑涂地。

    可是姑娘却告诉她不要为了保护别人而不顾一切,把命都豁出去,没有谁该为谁犠牲,她的活着就是对姑娘的回报。

    怎么能毫无感触呢!这是第一次有人对她付出真心,不是暗卫、不是丫头,只是单单的“绯衣”姑娘看重的是她这个人,而非她背后的身分,她是绯衣,是一个人。

    “好了,别给我哭鼻子感伤,说什么万死不辞的感谢话,我从北疆带回不少土产,咱们分几件上等的皮毛给瑾儿送去,做成小帽兜、小皮靴一定很好看,再弄个白狐围脖,衬得他小脸粉嫩可爱”小孩子就要有孩子的朝气。

    不让绯衣、红莲因身分上的转变有些纠结,故作快活的于芊芊一手拉一个,面上笑呵呵的转移话题,拿南方瑾这小子来当话题,说着小主子的小衣小裤、小饰物。

    北疆一带确实无粮无作物,荒凉一片,冬雪漫天,寸草不生,可是却让趁火打劫的于芊芊淘出不少好东西,北方幅员辽阔,皮货、山参、玉石遍地都是,几乎唾手可得。

    不识货的北地人只吃动物肉,过多的皮毛贱价抛售,一根根的山参有小孩子胳臂粗,起码上百年了,还有宝石、美玉那真是取之不竭呀!满满的十大车都让她命人给拉了回来。

    南怀齐在春泥院旁又拨出个小院子充当她私人库房,将掠夺来的私产全往里头搁,几间屋子塞得没法转身,走了一趟北疆回来,她居然身家颇丰,可比富家翁。

    几个女人钻进放置皮草的屋子,东翻西找的拉出几张玄狐皮、紫羔皮、大毛黑灰鼠和狼皮,比了比大小长度,又挖出几颗鹅软大小的红、绿宝石,预计缝在裁成衣的皮裘上当盘扣。

    于芊芊对谁都很大方,钱财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她穿越前的生活也过得不错,有车有房,还有一笔饿不死人的小积蓄,她这一穿,平白便宜了她那双不负责任的父母,想想真不甘,她应该预立遗嘱,悉数捐出。

    “主子,好大的珍珠,缝在帽兜上一定很威风,一整排的珍珠,瑾主子肯定欢喜,一整个贵气呀!”捧着一匣子色泽光滑的雪白圆珠,红莲惊喜的大喊。

    “嗯,珍珠磨成细粉用来敷面也不错啊!我记得有张镶宝石的小杯,正适合瑾儿”他该练箭了。

    “姑娘,不用急于一时,东西太多了,先挪一些回院子,等有需要了再来取。”怎么有财大气粗的感觉?

    于芊芊一回头,失笑地一拍额,她的确太心急了,看见成了搬运小堡的绯衣两手满得快拿不动,她只好放下手中的玄狐皮,帮着分担一些重量,拎着能做成一双毛鞋的雪兔皮。

    “主子对瑾主子真好,不忘捎带好东西送他,瞧瞧这皮草的毛色咦!那不是春儿姐姐吗,她到我们院子来做什么?”真奇怪,躲躲闪闪的,像怕人瞧见似。

    红莲没旁的本事,认人的眼力最敏锐,加上脾气好、性情温顺,王府内宅的丫头、婆子她无一不识,上下打成一片,没人不与她交好,一有东家长、西家短的闲话就跑来和她论道一番,俨如小小的八卦站。

    “春儿是谁?”好像不是她们院子里的丫头,她没见过。

    “春儿是锦绣阁的二等丫头,奴婢给她们那院子送过月银,她有点偷奸耍滑,喜欢占人便宜,没好处的事绝对不做。”人不坏,只是懒惰,老是找着借口偷懒不做事。

    “她来找你吗?”看春儿鬼鬼祟祟的样子,于芊芊柳眉微蹙,有了不好的预感。

    红莲摇头“春儿姐姐不太看得起奴婢,认为奴婢是外来的,她最多和守门的婆子多聊几句,奴婢跟她没交情。”“那她来干什么?”真叫人费疑猜。

    “跟上去瞧瞧不就知晓了?”

    追踪是她的长项,绯衣身先士卒,不动声色的迅速尾随其后。

    绯衣会武,于芊芊是经验老到的贼,红莲弱了点,但胜在身形娇小,三人小心翼翼地隐藏踪迹,一路跟著名叫春儿的绿衫丫头,从偏门进入主屋,上了台阶。

    她们看到春儿左顾右盼的,瞧瞧四周是否有人走动,又将耳朵贴在门板上,行迹诡异,似在听屋内有无动静,接着有些笨拙的潜入于芊芊久未居住的屋子,稍稍打量了一下屋内摆设,忽地一矮,不知将何物塞入吉祥如意双花团枕底下,又快速退出屋子,满脸慌乱地奔出春泥院,脚下的粉底绣花鞋差点滑落也顾不及穿好。

    锦绣阁住的是已故王妃赵小怜的陪嫁仆人,如今正主儿已不在了,把持着阁里事物的是挂着内院管事头衔的锦心,擅入春泥院行鬼祟之事的春儿若是无人指使,她有几个胆子敢在正得宠的王爷宠姬头上动手脚?

    不用去追查她背后的那个人是谁,真相呼之欲出,还需要煞费苦心去猜测吗?只是这一伎俩用意为何,难道害了别人,自己就能得利吗?

    “主子,你看,是一堆书信。”一等春儿走了,耐不住性子的红莲第一个冲进屋里,她熟门熟路的掀开枕头。

    那是一条绣着缠枝牡丹的烟紫色凤绫绣帕,方方正正的折迭成豆腐状,将绣帕展开,里头包着约十封左右用泥金宣纸书写的书信,一封封依前后次序排列得整整齐齐。

    不过因紧张的缘故,信纸上有些抓皱的折痕,抬头写着“灵儿卿卿,吾之所爱”以下是洋洋洒洒、文情并茂的才子佳人互诉情衷,遣词用字何其深情,缠绵慵懒。

    “这黄文俊是何人,他写艳词的造诣倒是自成大家。”不来写几篇艳本太可惜了,他有大才。

    以于芊芊的现代眼光来看,这几封信文笔流畅,把花前月下的偷情描述得十分含蓄,若能再露骨些,添点情不自禁的动作,那就更加刻骨铭心了,令人难忘。

    “住王府后第三条巷子深处的二进院子,一个屡考不中的落第秀才。”绯衣向来清冷无波的声音重了些,尤其是那一句“屡考不中的落第秀才”几乎是咬牙切齿。

    “咦!绯衣,你还真清楚,你去偷看人家深夜读书吗?”唇红齿白美相公,佳人暗倾情西厢记啊。

    绯衣面一冷“能与王府比邻皆良民,王爷曾命绯衣查探过近邻一二,知其品性。”“他仰慕我哪!我该不该小有得意一番?”住在深闺也有人攀墙送情书,可见她美名在外。

    美人家中坐,玉郎折春杏,莫不是一枝红杏出墙来。

    “姑娘,这是在坏你名节,其心险恶,若是王爷瞧见了这些书信,姑娘百口也莫辩。”明摆着陷害,想毁人清白。

    “喔,是吗?”两眼忽地一亮的于芊芊搓着雪白下颚,嘴角露出一抹令人心惊胆颤的贼笑。

    “主子,奴婢把这些下流东西通通拿去烧掉,王爷看不到就不会生气了。”气呼呼的红莲涨红脸,急着湮灭证据。

    于芊芊素手一挥“留下,别动它们。”

    “姑娘?!”

    她晕头了吗?这害人的玩意儿怎能留着?

    “真想看看王爷的表情,他是信我呢,还是相信眼见为实?”男人的真心不是看他说了什么,而是怎么做,她兴奋了,充满期待,迫不及待地等着看南怀齐到时的表现。

    绯衣不赞同的摇头“姑娘,有些事开不得玩笑,王爷他呃,和前头王妃闹得不太愉快。”其实她是知道一些内情的,深闺寂寞的王妃趁着王爷领兵在外时与人私通,甚至让那名男子穿房入户,在锦绣阁颠鸾倒凤,行云雨之事,被突然有事回城的王爷捉奸在床。

    因此王妃难产而亡,所产之子的身世遭受质疑,小孩子眉眼未开时看不出肖谁,只看了一眼的王爷便将小主子丢给锦心照顾,从此不闻不问,也不曾有过探问。

    “她是她,我是我,即使王爷的身分再尊贵,我也只想知道他值不值得我倾心相恋。”她也怕爱成绝情,一夕成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