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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塞黄云望眼遮,征鞑未解又天涯,可堪绿鬓斗霜华。
剩水残山思故国,荒沙瀚海乏仙槎,豪情犹在莫兴嗟。
——调寄浣溪沙
漠漠黄沙,骄阳似火。这正是蒙古库里戈壁上最炎热的季节,七月里的某一天的中午时候。
大地都好似喘不过气来,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一切都好似静止了,看不到什么有生命的东西,只偶尔可以看见沙石堆中绽出的几根野草。可是就连这沙漠中生命力最坚韧的野草,也已经桔萎焦黄,纵有风来,它也不会迎风起舞了。
没有静止的只有流沙。一阵狂风过后,流沙四散,俨若惊涛。沙跟着风移走,就像水在地面上流过一样。风沙起处,阳光也染成了一片黄。黄沙漫天的迷离烟雾之中,略略带着一些淡紫的轻蓝色,使人远远望去,总好像那遥远的地方是一个浩瀚的美丽的海洋一样。可是任是眼睛再好的人,也看不清楚哪儿是天地相接的地方!
这真是天地间罕有的奇观,只有在大戈壁才能见着的奇景。
在这万里无垠的大沙漠上,当真是一切都静止了吗?在这七月里的中午时候。
不,这只是往常的情形,但今天却有例外。
除了流沙之外,还有一个人。他是一个约莫二十三四岁的粗豪少年,骑着一匹马,正在库里戈壁上冒着风沙前行。
这少年从来没有过在沙漠旅行的经验,此际他正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心里想道:“前人形容‘瀚海’(沙漠)的流沙说是:‘积河成旱,状如惊涛。遇风则流,乍聚乍散。’形容得真是一点不错。”这少年人是从中原来的,他曾经为了这次深入漠北的万里壮游做过一些准备功夫,读过一些有关沙漠的游记,学过蒙古的语言。看过许多有关蒙古各个部落的风土人情的记述。但如今身历其境,他只觉得书上所描写的远不及他所见到的十一,是如此的雄奇而又如此的令人怵目惊心!
这少年只是震惊于眼前的奇景,却无心欣赏这眼前的奇景,在这样炎热的阳光底下,他的整个身体就像一块块要溶化的羊脂,他骑的一匹千中选一的国外良驹,也在口吐白沫,几乎走不动了。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所带的干粮和食水也快要用完了。
这少年在黄沙漫天之中,吸了一口热风,只觉身体就似要着火焚烧似的,十分难受。他想喝一口水,一看水壶里的水,已是只剩下薄薄的一圈了。这个大沙漠不知何时方能走出,他苦笑一声,只好又把壶盖盖上。
这少年苦笑一声,心里想道:“人生际遇之奇,往往出人意外。我以为是要到江南去的,谁知却到了漠北来!”
原来这少年姓李名思南,本是山东武城人氏,这次他到蒙古来,乃是奉了母命来寻访他父亲的。
山东武城早已沦陷在金国的统治之下百有余年,南宋偏安江南也差不多有一百年了。李思南本来是将门之后,他的曾祖曾在韩世忠手下当过一个中级军官,宋室南迁之际,没有随行,从此便以务农为生。到了他的父亲李希浩这一代,家道中落,和一般农户,已是没有多大分别。李家的家传武艺,也因数代务农,逐渐失传,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李希浩,只是会一些寻常的弓马,谈不到有什么武功了。所幸他知书识字,在乡下开了一间私塾,务农而兼教学,勉强也还可以混混日子。
金章宋泰和六年(宋宁宗开禧二年,公元一二0六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受各部落推戴为“成吉思汗”兴兵伐金,李希浩被蒙古兵掳去作夫子。这次战争,因蒙古有事于西夏而移兵西向,全国得以苟安,但金国的战争结束了,李希浩却没有得到释放,推想可能是蒙方缺乏人力把民夫都带回去了。
李希浩被掳之时,李思南只有三岁,他的这个名字,是他父亲取的。宋室南迁,中原父老,遥盼彼旗,百年来仍是在异族统治之下,李希浩思念故国,是以把儿子名为“思南”
七岁那年,李思南有了一个奇遇。他父亲童年时代的一个好友在少林寺学技,此时已经成为一个名满江湖的大侠,回到故乡,访寻旧友,得知李希浩的不幸遭遇,不胜叹息。他见李思南聪明伶俐,遂收了这个故人之子做了他的第二个弟子。
匆匆十载之后,李思南已是学成出师,他记着父亲命名之意,准备待母亲百年之后,便即投奔江南。居家数年之中,他与抗金志士也常有来往。
到了今年春天,有一个当年与他父亲同被俘往蒙古的民夫逃了回来,据说他在七八年前见过他的父亲,后来就不知消息了。
李思南的母亲年纪已老,日夕思念丈夫,因此就要李思南到蒙古寻父。她怎想得到李思南尚未得知父亲的下落,就已被困在这沙漠之中。
李思南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润湿那快要冒烟的喉咙,极力忍受着口渴的焦渴,此里想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得继续前行!”
好在这时狂风已过,流沙渐渐静止,虽然仍是骄阳似火,大地则已恢复晴明,呼吸也没有那么艰难了。
李思南簇马缓缓而行,只盼在这沙漠上出现奇迹,发现绿洲。不料绿洲未曾发现,却先发现了一堆白骨。
那是在狂风“搬开”了一个沙丘之后,所暴露出来的一堆白骨。因为它是埋在沙丘下面的,还未曾给狂风吹得东零西散,排列得虽然凌乱无章,大体还可以看得出是两具尸体。两个破碎了的头颅上还覆盖着浓密的黑发。看来这两具尸体生前应该是中年汉子。而且是死了还没多久的,所以头发都未脱落。
李思南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缘故。沙漠中的兀鹰是喜食腐肉的,这两个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给兀鹰啄食尽了。
李思南不禁毛骨悚然,知道只要自己一个支撑不住,倒了下来,便将变成这样的一堆白骨!
李思南正自触目惊心,忽听得极为刺耳的“嘎嘎”叫声,抬头一看,头顶覆盖着一片“黑云”却原来是一只硕大无比的兀鹰,两只翅膀张开来足有一丈多长!他刚刚看到被兀鹰啄尽皮肉的白骨,这只食人的兀鹰就来到了!
李思南怒道:“好呀,我是活人,难道你也敢食我?”只见那只兀鹰从他头顶掠过,向他前面的一个沙丘俯冲下去。
李思南眼光一瞥,已经发现那里有一个人!脸朝下的俯卧在流沙之上,不知是死人还是活人。但四肢无缺,纵是死人,至少也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李思南这才知道,兀鹰是要去啄食那个人的。
李思南大怒,张弓搭箭“嗖”的一箭就射过去。弓如霹雳,箭似流星,恰好在那兀鹰的巨爪将要抓着那人之时,射个正着!
李思南虽然甚为疲累,毕竟是个具有内家真力的武功高手,这一箭的劲道非比寻常,那只磨盘大的兀鹰吃了他这一箭,痛得难当,不敢停留,带着箭就飞走了。
李思南跳下马来,过去察看,把那人翻转过来,只见头部血肉模糊,早已死了!李思南叹了口气,心道:“费了偌大气力,不料救的却是个死人。想必这人一死,就遇上风沙将他掩埋,幸免做了兀鹰口中的食物。但这人是什么人呢?”
这人的腰间悬有一个草囊,李思南心里想道:“我且看看他有什么遗物,要是能够弄清楚他的身份,知道他是哪里人氏,将来回去给他的家人报个讯也好。”于是便搜查这人的草囊。
李思南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一看,不觉大吃一惊。原来囊中所有,只是三支金镖,黄金所打的飞镖,在江湖上极为少见,镖的形状也很奇怪,那是尖端开叉的蛇形的飞镖。
但这还不足以令李思南吃惊,使得他吃惊的是:这三支金镖拿到手中,便闻到一股腥味。李思南立即知道,这是毒镖!毒镖也还不足为奇,但再仔细看时,镖身上还刻有图案的,这一特殊的标志可使得李思南大大吃惊了。
镖上刻着的是龙形图案,具体而微,昂头舞爪,十分生动。李思南心中闪过了三个字:“毒龙镖”!
毒龙镖的主人是个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独脚大盗,名叫屠百城,人称“冀北人魔”!单单看他的姓名绰号,可能会以为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其实他平生杀人虽多,却并非滥杀无辜,他杀的多是金国的贪官污吏,尤其喜欢杀残害百姓的金国带兵的军官,某一年曾在山东的七个中小城市,杀了金国的四十八名军官,其中有十四名还是守备和总兵级的高级军官。
金国的官府中人闻其名而丧胆,他本来另有名字的,因他姓屠,在那年连杀七城的军官之后,就有人叫他做屠百城,从此他也自称屠百城了,当时他并曾有豪语说:“多蒙江湖上的朋友给我取了新名,我必定不负朋友的期望,要屠它百城的金虏方算称心。”至于“冀北人魔”则是金国的武土给他所起的绰号。
李思南不知他究竟屠了几城,不过想来总还不满百城之数,如今却已埋骨沙丘!
李思南对屠百城只是闻其名而未见过面的,不过他曾听师父详细说过其人其事,还特别提到屠百城所用的独门暗器——毒龙镖。这是分量最重而又见血封喉的毒镖,只要给他打着一镖,武功多好,也是必死无疑。当年他杀七城的四十八名金国军官,其中三十六名便是丧在他这毒龙镖之下!
李思南手中拿着毒龙漂,大惊之后,心里想道:“这一定是屠百城无疑了,他这么高的武功,却是谁有那么大的本领把他杀死的?”
心念未已,忽听得“嗖”的一声,一支响箭,已是向他射来!
这支响箭来得急劲之极,李思南刚听得“呜”的一声响,利箭已是劈胸射到。李思南正在低头看那毒龙镖,做梦也想不到在这杳无人烟的戈壁之上突遭暗算,冷不及防,几乎给那枝箭射着。
李思南一个“燕青十八翻”就在浮沙上打了几个滚,发箭的人哈哈大笑,说时迟,那时快,第二支、第三支响箭又相继射来。
响箭本来含有警告的意思在内。江湖上的习惯,敢于使用响箭的人一定是自信武功了得,远胜对方,所以才用响箭,叫对方有所提防。而且第一支响箭,通常也不会是射向对方要害的。
可是这个人的响箭来得快如闪电,而且接连三支,都是向着李思南的要害之处射来,这就失掉了“警告”的意义,这个人分明是要取他的性命,却又故作豪迈,使用响箭,显得他“不是”暗算。
李思南大怒,一个“鲤鱼打挺”翻起身来,此时他已有了准备,对方的连珠箭虽然来得仍是十分急劲,他已是可以从容应付了。他翻起身来,正好迎着了那两枝箭,当下提弓一拨,叮铛两声,两支响箭落在地上。
李恩南抬头一看,只见来的两骑快马,骑在马上的,一个是粗眉大眼的蒙古武士,一个是面肉横生、披着大红袈裟的喇嘛。
那粗眉大眼的武士怔了一怔,随即又纵声笑道:“好小子,倒有几分本事。你是来给屠百城收尸的吗?不用费事了,我送你到黄泉去与屠百城相会吧!”
那喇嘛道:“先问问他是什么人?”
武土说道:“这小子来给屠百城收尸,又是汉人,不用问准是屠百城的手下。”一面说话,一面跳下马来,向李思南扑去。武学高手在沙漠上和敌人交手,地战要比马战有利得多,因为沙漠不比平地,说不定会踏着浮沙,人和马的重量总在二百斤开外,踏着浮沙坐骑就会失陷。一个人就轻得多,而且可以施展轻功,所以这个蒙古武士舍弃坐骑,轻身来斗李思南。
李思南敬佩屠百城是个好汉,心里想道:“杀屠百城的一定不是好人,斗不过也要和他们一斗。”
待那蒙古武士来到三丈之内,李思南陡地一声大喝:“来而不往非礼也!”手中的三支毒龙镖一齐打出!
李思南一来是因为这个武士的手段太过狠;二来对方能够杀屠百城,本领一定十分了得,若然不下辣手,只怕性命难保。是以他迫不得已,才使用刚刚到手的毒龙镖。
这名蒙古武士欺身疾扑,也并非对敌人毫无防备的。但一来因为他是成吉思汗帐下有数的好手,艺高胆大,李思南不过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他虽有防备,也还不怎样把李思南放在眼内;二来他并不知道李恩南已经取得了屠百城的毒龙镖,而这毒镖乃是见血封喉,毒性最厉害的暗器!
距离只在三丈之内,而且这名蒙古武士的身形还是向他扑来的,李思南一手三镖,全都打向他的要害,饶他武功再高,也是难以躲避的了!
李思南的三支毒龙镖,分别从三个不同的方位打去,一支打他上盘额角的“太阳穴”一支打他中盘胸口的“璇玑穴”一支打他下盘石膝盖的“环跳穴”这三个部位并非成一直线,而是排列成一个不规则的角形。这样的打法,难到了极点,对方即使是一个擅接暗器的高手,至少也要给打中一支。
李思南满以为非中不可,不料就在这一瞬间,只听得“呼”的一声,突然就像有一片黄云卷来,把他这三支毒龙镖全部卷了去。原来是那个红衣喇嘛从马背上跳起,一技箭似的射来,恰好赴在那蒙古武士的前面,大袖飞扬,把三支毒龙镖一古脑儿的收归袖底。
这种接暗器的功夫当真是出神入化,李思南非唯见所未见,且是闻所未闻。
红衣喇嘛把三支毒龙镖拈起来看了一看,便放入囊中,笑道:“屠百城的毒龙镖果然名不虚传,是天下最厉害的百毒暗器,可惜你这小子不会使用!”
听他的口气,似乎他从前还未见过毒龙镖,那么,屠百城是不是他杀的呢?抑或是在他们交手之时,屠百城无暇射出毒龙镖就给他杀了。
但在此时此地,李思南也是无暇推敲的了。李思南唰的拔出剑来,喝道:“并肩子上吧!”
红衣喇嘛哈哈一笑,说道:“米粒之珠,也放光华,老佛爷还不屑与你交手呢。”
那蒙古武士险些给毒龙镖打中,吓出了一身冷汗,此际惊魂已定,怒气陡生,扑上前来,大喝道:“小子休得猖狂,看我取你性命!”
红衣喇嘛道:“这小子虽然不是怎么了,但赤老温,你也不可轻敌了。
赤老温一听,心里想道:“你看不起这小子,却叫我不可轻敌,这分明也是看不起我。”为了争一口气,于是一上来,便对李思南连下杀手。
李思南一招“弯弓射雕”长剑笔直刺出,陡然间一个转身,左翻右绞,把那武士劈来的凶悍绝伦的连环三刀尽都化解。而且剑势未衰,解招之后,剑尖仍是向前刺去。
赤老温心头一凛,急忙一个“大弯腰,斜插柳”俯身一旋,横刀拍出,他的臂力本来不弱,再借了这一旋转之势,劲道已在李思南的这一剑之上“铛”的一声,刀剑相交,李思南的长剑给他拍开。
李思南也禁不住心头一凛,想道:“蒙古的刀法果然与中原大不相同,古怪之极!”要知李思南已得少林派达摩剑法的真传,在他使出那一招杀手还击之时,实是想不到蒙古武士会用如此古怪的刀法化解他的。
两人刀来剑往,转眼间就斗了三五十招。李思南只觉得喉焦口涩,目眩头昏,剑招使出,往往力不从心。原来他在库里戈壁上困了两日,只用干粮度日,水也不敢多喝,如今一与强敌交手,初时还可以支持,时间稍长,已是难以为继。
赤老温得理不饶人,刀法越来越狠,横劈直斫,每一刀劈出去,都是隐隐挟着风雷之声。
李思南改用“游身八卦掌”的轻灵身法,剑中夹掌,与赤老温游斗。赤老温喝道:“一味躲闪,不敢与我见个真章,算得什么好汉?”
话犹未了,李思南陡地喝道:“看剑!”一招“大漠孤烟”剑光如练,倏地里就指到了赤老温的胸前,赤老温斜身一窜,李思南如影随形又追了过来,冷笑道:“你也只知躲避,不敢与我见个真章么?”
赤老温大怒,使了浑身气力,一刀就劈过去,李思南故意卖个破绽,倒纵闪开,赤老温猛力一跃,又是一刀,恨不得把李思南劈成两半!
李思南忽地喝声“倒也!”赤老温“哎哟”一声,果然应声而倒!原来赤老温的轻功不及李思南,李思南在游斗之时,试出了有一堆乃是中间陷空的浮沙,他倒纵跳过这堆浮沙,赤老温却陷入了浮沙之内。他是用了全身气力的,一踏着了浮沙,大半个身子已是陷了进去,急切间哪里跳得出来?
眼看只要李思南回剑一戳,赤老温性命难保,那红衣喇嘛已是挡在李思南面前,冷冷说道:“你莫以为你用狡计胜一场,就得意了。老佛爷空手接你的剑,只要你过得十招,老佛爷给你嗑头,而且恭送你出这沙漠!”
李思南喝道:“谁要你让!”唰的一剑就刺过去,此时他的气力已差不多耗尽,形势凶险,逼得他必须速战速决,是以一出手便是“达魔剑法”中的杀手绝招,也顾不得对方是空手还是使用武器了。
那喇嘛说了只凭一双肉掌,果然就是空手应付。李思南的这一剑来得迅如闪电,他竟然不躲不闪,只听得“啪”的一声,李思南的青钢剑正是给他弹开。这一弹拿捏时候,当真是妙到毫巅!
李思南虎口疼痛,吃了一惊,一个“风刮落花”的身法,转到那喇嘛的背后,又是一剑,刺他脊椎的“大椎穴”
殊不知李思南固然吃惊非小,那喇嘛也是不禁心头一凛“这小子看来已是筋疲力竭,我居然还不能够把他的剑弹出手去,倒是不可小觑了。”
那喇嘛反手一拂,李思南见识过他的本领,不容他的手指拂到,剑走轻灵,倏地就斩他双腿。那喇嘛使用“拂云手”的功夫,重心放在上盘,下盘乃是“空门”李思南本领虽不及他,但对于武学的原理却是研究有素,是以能够避实就虚,出手就是攻击对方的弱点。
那喇嘛也好生了得,背后好像长着眼睛似的,李思南那里一个变招,他亦已是步换身移,霍的一个“魁星踢斗”仍然是对准了李思南的虎口踢来。
李思南剑锋一偏,避开了他的鞋尖,剑锋朝着他腿窝“鼠跳穴”就刺。虽然不过数寸之差,但他这一避一刺却是武学的上乘功夫。高手比拼,所争不过毫厘之差,如此一来,那喇嘛登时又给李思南制了机先。
那喇嘛硬生生的把踢出去的这一脚缩回,倒纵出一丈开外。李思南连遇两次险招,也是吃惊非小,一时间倒也不敢贸然进击。
那喇嘛心里想道:“这小子的剑法好不溜滑,只怕十招之内,我是未必胜得他了。”暗暗后悔先前的话说得太满,蓦地心念一动“有了!”把袈裟脱了下来。
李思南正要揉身再上,陡然间只见一片红云当头罩下,李思南一剑刺去“嗤”的一声轻响,剑尖从袈裟上滑过,竟是未能将他的袈裟刺穿。就在这一瞬间,只觉劲风扑面,而且胸口也好像挨了一锤似的,隐隐作痛,李思南连忙纵开,幸好恰恰来得及避开袈裟罩体之灾。
那喇嘛哈哈笑道“好小子,真有你的。还有六招,小心应付了。”
这喇嘛说过不用武器,但这袭袈裟拿在他的手上却是一件极为厉害的武器,抖开来似是一张大网,收束起来又似一根棍子,经过了他的玄功运用,碰上了李思南的青钢剑,竟会发出铿锵的声响。
李思南奋力招架,不过数招,只觉胸中气血翻涌,五脏六腑好似就要翻转一般。李思南暗睹叫退“不妙!”仗着轻功,东躲西闪,希望能够将他诱到浮沙之上,败中求胜。
哪知这喇嘛的轻功比他还要高明,几次踏着了浮沙,都是一惊即过,如影随形地紧紧跟在李思南背后。
李思南全神应敌,也不知过了多少招。这喇嘛却是心中焦躁,暗地想道:“幸好这里没有外人,要不然给人看到我在十招之内拿不下这个小子,我的面上还有什么光彩?”
李思南实在已是疲累不堪,全仗着一股气才能够勉强打下去的。忽地一个疏神,他想诱对方陷足浮沙,不料自己一跃却差了那么少许没有跳过去,反而陷在浮沙之中。
那喇嘛喝道:“好小子,还想逃么?”裟裟罩下,那股劲风先就令得李思南几乎窒息。
李思南正自心里叫道:“我命休矣!”迷迷糊糊之中忽似听得“喘”的一声响,那喇嘛喝道:“什么人?”随即有人哈哈笑道:“你说话算不算数,已经是第十五招啦!”
李思南想睁开眼睛来看,双眼已是不听使唤,睁不开来。但也还隐隐感觉得好像是有人到来,蓦地里那喇嘛大叫一声,随即听得马蹄声远去。李思南知道定是有人来救自己,如今已是把那喇嘛打跑了。李思南全仗着一股气勉强支撑,此时知道危险已过,那口气一松,人也就登时晕过去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思南忽觉遍体清凉,朦朦胧胧之中好似有甘霖下降,滴入他的口中,焦渴止了,有说不出的舒服,人也就渐渐醒了转来。
张开眼睛一看,只见自己是在一个帐幕之中,帐幕中有一个头戴儒冠,留着三络长须的中年汉子,还有一个穿着浅绿衣裙的妙龄女子,两人都是汉人装束。那个少女正站在他的面前,手里拿着一条湿透的毛巾,绞那手中,把水珠一滴滴地滴在他的面上,滴进他的口中。
此时已是晚上,沙漠上日间和晚上的气温相差很大,李思南是在炎热的沙漠上晕过去的,此时醒来宛似到了清凉的境界。他干燥的喉咙有了水珠的滋润,少女浅绿色的衣裙也给他一种清凉的感觉。李思南一醒过来,不觉便是精神一振。
那少女见他张开眼睛,笑道:“好了,爹爹,这位相公已经醒过来啦!”
那中年双子走了过来,说道:“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屠百城的什么人?”
帐幕的一角并排放着那三枚毒龙镖,想必是这人在打跑了那喇嘛之后捡起来的。屠百城的尸体想来也当然是给他发现了。
李思南道:“多谢侠士救命之恩。我与屠百城素不相识,不过曾听得家师说过他的事迹,知道他是一个好汉子。”
那汉子道:“你师父是谁?”
李思南说了师父的名字,那汉子笑道:“原来是少林派谷大侠谷平阳的高足,怪不得本领这么了得!”李思南好生惭愧,惶然说道:“晚辈学艺未精,若非恩公相救,晚辈已是丧命在那凶僧手下。”
那汉子正色说道:“你可知那两个人是什么人?那个喇嘛是蒙古国师龙象法王的大弟子呼黎奢,那个武士则是成吉思汗手下有名的武士。成吉思汗手下有十二个本领最高的武士号称十二金刚,这人名叫赤老温,在十二金刚之中排名第八。我看你的坐骑累成那个样子,想来你已是被困在戈壁里有几天了,你居然能够打败赤老温,还能够抵挡呼黎奢的一十五招,这正是虽败犹荣,还用得着惭愧么?”
李思南听了这汉子的赞语,心里却是暗暗吃惊,想道:“原来那个喇嘛不过是蒙古国师的弟子,而那个武士在十二金刚之中也只能排名第八。如此看来,蒙古实是大有能人,不在中原之下呢!”
那汉子若有所思,接着问李思南道:“屠百城是给谁杀的,你知道么?依我看来,呼黎奢的武功虽然不弱,但凭他这点本领,也还杀不了屠百城!”
李思南道:“晚辈不知,但恩公却是猜得不错,屠百城的确不是那两人杀的。因为在他和我交手之前,他还未曾见过这毒龙镖。”当下将发现屠百城尸体的经过,以及和那两个人交手之时所听得的言语都对这人说了。
这汉子叹了口气,说道:“我与屠百城曾有一面之缘,虽然相交不深,彼此都是互相敬重的。我听说他来到了蒙古,正想找他,不料他已埋骨荒沙。一代英豪,丧身异域,实是令人叹息。”
李思南心里想道:“这人能够打败那个喇嘛,又是屠百城的朋友,想来一定是个大有来头的人物。”于是恭恭敬敬地问道:“小可多蒙救命之恩,不敢请教恩公高姓大名。”那汉子道:“患难相助,我辈侠义道之所当为,何况咱们都是汉人呢。我是襄阳盂少刚,她是小女孟明霞。”李思南听了他们父女的名字,不觉大吃一惊。
原来这孟少刚乃是名震武林的江南剑客,李思南曾听得师父说过他的一个故事:有一年孟少刚偷渡长江,潜入敌后,想要联络伏牛山区的一支义军,不幸风声泄漏,金廷派了五名一等的高手缉捕他,在伏牛山下相遇,一场恶战,孟少刚只凭双掌一剑,尽歼金国五名高手,本身也受了重伤。
那是十年之前的事情,自此之后,孟少刚的踪迹就再也没有在金国统治下的地区发现了。中原的武林人士,揣测纷纷,有的以为他因重伤难治,业已身亡;有的以为他已回转江南,经过了这一次死里逃生的危险,豪气非复当年,因此闭门封刀了。想不到在十年之后,李思南却在这大戈壁遇上了他。
孟少刚似是猜到了他的心思,笑道:“你大约曾经听过我的名字?”
李思南道:“孟大侠当年在伏牛山下,双掌一剑,尽歼金国五名大内高手,家师对孟大侠也是十分佩服的。家师常说,他只恨没有机缘到江南去拜访孟大侠。晚辈真是何幸如之。”
孟少刚道:“我当年身受重伤,本来是活不了的。幸亏有个人救了我,这个人就是屠百城。”
李思南道:“哦,原来如此!”心里想道:“怪不得他赶来救我,而且我一醒来,他就问我是屠百城的什么人。屠百城的尸首给我发现,我又打出了屠百城的独门暗器毒龙镖,当时那喇嘛也以为我是屠百城的弟子,想必这位盂大侠亦曾有过如此怀疑。”
孟少刚道:“我对令师也是闻名已久的了,可惜我这次匆匆经过中原,未能前去拜访。”接着渠道:“你在这里遇见我,有点奇怪吧?”
李思南道:“前辈可是在蒙古找寻履大侠的么?”
孟少刚道:“我是知道地已经来了蒙古,我也希望能够在这里碰见他,不过,我这一次却并非为他而来。你是我辈中人,我不妨对你说。”
在他们说话的时间,孟明霞已经煮好一锅稀饭,此时捧了上来,笑道:“爹,先让客人吃点东西再说。李大哥,你在恶斗过后,疲劳过甚,吃干硬的东西恐怕不大适宜,所以我给你弄了一点稀饭。我们已经吃过了,你不必客气。”
李思南笑道:“我在沙漠几天,每一天至多敢喝一小杯的水,实在渴得难受,吃稀饭最好不过。”心里很是感激孟明霞的体贴。
帐幕外面传来马嘶之声,李思南听得好似是他的那匹“一丈青”正要询问,孟明霞已在说道:“你那匹坐骑,我也给你救活了。马是好马,可惜大约也是因为几天没有水喝,疲不能兴。现在它正在外面吃草,我出去看看,待它吃饱了草,我再牵它去喝水。离这里不远,有个水源。”李思南听得坐骑无恙,大喜过望,再次多谢了孟家父女。
孟少刚道:“霞儿,你把马儿牵去喝水,顺便带一些食水回来。”
孟明霞道:“是。”取下挂在帐幕上的一个皮袋,便出去了。沙漠上的蒙古人都是用皮袋盛水的,孟家父女到了蒙古已有多日,也跟从了蒙古人的习惯。
李思南心里想道:“用皮袋盛水比用水壶好得多了,可惜我没有预备。要是有这么一个大皮袋,在沙漠里至少可以多熬几天。”
李思南把那锅稀饭吃得干干净净,孟少刚笑了一笑,说道:“精神好了点么?”李思南道:“好得多了。”于是盂少刚回到刚才的话题,继续说道:“你在金虏统治的地区,可曾听到这样的一个风声:蒙古要和大宋联盟,夹攻金国?”
李思南道:“这几年晚辈家居侍奉老母,穷乡僻壤,听不到什么消息。此事若然属实,倒是一个喜讯。”
孟少刚皱了皱眉头,说道:“看来消息倒是真的,不过,却未必是大宋之福。”
李思南道:“孟大侠可是恐防前门拒虎,后门进狼。”
孟少刚点了点头,说道:“正是这样。”歇了一歇,喝了一口水,接着说道:“我有个朋友,是在宫中做侍卫的,据说蒙古的确派有密使前来临安,准备与宋国商谈联腹攻金之事。临安朝议未定,大臣中分为两派,一派急功近利,很想促成此事,藉蒙古的兵力恢复中原;一派畏金如虎,只怕战事失利,那时反遭亡国之祸。这两派人都没有想到要靠自己的力量来打败敌人,当真是令人兴叹。”
李思南道:“孟大侠之见如何?”
孟少刚道:“联蒙古夹攻金国,此事是否可行,在江南的武林人物之中,也是议论纷纷,莫衷一是。蒙古与在临安立国的大宋地北天南,相隔何止万里,江南豪杰都没有到过蒙古,对蒙古的情形毫无所知,是以武林朋友在争论一番之后,认为空论无益,必须到蒙古,听听他们的舆情,看看他们的情况,然后才能判断蒙古是否具有诚意。这,就是我这次要来蒙古的原因了。”
李思南肃然起敬,说道:“孟大侠为国辛劳,间关万里,横穿大漠,深入穷边,当真是令人敬佩!”
孟少刚道:“我刚走江湖的,多吃点苦,正好磨练自己,那也算什么。小女明霞,她对这里暴热暴寒的气候很不习惯,现在也可以走了。”
孟少刚只有一个女儿,很是疼爱,一说起来,不免多说几句闲话,笑道:“我本来不要她来,她非要跟我不可,便也只好带着她了。幸亏她倒是没有给我添上麻烦,旅途上的起居饮食,反而是她照顾我呢。”
李思南道:“这是孟大侠的好福气,有一个这样孝顺的女儿。”
盂少刚道:“你也是一个孝子呀,你刚才不是说,你这几年是在家居侍奉老母吗?”
一个孝子,一个孝女。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思南长了二十三岁,从未曾与女子结交,孟明霞可算得是他第一个相识的异性朋友。对于这样一个刚健婀娜有之的侠女,他虽然不敢稍涉遐思,心里也是十分佩服的。此时他正在感激着孟明霞对他的关心,听了孟少刚的话,不觉面上一热,说道:“晚辈怎么比得止令媛?对啦,孟大侠刚才说到此次来蒙古探听虚实,不知是否已有所得?”他喜欢听孟少刚谈论他的女儿,但又不好意思再谈下去,于是就赶快回到原来的话题。
孟少刚笑道:“你瞧我好糊涂,正经的事忘了说,绕了几个弯,也不知说到哪里去了。”他整理了一下思路,喝了一口水,接下去说道:“我们父女到了蒙占,已经有八个月。这八个月中,我们走了许多地方,三教九流的朋友,也都见过不少。我们探听所得,成吉思汗整军经武,以他的兵力,确是可以独自打败金国。”
李思南道:“那么,他何以要与大宋联盟?”
孟少刚道:“依我猜想,他一定是要操必胜之算才肯进兵;二来他也想消耗宋国的兵力。”
李思南道:“这么说,成吉思汗的图谋,是在灭金之后,再移师南向的了。”
孟少刚道:“一点不错。我看到好几个迹象,都可以证明他有先灭金、后灭来的图谋。”
“蒙古大部分地区是沙漠,他们的骑兵最为骁勇,攻城掠地,靠的全是骑兵。可是这一两年来,他们已在开始训练水师了。蒙古的几个大湖,如呼伦池、贝尔湖、达尔泊、库尔察汗泊等等,都是他们训练水师的处所。进攻金国,可以从陆路大举入侵,只靠骑兵便可横行无阻。他们训练水师,显然不是在于对付金人。”
李思南悚然而惊,说道:“不错。他们若是要进兵江南,必须渡过长江。这水师当然是要用来侵宋的了。”
盂少刚接下去说道:“其次,蒙古是许多部落结合而成的国家,部落多,种族也多。汉人在蒙古也有不少。听说蒙古人,尤其是蒙古的贵族,以前对汉人是很虐待的,这两年却好了很多,在成吉思汗的帐下就用了不少汉人。他们要学汉人的诺言,要熟悉江南的风土人情和地理形势,不惜拜汉人为师呢。你想,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什么,难道当真是对汉人好起来么?还不是为了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的缘故。”
李思南点了点头,说道:“我也听说成吉思汗雄才大略,委实不可小觑,如此看来,他还当真是深谋远虑哪!”心里则在想道:“蒙古改变对待汉人的策略,我的爹爹或许可以少受折磨,还活在人间也说不定。”
孟少刚讲完了他在蒙古的所见所闻之后,问李思南道:“老弟,你在乡下还住得下去吧,为什么也跑到蒙古来?”心想,他若是不甘于受金虏的统治,应该跑到江南才是。
李思南说出了他远来寻父的原因。孟少刚道:“对了。我也知道蒙古在二十年前,曾经兴兵侵金,在中原俘虏一批汉人老百姓回来!”
李思南道:“这批俘虏的下落,盂大侠可有所闻?”
盂少刚道:“我听说其中有一部分是给他们派去开荒。汉人懂得耕作,蒙古人则只是擅于游牧,对于农事,非得请教汉人不行。”当下说了几个比较大规模的开垦荒地的场所,李思南记在心上。
孟少刚道:“还有一些有一技之长的,当了工匠与其他架差。也有少数人受了延揽,在成吉思汗的帐下做了官。”
说到这里,孟少刚想了一想,忽道:“令尊叫什么名字?”
李思南因为他的父亲并非什么著名人物,混杂在一大堆俘虏之中,他的名字,从江南来的孟少刚想来是不会知道的,所以一直没说。这时听得孟少刚问起,心里想道:“试一试也好,说不走他曾经听过什么人谈及我的爹爹。”于是就把“李希浩”这个名字说了出来,还怕孟少刚听不清楚,拿起筷子,在地上写了三个工笔揩书。
孟少刚低头一看,面色微微一变,但转瞬便即恢复如常,不让李思南看出,淡淡说道:“哦,是李希浩吗?”正是:
言者无心听有意,险教碧血染黄沙。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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