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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她叫庞珈。
在别人的眼中,她的出生就像宝石一般灿烂,毕竟她是豪门庞家唯一的掌上明珠与继承人选之一。
在九岁之前,她与父母一同住在加拿大。
由于她排行老么,备受父母的喜爱,与大哥又相差了八岁,简直可以说是家里的小霸王。
直到父母因为一场意外骤逝,原先幸福的堡垒一夕之间崩坍,在丧礼上出现一名穿着黑西装的律师,说是带着他们祖父的吩咐,要将他们两人带回台湾。
就算他们不肯,在法律上,祖父还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加上她与大哥还未成年,若不跟祖父派来的律师回去,那么社工将为她与大哥寻找收养人,他们兄妹两人还是有可能会被分开。
她已经失去父母了,大哥是她在这世上唯一最亲密的家人,无论如何,她都不愿意再和大哥分开。
不管多么不愿意离开这个充满他们兄妹与父母一起生活的回忆的家,最后她与大哥还是妥协,随着律师一同离开加拿大,回到一切都陌生的台湾。
回到台湾的第一夜,她还记得自己全身发抖,小手拉着大哥的衣袖,躲在他的身后,怯怯的踏进庞氏的大宅。
那时庞宅在她的眼中,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城堡,华丽得教她好奇的东张西望。
“哥哥。”她随着大哥庞洛进到宅子里面,里头的佣人一字排开的迎接他们,甚至还有让她看得眼花撩乱、穿得好看又隆重的大人们,每个人的脸上全都挂着笑容。
他们看起来很亲切,也很和善,还有几名阿姨蹲下来想要逗她,不过全都被大哥挡住了,而她也害羞的往大哥的背后一躲,完全不让这些陌生人靠近她的身边。
直到有一名大叔自她的背后出现,大哥一时不察,让她被那名大叔一把抱住,然后双眼紧盯着她。
“真是个小美女,完全像她母亲。”大叔盯着她的小脸,虽然笑得亲切,笑意却没有直达眼底。
妈的!死也不死干净一点,竟然还留两个小拖油瓶!
庞珈瞪大双眼,看着这位大叔,她的小手正好搁放在他的手臂上,对方脑袋所想的立刻传达至她的脑中。
就像电流一般窜过她的全身,对方的想法不断的传达到她的感官,明明是表现和善的大叔,竟是充满如此丑恶的想法。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庞家的种,想要鱼目混珠,分一杯羹的野小孩!
她惊慌的望着大叔,直到大哥将她自大叔的手里抱走,那丑陋的想法才从她的脑中断绝。
别怕,大哥在。她的大哥把她往怀里一抱,虽然没有开口,兄妹俩却能心灵沟通。
是的,她与大哥一出生就天赋异能,大哥庞洛只要望着对方的双眼,就能得知此人现在的想法;而她则是碰触对方的肢体,或是对方碰触过的东西,就能得知对方此时在想什么。
她与大哥的异能,只有父母亲知道,父亲曾提过庞家在远古是神巫一族,因此拥有异能,只是经过后代的变迁,拥有异能的一族渐渐退化,也许几百年才会出一个。
没想到经过她父亲之后,兄妹俩也遗传了这个异能,只是父亲曾告诉他们,除了情非得已,千万不要随便去读别人的心。
因为人心永远是善变的。
但对于庞珈,此刻的人心却是如此的丑陋。
她的小脸埋在大哥的颈间,大哥将她带离现场,只是当视线落在那些叔叔阿姨的身上时,每个人的目光都带着不怀好意,视他们为砧板上的肉。
后来,庞珈才知道,原来一踏进这华丽的世界之中,她所扮演的角色再也不是公主了,而是令人觊觎的肉。
而身为庞家人眼中一块肥美的“肉”第一步需要做什么呢?
很简单,就是一个原则──明哲保身。
每个人找到机会都想要将她啃食干净,就算吃不到,也想要在她身上刮点油水。
这是庞珈进到庞宅一年之后,所领悟到的一件事。
虽然她才十岁,但是因为读心的特异技能,也看清了宅邸内所有人真实的脸孔,因此表现得十分早熟。
他们看起来对她很好,实际上,却是不断的暗暗咒骂着她与大哥,总是希望他们离开庞宅,或是突然在某一天消失不见。
她后来问大哥,为什么宅邸里的人不喜欢他们呢?
大哥只是淡笑的安慰她“珈珈,你只要记住,在这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是我们的爸妈,还有大哥就好。其他人喜不喜欢你,那都不重要。不要去读他们的心、不要去迎合他们的喜好,你只要做你自己,与他们保持距离,大哥也会在你的身边保护你。”
这番话,深深的烙印在她的心中。
只是她的年纪还小,无法控制自己的能力,只要是与她接触的人们,她总是可以很轻易的读到他们的心。
尽管已经很小心翼翼的不去和人们接触,不过她偶尔还是会碰触人们所碰触过的东西,得知他们的心思。
是的,寄思于物。人类的冥念也会传达在物品上,短则几秒、几分,若执念太过强大,长达几个小时、甚至几天以上都有可能。
但是为了避免被当成异类,她与大哥一直都隐瞒着这样的能力,也因为这样的能力,她才知道为什么当他们进到庞宅时,有那么多人表面上对他们兄妹和蔼可亲,暗地里却又像笑面虎一般想要扑杀他们。
当初他们的父亲就是祖父预定的法定继承人,只是父亲对从商并没有兴趣,年轻时为了要娶母亲为妻,与祖父翻脸,从此也与庞家断绝关系,才会远走高飞,带着母亲到加拿大定居。
庞家的亲戚以为祖父对这个大儿子已万念俱灰,到时庞氏集团就能大家一起瓜分。
没想到却出现了这对兄妹,而且大哥一回来,祖父便将大哥送进贵族学校就读,每天都安排紧凑的行程,明眼人一瞧,就知道是想要将他训练成未来的继承人。
于是,怨念更是强大的散发出来,祖父都还没有宣布继承的消息,他们就将兄妹俩视为敌人。
虽然祖父对他们兄妹有些严肃和冷漠,但他们的生活起居都受到严格的保护,她也尽量避免与外人单独相处,就连上学也有专门的司机和保镖护送。
可是,她不喜欢。
因为比起过去那自由自在的日子,她的自由受到许多限制,连下课的时间也都是被才艺课填满。
被这么多人保护得密不透风,她却觉得有些讨厌,喘不过气,尤其回到台湾后,她还没有好好的体验这块土地的美好,就被赶鸭子上架一般,每天不断的挤压她的生活。
于是,她逃学了。
十岁的小学生能逃到哪里去呢?
其实也就是到处走走晃晃,最后她经过一间杂货店,心想,要不要进去买个东西?
当她犹豫不决时,背后突然被人用力一撞,她整个人跌倒在地上,只是这一擦撞,对方心里的想法便窜进她的脑海里──
我要杀死那个骗我的老板!若不是他欺骗我,我怎么会花光所有的积蓄?现在老婆和女儿都在住院,急需要钱、我又失业了,如果他再不还我钱,我就要刺死他
这恐怖的念头一窜进脑海里,她立刻抬起头,定睛一瞧,是一名落魄的中年大叔,他的后方口袋里放了一个被报纸包住的东西,像是刀子。
以她这样的年纪,根本不应该管这样的事情,应该学学大哥的冷眼旁观,别去插手他人的事情,以免惹祸上身。
可是下一秒,中年大叔却回头,望着她,原以为他要对她不利,却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他蹲下身子,颤抖着手,想将她扶起来。
“小妹妹,对不起。”大叔十分狼狈,露出隐含着抱歉意味的苦笑。“有没有哪里跌伤?”
长得跟我的女儿一样漂亮,可是可是如果我的钱他如果没有骗我的钱,我的女儿也不会住院,到现在还没有钱开刀
他的大手落在她的肩上,心里的想法又强制的让她得知,许多悲惨的念头就像潮水一般涌向她。
原来是这间杂货店的老板骗他投资,结果恶意吞吃他的股份,最后让他血本无归,甚至因为欠债的关系,连他的工作也丢了,就连他的大儿子也为了帮他还债,高中一毕业就得出去打工,考上第一学府也无法让他就读。
真悲惨!庞珈定定的望着中年大叔,自地上站了起来。“没有,我很好。”
“小妹妹,这个时间,你怎么没有去上课呢?”中年大叔皱起眉头,望着她。“欸,你快点回家,不要在外面逗留,知道吗?”他做出赶人的手势。“快点离开这里,听到没有?”
他全身发抖,长相憨厚老实,她一看就知道他不是做坏人的料,尤其他的手抖得好厉害,怕是亮刀出来都拿不稳吧!
“叔叔,我迷路了。”她抬起一双清亮的大眼,望着他。“你能带我去警察局吗?”小手拉住他的衣袖,似乎不让他走。
“可可是”大叔紧蹙眉头,望向杂货店,又转头,看着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
“如果你不带我去警察局,我现在就大喊你诱拐我。”庞珈定定的看着他,一张小脸看似清纯,双眼却有着超龄的深沉。
这是当然的,在庞家生活一年,再怎么单“蠢”的人,也会为了保命而变得早熟,而且她的智商又比一般小孩高了许多。
“啊!你”他原本还策划着要如何进去谈判,如果谈判不成功,就要先抢,再杀了老板,反正他连老婆和女儿都救不了,一个废物活在这世上也是个垃圾,任由世人的唾骂。
庞珈拉着他,将他带离原地。“叔叔,带我去警察局之前,先带我去快餐店吃早餐吧!”
这这个小妹妹是怎么回事?中年大叔就这样被拦了下来,原先的计划也跟着泡汤,只能任由她牵着他走。
原来这位中年大叔姓官,原本是个小职员,为了女儿的心脏病已经花了不少钱,因此才会听信友人的话投资,没想到最后却血本无归,就连仅有的存款也都赔了进去,所以他已经留下遗书,最坏的打算就是要与骗他的友人共赴黄泉。
只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竟然遇到这个小丫头,硬是拉着他的手来到快餐店,还非得要他请她吃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