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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伦是个纯粹的花花公子,享受过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总有几十,对于如何讨女人欢心更是个中高手,带凌晓去的地方自然是不会差的,而被他调。教过凌晓显然也对于这类场合应对得宜,没有半分地失礼或不自在,无意间流露出来的与弗伦的默契,令他眼中的亮度更是明亮了几分,越发肯定这是上天为他订做的女人。
说到底,凌晓在三爷的教导下,比起上辈子更是出色了数倍,不仅一举一动摄人心魄,更兼之学识丰沛、眼界开阔,远远不是其他女子所能比拟的。
说起来,像这类男女浪漫约会的地点,凌晓从未与三爷一起去过,没想到头一次来,却是不情不愿地跟弗伦在一起,实在是让凌晓有些不满。
虽然凌晓竭力在礼貌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疏远,但是由于弗伦的开朗健谈,这一顿饭吃下来倒是没有冷场过,在外人看起来几乎算得上是相谈甚欢。
随着餐点减少,凌晓终于逐渐松了口气,虽然弗伦一举一动都极为妥当,但是凌晓仍旧觉得心里七上八下,似乎有什么不好的预感,打定主意在用餐后立即告辞,以免夜长梦多。
在凌晓基本结束用餐的时候,弗伦突然停下了先前的话题,笑着问道:“凌小姐,还记得初次见面时候的约定吗?”
凌晓的动作一顿,抬头看向弗伦,微微蹙眉以表达自己的疑惑。
“我们曾经约好,倘若有机会的话,会一同去海上冒险。”弗伦丝毫不意外凌晓的遗忘,愉快地提醒道。
凌晓挑了挑眉,完全没想到弗伦竟然将这句客气的寒暄当真了,笑着有心将其敷衍过去:“有机会的话。”
听到凌晓的回答,弗伦向前探了探身,手肘抵在桌子上,笑得极有魅力,吐出的话却让凌晓猛地一惊:“我认为,现在就是一个好机会。”
仿佛是在应征弗伦的话那般,突然,一声炮声在凌晓的耳边炸响,虽然隔着距离比较远,显得有些沉闷,但是却像是霹雳一般让凌晓整个身子紧绷起来。凌晓猛地站起身,右手也下意识地放在了腰间,心脏迅速跳动着。
“何必这样紧张?伤害不到凌小姐的。”弗伦畅快地笑着,仿佛被凌晓如临大敌的模样取悦到一般,然后在她锐利的目光中缓缓站起身,微微将双手抬了起来,似乎是在证明自己的无害。
只不过,到了这份上,凌晓显然已经懒得装出好脸色了:“弗伦先生是什么意思?”
“只是想邀请凌小姐上我的船而已。”弗伦看上去风度翩翩。
“倘若我不想上呢?就要强抢吗?”凌晓冷笑。
弗伦轻轻笑了一下,并没有回答,大概也算是一种默认。
此时,凌晓带来的人同样已经与弗伦身边的人对峙了起来,虽然双方暂时都没有动,气氛却已然一触即发。
凌晓很是懊恼,本想安抚一下对方,却没想到反而将自己送进了虎口,这都怪她自持对弗伦与所谓的“未来”的了解。上辈子,一周后才是刘铭重新夺回沪市的日子,凌晓万万没有想到弗伦会提前行动,只认为在那之前稳住他就足够了——显然,是前世的“经验”害了她!
枪炮声越来越密集,原本就没有多少客人的餐厅更是在凌晓与弗伦撕破脸的时候便空空如也。凌晓额头微微冒汗,一边迅速思考着该如何行动,一边谨慎地窥视着弗伦的一举一动。
这时候,从餐厅外跑进来一个人,似乎想要向弗伦汇报什么。
就在弗伦将视线稍稍撇开的一瞬间,凌晓动了。她干脆利落地拔出自己那把精心保养的女士手枪,而弗伦也早有准备,像一头猎豹一般迅速扑向凌晓,凶猛而迅捷。
虽然这一阵子凌晓将精力转向了其他方面,在训练上稍有懈怠,却也好歹是从小打下的基础,在弗伦扑上来、想要抢夺她手枪的时候,凌晓轻巧地避开,同时提腿狠狠踢向对方的下盘。
当然,比起真正的身手,凌晓是远远比不过弗伦的,只不过弗伦似乎的确仅仅是想要将她擒拿而不想伤她,所以处处留情,而凌晓则毫无顾忌地招招狠辣,手上还有一把谁都不敢小觑的手枪,隐隐便占了上风。
既然凌晓与弗伦动上了手,双方的手下自然不甘示弱,一时间,餐厅内乱成了一团,而外面的枪声也更为激烈了起来。
大概是没有料到凌晓这么难缠,动作狠厉,身手也绝非一般的女孩子所能相提并论,弗伦的眼神越发炙热,手上的分寸也放松了几分,似乎急切地想要将她压制住,甚至不惜将她弄伤。凌晓的压力顿时开始加大,她咬了咬牙,终于下定了决心,朝着弗伦扣动了扳机。
凌晓不是没有用枪伤过人,却没想到会有对弗伦开枪的一天,只不过她更加不想如此束手就擒。既然开了枪,那就不再容情,在这种情况下犹豫发善心可绝不是凌晓的风格。
第一枪第二枪都没有打中,被弗伦敏捷地闪开,而第三枪则击中了对方的肩膀,让他后退了数步。
毕竟对方是有备而来,而己方则是被动迎击,凌晓不想杀弗伦,更是没有自信自己能杀得了他,见弗伦受伤,当即不再恋战,找准机会便向餐厅门口跑去。
“呵,爪子倒真是利得很!有趣!”身后,传来弗伦极有兴致的低笑,仿佛成竹在胸。凌晓心里猛地一沉,果不其然,她在踏出餐厅的第一步后便停了下来,紧咬着牙瞪视着早就将餐厅大门团团包围的士兵。
弗伦是个疯子,彻彻底底的疯子!大概所有人在看到他的行事之后,心里都只有这样一种感觉。
倘若他是正常人,在乎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的话,那么凌晓有不知道多少种办法让他因为忌讳而不敢妄自行动。但是倘若对方什么都不在乎,就算是拼着将沪市乃至全部的地盘都甩手不要,不去抵抗外敌,就偏偏想要捉她一个凌晓呢?纵使有三头六臂,凌晓也没有办法逃出生天。
——不,与其说是为了凌晓,倒不如说她更像是一个弗伦极有兴趣的附赠品。弗伦早就对于军阀的生活没有了兴趣,更是早早就在想一个抽身的方式,上辈子没有凌晓,他也这么做了,这次凌晓也顶多是成了一个催化剂,加速了进程的发展、连带着将自己也赔进去罢了。
凌晓扫过将自己围得水泄不通的士兵,判断着冲出去的可行性,但是背后的脚步声与枪支上膛的声音则告诉她,这大概只是异想天开。
“我实在觉得,你的做法很是不可理喻。”凌晓没有回头去看,有些冷硬地开口。
“很多人都这样说。”弗伦的声音中含着笑意,伸手钳住凌晓的手腕,将她手中的女士手枪卸了下来“但是那又如何呢?我可不是为了别的什么人而活着的,只要我觉得这样最舒心最自在,那就足够了。”
凌晓毫无感彩地勾了勾嘴角,任由弗伦捏住她的肩膀。她不想被抓,却也更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冒险。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既然现在没有脱身的几率,而弗伦又不打算伤她,那么还不如暂时顺着他,静待时机,而若是硬闯的话,枪炮无眼,她说不定会受伤甚至死亡,那可就更加没有后路了。
凌晓沉默的驯服令弗伦愉快地笑了起来,肩膀的枪伤仍旧在冒着鲜血,而他却像是根本没有感觉到疼痛一样,毫不理睬,只是拥着凌晓向前走去:“在想什么?希望你的三爷能够突然从天而降,英雄救美吗?”
凌晓眯了眯眼睛,没有回答,有些可耻的是,她内心深处的确是隐隐这样期盼的。
“真是可惜,大概你的愿望实现不了了。”弗伦貌似惋惜地笑着,带着得偿所愿、将对手耍了一顿的洋洋得意“他现在大概正忙着帮刘铭攻打沪市呢,也许连你遇到麻烦的消息都不知道吧?”
显然,这场夺回沪市的战斗提前,其中必然有弗伦做的手脚,他利用了三爷与刘铭的安排,反倒是将计就计,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大概,连三爷都没有想到,对方竟然这么疯狂,选择了以牺牲自己全部力量这种自寻死路的方式逃走。明明,如果认真抵抗的话,弗伦可以保全大部分的实力,谋求东山再起。
凌晓抿了抿嘴唇,掩藏起自己的失望,在众士兵的簇拥下、被弗伦压制着走向港口的方向:“为什么?你不觉得很不划算吗?我自认为在三爷面前还是有些价值的,将我带走除了满足你的喜好外还有别的用处吗?你就不担心被三爷紧追不放?”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可是做了准备的。”弗伦自得地笑道“只要离开了沪市,去了海上,就算你的三爷手眼通天,又怎么可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渺小的你和我?”顿了顿,他凑到凌晓耳边,轻声加了一个前提条件“只要你没有逃掉的话”
——不逃?怎么可能。凌晓眼眸暗沉。
她可不是温室里的花朵,虽然这辈子还从未出过沪省,但是若是小看她的话,可以定会吃大亏的。
说到底,上辈子的她可是有过在弗伦手下逃走的经验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