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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 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 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 你都当耳边风了,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你这可错怪二虎了,他再盯得紧, 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 风度翩翩的, 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换了我是凤儿,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 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李玉凤听的迷迷糊糊, 以为是昨儿睡得太晚了,忘了关电视,也不知道哪个台一清早的播年代剧, 吵得她睡不着觉。
她在床上伸手摸了摸, 想找个遥控器把电视关了,照这样呱噪下去, 她可怎么睡。
“诶, 妹子动了!”男人忽然惊呼了一声, 吓得李玉凤差点没了睡意。
她眯了眯眼睛,朦胧中似乎看见三张放大的脸凑了过来,可她实在太困了,压根就没心思想这些事情,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下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凤儿,你这是何苦呢,你要真不喜欢那铁蛋,早些说就是了,何必等人家上门提亲了才说,白让人家脸上下不来台。”
提亲?啥时候有人给我提亲了?李玉凤心里默默的思考着这个问题,她母胎单身二十八年,怎么可能有人向她提亲呢?况且现在都自由恋爱了……也没提亲这一说?
这样一想,李玉凤原本还有些昏昏欲睡的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警觉的睁开了眼珠子,看见床顶上灰白的帐子。
她被眼前的这一切给惊到了,急忙闭上眼睛,再睁开、再闭上,如此往复了好几回,才有些不敢置信的翻了个身,看着搬着一张长凳,坐在她床边的中年妇女。
她边上还站着两个人,瞧上去像是一对小夫妻,男的穿了一件泛黄的老头汗衫,女的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瞧见李玉凤睁开了眼睛,脸上也都挂上了笑意。
“哟,醒了这是。”中年妇人一脸宠溺的看着李玉凤,转头对站在她身后的女人道:“老二媳妇,凤儿醒了,你快盛一碗鸡汤来,让她先补补身子。”
李玉凤眨了眨眼,心里却嘀咕起来,这话怎么到像是哪儿听过的一样,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忽然间如遭晴天霹雳。
这不是那本年代文里面的剧情吗?这个李玉凤不就是那本年代文里的女配吗?如今她这躺在床上虚弱可怜的模样,不就是因为跟家里哭着闹着要和男配退亲,好和男主双宿双飞吗?
李玉凤快速的撸了一下小说剧情,急忙开口问道:“妈,咱爹呢?”
“你爹上老赵家去了,事情闹成这样,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去老赵家登门道歉,顺便把那些彩礼钱也退了。”
“啥?爹已经去了吗?”李玉凤连鸡汤都顾不上喝了,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挂在墙头的一件的确良衬衫披在身上,就往屋外去了。
不管咋样,这婚事暂时可不能退,要知道这男配可是后来全书中最厉害的BOSS级人物,到最后只有他可以跟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男主抗衡,女配前世所有悲惨遭遇的开端,就是源于这一场退婚。
李玉凤从老李家跑出来,才没走几步就有些晕头转向了,这时候正是初夏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麦子望不到头,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碎花确良衬衫,满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干净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就站在村里的那一条小石桥上。
几个割麦子的年轻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石桥上的人喊道:“玉凤,你是来找刘振华的吗?他今天跟柳依依去了县里,还没回来。”
刘振华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一年后回城参加高考,一路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离婚,追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书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书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看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看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看,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看,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看着他呢!”
“谁稀罕……”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李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小说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不想听他们瞎唠叨,她得赶紧把她爹找回来,这赵国栋可记仇了,就因为退亲这事情让他没了脸面,记恨了李玉凤好多年,到李玉凤临死的时候,也没给她一个好脸色看过,不过倒是花钱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丧事,也算送了她最后一程了。
她心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看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看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那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短袖麻布褂子,麦色的皮肤勾勒出他紧实的手臂线条,头发乱糟糟的盖在头顶上,淡淡的扫了李玉凤一眼,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脸色黑的吓人。
糟了……他一定是知道她爹去退亲了!
几个知青刚刚也一起忙着收了油菜籽,这时候回后排的知青宿舍洗澡。李玉凤从窗户里看见刘振华要往前头来,柳依依从屋里追出来,给他递上了一把伞。
两人的腔调都做的很足,还有些眉来眼去。爱情果然是可以让一个人盲目的,都这样了,原文中的李玉凤居然还没有看出来,一步步的陷入刘振华的陷进。
马秀珍抬眸,也看见了窗外这一幕,从墙头取了一把大黄伞递给李玉凤道:“你先走吧,等他来了,我帮你把东西还给他。”
李玉凤感激的点了点头,也顾不得外面雨还大着,打着伞出门。
她从河堤边上经过,也想起了刚才那个鸡蛋。
在这样的年代浪费粮食,那可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她不能因为自己能吃上精细米面,就忘了这是一个人人食不果腹的年代。一个鸡蛋不算什么,但她这种行为,总归是不对的。
想到这里,李玉凤卷起了裤管,弓着腰从田埂上爬下去,打算趁着天还没黑,找一找那鸡蛋。
要是雨没有那么大,或者她足够的细心,就可以发现麦田里还有另外一排脚印。只可惜从来没做过农活的李玉凤压根没有这种常识,她在泥地里淌了半天,最后发现她扔的那只鸡蛋不翼而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