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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们举着火把,将山间小路照得极为清楚,健步如飞,仿似爬惯山路般,个个像没事儿人似的。好在燕陌与胭脂均身负武艺,速度也跟得上。随后的红装女子及她的丫鬟虽看起来身子骨单薄,却面不红气不喘,让胭脂与燕陌不由得暗中称奇。
所幸一路无阻,众人都是练武出身,约摸过了一个时辰,便顺利地越过了栖凤山绵长的山脊,到达邻近玉霞关的侧峰,准备下山。
红装女子站定身姿,拂开削肩上的雪迹,玫瑰色的脸美丽不方物,敛了敛神色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此处下山不远即是玉霞关,这一带应该没有危险,七殿下一路走好。”
“多谢小姐赠剑护送之情,还愿小姐赐名,他日作报。”燕陌理顺被树枝刮散的发丝,抱拳以礼。
“自古英豪皆拥两件事物,一是名剑,二是美人。七殿下如今二者兼得,可谓福如双至。小女子不过是为疾电找到了合适的归宿,小事一桩,不足挂齿。”红装女子仍是婉言相拒,说话之时,眼睛的余光总观察着胭脂。
先前燕陌接剑,她未以为意,如今听得剑为‘疾电’——全天下武士都向往的名剑,胭脂也不免暗中吃了一惊。不过这样的惊愕仅仅维持了一刹那,她就发了话:“既是小姐不图报,不肯透露姓名,殿下又何苦强求呢?”然后朝红装女子点头致礼:“大恩不言谢,后会有期。”
小丫鬟将两只火把分别递给胭脂与燕陌,然后与十数名武士一起靠在红装女子周围。
“后会有期。”燕陌朝面前被火光照得极具魅惑的面孔看了最后一眼,眼光扫过朝她身边的所有人,举着火把转身走向山下。胭脂举步随后。
待两人行远,再不见火光与身影。红装女子原本沉静的脸突然显现出一股肃杀之气,较之先前判若两人。
丫鬟沉不住气,疑惑地问:“主子,您为什么要把疾电赠给他?那可是闻名天下的名剑。”
“很简单,因为只有疾电才是幻光的对手。”她媚色十足的双唇倏地张开,呼出好大一口气,好像突然放下了心事般,轻蔑得有些毒恶地笑起来。
“幻光?”丫鬟下意识地重复了一下。数名武士禁不住都为这两字震惊起来,脸上表情有了明显的变化,既敬畏,又有点儿害怕。
然而她却毫不在乎,用同样的声调,平平淡淡地答:“是的,幻光。”
幻光,一直在那个人手里!那个人有一双阴邪的眼睛。那双眼睛犀利无比,能洞悉一切藏在暗处的东西。那双眼睛曾在她少女时光的梦境里晃荡,并且一直持续至今。只不过在那个属于她的豆蔻年华里,他的目光就像幻光所发出的剑芒,看似温柔如幻,实则致命而来。事隔多年后,她终于要与他作对了,终于。对于这一刻的来临,她曾翻来覆去想象过无数次,想不到做足了充分准备,心情仍然极端复杂。
黑夜之中,魅影重重。凛冽的山风呼啸着穿过层层梧桐树网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雪仍在肆虐地飘荡,像谁被撕碎的春梦般零零落落地消失于暗夜的幕布里。她站在山峰顶处,红装袭人,双眼十分敏锐,一会儿望着东面的雾烈,一会儿望着西面的苍隐,默念道:战争才刚刚开始,她要那个人的臣服。
下山的路其实比上山的路还要难走。路很滑,加上白雪掩盖,更加分辨不清路径。偶尔一脚踩空,整个人就失去了平衡。燕陌背着包袱与疾电,一手高举着火把,一手小心翼翼地扶着一棵棵叶子老早掉光的梧桐树粗糙的树干,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前面。每走一步,脚下就传来沙沙的响声。胭脂的情况稍好些,一是没有什么负重,二是踩着燕陌的脚印往前走,很安全。
突然,燕陌的身体晃了一下,一不小心,火把撞在一颗树上,火星四处迸发。胭脂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门儿口,担心地道:“殿下,还是我走前面吧!”
之所以坚持走在前面,就是想让她安全一点,怎能交换?燕陌靠着树干,站稳了道:“不要紧,我走前面。”
大雪的天,他的话带给她无穷温暖。聪慧如她,怎能不知晓他的心意?遂不置言语,默许了他的执念。
不喜欢她无言的沉默,燕陌打开话匣子,唤了她一声:“胭脂?”
“嗯?”她轻声地回应。
“你觉得她是什么人?”燕陌满脑子都是对红装女子的疑问。
“从衣着服饰到言语态度都看不出她的身份,只不过地位显赫是肯定的。否则疾电怎么可能在她手里?不过,她倒是大手笔,才一见面就将如此充满传奇性的名剑送给你。”胭脂据实道。
“的确不是一般人,搜索情报的功夫并不亚于苍隐国的刺杀团。”那女子一直掌握着他们的行踪,对他的身份知之甚详,又生得冠绝天下,气质不让须眉,想不教人起疑都难!
“但我想,她是谁目前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疾电到了你手上,她对我们没有刀兵相向,我们正走在回国的路上,没有遇到刺杀团的追截。”虽然连续走了两个多时辰的路,胭脂多少感到疲倦,但一想到能这么顺利地翻越栖凤山以及天亮就可以看到玉霞关,很是庆幸。
“累了吗?”隐约听到她的呼吸声,燕陌停下来,扭头温情脉脉地道。
被他突然掉回的目光看得不好意思,她以手暖了暖被风刮得通红的脸,吐着白气道:“还好。”事实上,她必须承认,女子的体力到底是不及男子的,瞧他自若的脸色就知道了。
“如果累,就找处地方先歇一歇。”看她强忍疲惫,燕陌很过意不去。她就是这么一个凡事都不肯松懈与示弱的女子。
“不,还是走吧!”人最累时最忌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要想再走可就不那么容易了,相反一旦坚持下来,挺过疲惫的极点后,整个人就会轻松许多。这个简单的道理,她岂会不懂?
“那我唱歌给你听。你听了就不觉得累了。”燕陌继续沿着极陡的山坡往下走,也不管她是否喜欢听就低低地哼唱了起来:“彩云之南,我心的方向;寒山闪耀着银光,人在路上。彩云之南,归去的地方;往事芬芳,随风飘扬。琉璃泉边,歌声在流淌;绿玉湖畔,心仍荡漾……”
他还会唱歌,而且唱得这么动听。胭脂极为意外,依旧踩着他大而长的脚印,一步一步跟在他后边,耳边飘荡着他深沉的歌声。她知道他在为自己加油鼓劲,知道雾烈国是彩云之南的国度,知道寒山是他的向往,因为那是家的方向。
至于燕陌,他不过是想在她不反对的情况下,为她做一切他力所能及的事情,因为他希望看到她快乐。这支歌谣是母亲儿时唱给他听的,他很喜欢就学了下来,想不到许多年没唱,自己还能将歌词记得这么清楚。
陡峭的山林、飞舞的白雪、晕黄的火光组合成一副意境悠远的图画。一前一后、一高一矮的人影在这幅图画里穿行。他们都不知道,这些默默的跟随与相伴将来会是多么美好而决绝的回忆。
天亮的时候,雪停了。晨光穿透松林,在雪地上投下细长的光影,像为积雪镀上了一层金铂,晶亮晶亮的。
弥漫着山野味道的清新气息包围了极度疲倦的胭脂与燕陌。不过,他们的脸上所呈现的还有另一种表情——喜悦,因为他们终于从山底密林跨过了两国的国界。
“前面走过一个山坳口,就能看见玉霞关。”燕陌气喘吁吁,摘下斗笠,找了块大石头坐下。对于玉霞关的地貌,他再熟悉不过。十年前,漕州战乱,他指挥果断,匆忙从平城调兵四万,与苍隐国名将蒙姜大战于玉霞关,且大获全胜,成功地将当时苍隐国太子奚桓的精兵逼退至漕江西岸。由此,他一战成名,成为了雾烈国家喻户晓的御风将军,亦成为了雾烈皇室的骄傲。
胭脂再也走不动,坐在他对面的石块上歇气,脸有些泛白,眼睛四周黑了一圈,眼神有些涣散,原先绾得极好的发髻被树枝钩散,显得有些乱,额角被树枝划出了血,头上的斗笠也不知道掉哪里去了。
注意到她额上的伤口,燕陌小声地问:“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