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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失意书生

作者:神龙摆尾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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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class="kongwei"></div><div class="ad250left"><script>ads_yuedu_txt();</script></div>    收到杜如月的口信,知道她已经平安到了万花谷,李风云收拾行装,离开了双峡镇。

    才走出双峡镇四五里地,忽听前面有“啪啪啪”抽耳光的声音,李风云勒住马缰,抬眼看去,只见岔道边不远处山涧的木桥上,一名绿衣女子左右扇着一名文弱书生的耳光。

    “……四……四小姐,我还没说说什么话,你为何要打我?”那书生躲躲闪闪、畏畏缩缩地道。

    “光凭你想说什么,你就该打了!”那女子戳着那书生的胸口,大声道,“你这穷书生居然也敢打本小姐的主意,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连自己都养不活,你卖十副画也不够我买一盒胭脂水粉钱,你说,你凭什么仰慕我?嗯?”

    “呃,”那书生低着头,吞吞吐吐地道,“我……我虽然穷,但我有才华,有致君于尧舜之上的远大志向,我相信,我迟早会出人头地,光耀门楣……”

    “啪”,那女子又抽了那书生一耳光,奚落道:“你的志向我知道,就是想当我张家的女婿,夫凭妻贵,从此不愁吃喝;而你的才华便是当别人的陪衬,死咸鱼永远也翻不了身。

    你是什么人,我又是什么人?你根本高攀不上我,就连倾慕我的资格你都没有,更别说要接近我,就连你心里想着我也都有罪,你居然还敢说喜欢我,这根本就是在侮辱我,既然你读过书,就应该知道什么叫做亵渎。你敢不敢对庙里的观音菩萨说,说你喜欢她?”

    那女子不停戳着书生的胸口,逼得那书生连连后退,那书生争辩道:“既然这样,七夕那日,你为何对我三笑留情?”

    “我没有!”那女子斩钉截铁地道。

    “你有……”那书生急道。

    “就算是有,那也是嘲笑讥笑耻笑对你的冷笑!”那女子打断那书生的话,道,“我告诉你呀,你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你对我有非分之想,别人嘲笑你事小,拉低我的层次事大,如果这件事被别人知道,本小姐绝对饶不了你!哼!”说罢那女子转身便走。

    那书生抬眼偷看着那女子的背影,眼中满是绝望与羞愧。

    “天下还有这么凶蛮的女子!”李风云暗道,“小丫头跟她比起来,简直是只善良的小白兔。”正想着,忽见那女突然又转过身去,朝那书生走去。

    那书生吓了一大跳,双手捂住头,道:“不知道……四小姐还有什么指教?”

    那女子搂了搂袖子,猛地一伸手,将那书生推了一把,那书生惊叫一声,一不留神,栽下桥去,那女子冲着桥下气呼呼地大声道:“这就证明我没看错你,打你你也不晓得还手,推你你也不知道躲避,文也不成,武也不成,简直是废物一个,哼!”说罢,轻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李风云冷不丁打了个冷噤,心道:“原来女人都是这般想的,说得也对,那小丫头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她又怎会喜欢上我?幸亏老子聪明,不像那傻小子,才没吃这亏!”

    拍马走到那山涧边,那山涧幸亏不深,离木桥也不过一人多高,山涧中又有水流,那书生并未摔成怎样,只是隆冬的涧水,何其寒冷,那书生已经冻得脸色发青,挣扎从涧水中爬了出来,早已全身湿透,寒风一吹,更是浑身哆嗦个不停,才走了几步,便再也支撑不住,“砰”的一声,摔倒在地上,磕破了头,血流如注,晕厥了过去。

    “没用的傻书生!”李风云拨转马头,正欲离开,心中隐隐觉得不安,这里人迹罕至,就算有人路过,也未必会注意到桥下那傻书生,山间风冷,他若不理,这傻书生必定冻死在这里。

    “娘的,算老子倒霉!昧着良心做回好事吧!”李风云嘟哝了一句,跳下马来,跃下山涧,将那书生抱上山涧,草草为他裹上伤口,将他搭上马匹,想要再回到镇上。又想这书生体弱,在寒风中未必能支撑到镇上,要是就这么死了,被人看见了这书生的尸体,又是个麻烦。还不如干脆找个避风的地方,生堆火,若救得活这书生便救,救不活也只怪这书生的命不好,将这书生的尸体往山中一扔,免得招惹是非。

    想到这里,李风云干脆牵着马继续往前走,约莫走了半里多路,终于找到一个山洞,李风云大喜,将那书生卸了下来,探了探似乎还有气息,只是额头烫得吓人。

    李风云急忙找来干草柴火,生了一大堆火,将那书生湿衣服剥得干干净净,拍活了他的筋骨,放在火堆边铺好的干草上烤火,又找来些草药,胡乱捣成糊,就着烈酒喂了进去,又喂了些撕碎捣烂的肉饼,低声道:“穷酸书生,老子能做的也就这些,活不活得成,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谁叫你去招惹那个凶婆娘!”

    说来那书生的命也真大,时昏时醒过了两天,终于从阎王爷那里挣扎回来,清醒了过来。

    那书生名叫王审琦,年纪与李风云相当,才十八岁,祖籍辽西,迁居洛阳,石敬瑭引契丹兵灭后唐之时,随父逃难逃到了这里,因这里偏僻,战火难以波及,便在此处定居下来,父子俩靠写字卖画为生,前些年其父病故,便只留下一人,生活更是贫苦。

    后来的王审琦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居然暗恋双峡镇上大户张家的四小姐,命中该有此劫,幸好遇上了李风云,救了他一命。

    李风云问他以后有什么打算,王审琦叹道:“双峡镇我是不想再呆下去了,李兄说得没错,如今这乱世,学文有什么用?还不如手中的刀靠得住,我打算出去闯闯,听说契丹人又要攻打中原,也许这是一个机会。”

    李风云笑道:“你这书呆子,抓只鸡都够呛,还敢拿刀去杀人?”

    王审琦咬破手指,对天发誓道:“死便死矣,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我王审琦对天发誓,绝再不受这番屈辱,此生若是不能出将入相,情愿死在万刃之下。”

    李风云哈哈大笑,拍了拍王审琦的肩膀,道:“行,算老子没救错人,不过你一个文弱书生,单身去中原,的确有些危险,老子干脆好人做到底,正好这里有个令牌,你拿去先用吧,遇到危险时拿出来,应该管一些用!”

    说罢,从怀中掏出周纵云送给他的那只“虎贲令”交给王审琦,又送了他些银两作为盘缠,两人告别,李风云跃上马背,继续赶路,王审琦则暂时留在双峡镇养伤。

    李风云没料到王审琦养好伤后,前往中原途中遇险,果然凭着那枚“虎贲令”化险为夷,引起了天策府的关注,并被天策府赏识,引出一段故事,那是后话,此处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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