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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轮子车普及之前,马就是男人追求力量与速度,狂野与不羁的浪漫寄托!每一个男人,都渴望拥有马的特性,比如精旺持久粗长……大概没有几个男人可以抵挡得住策马奔腾的诱惑与享受——各种意义上的“策马奔腾”。
当然了,末世里不讲这些虚头巴脑的。讲真,马比起车更实用。它跑动起来不会发出轰隆轰隆的引擎轰鸣。速度也丝毫不会比焊接了钢板装甲的汽车慢,兴许还要更快。而且更关键是,马比装甲车好养活啊!
装甲车的维护,修理,加油,分分钟能够掏空男人的腰包和肾,一抛锚就废掉。而异化马只需要给它弄一堆草料就可以了——是的,异化马是草食系。杂草能贵到哪里去?就是给它添加五谷杂粮改善伙食都没问题。
唯一的问题就是,马是活物,不是死物。听话与否是个大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把马驯服。洪妍营地里就有专业的驯马师,负责帮助洪妍的近卫铁骑训练马匹,里头有专业的学问的。
王朝当然不懂驯马。唯一的了解也是从小说和影视节目里得来的。把马骑服?其实王朝心里对这种方法持怀疑态度。可除了这法子,他也想不出其他更好的方法。
问题是王朝会骑马吗?会!前世,王朝来到自己父亲的领地就过上了传说中的“二代”的生活,终日里无所事事,他就骑马到处溜达消遣。这骑马的技能还是父亲收的那位能干义子教他的。
要骑服那头马王,肯定得先骑上它才行。可是要怎么样才能骑上它的背呢?看它那一身缠绕的锁链就知道曾经遭受非人——非马的折磨,肯定不太好接近。它要是直接冲过来也就罢了,它要是转身就跑怎么办?
追?别逗了。两条腿追四条腿?有这速度和耐力,王朝还要马做什么?王朝紧紧的盯着那头马王,“该怎么整呢?”其他的马他看不上。真男人,就要骑最漂亮的女人,骑最俊的马——可以做不到,但不能不想!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王朝隐隐有了些头绪,可是心里患得患失,下不定决心。突然,那头马王嘶鸣了起来,马群随之涌动,显然是要换个地方。
王朝一咬牙:不能让它跑了!本来无论是猎马还是猎艳,不管猎啥,都需要有耐心,要准备充分,找准时机,一举建功。可问题是他现在没时间,也没能力。城市当中处处是致命威胁,总不能因一匹马而丧命吧?
于是,王朝将“矩阵魔方”项链从脖子上抽出来,同时将装有传国玉玺的盒子拿在手里,另一只手则拿出一根大白萝卜——啥,为啥王朝会有大白萝卜?
吃肉是必须,可是吃素也是必需啊。前者是身体必须之物,不吃没力气。可是后者是心理所需。老是吃肉不吃素,王朝心里不舒服斯基,总觉得吃肉会积累毒素,而吃素能清洁身体。因此王朝可携带了不少蔬菜。
王朝现在左手传国玉玺盒子,右手大白萝卜,脖子上挂着加魅力的“矩阵魔方”——四阶矩阵魔方已经增加40点魅力了,然后从草坡上站了起来。他这是要干嘛?简言之:用自身魅力和大白萝卜的魅力吸引马王!
至于抓着传国玉玺盒子,自然是为了获得“国运加身”的效果。老子我“国运加身”,还搞不定你一头大马?在王朝想来,以自己现在的实力,来硬的铁定不行。硬的不行,那就只能来软的了。
就好像吊丝男追女一样,非二代没权财,想要床上有个贴心伴,就老老实实的增加自己的魅力和内涵,练练口.活,学点套路再来点真诚。没本事还敢来硬的?末日前是蹲大牢,末日后可就是蹲地狱了。
站起来的瞬间,王朝也想开了。得知我幸,失之我命。没啥好患得患失的。没了四条腿,咱不还有两条腿?马王再好,充其量也就是代步工具——得不到马王,不是还有其他马嘛!
王朝一站起来,瞬间就引起了马王的注意和警觉。打了一个响亮的响鼻,喷出两股炭火色的鼻气。马头压低,前蹄抠地,这显然是进攻姿态。
有马王示警,马群也立即骚动了起来,一匹匹异化马嘶鸣甩尾,看向王朝。王朝的心也提了起来。这个时候若是来一场“万马奔腾”,他可就得转身溜烟了。
心里随时准备着溜烟,脚步却是向前迈。王朝走下草坡,向着异化马群靠近。随着他的靠近,马群也越发的躁动,此起彼伏的都是烈马嘶鸣。
反而那头马王安静了下来,抬起马头,摇头摆尾。它那双好似烧红炭火般色泽的眼睛盯着王朝左手的盒子,还有王朝胸前的“矩阵魔方”——它本能的觉得那两件东西很不一般。至于大白萝卜,它直接无视之。
在王朝的“老花镜视界”中,马王的敌意很浓,表现为深红色的光影。不过红光虽深,却闪烁不定。王朝猜想它在犹豫是否发动攻击。在犹豫?那敢情好!只要它不闷头冲撞上来,或者掉头转身就跑,就说明有戏。
王朝慢慢的向马王靠近。马王开始吭响鼻向王朝发出警告。至于骚动的马群因为没有得到马王的命令也不敢乱动,反而向后退避。
马这种草食系生物,只要不把它惹火了,遇到状况的第一反应肯定是跑,不然它生四条腿,进化出那么快的速度来干嘛?又不是肉食系的财狼虎豹,还进化出了尖牙利嘴。
王朝一步一步的走近马王,此时他几乎能够看清楚甲壳缝隙中红光,仿佛流动的岩浆。好家伙,那似皴裂破碎的红色线条似乎正是遍布身体的血管!
突然,马王猛的向前一蹿,似要将王朝撞飞出去。可王朝一动不动。马王紧跟着又向后撤,并没有真个撞上王朝。王朝倒是真给吓了一跳,不过他有依仗,所以丝毫无惧。
此时王朝才确定,吸引马王的正是装了传国玉玺的盒子。不过他还是先将大白萝卜伸过去喂它。好嘛!王朝不够高,喂马都得把手高抬起来,“老子才16岁,有的是时间让我长高!哼!”
马王还真正嗅了嗅大白萝卜,咬了一口,没咀嚼两下就吐了出来,两股不爽的滚烫气息喷到了王朝脸上。看得出,它很讨厌吃萝卜。
王朝将大白萝卜往后一丢,又取出一根胡萝卜。这会马王都懒得搭理王朝了,打了个响鼻,那模样仿佛在说:本王不满意你的进贡,滚吧!接着掉头就要走。
王朝赶紧道:“等等!”他也不管对方是否听得懂,不过至少他一出声,马王就猛的盯住他,嘶吼以表示不满。王朝突然想到这马王属于“重金属乌托邦怪”的范畴,而据传这类怪物喜欢吃金属,饮燃油为水,试试?
便从矩阵魔方中搬出一桶燃油来。这里没有谁,他完全不需要顾忌使用“矩阵魔方”。这桶油还是上次灭了鬼子队的战利品。王朝将油桶盖子打开,顿时一股浓烈刺鼻的汽油味就弥漫了出来。
马王还正就被吸引了,凑上去嗅了嗅,舔了舔,接着果然畅饮了起来。王朝憋着嘴无言以对,“好嘛,本想着我弄匹马就好养活,现在连马都喝油了。这什么世道啊!”
马王足足喝了大约六分之一桶的汽油就喝饱了,居然高兴的嘶吼起来。王朝适时的说道:“你跟我走啊,以后我天天让你喝个饱。”也不管它能不能听懂。
不过在王朝将手伸向马王的时候,它却避开了,并在此用做出警告的姿态。王朝大感没趣。用强?唉,还是算了吧。人家不让你骑,你非要骑,会出人命的。至少第一次见面没闹掰,兴许以后还有机会?
王朝就将油桶收起来,准备将目标移向其他的马。可看到油桶消失不见,马王不高兴了,盯着王朝直吭吭,代表敌意的红光又浓烈起来。王朝忙把油桶取了出来,它才消停。显然,它把油桶视作自己的所有物了。
虽然它觉得那个盒子是好东西,隐约觉得对自己很有好处,可是它到底只是马,脑子没有人类一样的逻辑回路,哪怕感觉是好东西,可抵不住能够直接喝,而且味道极好的汽油。
“要不要这样啊?”王朝无语了,“不让我碰,还要抢我的油?就这一桶油价值好几万可好?”马王直接把油桶咬了起来,好家伙力量不小,扭头就要走。
“等等!”王朝将传国玉玺盒子收了起来,拦在马王前面,“油可以给你,但是你得从你的马群里给我一匹马座位交换!油,你的。马,我的!懂?”王朝一边说一边做着手势。然后就壮着胆子走向马群。
王朝有备胎!那是一匹灰白色的大马,个头只比马王小一圈儿,没有经过刷洗打理的毛发肯定是乱糟糟的,可是不掩其雄壮的体型,隆起的坚硬肌肉简直要将皮撑破一般。
马群骚动,却没有轰散。没有得到马王的命令,想冲撞王朝却又不敢,直急的四蹄瞎蹦跶。王朝走到那匹灰马身边,直接缠了个套子套在它的脖子上——马王我忌惮,马仔我还怕?
那皮灰马立即挣扎起来,高高的人立而且,王朝爆发出49点的力量,外加战气增幅,也才堪堪拽住,不至于被掀飞出去。
不过灰马的反抗也越来越激烈。好嘛,人家马也是能爆发战气的,怕你不成?异化生物爆发战气,至少lv5没差了。王朝终于抵不住,给绳子反拽飞了,摔在了地上。
王朝也不气馁,他要是比马厉害,他还要马做什么?拍拍屁股爬了起来,回到马王身边,又把油桶收了起来。马王再次恼了,响鼻都吭到王朝眼前了。
王朝又一次把油桶拿出来,摆到马王面前,然后跑回去抓去套着灰马的绳子。灰马继续反抗。马王也许不懂王朝说的话,可是到了它的档次,灵智肯定不弱,隐隐明白了王朝的意思,便冲着灰马嘶吼了几声。
灰马立即就不反抗了。动物族群中可没什么道理可讲,等级森严,一切王者说了算。马王让它不要反抗,它就不反抗。接着,马王就咬着油桶,撒着蹄子屁颠颠离去,马群紧随其后,地面隆隆作响。
于是,王朝就get到了一匹灰色骏马,拍着它的脖子,直在那笑:“嘿嘿嘿,你就放心吧,跟了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走!我先给你去洗洗。你看你这一身脏兮兮臭烘烘的。”
王朝将灰色骏马拽到了河边给它刷洗。虽然马王不吃白萝卜,可这匹马却吃的清脆咚咚响,敌意也稍减了些。兴许是有马王的命令在先,它虽然敌视王朝,却并没有攻击,也没有挣脱逃跑,省了王朝的精神。
等洗完了王朝才发现,这哪里是灰马,分明就是一匹俊俏亮丽的白马!“骑白马?那我不是成了传说中的白马王子?”王朝一边给它刷洗,一边无聊的自言自语,“也不一定,也可能是唐僧啊:阿弥陀佛!”
“你既然那么喜欢吃萝卜,又是白色的,那我就叫你白萝卜吧!虽然你是备胎,可我也会待你如正宫的,哈哈!白萝卜,你就和我一起纵横驰骋在这末世吧!”
洗干净之后自然就是开始试骑了。本来王朝以外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驯会它怎么前进,怎么后退,怎么转向等等。毕竟马可不是天生就给人骑的,不驯化它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前进,什么时候后退转向。
不过意外的是,王朝发现这白萝卜竟然知道马术动作,比如王朝一夹马腹它就知道前进,一拽缰绳就知道停下——缰绳和马嚼子是王朝临时捣鼓的,暂时凑活,换言之,这匹马是经过驯化的。
“也是,在这城市里,就算是动物园里的马,都是经过驯化的。运气不错,不是末日繁衍出来的野马,省了我一大堆的功夫。”王朝很是欢喜。另外,兴许是看在王朝喂了不少蔬菜的份上,马的敌意散的也差不多了。
“哈呀!”抖缰绳,夹马腹,白萝卜长嘶一声,四蹄翻飞,王朝如愿以偿的策马奔腾起来。不过,他对马王仍然“恋恋不忘”,心里琢磨着,等以后变强了一定要回到这里,非把马王收服不可。
回到落脚处,孟晴惊讶的看着高头大马上一身黑色风衣的王朝,震惊的嘴巴都合不拢。看着孟晴的神情,王朝满足感爆棚,伸出手,道:“上来吧!我们找路去和大部队汇合。从这里到甫田医院可有相当长一段距离。搞不好我们得先出城,然后再绕一大圈。”
孟晴被拉上马背,晕乎乎的分不清东南西北,直到王朝的手臂绕过她的身体她才惊醒,这样的姿势不就好像王朝在抱着她吗?朝阳映照下,她的脸颊通红。随着王朝一声“哈呀”,马蹄翻飞。白萝卜轻松的驼着两个人,迎着东边灿烂朝阳,破开满地荒草,策马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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