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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红颜·叶红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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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红嫣的偶像是三毛书中的三毛,喜欢那里面平淡而饱含哲理的语句。同时,她羡慕书中的女主,觉得自己样样都不如里面的她。

    流去的种种,化为一群一群蝴蝶,虽然早已明白了,世上的生命,大半朝生暮死,而蝴蝶也是朝生暮死的东西,可是依然为着它的色彩目眩神迷,觉着生命所有的神秘与极美已在蜕变中张显了全部的答案。——三毛这句话阐述了叶红嫣了一生,她心里也是这么认为的,自己就是一只蝴蝶。

    叶红嫣出生于一个偏远的乡村,那里乡民重男轻女的传统意识深入骨髓,她的父亲就是其中之一。

    父亲和母亲十九岁成亲,第二年大姐叶红衫出生,然后是第三年叶红萍,第五年三姐未满月就送人了,名字都没取;好似要积蓄全部精力搏出一个男儿,于是第六年没要孩子,第七年叶红艳出生,她后来把名字改成了叶红嫣。

    也许是前四个孩子消耗了父母大半生命精华……接下来两个妹妹出生不久就夭折了;第十二年,小妹出生,取名叶幺妹。

    所以她们和那三个不在家的姐妹一起被湾里人称为‘七仙女’。

    此后,父亲爽朗的笑声变成了沉默寡言,母亲整天烧香拜佛。年过四十的他们,做了最后一搏,终于,小弟在千呼万唤中降生。n年前早就取好的男孩名字已经忘记了,叶盼旺是最近两年取好的名字。

    至此,父亲才把‘生儿’的重任转向‘育女’,才发现即将面临的是嫁女。他心力憔悴这么多年,又都是些女儿,教育的问题从未真正考虑过,基本上是放养。

    山村农村的女娃,大多数是读完小学就回家帮忙做农活,叶红嫣姊妹四个也是如此。放牛,挑猪菜,锄草,插秧,收割,扫地,做饭,洗衣等等,没多少技术含量的家务和农活大半被四姊妹包揽。葡萄牙人有句谚语说:“运气好的人,生孩子第一胎准是女的。”因为女孩子长大了,可以打杂,看护弟弟妹妹,在未嫁之前,她父母省得下一个女佣人的工钱。

    父母整天为超生罚款的事情弄得焦头烂额,很少管她们。吃穿仅够温饱,住的土坯房,屋内雨天漏水、雪天飘雪,她们都有早日走出去的念头。于是,在别人介绍下,大姐的对象是刚从农村出去做小生意的小伙子;第二年,大姐就穿了身新衣服出嫁了,和新婚丈夫去了大城市学做糕点,十多年后开了间很大的糕点坊。

    接着是二姐嫁给了邻村,生了一个女儿,遭婆家嫌弃,孩子刚满周岁就离婚了;又过了近十年,才找了也带了个女儿的男人;后来剩下了一个男孩,生活还算美满。

    那年,叶红嫣十八岁,受够了农村生活的艰难和拮据,毅然和同村姐妹南下打工,此后发生的事情就是电视里放的《外来妹》的番外版。剩下小妹在家继续做姐姐们曾经做过的所有事,外加上带小弟。

    叶红嫣的名字,就是叶红艳在南下打工参加缝纫厂面试时改的,她当时的理解是,洋气一点的名字才符合城里人的审美要求。

    长期从事繁重的农活非但没有让她皮肤粗糙、粗手粗脚,反而造就她一身小麦色健康有弹性的肌肤,臂长指纤,身材高挑,丰胸细腰,加上清秀的脸庞配上大大的眼睛,如扁担一样些许上翘的双眉贴近杏眼,眼神清冷而略带妩媚的笑意,还有如感叹号的鼻梁和两瓣粉嫩厚实的嘴唇,在繁华的城市里仿佛就是山涧的小花。再加上从小操持家务,心灵手巧,缝纫技术很快掌握,成为独当一面的车间能手。

    故事就此展开了,与影视剧里的戏码差不多:老板发现人才,受清香野花的气质吸引,再主动追求;然后女主自卑纠结,欲拒还迎,坠入爱河;最后男方父母棒打鸳鸯,落寞离去……

    前面部分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模一样,但是最后的结局有些心酸:男方父母虽然反对,但两人还是共同承担,并做好了秘密结婚的准备。拿结婚证的前一晚,她把自己主动给了他,第二天还去准备了婚戒和婚宴晚礼服,第三天……没了,男主人间蒸发。所以叶红嫣保存了那件低胸晚礼服足足二十年,一次也没舍得穿。

    之后,叶红嫣辞工离开那座伤心城市,回老家和一个木讷的小男人结了婚,还生了一个男孩。见识了城市的繁华和光怪陆离的灯光,心和眼总是不受控地望向远方,哪受得了落后、穷苦的乡村生活?孩子一岁后,叶红嫣再次出门,却没有找与缝纫有关的事做。

    没有其他技能的她,又能做些什么?何况灰姑娘曾接受到王子的眷顾,出入高档会所、享受奢华酒宴,影院歌厅舞池迷离的灯光犹在脑海,再怎能去品味艰辛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

    她整天在城里晃悠,出入豪华的衣物、化妆品专卖店,耳濡目染的尽是奢华和嗲笑……可是她没钱,小男人工地卖体力的那点钱如何供养得起……

    她当过保姆,被女主人警惕地劝退;她卖过血,变得憔悴……最后,她选择了在城里发廊打工。——那里是什么场所?发廊妹,扫黄,……日子一天也没安生过。

    于是,就有了叶氏口头禅:“老娘一生阅人无数……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那是真的‘阅人无数’!

    后来她年纪大了,身体也差了,没人看得中,索性在城区的马路边开了个水果摊……顺便沾染点儿城市的气味。却要成天和城管‘躲猫猫’,艰难度日。才过三十岁,叶红嫣疾病缠身,也无钱医治。早年卖血落下病根,日益消瘦下去医院一查,是丙肝,而且已经发展到肝硬化,并发糖尿病;进一步确诊,竟然是肝癌晚期……

    其实,她早有预感……老早就计划好了:拖到儿子上大学,自己消瘦的身体体重降到和年龄一致的那一天,就是自我了断的那天。

    “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

    所以,在给儿子卡里转过去大学四年的学费后,她的积蓄就只剩下几百元。收拾简单的行装,特地郑重取出珍藏二十年的低胸晚礼服,买了张最便宜的火车站票,奔波数百里,来到梦中的圣地……

    “终于熬到了儿子上大学了。”

    像衣架一样的叶红嫣,强撑着顶住山风,显得宽松的运动服在风中像蝙蝠衫,艰难摇晃着爬上山巅……鲜血一滴滴浸染山石泥土,她目光迷茫的望着天际,嘴角还有一丝讥笑,仿佛默默念诵:“每个人不可能终生都在孤身奋斗,总会有一个人默默地陪伴着彼此……三毛幸运地拥有荷西。可我一生挣扎,没体会到真正的幸福,好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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