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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本章与正文无关,看不看都无所谓。
1、解释——
不知不觉间,距离上一本书太监的时间,差不多有整整半年了。
也许有人会以为我又去开新书了,也许会有人以为我滚去工作了,也许会有人以为我已经死了。
当然,这半年来,我确实跟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
正如同我笔下的主角一般,我也是个喜欢作死的性子。
于是,我作了大死,由于没有主角光环,所以我死的很惨,几乎失去了一切!
亲人、朋友、工作、面子、尊严、自信……
现在的我,一无所有!
不人不鬼的过了半年,就如同一只位于地狱与人间边缘的恶鬼,没有任何人能帮我。
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通过自己的双手,一步一步再爬回人间,也许会很累,也许会很漫长,也许会经历许多挫折,但至少……像个人!
2、道歉——
卖惨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也不想多提,这一章主要还是给以前的读者道歉。
半年过去了,本以为没人记得我这个三流写手,没想到,前几天,在上一本太监书的书评区看到一条评论,问我什么时候开新书。
当时我就感觉鼻子一酸,原来还有读者记得我,哪怕只有一个……
于是,本来准备用马甲去其他网站开新书的我,又回到了这里,梦开始的地方。
哪怕以前的读者只剩一个,又或者一个不剩,但我还是要在这里郑重道歉,真的……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3、故事——
身为一个写手,最喜欢的还是讲故事,所以最后再跟大家讲讲我的故事。
记得第一次接触小说,大概在初一,在街边的一家书店内,真正体验到了小说的魅力。
自那之后,无法自拔!
那时书店里的都是盗版书,现在回想起来,都是白的不能再白的小白文,但我依旧如痴如醉。
那一个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就如同画卷一般一幕幕在我眼前展开,自那时起,我就彻彻底底的爱上了小说。
半夜打着手电筒窝在被子里看租来的小说,那都是常有的事,甚至有时经常看到三四点。
要知道,那时候我早上六点就要起床去上早自习,所以成绩不好也是有原因的……
在初二时,我已经不满足光看小说,开始动笔。
在英语练习册上,我开始写我的第一本小说,名字已经记不得了,但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本网游!
那时身为网瘾少年的我,最爱看的自然是网游小说。
整整写了四个英语练习册,密密麻麻,不知道多少字,后来甚至被两个同学传阅。
于是,就发生了我现在都记忆犹新的一件事……一位同学在英语课上看我的“作品”时,被英语老师逮住了,然后十分干脆利落的出卖了我。
故而,英语老师在课堂上“朗读”了我的“作品”,她还特意“问”我,文中说的“黄金boss”到底是什么意思!
现在想想都尴尬到头皮发麻。
后来,她甚至还将我的作品交到了班主任手中,于是我又上了一堂声情并茂的“政治课”。
自那以后,就没有再动过笔。
直到高一,那时我已经是一个看书四年的书虫了,看过的小说不计其数,一般的小说根本入不了我的眼,于是又动了自己写的念头。
那时的我已经知道的存在,便打算将小说上传到网上,当时也没想过火什么的,纯粹兴趣使然。
可是光打字这一关就难倒了我,因而我先用笔把内容写在本子上,然后晚上再溜到网吧通宵,用“二指禅”把内容发布到上。
整个网吧都是玩游戏的,唯有我这个异类,悄悄躲在角落里“码字”。
后来,这个计划,没几天就被我放弃掉了,回想起原因,大概是通宵太多,身体熬不住了。
现在已经记不起当初上传的小说叫什么名字了,但依稀可以记得内容,非常非常非常烂,甚至可以用不知所云来形容。
再后来,就是我大二时候的事情了。
那时候,我还是一个网瘾少年,lol玩的还不错,s4钻石一,匹配到的也都是大师王者,感觉水平没有太大差距,可就是上不了大师。
这游戏,我应该属于国内最早的那一批玩家,后来这游戏渐渐火起来后,几个同学都是青铜白银,我却是钻石,看似很厉害,其实都是时间堆出来的。
回到主题,那时候,学校周围网费挺贵的,家里给的生活费又不充足。
每个月网费堪忧,于是就准备想办法挣点钱,顺理成章的联想到了lol代练,不求其他,但求挣点网费。
一开始,在网上接单子也被骗过几次,差点连饭都吃不起了,后来才接触到了一个叫做“代练通”的软件,虽说价格低了一点,但至少还算靠谱。
这一年,我打了一整年的代练,累死累活,总算是自己挣钱买了台台式电脑。
起初对这游戏十分热爱,可一旦游戏变成了工作,反而就没有意思了,甚至有些厌倦。
事情的转折点,在那年暑假,在家待着吃喝玩乐一定会被家里人唠叨,于是我选择跟几个同学出去打暑假工。
然后,工作了不到十天就被开除了,说什么精神面貌不佳?老子天生就是这幅帅气的模样,难不成还能怪我?
好吧,其实是我自己有点作死,然后被开除了,性格就这样,跟我笔下的主角一致,没办法。
这么早被开除了,我又不好意思回去,于是就在网吧靠打lol代练单子过日子。
整整打了两个星期,没日没夜,为的就是混口饭吃。
直到最后那个单子,我打了整整两天两夜,但状态实在是差到了极点,最后锁单了,我彻底奔溃了。
在这里解释一下,所谓锁单,就是代练战绩不佳,锁单赔偿,比如三连跪,又或者十把里输了四把,就会锁单赔偿。
于是,这个单子,让我彻底倾家荡产,身无分文。倒是跟现在的我有几分类似,但现在的我比这还要惨上无数倍。
心态爆炸之后,我放弃了靠打单子养活自己的想法,找同学借了点钱,买车票回家了。
其实在代练期间,还发生了一些有意思的小事,但碍于篇幅问题,日后有机会再讲给你们听。
回到家里,我直接跟父母说被开除了,他们也没多说什么。
不过由于那两个星期的代练生活实在是压力太大,回家后我居然有些神经衰弱,好在不算什么大事,修养一个月就没什么大碍了。
自那以后,我总算是明白了,靠代练是没办法养活自己的,必须为以后找点出路。
于是,我又想到了小说。
这个时候的我,差不多十年书龄,跟大部分老书虫一样,无论什么类型、无论什么套路都看烂了,每天都是书荒,已经不怎么看小说了。
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大致了解了这一行之后,我终于再度动笔,准确来说是动手,用手机码字。
我现在这个作者账号,就是在那时诞生的。
写的第一本书是玄幻,不伦不类的,连签约都签不了,后来看到某个前辈的提醒,一定要选自己最适合、最喜欢的类型。
因而,《无限开挂》诞生了,原创副本无限流,这就是我的最爱,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居然很轻松就签约了。
虽然在我现在看来,这本书太过青涩直白,甚至就连文笔都只能用稀烂来形容,唯独故事,还有几分小小的灵气。
于是,这本书的成绩也还不错,上架当天50均定,也就是说,有五十个人肯花钱看我的书。
当时的我,别提有多兴奋了,虽说一个月稿费只有几十块。
一开始码字,什么都不懂,每天差不多需要花十个小时来码字,一个月却才几十块稿费。
但当初的我,就是这么坚持了下来,那是因为我真的真的很热爱这一行!
那时的我,有梦想、有理想、能吃苦、肯坚持,哪怕断更一天,心里都会内疚半天。
哪像现在的我,不人不鬼,就连那颗心……都已经变质了!
不禁让我回想起那句话——不忘初心!
谨以此章来告诫日后的自己,无论艰苦或安逸,至少活的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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