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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些话她没办法向母亲解释,因为母亲根本没法理解,母亲只会说她多愁善感,要求太高,还是现实一些为好。为什么找一个自己心仪的人算是好高骛远呢?如果遇不到这样的人,就该在芸芸众生中找一个凑合过得去的人吗?只此一生,纵使宇宙浩瀚,绵延到永远,可陆爱莲这颗灵魂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为什么要托付给凡庸之辈呢?为了传宗接代吗?那是人类的事情,可不是陆爱莲的事情。
母亲从她这里掏不出什么话来,并不气馁,转而说,不如考虑回老家工作,以她现在的工作经验在老家找一份好工作不是问题,而且现在这里的发展也很快,机会也很多。
陆爱莲立刻把头摇得和拨浪鼓一样。她爱自己的故乡,但她更爱自己工作的那座城市。母亲说两座城市没有什么差别,可她觉得差别可大了。她自幼就对小桥流水的江南抱有美妙的憧憬,现在她更是已经习惯了那里优美的景色、湿润的气候,故乡固然算不得传统意义上的北方,但干燥的水土却已让她没法适应。而且,还有很多细节让她更加钟情于江南的那座城市。比如,她指着远处的高架桥向母亲举例说,同样是在高架桥下的绿化带种植了许多花草,那座城市就管理的很好,植物一片欣欣向荣,可是在这里,那些植物在高架桥下似乎一百年也见不了阳光,上面的灰尘简直是从史前时代开始堆积的,蔫了的枯了的随处可见,还有那些勇敢无畏的人民群众,为了抄近路不惜在绿化带上横践而过,很快就形成了一条条光溜溜的土路。她觉得这里的人民根本不爱自己居住的这座城市,很大程度上她觉得他们是蒙昧的,他们建设它只是为了应付差事,他们践踏它,只是为了自己个人方便。
母亲大不以为然,认为这算什么。她跟母亲争辩了几句细节的重要性,但母亲一副大而化之的态度让她无可奈何。
“回来有很多好处——”母亲说,“最起码,你的终身大事我和你爸可以帮你参考,这么多亲戚朋友,物色起来方便多了,不像在你工作的地方,我们一个人也不认识,什么关系也没有,也没法给你帮上什么忙——”
“根本就不需要你们帮忙。”她倔强的丢下一句话,头歪向一边。
“还有,我和你爸还在考虑为你买房的事情——”
她吃了一惊,这是她第一次听说这件事。她看看母亲,又看看父亲。
“你那里房价太高,我和你爸拿不出钱帮你凑首付。现在这边房价还好,趁着还没涨上去之前给你买一套房子,这个首付我们还是能凑凑的。可你如果不回来,这边的房子买了也没用,怎么也赶不上你们那里的房价。”
陆爱莲笑道:“这不应该是男方准备的事情吗?你们急什么?”
母亲说:“这有什么关系?你要是找到男朋友了,你们想在这里筹钱买一座更合适的房子,那把这套卖了也不亏啊!”
看来母亲把一切都算计好了。这回轮到陆爱莲摆出一副大而化之的态度,她同样不明白这件事的必要性在哪里,为什么要得到一块用水泥黄沙砖块隔起来的空间的使用权,她就必须得向房地产商和银行付出高昂的代价?在自己几乎一生的劳动所得中每年每月都拿出相当大的一部分交给这些人,而他们所提供给自己的不过是几堵墙圈起来的狭小空间,在这个号称自由的社会里,她没有看出这种交换体现出了哪种自由,她只看到了严苛的盘剥。这和古时候农民或者附庸依附于地主和官僚的统治之下,在他们的土地上劳作并缴纳租税有什么区别呢?当然还是有区别的,那时候中国的井田制需要缴纳九分之一的税赋,而西方的什一税需要缴纳十分之一的税赋,而现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需要缴纳三分之一、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乃至更多的收入。这的确是文明进步的社会——对于富人的腰包来说。
一千多年前,杜甫就在感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现在广厦何止千万,天下寒士却依旧不得庇护而欢颜,这和安史之乱下的大地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世界上似乎没有哪个国家的房价有这个国家这么离谱的了,既然“国”是由“家”组成的,那么如果连获得一个有权自由支配的家都这么困难,还能把所居住的地方称之为一个“国家”吗?陆爱莲不知道,她觉得这或许就是特色社会主义吧。这的确是文明进步的社会——对于媒体宣传来说。
一个人自由的基础是什么?陆爱莲觉得经济上的独立自主必不可缺。而一旦寒士们把相当大的一部分经济收入交付给别人的时候,还能指望他们是自由的吗?她觉得似乎只有奴隶才会为了这么少的一点东西而付出这么多的代价。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善良的,也是勤劳的,他们甘心付出其所有之大部分,却依然相信自己是自由的,这不是因为他们天真,只是这个社会实在多姿多彩,让人为之流连心醉。有什么能让一个奴隶乖乖束手听命的有效办法吗?当然是给他安排一个舒适安逸的环境,满足他浅薄的**,给他营造一种自由的错觉。陆爱莲真的有种错觉,仿佛这个国家的历史略过了春秋战国到民国这两千多年的历程,直接由夏商周演变而来。这的确是文明进步的社会——对于统治阶级的手腕来说。
她并不是自命清高之徒,也非胸怀大志、欲有所成的女才子,她只是普普通通的女孩子,从本质上来说,她的欲求和所有其他女孩子并没有什么不同,她就是她们其中的一个,只不过天生敏感,加之所受的教育,使她对很多事情本能的产生顾忌和疑虑,如果她像这个社会里的大多数女孩子一样善于与同类周游交接,善于融入形形色色的圈子,那么她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这些顾虑在旁人眼里竟是那样的多余,也许她还会心生羞愧,因为自己无事生非、自寻烦恼,为了像自己的伙伴们那样生活——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享受那些看来极易得到满足的快乐,她大概很快就会忘记自己这些奇怪的想法,义无反顾的卷入所有人都在享受的狂欢之中。但不幸的是,并非所有人都能得到上天的眷顾,能够醉生梦死而毫无知觉,陆爱莲偏偏是上帝的弃儿,她大部分时间里只与孤独为友,独自对着空空的寂静,只是这时候她的脑袋多半不是空空的,假如没有被工作塞满的话,她难免就会陷入沉沉的思索,为自己的那些顾虑寻找事实依据,并且试图用理性串联起这些证据作出一个完整的论证。这种看起来傻到透顶的做法她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但这一定与魏古风有关,在大学的时候她便时常怀着仰视的目光看着这个男生用理智到近乎冷血的语调评论各种问题,她至今依然清晰的记得他在那起可怕的谋杀案中所做的缜密分析,她没法像他那样动辄站在形而上的批判角度之上,但耳濡目染之下她也不自觉的学会用理性的眼光去探察周围发生的一切,而不是去依靠别人的嘴巴和新闻媒体的喉舌来代替自己的大脑。用魏古风的话说,这就很像学习一章知识之后去做课后的那些习题,假如你事先看了别人的解答方法,难免就会困囿于他的思路亦步亦趋,但是假如你自己想出办法来解答,再去对照别人的方法,那么你往往会有一种别有洞天的体会,一旦你养成了这种习惯,你只会越来越钦佩自己,因为很多大胆和新颖的想法就是在一片漆黑之中才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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