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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那时候林夏还叫程诚, 大学毕业没多久, 他被他在程家唯一信任的同父异母大哥程野骗去了一个男人的床上。那天林夏被下了药,神志不清,他完全不知道那个男人是谁。
第二天,林夏醒过来,知道自己已经和别人发生关系。他心里一片哀戚,心如死灰。在程家唯一一个对他好的人原来只是利用他而已, 而且他对谁都一样。程野对他好一点, 林夏都觉得是在程家唯一的光。他一直自欺欺人,直到这次, 程野为了跟一流世家达成合作,毫不犹豫地将他送上男人的床。
醒过来的林夏算是死心了, 他对程野还是程家再也毫无眷恋。他只想逃离程家, 离开那个吃人的地方。
敞大的房间除了林夏就没有别人了,林夏发现自己的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上面布满了激情过后的痕迹, 连大腿根都是。可见昨夜是多么的激烈。
虽然身上尽是不适的感觉,但他的身上是干爽的,说明有人帮他清理过了。
林夏艰难地捡起被抛弃在地上的衣服, 穿完衣服后,他离开了酒店回了一趟程家,将他重要的东西收拾好, 其实也没有什么, 就是一些证件和□□。
离开了程家, 林夏打算叫回他在孤儿院的名字,林夏。多亏了程家没有承认他们,程家并没有把私生子迁入程家的户口,程诚这个名字是他们随便起的,林夏的户口还在孤儿院那里,身份证上的名字也是林夏。这辈子他再也不想要这个姓氏。
林夏在程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开了京都,他毫无目的地流浪着。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身体上的异样。他在一家小诊所做了检查,检查出自己怀孕了。
得知检查结果的林夏在医生困惑又惊奇的眼光中慌忙逃离,等他冷静下来后开始思考未来。
说实话,男人怀孕这种事真的很少见但也不是没有,那些只存在在新闻上的事情发生到了他身上,他也不是不能接受。但孩子的去留就是个大问题了。
最终林夏选择留下孩子,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亲人,有一个与他血脉相连的孩子是好的。再说他肚里的孩子也是一条生命,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知道生命的可贵。
林夏在江城有个好友是个医生,林夏打算去江城投靠他。
林夏的朋友叫陈明杰,他和林夏是在网上的宠物论坛认识的,他们因相同的兴趣爱好结交起来。得到林夏的消息,他热情地欢迎他的到来。于是,林夏就到了江城。
陈明杰的父亲是他工作医院的院长,陈明杰利用少东家的身份之便帮林夏生下孩子。
然而,怀孕几个月后,陈明杰给林夏做检查时发现林夏怀的却不是人类的婴儿,而是四条腿的小动物。
不过,见多识广的陈明杰并没有被吓坏,因为他知道世界上存在另一种种族。这种种族是很隐秘的存在,他们外表和行为人类一模一样,只是这些人可以变身成动物,就像小说中的兽人一样。这些人被称为异族。
异族一般在三岁之前都只能保持兽身,三岁后才能变成人身。所以,这意味着异族的幼崽在三岁前都是小动物的形态。
陈明杰之所以懂得这些,是因为他的家族从事医疗行业,接触过异族,陈明杰看过这方面的资料。
虽然很震惊自己怀的不是一般的人类,但林夏最终还是接受了孩子的身份。他已经打算留下孩子,不管他的孩子是怎么样的,他都会接受并疼爱他。
孩子生出来是一只小白虎,有一双湛蓝的眼睛。小白虎长得像虎又有些像猫,一开始他们不能确定身份。林夏给孩子取名为林余安,希望他这一生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安安的小名叫宝宝,因为林夏总是宝宝宝宝地叫他。
生完孩子后,林夏就要考虑谋生。他喜欢动物,以前孤儿院的院长妈妈特别有爱心,经常给流浪猫流浪狗喂食,在她的影响下,林夏喜欢上了小动物。就算到了程家,他也没有放弃这爱好,大学时他也不顾程家人的反对和嘲笑毅然选了动物医学专业。虽然还没有考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但作为兽医该有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林夏都具备了,参考资格也具备了。在怀白团子的时候,林夏就准备考证,生完白团子之后一段时间,他就把证考下了。
同样喜爱动物的陈明杰建议他开家宠物店,林夏想想就采纳了。林夏用自己的积蓄以及在陈明杰的帮助下来了一家名为物语的宠物店,宠物店已经经营一年半了,生意还算不错。
……
吃完饭,父子俩去洗澡。老虎喜欢洗澡,白团子也不例外,他尤其很喜欢和爸爸一起洗澡。爸爸会帮他涂上香喷喷的宠物香波,然后帮他搓干净,洗好后用吸水性极强的浴巾帮他擦干净,洗完澡的白团子身上香香的,特别好闻。
洗完澡,两人就要睡觉了。
“嗷呜~”爸爸,讲故事啦!
白团子要听故事,于是林夏拿起故事书给他讲了睡前故事。白团子听着听着不知不觉睡着了。见白团子睡着了,林夏轻手轻脚地离开去书房算下今天的账,算完了账后林夏又悄悄地回到房间,钻进被窝搂着儿子睡。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等太阳升起时又是新的一天
唐殷朗沉浸在林夏笑着的眼睛里,并没有发现林夏的异样。他俩如同往常一样,分工明确地准备一家的饭菜。小仓鼠跟陈明宗去海南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虽然陈明宗说出差一个星期,但看样子不玩得尽兴他们不会轻易回来的。
“明天什么时候走?”林夏把蛋打进开了油的锅,“刺啦”一声锅里滋滋作响,片刻,煎蛋的香味飘散开来。
“明早九点的飞机。”唐殷朗答道。九点的飞机,起来还能一起吃个早餐。
“嗯,明天我送你。”林夏黯然。看来这些事要等唐殷朗回来后再说,不过要说不说还是个问题。可能唐殷朗和他一样,都有不敢坦诚的事情。不过林夏不敢向唐殷朗坦诚的那件事已经不是事了,反倒是唐殷朗该怎么做。
但唐殷朗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猜到他的身份了。与此同时,林夏还有个困惑,为什么白团子的眼睛是蓝色的,而唐殷朗的眼睛是黑色的,难道是隔代遗传?还是唐殷朗不是白团子的亲生父亲?
打住打住!林夏觉得自己的脑洞开得太大,而且把事情弄得更复杂了。他勒令自己收起策马奔腾的思绪,专心地捣鼓起锅里的蛋。
把蛋给摊开,再撒上一些葱花,葱花煎蛋就做法就是如此简单。白团子喜欢吃香喷喷的煎蛋,撒上葱花更是又香又好吃,而且还不容易腻。
把葱花煎蛋盛起来,然后林夏又摊开两个蛋,这次他要做的是小小蛋包饭,把饭和菜放进摊开的蛋里包起来,然后再切成一小段,一个个看起来很像蛋卷。
两个人合作默契,很快做好了一桌菜。因为明天唐殷朗离开,林夏特意做了一桌菜当做送别。
“嗷呜!”好香!白团子跃着急躁的步子围着餐桌转。他想吃但因为没有洗爪子不能上桌。安安可是一只有原则的虎呢!
“带宝宝去洗手吧。”林夏一转身差点踩到白团子。看到围着餐桌转差点流口水的白团子,林夏很是无奈,这吃货属性,究竟遗传了谁?
他和唐殷朗看起来也不像吃货的样子,怎么白团子那么爱吃呢,就跟陈明杰一样。肯定是陈明杰带坏的白团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大吃货带出一个小吃货似乎没什么不对。
“好。”唐殷朗抱起白团子,带他去洗手间洗爪子。
洗完爪子出来,唐殷朗帮白团子围上围兜。林夏给他弄了单独一盘,白团子直接上桌吃。
“嗷呜!”白团子满足地一口一个小蛋卷,转眼间好几个蛋卷下肚。
“吃鸡肉。”林夏把剔掉了骨头的鸡肉放白团子的盘里,然而还没到盘里,就被白团子叼走了。白团子柔软的舌头扫过林夏的手指,湿湿痒痒的。
“慢点吃,有很多,黄鼠狼都没你急呢。”林夏怕白团子噎住,遂出声提醒。
唐殷朗闻言忍不住嘴角上扬,手上也加快了剔骨头的速度。
“嗷呜……”被爸爸点名的白团子不好意思地把头埋进盘里,结果却把盘里的食物一扫而空。
“……”林夏苦笑不得,趁白团子嚼食物的时候帮他擦嘴。白团子吃得满嘴的油,擦起来老费劲了。
晚餐时间过后,一家三口出去走走消消食,随便说明天的事。
“行李收拾好了没?”林夏侧过头问唐殷朗。
“还没有,不过没有什么要收拾的。”唐殷朗淡道。唐殷朗来时一身轻松,只有一台用来工作的电脑,走的时候也没什么要带回去的。
“嗷呜?”爸爸,那是什么?
说话间,一个小孩踏着滑板走过,白团子觉得新奇,两眼发亮。
“那是滑板,宝宝想玩?”林夏笑着摸摸他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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