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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
那时离开东京,一路南下,途经应天府、豪州、宿州、泗州,最后来到苏州。出发时正值春日,彼时己进入仲夏了。
沿途收购几样精品,连同蜗居汴梁时零星收集的,货源已然充足。到了苏州,和家算诚信的古玩珍宝行订了短期合作合同,将物品挂在店上寄卖。
生意之事处理个段落,观光客的潜质就跑出来了。
古来传唱「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将苏杭比作人间天堂,既已至此,焉能不游?
玫色的木槿花在柳提湖畔中缓动摇曳着,阵阵香气随风流泄,湖上芙蓉朵朵,碧叶成毯,我三天两头沉浸在小桥、流水、人家的惬意里,枕水听风,实是自在非常。
那日,泛舟太湖,尽兴时日头早已西落。
在夏日凉月之下,我信步而归,途经一座绿柳围绕的小院,里头灯影摇晃,颇有人声,走进才发现是家食店,外观简朴,却别有一番古意。
做人要时时不忘冒险家的精神!
我立即举步踏将进去。
(七十二)
寻一桌靠窗的角落坐下,抿了口招待的香片茶,芳香扑鼻,甘醇润泽,饮之顿觉满室生香。
看来这家食馆水平不低!
我欢喜,想起适才游湖时瞅见渔家打上的肥美鲤鱼,立时馋嘴,便点了条活鲤,特别注明得一斤上的,让店家斩杀前先拿来让我过过眼。
跑堂应承后急冲冲地离开了。
等待当会,又斟一盏茶正准备细品,却见一名白衣少年提刀大步跨进门坎,下摆一撩,于隔壁桌落坐,跑堂殷懃端着一壶香片茶前去招待,两人来回几句,却听跑堂为难回道:「客倌,真对不住!今日活鲤没有了,最后一条给那位爷买走了。」
闻言,我反射性抬头,对桌的白衣少年也正巧举目望来。
——视线霎时于空中交会三秒钟。
我撇开了头,假作无事继续喝茶,内心腹俳此伙计分明是存心替人拉仇恨值!卖完就说卖完了,有必要把谁买了最后一条的事讲出来吗啊?!
方才走进内堂的跑堂恰巧端着一只木盆走出来,里头装得正是我刚说要拿来过眼的、一只活蹦乱跳、足一斤多重的鲤鱼。
「爷请看,这尾鲤鱼如何呢?」跑堂走来桌旁,笑嘻嘻地问道。
我抽动了两下眉毛,顶着一旁若有似无的视线,镇定地朝盆里一瞥,尔后镇定地说:「嗯,你用半盆水装着,让鱼显大,又不得不扑腾,更显活跳鲜美。着实聪明。」
「嘿,多谢爷称赞。」那跑堂低头笑得腼腆,眉眼间却掩不住那份得意的劲儿。
我清了清喉咙:「帮我用“尖上尖”料理吧!就是青笋尖头上顶端的部分,将它嫩切成条状,让碎末吃起来带有咯吱咯吱的口感。」
「好咧,客倌还要点些什么吗?」
「再来份上等食吧。」
「好咧!」跑堂抬着木盆一溜烟地走了。
(七十四)
「兄台倒是位懂食之人。」
白衣少年提刀走将过来,径自在对面落坐,顺手将刀横放于桌上,摆出一副自来熟的面孔,看来是打定主意要并桌蹭食了。
我心中郁闷,只好抬头搭理,这一抬眼却不禁看愣了。
原因无他,只因眼前的这名少年脸若鹅蛋,肤若凝脂,唇若红樱,墨发垂垂如绸缎,白缎玉冠,剑眉斜扬,眉下一双诱人的桃花眼闪烁着灵动的流光,与那锦缎白衫上反射的光泽相映成辉,将他整个人衬得有如一只精细琢的白面玉人。那带着三分风流二分邪气上扬的嘴角,配上一身傲骨风发的意气,显得他整个人张扬而明艳,华贵耀人,乍看下竟堪是慑目迫魂!
娘呀,这名少年如今脸上尚带着几份稚气便有如此惊为天人的外貌,不难想见再长几年,多了些历练,累积了些风霜,又将会是如何个风华绝代的模样。
在下脸红了……心跳一百……
幸好这角落光线比较弱,看不出我「变色」了……
……谁?谁在用鄙夷的眼光斜视我!
是这人长得实在是太妖孽了,已经超越性别的界线,是个正常人都会有些不正常的反应,你看旁几桌汉子不就红着脸频频向这头回盼,在白衣人来之前他们可没多往这里瞧过几眼!
此时不正常才是正常的,所以在下的反应很正常!
不准讨论在下是否有什么裂袖子的怪癖<一>!
(七十五)
伙计啊!你把什么人招到我这儿来了!
存心让我无法好好吃饭是不!
我内心哀嚎不已。
(七十六)
「大伯,给爷上坛陈年女贞陈绍!」
白衣少年自顾自点起酒来,自然地好像他是我的多年好友,今日是偶然巧遇顺道要与我吃顿聚餐似的,那模样让我想起多年前一位脸皮厚度超标常让我很想发飙的同窗……我不确定自己的脸上是否因回忆起那段鲜动不堪的往事,进而露出了类似嫌弃般的表情。
……小子,请问有人答应要和你并桌吗?
莫要以为自己长相出色,就能靠着张脸到处蹭吃蹭喝……
白衣少年大概是接收到我的嫌弃之意,决定捅破窗花纸:「这位兄台,你我能于此地相逢也算种缘分,不知尊兄今日可愿与小弟并桌而食,也好相互认识与畅谈一番?」他振袖拱了一手,气质矜秀,白衣鲜亮,面上笑容沉鱼落雁,背景一众观众跑堂吸氣連連……竟试图动用美色让人割地弃守?!
方才在下脸上的潮红僅乃乍见下無準備的失态而已,如今在下已然清醒,莫再试图迷惑人——纵使你用白衣反光为自己打光衬得自己更加闪光也是一样!
便在我正想委婉回绝之际,眼角忽然瞥见他摆放在桌上的宝刀——嗯,是把高级货。
脑内公式飞速运转:高级货≒高手≒惹不起。
……………
…………………
「好说、好说。」我对他露出了客套的微笑。
(七十七)
写到这里不禁让我想起里.故乡的一道甜食,甚感怀念。
其名曰:「七七乳X巧克力<二>」。
(七十八)
当时白衣少年取得同桌许可后,人便随性了起来。
「不瞒尊兄,小弟专程赶赴此地,便是馋这太湖活鲤,不料来得晚了,差点就要错过了。」他一脸庆幸。
「这太湖畔此时营业的店家也不只一、两家,难不成每家生意都如此火热?」我好奇得很诚恳。
潜台词:所以你不会去别家吃啊干嘛硬要跟我抢?!
少年笑了:「尊兄有所不知,这太湖一带要说料理活鲤功夫最好的,非这宜安居的厨子莫属。自打这店开张以后,小弟每来此地,必要往此处蹭上一蹭,否则心里总是不踏实,就是嘴馋得紧。」
就像天才和疯子一样,我看饕客和贪吃鬼之间大概也只有一线之隔,就不知道这人属哪个了。
我也客套地笑了笑:「是吗?那在下还真是误打误撞了。」
「兄台不是本地人?」
「嗯,在下来此经商,顺便到处玩玩。恰好经过这家食馆,见它古朴雅致,便决定来此处尝鲜。」
「……那你能找到这儿也真不容易。」少年小声嘀咕一句,随后对我露出他的小虎牙,「还没领教兄台贵姓?」
这小子虽然有点霸道,人看起来还是挺正派的,所以我报了真名:「在下姓虞,单名春。敢问兄台尊姓?」
那少年桃花眼微瞇,缓了缓,唇角一扬,玉树临风般一拱手:「小弟姓金,名懋叔,有缘于今日同兄台一聚,还请虞兄多多指教。」
金懋叔、金懋叔。
这名字怎么听起来有些耳熟?
(七十八)
这名金姓少年对苏州似乎很熟,他和我说了不少当地趣闻,还提点了几处鲜为人知的景点,供我作游乐的参考,聊到后来气氛倒是挺热络的。
鱼上桌后,他主动替我布筷,先夹了一块鱼肉给我。
我正想此人家教不错,却见他眼神一变,以迅电之势夹筷出击,筷头倏地奔往鱼脊背一划,接着沾着姜醋便一块鱼一盅酒一块鱼一盅酒飞快地吃了起来,两三下就将半面鱼吃得精洁溜溜,伸筷往鱼腮内一插反手一翻,只剩半面的鲤鱼顿时在空中来了个小回旋,最后利落地换面躺下——忽地一块鱼肉又炮弹般飞进我碗里,待我惊愣完再抬头,另半面肉也已经光了,整条鱼剩下一付干净的骨架,孤伶伶地安息在盘中。
我当时脑中只有一种想法:……阿门,这条鱼死得也真他娘的算够值得了,完全可以瞑目了。
可在这条鱼心满意足地游回西天怀抱的这当会,少年竟还不打算消停,居然继续榨取鱼尸骨的残存价值——只见他将糯米蒸的软糕掰成几块丢入碗内,浇上鱼汤泡烂,然后唰唰全吃下肚,最后竟还拿起盘子,把残留的鱼汤舀入碗内,一瓢一瓢喝个精光,再风卷残云般扫完桌上的饭菜,这才拿出块帕子擦擦嘴,满意地放筷子。
……我在一旁看得简直是目瞪口呆。
尼爹这小子是饿鬼投胎还是刚参加完饥饿三十回来啊?
这都要吓坏在下的胃口了!
少年擦擦嘴,满足貌:「没想到鲤鱼和笋尖如此对味,虞兄果然是懂食之人啊!小弟今日能品尝如此之美味,真是托福了。」他笑盈盈地作了一揖,脸上还一付还意犹未尽的表情。
我:「……」
我当时只有一种感想……
发育中的青少年,果然是太可怕了……
(七十九)
那顿饭,我吃得食之无味,闻名天下的太湖活鲤究竟滋味如何?
宜安居厨子手艺又是否确实名不虚传?
说实话,我早已经被震撼得完全忘记细品了。
(八十)
那晚金姓少年大概知晓是自己吃掉了桌上的大半菜色,掏钱本欲付帐,让我婉拒了。
「就当是交个朋友吧!」我这么跟他说。
毕竟他也让人开了眼界不是?就当是付真人进食秀的观赏费好了。
他推辞几次,见我坚持,便也未再推拒。
步出食馆之时,月已至中天。
他说与我同路,相伴而行,直送我至客栈,才上马匆匆离去。
(八十一)
这家伙好像真是大老远特地为宜安居的活鲤来的,吃完后又风尘仆仆地赶回去了。
这可真是一场活生生地夜冲哪!
好青春呀……在下想起逝在下去的大学M<三>生涯了。
阿弥陀佛……还真是难为他的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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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注:
一裂袖子癖:这个…自己去体会吧。
二七七乳X巧克力:由一种番邦所产带有苦香为的豆子加奶类、土豆所制成的条状甜点。
三大学:在下里.家乡的高级学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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