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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伤风病发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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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正文见作者有话说。五点左右修改正文。

    东林党争

    当顾宪成等人在东林书院讲学议政,逐渐聚合成一个政治集团“东林党”的时候,另一批官僚,也逐渐形成按籍贯划分的几个“党”,它们是:山东人的齐党,湖北人的楚党,安徽宣城人的宣党,江苏昆山人的昆党,而以浙江人的浙党声势较大。浙党首领沈一贯、方从哲先后出任过内阁首辅。他们在当权期间,依附皇室、勋戚,交结宦官,不断排斥官员;齐、楚、浙、宣、昆等党的重要人物都官居要职。他们为牢固地保持自己的权位,以攻击东林党为首务,东林党人则一再抓住对方的弊端加以参劾,于是出现了历史上有名的明末党争。[12-13]

    东林党与对立各派之争,围绕着是否拥立朱常洛(神宗长子)为皇太子这条主线,在“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三案中激烈争斗,其间,双方都利用京察制度作为打击对方的手段。[6]

    争国本

    国本之争

    明末党争始于所谓“争国本”。“国本”,指皇帝的继承人。国本之争,是围绕于朱常洛为皇帝继承人的问题而展开的。

    明神宗的皇后多年不育,皇长子朱常洛(后来的光宗)是妃子王氏生的。1586年(万历十四年),朱常洛五岁时,神宗的宠妃郑氏生下皇三子朱常洵。按照封建礼制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应当立朱常洛为太子。但是神宗宠爱郑氏,不仅封她为贵妃(常洛的生母王氏未封贵妃),还想立朱常洵为太子。内阁大学士王锡爵、沈一贯、方从哲等虽然也主张依制立长,但他们怕触犯皇帝,有时态度暧昧。许多朝臣包括后来属于东林党的一派人,一则认为应该依制立储,二则深恐郑氏家族窃权,纷纷上书,坚决要求尽早立皇长子常洛为太子。立长是名正言顺,神宗不好公然违反“祖制”,所以立太子的事拖了几年也定不下来。1593年(万历二十一年)正月,神宗下诏将长子朱常洛和另外两个儿子朱常洵、朱常浩同时封王,而不明确皇位继承人,以便朱常洵仍有被立为太子的机会。包括顾宪成、顾允成兄弟在内的许多廷臣,上奏阻止这一诏令的颁发。神宗迫于公议,于二月间收回了三王并封之命。[14]

    不仅许多朝臣,就连神宗的母亲慈圣皇太后也坚持立长,因此到1601年(万历二十九年),神宗只得册立年届二十的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神宗同时封朱常洵为福王,但又不让他到封地洛阳去,还以授给福王的土地不足四万顷为借口,继续将福王留在宫中。当时东林党人叶向高为内阁大学士,上疏坚决反对。在叶向高等人一再敦促下,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三月,万历帝让福王赴洛阳,授给他的庄田也削减了一半。这就是“福王就国之争”。[14]

    福王朱常洵到封地之后,郑氏集团仍谋夺取皇位继承权,一再策划谋害太子朱常洛,因而发生了明末著名的宫廷三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6]

    梃击

    梃击案

    梃击案发生于1615年(万历四十三年)五月。一天,有个男子手持枣木棍,从东华门直奔内廷,闯入皇太子常洛居住的慈庆宫,打伤了守门的侍从,一直闯到前殿檐下才被抓住。神宗下令审讯。负责审问的浙党官吏,说这个名叫张差的男子是个疯颠病人,企图糊涂结案,而内阁首辅、浙党首领方从哲也不提出深究。东林党人、刑部主事王之寀通过单独提审和与刑部许多官员共同审讯,迫使张差供出:是名叫庞保和刘成的两个太监,“令我打上宫门,打得小爷(指太子),有吃有穿”。这两个太监是郑贵妃宫内的。朝中的东林党人和不少官员据此推断,这是出于郑贵妃及其兄郑国泰的阴谋,于是坚决要求彻底追究。神宗只得亲自出面,在慈宁宫召见群臣,下令立即将张差斩首,又把郑贵妃宫内参与此事的两个太监在内廷打死,草草了结了这件大案。而王之寀遭到反东林党一派官吏的攻击,神宗将他削职为民。[15]

    红丸

    红丸案

    1620年(万历四十八年)七月,神宗病死,皇太子朱常洛继位,是为光宗。1620年(万历四十八年)八月,光宗得病,宫廷医生崔文升进了泄药,光宗服后病势加重。鸿胪寺丞李可灼自称有“仙方”,光宗服了他进奉的两颗红丸后,不出一天,在1620年(万历四十八年)九月初一日突然驾崩,于是廷臣大哗[16]  。首辅方从哲还拟旨赏赐李可灼白银五十两,更激起了朝臣的责难。东林党人杨涟、惠世扬、高攀龙等先后上书,指出故意用泄药的崔文升是郑贵妃心腹,责问方从哲为什么加以庇护。还联系梃击案,声称张差谋逆,是郑国泰主谋。由于郑氏集团和方从哲的阻挠,此案未予追究,直到1624年(天启四年),朝廷才判处李可灼遣戍,崔文升贬谪到南京。[17-19]

    移宫

    移宫案

    光宗刚刚继位时,郑贵妃为了控制他,将自己宫中的李选侍(选侍是没有封号的宫嫔)送给光宗,很得光宗的宠爱。光宗死后,由十六岁的皇长子朱由校继位,李选侍也应立即迁出宫内正殿乾清宫。李选侍企图挟制朱由校以弄权,仍与朱由校住在乾清宫,不肯迁出。她还让心腹太监盗窃宫中珍宝去贿赂首辅方从哲;又放出空气说皇长子年幼,宜由李选侍以太后身分垂帘听政。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等人指出,皇长子已经成人,并揭露说,这是“将借抚养之名,行□□之实”。惠世扬更大胆指斥“李选侍原为郑氏私人,丽色藏剑”,并指责方从哲通过内监得贿,同她勾结。在这场争议中,郑贵妃、李选侍、方从哲不仅理亏,而且他们当时还没有掌握最高权力,所以东林党人终于占了上风。李选侍移出了乾清宫,朱由校在东林党人支持下,摆脱了郑贵妃、李选侍的挟制,于1620年(万历四十八年)九月初六日即位,是为明熹宗。[20-21]

    争京察

    在围绕皇位继承权进行争斗的同时,东林党人同反东林各派展开了尖锐的权力之争。这表现于许多方面,主要是争“京察”。京察是明代考核京官的一种制度,规定六年一次,称职者予奖或晋升,不称职者处罚或斥退。争京察就是争朝廷的人事大权。1605年(万历三十三年)的京察,由东林党人、吏部侍郎杨时乔主持。他在京察中提出要处分的人,有几个是首辅沈一贯的党羽。沈一贯的党羽钱梦皋等人受到包庇,未遭处分,而杨时乔反被严旨斥责。不过,东林党人和其他一些朝臣一再奏劾沈一贯遍置私人、欺上瞒下,沈一贯也被迫谢病不出,于次年退休。1611年(万历三十九年)京察时,东林党人、大学士叶向高主持朝政,这一次,齐、楚、浙、宣、昆等党一些人物被罢了官。但在南京则出现了另一种局面。原来明朝明成祖在1421年(永乐十九年)从南京迁都北京以后,仍在南京(时称留都)保留了一套中央官署。这次在南京主持京察的,是齐、楚、浙党方面的官员,他们排斥了所有支持东林党领袖李三才的东林党一派的人。1617年(万历四十五年)京察时,方从哲秉政,齐、楚、浙等党多居要职,于是又排斥了东林党人。终万历一朝,东林党人大部分时间不掌握朝政,所以在京察中基本上处于不利的地位。他们支持熹宗继位后,才受到重用。1623年(熹宗天启三年),当时东林党人叶向高是首辅,赵南星则以左都御史身分参与主持京察,他痛斥齐党亓诗教、楚党官应震等人,坚决罢了他们的官。[6]

    政治思想

    一、反对空幻虚无、谈空说玄。

    东林学派以东林书院为阵地,通过讲学、论辩、研讨、撰文、出书,对王阳明“心学”及王学末流在道德修养和认识论方面宣扬的种种虚、空、玄的主张和说教进行猛烈的抨击和批判,从而推动了实学思潮的高涨。[23]  [24]

    二、提倡求真务实、实学实用。

    尽管东林书院和我国古代其他书院一样,讲学和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也是儒家经史著述,但其不论在内容上、形式上和方法上都针对性、实用性较强,强调从实际出发,注重讲实学,办实事,有实用,求实益。这一点在东林书院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讲学和学术研究的内容、方法,以及关于东林讲学活动情况和顾宪成、高攀龙等东林领袖生平言行的记载中,都有比较清楚的反映。诸如:《东林书院会约仪式》第一条强调,会讲属业余自愿性质,所以参加会讲的通知不必要求每个人都来参加。第三条规定,举行会讲时,主持会讲的会主由大小会公推产生,根据实际需要,由不同学者担任;第四条规定,每次会讲推举一人讲《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即“四书”中的一段内容,然后大家“有问则问,有商量则商量”。第十一条强调要尽量简化来与会的学人之间的交拜手续,不搞繁琐的礼节和形式主义。

    开放言路,反对宦官干政,反对矿税,是东林党的三项具体主张。

    明朝中期以后,江南地区的商品经济和工场手工业更加发展。在一些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商人、作坊主、手工匠以及其他城市平民,开始形成为一支新的社会力量,给当时的社会矛盾和斗争带来了新的影响。东林党就有不少人是中小地主兼营工商的。他们有的人突破了传统的农为国本的经济思想,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新观点。如赵南星说:“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业。”李应升反对关卡重重、商税繁多,要求执政者“爱商恤民,上不妨工而下利于途(指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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