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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士之耽兮犹可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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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分,乌拉城沐浴在和睦的黄昏之中。早上的一场攻城之战打得甚是漂亮,不仅将乌拉军打得落荒而逃,更是用了不到三个时辰,便彻底拿下了乌拉城。随后,乌拉诸城纷纷归附。

    全战清点下来,建州兵共斩敌以万计,而死伤却不足千人,得甲七千副,马匹器械等更是难计其数。

    据前去追击布占泰的骑兵来报,布占泰与几元残兵逃到叶赫部境内,因建州与叶赫的盟约,骑兵们无法跨入叶赫境内追击,不过据一路厮杀的状态来看,布占泰身受重伤,便是布扬古愿意收留他这个亡国败寇,以他目前的伤势,也是死劫难逃。然而,要真想夺布占泰的性命以解心头之恨,却远没有那么容易,一切只因叶赫,只因叶赫后头有个不好惹的家伙——明朝。  从地理角度上来看,叶赫部分布于南起长白山东至滨海地带,与大明的抚顺卫是为邻里。自万历年以来,叶赫部依险筑城,得到了大明朝的鼎力支持,长期称雄于海西女真,直到那著名的“九部之战”叶赫战败,建州自此在辽东半岛崛起。而李成梁镇守辽东所用之计,便是拉一个打一个,以夷制夷,尽力维持各部落的均势。九部之战后,女真的统治中心这才逐渐转移向了建州部。布占泰投奔叶赫,无疑是最为明智之举。因为任是□□哈赤,眼下也不能拿叶赫如何。

    至此,扈伦乌拉部灭,□□哈赤在他统一女真的道路上又飞跃了一大步,这将会是被历史所铭记的一战。而我,这个阴差阳错地来到这里,又有幸歪打正着地目睹这一场“乌拉城快攻”,内心早已是汹涌澎湃。

    也许这就是身在乱世之人的悲喜之处,国破家亡、山河易主、颠沛流离、无家可归,虽是如此,但却有幸能见证这一幕幕历史性的时刻。人总爱说,身在乱世,身不由己。其实,哪里来的身不由己?谁坐的江山,与我们本就没有干系,不过是我们在逼自己,不甘对现实委曲求全罢了。三百多年前蒙古人征服中国山河的时候,不也是如此吗?大约是知道后来都满汉一家了,所以我打一开始就没有多大的民族情结。

    瞧瞧四周都没有人,我索性脱下身上沉重的铠甲,站在乌拉城内城的夯土高台上,可以将大半个辽东的景色尽收眼底。

    万里河山,的确是美,怪不得无数英雄为之竞折腰了。

    那些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估计压根就没好好证明瞧过这片秀丽河山,净顾着瞧美人了。不然,没有那个男人会不为之动心的。

    “何必呢,送我回去,岂不是一举两得了……”

    没想到这夯土高台上,竟还有别的人在!我心下一惊,连忙匿身在花岗石柱后头。

    “你在说什么话!”

    “……爷现在,是在为我着想了吗?”

    “你——”

    “万历二十五年至今,足足十六年了……你终于是为我着想了。”

    我不敢去瞧这对话的男女到底是何人,只觉得声音无比熟悉,尤其是那男人的声音,虽是极力地克制,但气底浑厚,给人不怒自威之感。

    该不会是……

    我侧着身子,扒着石柱偷偷窥看着正在私语的二人。明黄的甲胄直直地映入我眼,再加上他宽厚伟岸的背影,没错——我几乎肯定,那人就是□□哈赤!

    这种时候,他竟然有如此的闲情逸致,在此处私会女子!若我没有记错,他现在应该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布占泰,叶赫,大明……整个乌拉城中还数万余的居民无处安家,还有来降的千余乌拉士兵等待着发落,还是一大堆搜刮来的财物等待着分配,都这些是活生生摆在眼前的问题啊!

    只听□□哈赤一声痛心疾首的吁叹:“……你大可不必如此,我从未逼过你。”

    “是我自己选的。”那回答的声音轻灵悠扬,温婉动人。

    “一定……要回叶赫?”

    “是。”

    “如果我非要你留下呢?如果我不愿再放你走了呢?如今乌拉、辉发已灭——”

    “爷,还有叶赫,不是吗?”那女子轻笑了一声,“这些年,在你和哥哥之间,我已不愿再抉择了。东哥老了,不能再为你做点什么了,唯有如此……”

    东哥——是她!

    “别说了——”一声暴戾地怒吼,语气中竟满是不甘,“我放你回叶赫——放你回叶赫!”

    北方的冬天,下雪是极其平常的事情。行军多日,天公作美,未下一滴雨,未飘一片雪花,谁知今日今时,却离奇地飘起了小瓣的雪花来。

    □□哈赤愤愤离去后,我迟疑着从石柱后头走了出来。只见她还矗立在哪儿,身着一件嫩芽青的旗装,外头披着貂毛坎肩,身子摇曳在风雪中,单薄得可怕。

    这个美丽了一世,倾倒了众生的女人,此时的背影,如此地让人心疼。

    “东哥格格。”

    不知是哪来的勇气,让原本打算落荒而逃的我一下子鼓起勇气开口唤她。“东哥”这个名字,我是第一次真正念出口,虽然早已不陌生了,但脱口之时心底仍有些打鼓。

    她颇有些意外地扭头,大约之前也未注意到我藏身在此。

    她的容貌依旧,甚至比上一次见更惊艳了几分。不知为何人人都愿唤她“叶赫老女”,而在我看来,这个“叶赫老女”,非但不老,反而绝色面容丝毫不逊豆蔻年华的少女。

    “我认得你,你叫筝筝对吧?”

    “你怎么知道……”

    她抬着接着飘零的雪花,脸上的表情就像天真无邪的孩子,“我的表弟皇太极跟我提起过你。”

    “原来如此。”

    “刚刚……都听见了吗?”

    “嗯。”我颇具歉意地点点头。

    她脸上一直挂着有些若即若离的笑容,带着几分恬静,又有些哀伤……反正从头到尾我就没有看明白过这女人。

    女人有一种本能的比较心理,会在潜意识里将自己和另一个女人相比较,无论差距有多大优劣有多明显,女人都愿意在脑中意淫一番,最后得出一个让自己很满意的结果。

    一、我比她优秀,二、她固然比我好,但我也只是略有欠缺。

    而现在,显然我已经达到了后者的境界。不过我还是很清楚地认识到,我没有做“红颜祸水”的天赋。其一是我的容貌跟眼前这位真正的“红颜祸水”比起来,果然还是有差距的。其二是因为我并非是个贤良淑德的女子,压根学不来男人喜欢的那几种样子,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脾气又难搞,在古代完全不吃香。白糟蹋我这一张还算是祸害男人的脸了。

    “听见就听见吧,反正这些早都不是秘密了。”她兴致索然,无所谓道。

    “我只是没想到,像汗王这样的人,竟会在你的面前服软认输。”

    “他也只是凡人啊……”东哥笑吟吟地说道,“你我,不都是凡人吗?”

    见她这番平易地与我说话,我不免心中一动,那个令我郁结已久的疑问竟脱口而出。

    “你爱他吗?”

    这样一个风雪扬扬的傍晚,冷雪掠面,脱了战甲的我只着几件单薄的短衣,几乎没有御寒能力,加上这里地势高,有时迎风而建的,几阵风一吹,冻得我直打哆嗦了。

    她半响不做声,目光远远地不知落在苍茫大地间哪个角落。

    我抱手等着她的回答,虽然已猜到这样冒昧发问着实不礼貌,但好奇心和求知欲的驱使已然让我忘记了一切。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信息时代,人们的感情和私生活大多不是秘密,爱可以在各种博客上晒,感情问题求解的天涯满天飞。我对信息的更新和索取与古人有着质的不同。

    没想到她乍然开口道:“九部之战,他杀了我阿玛,叶赫用我去换我阿玛的尸骨。要我嫁给自己的杀父仇人,你说,若是你,你会嫁吗?”

    杀父仇人……好一出罗密欧与朱丽叶。

    “我非但是不允,还宣告海西各部,若有人能杀了□□哈赤,我便嫁给他。到今天,十几年了,我始终没能等到一个人帮我杀了他。”

    “你说,我爱他吗?”

    “你本不需要别人帮你,你完全可以自己杀他。就如刚才,你只要趁机顺手一推,就能将他推下这万丈高台。你有无数的机会可以杀他的,可你却没有……”

    哈达的孟格布禄,辉发的拜音达里,乌拉的布占泰……这些曾经立誓要娶她为妻的人,都被□□哈赤逐一清扫了干净!到底是他爱她至深,深到愿意为她豁出命去灭了所以跟他争夺她的部落,还是从头到尾,都只是在拿她当借口,完成他的统一女真之路?若真是如此,为何方才□□哈赤的那一席挽留之词却是如此艰难……我猜不明白。

    “我早已无意执念于恩怨了。”

    “那为何还要回叶赫?布扬古会任由将你交给布占泰,证明他已经对你弃之不理了。你回去,不就是为了再给他制造一个消灭叶赫的理由嘛?”

    “叶赫与建州早就水火不容了,有我无我,结局都是一样。他不是为我,从来都不是。”

    “可你在为他……”

    “我记得小时候,家里来了明朝的使节,阿玛将他供奉为上客。他曾说过这样的话,他说‘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东哥握紧貂裘,“我一直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现在才知,这说的是男人女人的爱情信条。爱新觉罗家的人,是不会为了女人而舍天下的,这点我早已明白。”

    我迟迟没有接话,只是在思考。她静默地又站了片刻后,将貂毛坎肩脱下来递给我,也不知是在对我说还是对自己说,“有时候,不走到最后一步,人就不会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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