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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顾朝开始在温水镇摆摊之后,跟祥云布庄的送货、结账之类的事情,都是在他休摊之后,去祥云布庄找秦掌柜处理,而秦掌柜已经不曾再到顾家村找过他了。
但是这一次,时隔如此之久,秦掌柜又亲自上门,而且来的突然,又神色中带着一丝匆忙。
秦掌柜来的时候顾朝正在灶房揉面,打算晚上做鸡蛋面吃,就听到外面有人“朝哥儿,朝哥儿”的叫着他。
他擦了擦手,走了出去,就看到秦掌柜站在院子外面。
这是秦掌柜在顾朝成亲之后第一次来,怕找错人家,不敢贸然往院子里面走,看到顾朝出来,他微蹙眉峰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松懈。
“秦掌柜,你怎么来了,快到屋里坐吧。”
顾朝招呼秦掌柜进屋,倒茶。
顾朝跟楚明成婚的时候,秦掌柜人虽然没有来,但是还是送了礼,包了红包,而且这大半年来,他一直在祥云布庄寄卖的东西,秦掌柜给的价钱都一向公道,顾朝对秦掌柜一直都有份敬意。
秦掌柜抿了口茶水,也没有客套,一下就说明了来意。
“朝哥儿,我这次来,是因为店里的一个客人看中了你的手艺,想让你给他绣一身衣服。”说着,秦掌柜把肩上的包袱拿了下来,打开,露出里面蓝青色的绸缎面料,闪着柔柔的光亮,单单只是看着,就觉得这面料肯定是上好的。
“这个可是一年才出五十匹的顶级天蚕丝布料,我也只曾在江南陆家的布庄里见过一次,这还是第一次摸到。”秦掌柜小心翼翼的轻抚了一下布料,然后将包袱放到顾朝面前。
顾朝伸手摸了一下,柔软细腻的触感在指尖划过,他的双眸也不由的闪动,这样的布料,的确是让人心动。
“这布料……“顾朝脸上带着了惊讶的表情。
“嗯,”秦掌柜也似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又说道:“布料送来的时候,已经是按照尺寸裁剪好了,你只要往上面绣上图案就成,之后缝合的事情,也有专人会处理。而且对方说了,只要你答应了,就先付定金五十两,完成之后再付五十两,就是一共是一百两。”
“这么多?”顾朝问道。
“不过……”秦掌柜犹豫了一下,“客人规定了时间,他希望半个月完成。”
“半个月……”顾朝也犹豫了……一百两,的确是让人心动的数目,可是半个月,又是不熟悉的布料质地,要绣完整个衣衫,时间上的确有些太紧了。“客人希望绣什么图案?”
“客人只规定了一个字,竹。”秦掌柜从包袱的布料下面,拿出被改住的丝线,从青绿到翠绿到墨绿,各种的绿色都有,一样是质地绝好的丝线,“这也是客人准备的。客人说了,具体样式可以由你决定,只要是竹就行。”
顾朝看着那布料和丝线,心里挣扎的是不是应该接下这个活。
秦掌柜也看出了顾朝心里的挣扎,“朝哥儿,东西先放你这,你考虑一下,再给我答案如何?不过一定要尽快,这时间可是越来越少了的。”
“秦掌柜,好的。我明白的,我会好好考虑的。”
顾朝送秦掌柜出门,而秦掌柜带来的包袱就这样留了下来。
到了晚上,楚明洗了澡走进房间,就看到顾朝背靠着坐在床头,被子上放着打开的包袱,顾朝一下一下的抚摸着那天蚕丝布料。
“这是秦掌柜带来的吗?”楚明晚饭的时候听顾朝说秦掌柜来过了,但是具体什么事情顾朝没有说。
“是的。”顾朝点了点头,然后等楚明也上床之后,两人一起靠在床头,他跟楚明说了秦掌柜今天的来意。
“时间真的很紧张,但是前前后后加起来是一百两,你觉得我应该做吗?”顾朝问着楚明的意思。
楚明看着顾朝一直摩挲着布料的手指,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环住了顾朝,“除了钱的关系,你还舍不得这布料吧。”
楚明的简单的一句话,真的是说道顾朝心坎里去,就跟秦掌柜会把这么贵重的布料留在顾朝这儿一样,对于这样可能一辈子只能见上一次的稀罕玩意,无论是秦掌柜和顾朝心里都是带着一种别样的兴奋,想要试试自己到底能不能做成。
“如果你想做,就做吧,家里的事情我会处理的。但是你不要太累了。”楚明又说到。
顾朝依靠在楚明胸前,听着他稳稳地心跳声,像是得到了最大的支持一样。
绣衣服的事情,在楚明的支持下,顾朝是接下里了。
除了家里的事情,还有就是他面煎饼摊子的事情。
第二天跟李今一起去温水镇的路上,顾朝就跟李今说了这个事情,之后的半个月,他都要在家里绣衣服,摊子他决定完全的交给李今,李今已经很上手了,就算全部接下来,也不会有问题的,这一点顾朝是很放心的。
但是对于赚的钱,顾朝提议,是全部都算李今的。
李坚还是跟上次一样,觉得他太占顾朝便宜了,怎么说都不愿意。
最后还是同以前一样,五五分,李今这才答应了顾朝,绝对会把摊子顾好。
到了温水镇之后,顾朝去祥云布庄告诉秦掌柜接下了绣衣服的活,秦掌柜当场就把五十两银子给了他,顾朝拿着银子存到了钱庄里,看着票号上面的新增的数字,顾朝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当天回家之后,顾朝就开始着手准备绣衣服的事情。
他把剪裁好的衣物大概拼接一下,是一件长袍外衫,并不是很宽大,要穿的人的身形应该跟他差不多,纤瘦并不高大。
有了这样的想象之后,顾朝画图纸的时候,就轻松多了。
他花了一个晚上完成了图纸,第二天就开始动手了,因为天蚕丝布料特别柔软的关系,落针和拉线都要特别注意力道,比一般布料的刺绣,需要更小心,要花更多的时间。
之后的日子里,面煎饼摊子完全交给了李今,家里的活楚明都接了过去,他唯一要做的就是一日三餐,这还是他硬从楚明手里抢过来的。
“我这样成天坐着,低着头也不好,总要活动活动,不然身子骨都僵硬了。”顾朝就是这样对楚明说的,楚明才勉强同意还是由他来做饭。
长时间的久坐,又一直低着头,没几天顾朝肩颈那块就僵硬的发酸,楚明对他照顾的向来细心,晚上的时候,就默默的替他按摩,缓解酸痛。
在顾朝疯狂赶工的期间,他终于又收到了顾勇的来信。
信,恢复到了顾勇一贯的风格,一页一页的信纸,密密麻麻的字。
顾勇心里说,他是在他住的城镇的一间破庙口找到宋未的,那间破庙里住的都是无家可归的乞丐,有几个乞丐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正好说着看到一个脸上有个红色印记的人之类的话,顾勇的心一下就提起来了。
他去破庙里打听,破庙中年老的乞丐说,的确多了这样一个人,是七八天前刚出现的,一身破破烂烂倒在了门口。有乞丐以为是自己人,就顺手把他拖进了破庙。之后那人就在破庙住了下来,有乞丐让他一起去乞讨,在路边坐个一天,赚几个铜板,有个馒头填填肚子还是没问题的。但是那人不愿意去,他的样貌连去酒楼洗碗别人都不想要,除了做乞丐,根本找不到乞讨的工作。最后是在另一个乞丐的提点下,那人在码头当了扛夫,都是体力活,而且钱也不多,但是好在薪水是每天完工就付的,那人已经去了三天了。
顾勇听了之后,一半期待一半害怕,希望这人是宋未,又怕这人只是巧合,脸上一样有胎记,而根本不是宋未,让自己的期待落空。
最后他还是没去码头直接找人,而是隐蔽在破庙的角落里,等着乞丐说那人回来。
天色慢慢的暗了下来,偶尔有人进进出出,但是都不是顾勇等着的那个人。
当一个脸上裹着一个头巾的人走进破庙的时候,顾勇低落的情绪一下又被提了起来,那人的身形的确跟宋未又几分相似,却比宋未更单薄,他的背垂的低低地,一边走一边揉着自己的肩膀。
他走到破庙的最里面,那里躺着两个已经没有行动力的老乞丐,他们连出门乞讨都没力气了,只能躺在那里等死。
那人从怀里掏出两个馒头,一人一个的塞进老乞丐的手里,明明自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却还想着照顾别人,这不是宋未才会做的事吗?
“老人家,吃点东西吧。”那人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这熟悉的声音,顾勇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认错的。
这个人一定就是宋未。
“宋未。”顾勇从角落里走了出来,宋未的名字从他的嘴里脱口而出,一下子就红了眼眶。
那人听了,一下就回了头,看到是顾勇的时候,眼眸里一样闪着水汽。
江南这么大,为什么他就偏偏被他遇见了呢?
宋未的心里一团乱,各种情绪胸腔里鼓动着,而下一秒,他却一下转过了头,像不认识顾勇一样,连应都没应一声。
宋未的态度很明显,他想装出不认识顾勇的样子。
顾勇一下子就急了,走上前,抓了他的肩膀把他硬转过来。
“啊……”宋未却疼的叫出了声,弯着背弓起了身子。
顾勇觉得自己没用多少力气,宋未怎么会疼成这样,他扶着宋未有些颤抖的身体,另一手眼疾手快的拉开宋未的衣襟。
宋未就穿了一件单衣,敞开之后露出的是他赤#裸的肩膀。
肩膀上,一整片,都是暗红的瘀伤。
码头上的麻包,一个就一百多斤,就连满身横肉的爷儿做一天都会觉得疲累,更何况是他这样天生在体格上就不如爷儿的小哥儿呢!
“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宋未拉紧了自己的衣衫,背过身去,依旧装作不认识的样子。
“宋未,你这张脸,我怎么可能认不出。”顾勇的脱口而出,他没有伤人的意思,但是这话落在宋未身上,却多了那么几分歧义。
两人的气氛一下变得紧绷。
最后无论宋未愿不愿意,顾勇展现了他来了江南之后历练中形成霸气。
他叫了人,把直接把宋未绑回了自己家里,让他洗澡,让他穿干净的衣服,让他吃饱穿暖睡柔软的床。
宋未是顾勇的儿时的同伴,又是他藏在心底里的人,顾勇对宋未面前一直藏不住自己的脾气,又带着几分孩子气。
但是该注意的事情,顾勇还是留心的。
宋未逃离夫家的原因,顾朝在心里只字不提,宋未也不曾开口说过,那必定是不开心的事情,顾勇在宋未面前,也从来不曾问过一句。
他想做的只不过是对宋未好,想让他生活如意,比以前更开心。
因为知道是给顾朝写信,所以顾勇问宋未有什么话想跟顾朝说的吗?
宋未说,朝哥儿,你做给我的衣服我一直都贴身穿着,是它救了我的命,我很好,顾勇已经帮我找到了一份活,这边虽然跟我们家乡那边不一样,但是我有手有脚,一定能把自己养活的,朝哥儿,你不要担心我。
顾朝拿着信,想起自己送给宋未的那件衣服,还有缝在那件衣服力的一些碎银子。
真的太好了……没事就太好了……
有了顾勇照顾着,顾朝对宋未也彻底安心了。
半个月后,顾朝终于在最后一天完成了那一整件衣衫,他在衣摆的前后,都绣了一整片竹林,领口,袖扣,则是单支的竹节和竹叶。
明天就能把衣服交给秦掌柜了,顾朝的心里有的满满的成就感。
***
阳光从窗户中透进,落了一地的金黄。
沈夕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看着一室的明亮,应该已经是正午了吧,他又睡过头了。
陆玖之带着他离开沈家已经一个月了,这一个月来,他们一直在向北走,可是本来半个月就可以走到路程,他们走了一个月还只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
这些日子,陆玖之对他的照顾可谓无微不至,下雨天不走,刮风的日子不走,阴天只走半天,太阳好的日子才能允许他在外面小坐一会,吸收一下阳光。
昨天有风,清凉拂面的春风,他贪图清风的凉意,偷偷的在马车里拉开了窗帘,陆玖之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吹了好一会。
当时沈夕又被陆玖之念了,可是他知道自己笑的很开心,这样的日子他都不知道还能有多久,就算被陆玖之责备,听在他的耳里,仿佛就跟甜腻腻的情话一般。
可是到了晚上,沈夕就开始咳嗽了,而且一咳嗽就是大半个晚上,直到后半夜,他才体力不支的勉强睡了过去,而陆玖之一直照顾到他睡着。
沈夕刚坐起上半身,趴在他床边睡着的陆玖之马上就醒了过来,一脸的疲惫,下巴带着青色的胡渣,双眼里还蒙着一层灰,这样的陆玖之,第一个动作就是取了厚重的裘衣,披在沈夕的肩膀上。
“别在受凉了。”陆玖之叮嘱着。
“玖之,我想去晒晒太阳。”
“外面有风,我们改天在晒。”
被陆玖之拒绝了,沈夕也没有生气,只是目光艳羡的看着窗户,通过窗户的缝隙先想着外面的场景。
陆玖之当然也注意到了沈夕眼眸中的失落,但是沈夕的身体……越来越差了,说不定不知道哪一天,就会这样突然的离开他了。
想到这,陆玖之的胸口突然的抽痛了一下。
要是没了沈夕,他后面的日子……
陆玖之甩了甩头,抹去脑海中悲观的想法。
“虽然不能晒太阳,但是我准备来一份礼物送给你,应该下午就会到了。”
沈夕闻言,抬眼瞅着陆玖之,陆玖之只是神秘的笑了笑,径自出去洗漱了,然后短了温水进来,亲自照顾沈夕洗脸洗手漱口,又看着他吃药吃饭。
沈夕被陆玖之盯着,无奈的在起床一个时辰之后又睡了一个午觉,等午觉醒了之后,陆玖之要送给他的礼物,就放到了他的面前。
是一件蓝青色的缎面长袍。
虽然是上好的天蚕丝布料,可是陆玖之送给他的礼物中,更贵重的都多的是,这是一件衣衫,他却如此郑重其事,里面肯定含着不一样的东西。
沈夕把长袍摊开,看到长袍衣摆上的刺绣,一整片的竹林,他又仔细看了一圈袖扣和衣襟,也一样绣着竹子。
他喜欢竹子,无论是春天还是冬天,一直都是青翠的,他在沈家的院子前面,种的也是竹子。
“这是那个人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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