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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夕从酒店离开后直接回了家,回家的路上才发现自己今天晚上一时兴起做错了一件事情,她和霍启明的关系要怎么对经理解释?
次日去公司她心里一直七上八下的,就怕经理追问她和霍启明的关系,可是一切却和她想的不一样,经理对她的态度和平时一样,对于昨天晚上她和霍启明离开去了哪里完全没有八卦的心思。
莫夕松了口气,她暗自庆幸遇到了一位不错的经理,却压根不知道经理不是不八卦,而是不敢问,昨天晚上她被霍启明带走后南风专门找经理说了几句话,言下之意是让经理对她好一些,以后有什么事情找他就好。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情啊,有南风罩着这以后业绩肯定会更上一层楼,经理又不是傻子,赚钱才是王道,至于八卦一边去吧!
中午吃午饭时候莫夕接到了田小曼打来的电话,这才发现脖子上的玉佩丢了,想来一定是霍启明那禽兽在浴室里脱她衣服时候拉扯掉的,玉佩是母亲留给她的遗物,还好被田小曼捡到了。
莫夕去见了公司旁边的咖啡厅见了田小曼,田小曼把玉佩拿出来递给莫夕,莫夕说了谢谢,接过玉佩就准备放进包里,田小曼突然提醒她,“莫姐你不看看?”
“看什么?”莫夕一愣。
“难道就不怕被我掉包?”田小曼半开玩笑的问。
“田小姐说笑了,我相信田小姐的人品。”
田小曼又问:“这玉佩看起来很贵重,应该很值钱,是家传的吗?”
莫夕笑笑,“谈不上值钱,不过对我来说的确很贵重,毕竟这是我母亲的遗物,真的很感谢田小姐。”
母亲的遗物这几个字让田小曼心里一动,“莫姐的母亲是江城人吧?”
“土生土长的江城人!”莫夕回答。
“江城什么地方的?”田小曼又问。莫夕耐着性子告诉了她地名,田小曼竟然上瘾了,“莫姐的母亲在江城还有什么亲人?”
这就像是查户口一样的问题让莫夕有些厌烦,她虽然感激田小曼归还玉佩,但是不代表她喜欢田小曼,愿意和她说一些家庭的事情。
她们俩现在的身份都是霍启明的情人,两个情人聚集在一起喝茶聊天想起来就有些恶心。于是不客气的开口,“我公司有急事先走了,田小姐再见!”
莫夕急匆匆的拿着玉佩离开了,田小曼眉头紧皱,莫夕的玉佩是她母亲的遗物是她没有想到的,为什么莫夕母亲的遗物会和自己母亲留给自己的东西一样,难道自己的母亲和莫夕的母亲之间有联系?
自从养父母临终前告诉她身世的秘密后,她就一直没有放弃寻找自己的生身母亲,虽然她把自己丢在孤儿院不管不问让她很伤心,但是田小曼一直认为她是有苦衷的,母爱是伟大的,没有哪一个母亲会舍得丢下自己的子女。
这些年来她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只是她能力有限,能够找到生母的线索又只有一块玉佩,世界这么大,她一直觉得很渺茫。
却没有想到竟然会无意间发现这样一个重要线索,两块一模一样的玉佩又都是母亲留下的,她和莫夕之间会不会又什么关系呢?
田小曼回到公司没有多久霍启明打电话让她去了办公室,他的脸色很不好看,“你去找莫夕干什么?”
“我”田小曼犹豫,这事情要不要告诉霍启明?和霍启明认识这么长时间,他从来都没有问过她的情况,而她也从来没有主动说过,今天这事情有些棘手,以她的能力想查出真相并不容易,不如告诉霍启明让她帮忙。
于是田小曼把玉佩的事情告诉了霍启明,霍启明明显的吃了一惊,他找上田小曼一个原因是因为她和莫夕眉眼很像,现在听田小曼这么一说后他又盯着她仔细的看了下,越看越觉得田小曼和莫夕像。
难道田小曼和莫夕的关系真的不一般?这事情是得好好的查一下。
莫夕下班回到家里,屋子里散发出一股浓郁的中药味道,她嫁给霍启明五年,喝够了中药,闻到这股味道差点呕吐,控制住心中的翻滚她开口,“兰姨,谁生病了?”
沙发上的郭雅洁回答,“没有人生病,是清歌在喝补药。”
说完这后又跟着补充,“启明说清歌身子太单薄,特意去外地找的名医开的补药。”
这是故意在刺激她,莫夕自然不是傻子,淡淡的笑着上楼,耳朵里听到江清歌在吩咐兰姨,“看好了熬,启明说这中药他花费了好多精神,千金难求!”
好一个千金难求,莫夕在心中冷笑,她关上房门,把江清歌的炫耀关在了外面,说不难过,但是心里还是有所触动的。
她坐在卧室的沙发上重重的叹口气,手机响了,莫夕接通,霍启明的声音传来,“你什么时候搬过来?”
莫夕沉默一会后回答,“明天。”
她已经耽误了一次机会,这回一定要抓紧时间,就算见到姓霍的再恶心,也比不上这一屋子的中药味让她难受。
那样一段婚姻后,她对中药味道已经有了深深的恐惧!霍启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说话的语气也很温和,让她搬家的时候和他说一声,他来接她。
莫夕回答不用这么麻烦,只是做情妇又不是结婚,用不着他亲自出马,让南风把钥匙送到她公司就好了。
她这一回答让霍启明莫名的怒了,这次电话由此中断。
莫夕在次日搬进了香山溪谷的,搬出江家的时候她和江振东说是回去陪莫小军几天,江振东没有阻拦,让她住几天再搬回来。
郭雅洁母女看见她搬走则是一脸的喜笑颜开,这个碍眼的钉子搬走,家里总算可以消停一段时间了。
香山溪谷在建成后曾一度是江城人茶余饭后的话题,但是莫夕却不知道,在霍启明建这别墅的时候,她正被生活困扰着,哪里有什么闲情逸致去关注。
打开门后里面的情形让她吃了一惊,姓霍的竟然把这么漂亮的地方拿来养情妇,真是大手笔。
莫夕只简单带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和随身物品,来的时候她就想过,如果运气够好的话,在这里呆一个月就足够了。
打开鞋柜,看见里面毛茸茸的卡通拖鞋,她嘴角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从前她和霍启明生活的时候喜欢买卡通的东西,拖鞋睡衣包括杯子都喜欢用卡通的,霍启明一度抗议,认为喜欢卡通的东西太小儿科,现在看见鞋柜里的卡通拖鞋,莫夕以为自己花眼了。
经过这些年的辛苦漂泊,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爱做梦,爱幻想的女孩,而是一个饱经沧桑的女人,生活就是这么残酷,迫使她改变了习惯,改变了性格。
莫夕没有用霍启明鞋柜里的拖鞋,而是换上了自己带的拖鞋,霍启明那么脏,谁知道他这里的东西干净不干净。
莫夕拎着行李上楼,打开箱子,她把自己的衣服拿出来挂在衣橱,打开衣橱她吓了一跳,映入眼帘的竟然是卡通睡衣。
莫夕苦笑,挑了一个空闲的位置把自己的衣服挂好,又把洗漱用品放进卫生间,看见卫生间里的卡通杯子,她摇头,没有想到她离开霍启明近四年,他竟然对卡通的东西上瘾了。生活真他妈的像是一场闹剧。
她把东西放好后,准备收拾一下房间,却听见外面有汽车刹车声音,很明白的是霍启明过来了,这姓霍的来得还挺快的!
她放弃收拾下楼,走到楼梯转角处,霍启明进来了,看他的样子似乎心情不错,不过在看到莫夕脚上的灰色大拖鞋后,明显的变脸,“鞋柜里不是有拖鞋吗?”
姓霍的还真是好笑,难道连她穿什么他也要管?莫夕心里不爽,回答的语气也很生硬,“自己的东西用起来习惯。”
莫夕这样很明白的是在和他叫板,霍启明压下心底的不快,“我们去吃饭吧!”
莫夕没有说话,径直向门口走去,霍启明愣了一下,跟上她,上车后霍启明很自然的伸手要为她系安全带,莫夕却在他伸手前系上了,他有些尴尬,把手放回方向盘上,“想吃什么?”
“随便,”莫夕淡淡的回答,目光一直盯着窗外,霍启明皱眉,“没有随便这种菜。”
“霍先生吃什么我就吃什么,我这个人不挑食。”霍启明不再说话,莫夕的确不挑食,他发动车子,这附近有一家味道不错的川菜馆,莫夕虽然不挑食,但是对麻辣味情有独钟,今天晚上就去哪里吃他们的第一顿饭吧。
车子在行驶,车内的气氛却很安静,莫夕一直把目光看向外面的街景,半点也没有看霍启明,这和从前是多么大的反差,霍启明心里难受,真想说话,他的电话响了,霍启明接通,里面传来江清歌温柔的带着撒娇的语气,“启明,这药好苦!”
霍启明的声音很温柔,“良药苦口,乖乖的喝了它,这药是调理你身体的”
莫夕是多么的不想听他这些温柔的情话,可是两人处在一辆车里,压根不可能避免,听见霍启明温柔的让江清歌喝药,她感觉心里缺了一块。
终于两人腻歪的情话总算告一段落,车子也停在了川菜馆的门口。
“这家川菜馆虽然小,但是很正宗。”霍启明一边推开车门下车一边告诉她,“我来这里吃过两次,味道非常的好。”
莫夕闷不吭声的跟着霍启明后面进入,霍启明显然是这里的熟客了,老板看见他即刻迎了上来,非常熟络的和他打招呼,看见莫夕露出眼前一亮的神情,“第一次看你带女客人过来,这是你女朋友还是老婆?”
“我老婆!”霍启明坐下拿起了菜谱,说这话时并没有看莫夕一眼,声音里也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来。
“哦,怪不得呢,”老板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接着又迅速的拍马屁道:“你老婆真漂亮,你们两郎才女貌绝配!”
莫夕听了这样的话身上即刻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她冷冷一笑,接过老板的话,“那是霍总开玩笑,我不是她老婆,只不过是情人而已。”
老板听了莫夕这话明显的一愣,任他圆滑世故竟然也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霍启明的眸子沉了下来,不过脸上表情不变,他很平静的开始点菜。
随着他点菜老板的尴尬被化解,拿着菜单去了厨房。
老板身影消失,霍启明这才看向莫夕,“这么大年纪了,难道不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不该说吗?”
“对不起霍总,我习惯了实话实说。”
说话间,服务员送来了两样小菜,是川菜馆常见的萝卜泡菜,泡椒凤爪,霍启明主动用筷子夹起一片萝卜看着莫夕,“你尝尝这个,这是我在川菜馆吃过的最好吃的萝卜。”
莫夕看着送到她嘴边的萝卜心里在苦笑,最好吃的萝卜!对于霍启明这种有钱人来说,偶尔吃一次泡菜萝卜的确是人间美味,可对于她来说,这只不过是家常小菜。
被霍启明净身出户的第一年,她大着肚子吃得最多的就是这东西,泡萝卜做起来简单,又开胃,还不贵,那会她每天都要吃好多酸萝卜,导致现在看见酸的牙齿就难受。
见她不动只是这样看着自己,霍启明眉头一皱,“张嘴!”
筷子已经升到她嘴边,看着霍启明筷子上的萝卜,莫夕眉头皱了下,最终张嘴咬出了,没有霍启明说的什么好吃,和她吃过的所有泡菜萝卜没有什么差别,莫夕眉头微皱,好不容易把萝卜咽下去,却再也不愿意吃第二块。
她的举动看在霍启明眼睛里就是在消极对待,他的心里不痛快又增加了几分,只是想起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他最终压下了不快。
霍启明点的菜陆续上来了,干锅牛蛙,水煮鱼,香辣虾,都是莫夕喜欢的,看见这些自己喜欢的菜,莫夕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开始吃。
看他吃得香甜,霍启明的心霍然就舒服起来,他坐在她对面,看着她毫不掩饰的吃相,眼中的温柔一点点的释放出来。
突然有些不敢相信,昨天他打电话问她什么时候搬过来时候,心里是期待的,期望她能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
果然她也没有让他失望,她答应今天搬过来应该没有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吧?八年前的今天她第一次和自己约会,八年后两人竟然又一次开始约会,不管怎么样,这对霍启明来说是一个好开头。
他期望和她重新开始,重温旧梦,欠她的一切他会补偿给她。
莫夕实在是饿了,她基本上是毫无形象的开吃的,等吃得半饱突然抬头,发现霍启明正盯着她看。
她想一定是自己的吃相惊呆他了,江清歌温柔高贵,优雅,霍启明一直面对的是这样的美人,也难怪看见她这副饿死鬼的模样会发呆了。
莫夕承认自己的吃相和优雅沾不上边,但是也不至于让姓霍的如此吃惊吧?突然发现姓霍的是越来越矫情了,从前她也是这副样子也没有见到他这样啊!
“霍总,你怎么不吃?”莫夕忍不住开口。
霍启明回过神来,“看你吃是种享受。”
这样的话好像从前听他说过,只是什么时候听他说的,她想不起来了,她微微的一诧,“霍总真是会开玩笑。”
“莫夕,难道你要一直这样霍总霍总的称呼我?”
“不然呢?叫你妹夫?”莫夕反问。
气氛一下子降到了冰点,霍启明脸色铁青的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恶狠狠的吃进嘴里,然后意外发生了,那鱼片里是有鱼刺的,好巧不巧的卡在了霍启明的喉咙里。
喝水,喝醋,拼命的咽东西,那鱼刺却一直死死的掐在霍启明喉咙里就是不下去,最后是莫夕提议去医院看医生。
霍启明觉得自己是丢脸到家了,本来好好的一顿晚餐,竟然因为一根鱼刺搅合了,虽然医生后来帮他把鱼刺取出来,但是心情已经被破坏了。
在回去的路上,他一直沉着脸不说话,他不说话,莫夕也不说话,两人就这样沉默着回到了香山别墅。
进入别墅后,莫夕往沙发上一坐,打开电视开始看连续剧,霍启明黑着脸坐在她的旁边,心里窝着一股气,这个女人现在看电视绝对是成心的。
他刚刚在饭店压根没有吃东西一直在看她,后来又去医院折腾到现在,肚子饿得慌。按照常理推断,她不是应该下厨房给他煮碗面条什么的吗?
她的厨艺有多好他可是记得很清楚的,从前他在公司熬夜到深夜回来,这个女人总是会用她的巧手为他送上香喷喷的美味佳肴的。
莫夕目光看着电视心里却有些紧张,只希望姓霍的对肥皂剧不感兴趣,马上滚到书房去处理他的事情,这样方便她想应对之策。
可是姓霍的好像是有毛病,竟然一动不动的坐在她旁边,目光一直在幽深的盯着她,莫夕被她看得有些发毛。
就在她快撑不下去的时候,突然听到奇怪的咕咕声音,莫夕看向霍启明,他白净的脸已经有些涨红了,“莫夕,你是怎么搞的!”
“霍总,哦不是霍先生,有什么吩咐?”莫夕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
“我没有吃饭你不知道啊?”
“对不起,我马上给你叫外卖!”莫夕起身去拿电话,霍启明牙齿格格响,“这么晚了,叫什么外卖,煮碗面条不就得了?”
“对不起,我煮的面条很难吃,还是叫外卖吧。”从前为他洗手做羹汤那是因为爱他,因为他是她的丈夫,现在他算什么?种马而已,她才没有那份闲心。
看莫夕不为所动的拿起电话播出去,霍启明是真怒了,一把抢过莫夕手里的手机砸出去,“我今天晚上要吃你煮的面条!”
莫夕看着地上四分五裂的手机,好一会后起身进入了厨房,不就是煮碗面条吗,姓霍的,你既然非逼着我煮,我就煮给你吃,至于你吃不吃得下去,那是另外一回事。
很快一碗鸡蛋面条被放在了霍启明的面前,看着面前的鸡蛋面条,霍启明的脸铁青,他不喜欢吃鸡蛋她难道不知道?莫夕这是故意的!
“你!很好!”霍启明盯着莫夕看了几分钟,气咻咻的摔门而去。
莫夕拍拍手,转身上楼,姓霍的经过这么一折腾,应该是不会回来了,她可以安心的睡大觉了。
莫夕担心霍启明带了什么不干净的人回来,于是卧室收拾了一通,床上的床单被套都被她换上了新的,然后又进入浴室进行了一番大清洗,这才开始洗澡。
洗完澡出来,一眼就看到房间的沙发上坐着霍启明,她吓了一跳,声音都变调了,“你怎么回来了?”
“这是我的家,我能不回来吗?”霍启明反问。
“对不起,口误!”莫夕道歉。
霍启明站起来,走到她的面前,一股幽香传进他的鼻子,浑身都觉得舒服,这才是正常的反应,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他从来就没有欲望,见到她感觉整个人都活了,看见他的表情,莫夕下意识的往后一退,霍启明伸手把她揽在怀里,“怕我吃了你不成?”
他的声音带着磁力,诱惑无比,莫夕却没有沉迷,她伸手推开他,“今天晚上不行”
见他幽深的眸子锁定自己,于是马上解释,“今晚我刚搬过来,什么都没有准备好”
“你要准备什么?”霍启明看着她那副就像自己是洪水猛兽的样子心中有些难过,他控制住自己,“我不需要那么多花样的。”
莫夕没有说话,她要准备什么,她要准备的东西多了,试管,装冰块的保温杯,因为她怕自然受孕失败,所以决定保留他的精子,这样至少她还能人工受精。
当然,这样的话她肯定不能对霍启明说,于是迅速的避开他的目光,“霍先生你是在故意装糊涂吧?你也是花丛打滚的人,难道不知道这种事情是需要心情的,如果没有心情,那和动物有什么区别?”
“你的意思是你今晚没有心情和我?”霍启明伸手托起她的下巴,他倒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对这种事情有这么多研究了。
莫夕本能的想后退,可是霍启明却托住她的腰,和她对视,她慌乱的垂下眼睑,“我我今晚很累,换一个陌生的地方,我睡不着,我认床,我心里压抑”
“那好,我们来说说话,我会让你放松的!”霍启明打断她,把她带到了沙发上坐下,却没有放开她,而是让她坐在了他的腿上,莫夕感觉屁股下面好像是有针在戳,别扭难受到了极点。
霍启明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别扭,他的手还放在她的腰上,头也靠在她的后背上,用一种温柔到了极点的声音发问,“这些年,你都去哪里了?”
是他把自己身无分文的赶出去的,可是现在却装一副深情的样子来问自己,就好像他们是很爱很爱的情侣,因为某种原因分开又重逢一样。莫夕觉得难受到了极点。
她的过去她无意和他分享,她的未来也不会和他在有交割,她更不会傻到和他交心,她打了一个呵欠,声音弱弱的开口:“霍先生,我好困好累,现在只想睡觉,有什么话以后再说吧!”
前一分钟还说认床,这后一分钟就说困,傻子才相信,霍启明在心里叹气,莫夕这是压根不想和他有交集,他抱着她转身,让她面对自己,“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莫夕摇头,“我有些困,大概是年纪大了,一困就什么都记不清楚,糊涂。”
霍启明没有强迫她,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打开看看。”
“霍先生太客气了,我不需要礼物!”
“打开盒子,把里面的东西戴上!”霍启明命令,莫夕带着十二分的不情愿打开盒子,里面竟然一一条漂亮的手链,如果她没有记错,霍启明曾经在八年前送给她一条这样的手链,那天是他们第一次约会的日子,那条链子是他第一次送给她的礼物,后来他曾送给她许多礼物,一件比一件名贵,但是后来
今天是她第一次给霍启明做情人的日子,他送一模一样的手链让莫夕觉得好讽刺,她没有戴上手链,“谢谢霍先生,我不需要礼物。请您把礼物收回去。”
“什么意思?”霍启明真有些生气了。
“我记性特别的差,经常丢三落四的,说不定就会把您的东西给弄丢了,要是您那天要收回你的礼物,而我又找不到”
这是在提醒霍启明当年让她净身出户收回所有首饰的事情,霍启明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莫夕,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对不起,我不会说话,冒犯您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别和我一般见识!”莫夕低头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她一口一个您的尊称,让霍启明终于没有办法忍受,他指着手链,“莫夕,别忘记你的身份,我让你戴上你就必须戴上,否则”
否则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莫夕从他腿上下来,“否则霍总会怎么样?终止和我的情人关系吗?”
莫夕那美丽的大眼睛里满是讥诮和不屑,霍启明气得说不出话来,的确他能威胁她什么?不是她上赶着要做他的情人的,她做他的情人是他霍启明要挟的,她可没有一丝一毫的愿意,除了拿视频的事情威胁她就范,她没有任何弱点,而那所谓的视频只有天知道。
霍启明憋着一口气找不到发泄,“去帮我放洗澡水,我要洗澡!”
莫夕一言不发的进入浴室,他听到里面传来哗哗的水声,几分钟后,她走出来,“霍总,水放好了,您请!”
霍启明真想掉头离开,最终忍住一口恶气进入浴室,一边洗澡一边气愤,看来低声下气这一套是不管用了,既然如此就来点硬的,霸王强上弓!
他洗完澡走出浴室,却瞪大了眼睛。莫夕竟然歪在沙发上睡着了,什么认床都是鬼话,霍启明走过去抱起她,把她放在了床上,搂着她柔软的身子,他的欲望在升腾,真想办了她,可是看着她睡得那样香甜,他又不忍心打扰。
莫夕哪里是睡着了,她只是装睡想逃过这一劫而已,霍启明把她放在床上后她心里暗喜,却没有想到他竟然没有准备放开她,而是像八爪鱼一样的把她紧紧的搂在怀里,他的昂扬顶在她的身上,莫夕简直难受死了,又不敢乱动,怕引火烧身,直到后半夜,姓霍的发出平稳的呼吸声,她才从他怀里挣脱出去,换一个姿势背对着他总算进入了梦乡。
虽然睡着了但是这一夜睡得并不好,心里总是带着担心,带着防备,所以天刚亮莫夕就醒了,她翻身坐起,旁边的霍启明伸手拉住她,“再睡一会,我送你去公司!”
“多谢霍总美意,请霍总为我留一分颜面吧,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一句话顶得霍启明说不出话来,她轻松起床,洗漱后立刻了香山溪谷。
因为没有睡好这一天上班她脑子里一直都是懵懵懂懂的,好不容易挨到下班,又接到夏苏的电话,说请她吃饭。
莫夕不想回香山溪谷去看霍启明那张脸,于是欣然同意,夏苏请她吃饭的地点在江城最繁华的商业街,莫夕赶到吃饭地点的时候夏苏早就到了,已经点好了菜,都是莫夕和她的最爱。
见莫夕乌青的眼睛夏苏忍不住取笑问她是不是纵欲过度,莫夕叹气,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和夏苏说了一遍,夏苏笑得前仰后合的,霍启明被鱼刺卡住,怎么想想这么逗。“你当时应该在他就医时候拍几张照片传给我的,霍启明被鱼刺卡住送医,这是多么大的头条!哈哈哈!”
“你就知道头条。”莫夕瞪她,“还是帮我想想办法怎么应付姓霍的吧!昨天晚上装睡逃过了,今天可不能用装睡这一招了。”
“夕夕,你是为了那啥去的,总不能一次不和他做吧?你也禁欲那么多年,不如就把他当鸭子,这么英俊帅气的鸭子,怎么也不算亏!”
“那么恶心的一个人,我可不想和他那啥,要做也等那几天再说。等我的安全期一过,到时候要是能一次怀上,就好了。”
“这个有点难度,你知道男人都是靠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你那么漂亮,姓霍的怎么可能放过你?”夏苏觉得想要逃过霍启明的纠缠不是容易的事情,“不如你让江清歌缠住他。”
“怎么缠啊?”
“把住进香山别墅的事情透露给江清歌,到时候小贱人肯定直跳脚,肯定天天缠住姓霍的,”
“你这个主意不行,姓霍的威胁过我,说要是我敢告诉江清歌,他会让我死无葬身之地的!”莫夕回答。
“他真这么说?”
“是。姓霍的对江清歌关心得很,心疼江清歌身子弱,特意跑去外地去找名医为她开补药。”
“王八蛋!他对那个小贱人还真是好,只是渣男就是渣男,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这姓霍的真他妈的极品。”夏苏恶狠狠的骂,“我告诉你,我前天和电视台的同事去猫儿胡同采访,看见姓霍的陪着她那个小情人田小曼在猫儿胡同出现,你说他们去那里干什么?”
莫夕一怔,猫儿胡同这个地名她听舅舅说过,母亲小时候带着舅舅在那个地方居住过,莫小军说那个地方不是一般的乱,哪里不只是住着很多穷人,还住着许多地痞流氓,他们杀人放火,走私贩毒。江清歌的母亲郭雅洁也是那个地方出来的,只是霍启明去那个地方干什么?
想不出答案,不管姓霍的干什么都和她没有关系,她还是做正事要紧!
这顿饭莫夕和夏苏边吃边聊,足足吃了好两个小时,等她们从饭店出来,外面已经是一片霓虹。
在这条江城最繁华的街道上面,密密麻麻都是汽车,一眼望不到头,夏苏叹气,“看来今天晚上想开出去不要俩小时是不可能了。”
说话间霍启明的电话过来了,声音冷冰冰的,“在哪里?”
“在外面吃饭。”莫夕回答。
“报地名,我过来接你!”
“你还是不要来,这里堵车,没有两个小时进不来。”话音落下,霍启明没有好气的挂了电话,他满心欢喜的回家等着和她一起吃晚饭,她却压根没有想到他一分一毫,竟然招呼不打就和朋友胡吃海喝。
“姓霍的还真是狗皮膏药一样的贴上你了。”莫夕挂了电话夏苏笑。“我想到你今天晚上对付他的办法了,装酒醉!”
莫夕被她说得眼睛一亮,“这感情好!呆会我们去酒吧玩一会!”
只是这拥堵,要去酒吧怎么也得一小时以后吧!夏苏是急性子,嘴里叽里咕噜的抱怨车太多,说她在国外就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拥堵。
莫夕到还淡定,她对去酒吧没有兴趣,只是为了躲避霍启明的下策而已,见夏苏不停的抱怨,她忍不住笑了,“当看风景不是挺好吗?你看这么多车,密密麻麻的,甲壳虫一样,其实也挺有意思的。”
“我呸!我一看见这么多车头就疼,哪里还有什么闲情逸致!”话是这样说她还是往车窗外看了一眼,这一看,她突然发出一声惊呼,“夕夕,你看那辆车上那个戴着墨镜的女人,怎么那么像老贱人?”
莫夕顺着夏苏的视线看过去,大大的吃了一惊,如果她的没有看错的话,那辆车副驾驶座位上坐着的戴着墨镜的女人的确和郭雅洁有八九分的相像,不敢说十分肯定是因为距离有些远,她们所处的这个角度看过去不是太清晰。
那个和郭雅洁八九分相像的女人戴着帽子墨镜坐在副驾驶上,开车的是一个男人。
重点不是这个,而是从莫夕和夏苏这个角度看过去,竟然隐隐看见男人的右手竟然和女人的左手是交握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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