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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初赛 第一章 小镇里的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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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空警报响了一整夜。我们一家人躲在地下室,尽管炸弹爆炸声不时响起,妈妈和弟弟们却睡得很沉。战争持续了40年,人们已经对枪炮声习以为常。我担心得无法入睡。

    第二天一早,我急急忙忙做好了早饭,没有吃就背上书包出了门。“一大早,早起干什么去?”妈妈在身后喊。我没有回答,在清冷的大街上飞快跑。

    我名叫辛德瑞拉?李,今年十六岁,和妈妈以及两个弟弟生活在一起,家住阿莱省的阿尔。这是一座人口不足2000人的小镇,位于大陆第一大河塞勒涅河河畔,距离出海口——马尔斯帝国最大的军港——海格里斯不足30里,并且有一条军用铁路线从镇中心通过,因此,时常遭到阿巴斯空军空袭的波及,他们总是会在驾着飞艇飞过地中海轰炸海格里斯感到无聊的时候,顺便在我们头顶上也扔几枚炸弹。

    在阿尔镇上,我有点小名气,我是个奇怪的孩子。从出生那天起,我就有记忆,我的脑子里存着另一个女孩的生活片断。那个女孩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吃得饱穿的暖,每天过着过于富足健康的日子,却自比一位名叫“林黛玉”的病秧子,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忧愁。我永远不会理解,世界上有人会因为没有买到一款时尚手袋而郁闷得拒绝吃饭。我懂得饥饿,我看过饥荒和战火。

    那女孩的故事,在我眼中过于离奇、复杂,很多我无法理解,女孩的世界,对我来说也过于浮躁、奢侈,以至于显得空虚,我无法喜欢。妈妈说,也许女孩是我的上一世,我带着记忆而生。那么,我的上一世生活在那样一个富裕却空虚的世界里,该算是幸福还是不幸?不过,好在女孩的故事只是些支离破碎的片断,就像一本缺了页的书,怎么都看不明白。我知道她曾经用的语言文字,还知道一点她的日常生活,除此之外都很模糊,因此没必要对它想太多,它丝毫不影响我的真实生活,我象所有普通的孩子一样长大。

    我的爸爸是一名陆军军官。我第一次见到他,我已经两岁,会走会跑了。那年新年,妈妈领着我去车站接爸爸回家。只见一个人提着箱子从还未停止的列车上跳下来,身上穿着笔挺的军装,年轻、英俊非凡。他飞快的向我跑过来,激动的一把把我举起来,拖长了声音高叫道:“啊——!辛德瑞拉——我的小公主——!”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爱上了他。

    爸爸的军用皮箱里装了很多礼物,有敌军的黄铜子弹壳做的漂亮哨子,军刀雕刻的可爱小木马……我最喜欢的是罐头,里面有好多肉啊!我从来没吃过肉,而且我敢说全阿尔镇的人,包括男爵老爷也没尝过,肉类一向属于军需品,市场上没有卖。我吃得脸蛋上全是油,妈妈弹了下我的脑门,无奈的摇头:“这就是个吃货。”爸爸笑,宠溺的拿毛巾仔细擦干净我的小脸:“吃吧,公主都很胖很胖。”可我不想变成胖子,外婆说了:“女孩太胖会没有人娶,怕把家里吃穷了。”我喜欢邻居家的哥哥。妈妈说我有点“早熟”。早熟,那是什么?

    爸爸的假期只有十天。现在想起来,那十天是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日子。第十天一早,妈妈很安静的整理好爸爸的行李。可是我很舍不得爸爸走,为什么要走呢?难道我不是世界上最可爱、最漂亮、最最乖巧的女儿吗?我死死拉着爸爸的衣领,一直哭一直哭不肯离开,妈妈使劲凶我。最后,邻居家的哥哥跑过来抱着我:“我家有好多肉罐头,要吃吗?”我跟着去了。爸爸大笑,对邻居家哥哥说:“只要你能让我的小公主天天吃上肉,我就把她许给你。”

    我七岁那年新年,爸爸再次休假。他提着行李箱从停止的列车上疲惫的走下来,一只眼睛蒙着黑黑的眼罩,一条红色狰狞的疤痕从额头横过,他已不再英俊。这次箱子里有更多肉罐头。我仍然喜欢吃肉,但是有了弟弟,我不可以吃太多,而且我更喜欢爸爸亲手做给我的鸟笼,我把它一直挂在床头。

    这次的假期更短,爸爸只能在家呆三天。妈妈收拾着行李,忧心的问:“你的军功不是已经足够申请退伍了吗?转成文职也可以呀!”

    爸爸答:“我的副连长牺牲了,这个时候我要是离开,谁来率领我的士兵们?我不能把他们交给一个经验不足的新手,让他们白白送命。”

    晚上的时候,妈妈悄悄来到我的房间,说:“辛迪,妈妈求你一件事,明天早上爸爸走得时候,你能使劲哭吗?”

    我狠狠点头,那对我是很容易的事。

    第二天早上,爸爸依依不舍的站在家门口和我们拥抱道别。邻居家爸爸这时一身酒气的从镇上小旅馆里出来,邻居家妈妈黑着一张脸对他不理睬。邻居家爸爸和我爸爸同属于一个军团,但我爸爸在战斗部队,邻居家爸爸在司令部任参谋。哦!他身上竟然连点皮都没擦破。

    妈妈在我背上狠狠扭了一把,疼痛让我想起昨晚答应的事。但我望着邻居家爸爸那张光鲜的脸和爸爸脸上的疤痕,就是哭不出来。妈妈使劲掐我,使劲掐,使劲掐,疼得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始终没有让眼泪流下来,觉得那是对爸爸荣耀的伤疤的亵渎,我为我的爸爸骄傲!我笑着冲爸爸挥手:“将军,百战百胜!”

    爸爸笑,在晨光里比太阳更耀眼,我觉得他一定理解我,哪怕我违背了妈妈的意愿。

    数月后,妈妈领着我再次前往车站。

    那天刮着很大的风。列车缓缓停下来,一节又一节车厢上下来的是数不完的白色盒子,登上列车的是一个个穿着土黄军装的新兵,脸上还带着稚气和惶然。对那天的记忆我一直很模糊,只记得铺天盖地的黑色和沙土,在风中漫天飞舞。因为叛徒的出卖,爸爸所在的兵团全军覆没。从那天以后,我害怕走近车站。

    事件的余波并没有就此终止。帝国情报部,包括许多民间义士,对出卖我军整条防线、造成八万多将士阵亡的叛徒——邻居家爸爸——展开了一波又一波无惧生死的刺杀,在付出数次沉重代价后终于成功。但我的爸爸再不会回来了。我恨一种叫做“荣誉”的东西,我更恨自己那天没有哭。

    邻居家的房子被愤怒的镇民烧了。邻居家妈妈疯了,淹死在塞勒涅河里。我再没有见过邻居家哥哥,只知道他带着弟弟妹妹离开了阿尔,一直到很多年后……

    我在清晨安静的街道上飞快跑,一直跑到城北,一片低矮的窝棚区出现在眼前。感谢裁决神纽克利!这里没有被炸。我松下一口气。

    我提起裙子,踏着满地污水的泥泞路面走进窝棚区狭窄的街道,水渗进布鞋里,非常不舒服,我继续向前走,急于见到让?贝尔蒙多。熟悉的木板房出现。这是一个非常简陋的房子,说是房子其实相当勉强,它只有一间房间,几片单薄的旧木板围成四墙,一块打满补丁的油毛毡遮盖在上面作屋顶。我几步跑上去推开门,门上没有锁,这里的房子都没有锁,因为屋里什么也没有,不值得惦记。

    保罗正在房间里收拾,见到我马上说:“哥去车站上工了。我们都没事。听说是被服厂被炸了。”然后,他带着不附和年龄的严厉硬生生对我说:“哥不让你来这里,为什么你不听?有事在学校里找个没人的地方告诉我就行。”

    一年多前的一天,我再次见到邻居家哥哥,让?贝尔蒙多已经是二十多岁的大青年。他变得非常厉害,肤色黝黑,满脸又长又脏乱的胡子,以至于看上去象个三十几岁的大叔,完全看不出以前俊俏的模样来。他正在杂货店前乞求老板赏一份工作,身边老实站着他的弟弟和妹妹,老板拒绝了他。他朝我看了一眼,显然认出我来,露出震撼的表情,然后脸上肌肉一紧,拉着弟弟妹妹扭头就走。

    “让——!是让吗?”我马上追上去,我的直觉不会错。

    他没有说话,反倒是他的妹妹珂赛特尴尬的向我行了一礼:“日安,李小姐。”透着路人般的生疏。

    珂赛特穿着一身破烂到完全看不出本色的裙子。我还记得小时候的她穿着干净漂亮的花裙子,老老实实的站在窗边叫我:“辛迪,和我玩娃娃吧!”

    “才不!我要和让爬树掏鸟蛋。”那时的我对整天羞羞怯怯的珂赛特很不感冒,总是手里晃荡着草编鸟笼跟在让屁股后面漫山遍野到处探险。让很照顾我,有好吃的他一定第一个想着我,看着我吃得香就笑得眯缝着眼睛很开心:“我将来要天天让你吃肉,把你养得胖胖的。”我不明白他眼中的期待,只是埋头拼命吃。那时的我和同龄的孩子比起来确实胖,经常被取笑:“胖妞嫁不出去!没人要!”于是我坐在地上哭,不停的哭,让就去追打取笑我的坏孩子。

    “这些年你们去哪儿了?”我问。

    “好多地方。”珂赛特说,疲惫不堪,“因为没有户籍,在一个地方总待不长,没有定居的地方,就回来了。”这是很无奈的事情,没有户籍就找不到正经工作,也无法购买房子住下来,还会被警察抓捕,颠沛流离。

    我想,是时候回来了,这么多年过去,镇上人心里的仇恨肯定已经淡了。尽管我还恨着邻居家爸爸,但我不恨让,完全没办法对他恨下去,父亲做的错事,为什么要让孩子背负呢?而且已经背了这么多年了。当年让只有十二岁,还要养活更小的弟弟妹妹。即使许多成年人,过不下去,饿死病死也是常见的事,阿尔镇每个月都在发生。让把弟弟妹妹照顾得这么好,我觉得让很了不起。

    我拉起珂赛特的手热情邀请:“还没有安顿下来吧?先住我家里吧!”。贝尔蒙多一家三口盛情难却,来到我家。我烧了热水,让他们都去洗澡,找出爸爸当年留下的剃须刀,递给让。

    当让从浴室走出来时,我险些不敢认!剃去胡子后,竟是一张出奇英俊的脸,没有了当年的稚气,因而更显成熟、稳重、阳刚,让人忍不住就会全然信任这样的人。我看楞了神。气氛忽然变得尴尬。

    “你的头发长长了。”让目不转睛看着我,轻柔说出重逢后的第一句话。

    我的头发很好,很长很亮,编成两条粗粗的长辫子垂在胸前。妈说:“瞧你都吃到哪儿去了?光长头发不长肉。”我一向对自己的头发很得意。

    我突然红了脸。

    “这些年很辛苦吧?”

    “还好。”让说,“你呢?嫁……”,让没问下去,好像不想知道答案。帝国法律,女孩十五岁就可以结婚,我十五了。

    “我还在上中学。”我回答。

    “还在上学啊?女子能读中学很不简单。”

    我扯起嘴角得意的笑了,炫耀道:“我的成绩是全校第一名,妈妈说等毕业了送我去比亚里茨上大学。去年,伯良地公爵小姐被比亚里茨大学录取了,成为阿莱省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大学生,现在女子也可以报考大学了!不过,我想学文学,我喜欢写诗,比亚里茨大学没有这个学科,只有帝都弥涅瓦大学才有,但学费太贵了,妈妈还在想办法……”让的脸色渐渐黯下去,我仍然自顾自的说。

    这时,妈妈和双胞胎回来了。

    我献宝似的急忙叫道:“妈,阿瑟,雷欧,你们看这是谁!是让、珂赛特和保罗回来啦!”双胞胎一脸茫然,让和弟妹离开时,双胞胎太小,现在已经没有印象了。

    妈妈的脸色忽然变得铁青,刀子一样的眼睛扫了三人一眼,怒道:“滚出去。”

    我吓一跳,“妈,这是让、珂赛特和保罗啊!我们以前……”

    “你们还敢回来?还有脸进我家?”妈妈指着让的鼻子,“卖国贼的儿子,谁允许你靠近我女儿?”

    保罗的拳头紧紧攥起。珂赛特低着头。让平静的说:“保罗,珂赛特,我们走吧。”拉着弟妹出了门,回身手按胸口文质彬彬向我行了一礼:“多谢款待。”

    我追出去,被妈妈以最严厉的口气叫住:“回来。不许和他们来往。”我哭起来,我知道,曾经烂漫的童年追不回来了。

    贝尔蒙多一家的回乡重新点燃了阿尔镇人心中仇恨的火。我想,也许那些恨其实从未消失,只是暂时被搁置,现在被又翻出来。我看见珂赛特试着在镇上找工作,却被人骂、被石头打,珂赛特低着头躲来躲去,仍免不了背上挨上几下。我冲上去对那些人怒目而视。那些人觉得没趣,便散了。我转身,还没等我开口,珂赛特已经飞快跑进窝棚区里。

    我回家做了一大锅饭,分出一半饭菜装在篮子里出了门。我以前从来没有进过棚户区,那里是外来人口的聚居地,据说里面还藏有逃兵、罪犯,治安很糟。我在外面犹豫了一下,提着篮子进了里面。路上碰到一个人,我不知道让住在哪里,于是上前问路。那人给我指了一个方向,我顺着走了几步,是个死胡同。我转身,指路那人一把捂住我的嘴:“敢叫宰了你。”我慌忙点头。那人手一松,我立刻大声喊起来:“救命!”。这时,正有人路过。坏人马上伸手抢篮子,我两手死死抓着不松手,那人一拳狠狠打在我脸上,我仰面倒在地上散了力气,篮子被抢走。

    热心人冲我跑过来,可是他没有去追劫匪,反而跑到我身边抱住我的肩膀,大声惶急问:“你受伤了吗?他伤到你没有?”

    我定睛一看,是让,顿时天大的委屈冒出来:“他抢了我做给你的饭!”

    不料让对我丢失的篮子置之不理,怒火冲天的喊:“到底有没有受伤?他有没有对你做什么?”

    “什么?哦。”我明白过来让的意思,扭捏小声答:“没有。”

    让腾的站起来:“立刻回家,再不许到这里来!”说着,拎着我的胳膊把我从地上提起来,他手劲很大,平时肯定经常干体力活儿,粗暴的拽着我出了棚户区一直到外面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丢下我转身就走。

    我追上去抓住他:“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对我凶?讨厌我?我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很好吗?我才不管你是不是卖国贼的儿子,我不在乎!”我冲他嘶吼着喊,这是我的心里话,很多年以前就想说出来,“我……”,我呜呜的哭,真是的,我总是这么软弱,学不会妈妈的刚强,“让——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想要以前的日子回来。”

    爸爸去世后,一夜间我突然长大,因为我必须照顾心碎的妈妈,不懂事的弟弟。我让自己每天生活得很快乐,比任何人都快乐,这样妈妈才能一天天好起来,我们的家才能好起来。可是,我并不真的快乐,更象一种面具,只是戴得太久了,已经忘了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也想要有个人来照顾我,安慰我,让我在他面前放下一切伪装,毫无顾忌的露出我的孱弱,因为我相信他会保护我。

    让象从来没有见过女人的眼泪似的,闭上眼,脸孔扭曲:“不要哭,你让我痛苦。”我不想要让疼痛,于是立刻擦去眼泪。让睁开眼睛,我心头顿时一震,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绝望的灵魂!让指着自己,又指向我:“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再看看我,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走到他面前,仰望他,问:“那么,为什么现在我能看见你?”我的手轻轻抚上他的脸颊,“为什么我能触摸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