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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果然是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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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越来越热,转眼间就到了端午。

    太乙村这个端午节很热闹,经过几年的旅游开发,这里已经打响了知名度,较为前瞻的旅游规划和完善的配套设施,相对划算的价格不仅让这里成了省城人喜欢光顾的地方,也让远道而来的外省人占了游客总数的一半以上。

    今年端午以傩戏表演为龙头的系列民俗文化活动,包括钟魁很喜欢的有最古老的摇滚之称的老腔,成了本地以至全省的名片。

    别处的端午一般都是赛龙舟吃棕子,太乙县则不同,这里要表演跳钟馗的傩戏或傩舞。大部分由本地村民组成的演出团队,甚至还经常外出演出。

    这已经不是钟魁几年前担当主演跳的原生态版傩戏,早经过一帮文化人的重新编撰,加以扩充,成了一部文化大剧。

    其实在钟魁看来,由老羊倌钟七爷自编自导的原版,才更加原汁原味。

    除捉鬼的傩戏,除了或苍凉或悲壮或高亢或激昂的老腔,由省文联H县政府出面,广发邀请函,邀请一大批画家进行有关以钟馗为主题的绘画比赛,据说奖金颇丰。

    太乙县历史上就有画钟馗的传统,家家户户的房头上雕刻着有关钟馗的木雕,房间里都挂着一两幅钟馗画,希望驱邪赐福。钟天师是少有的“全能之神”,不仅法力强大,既可以除妖降魔,驱邪避凶,还能求福得福,求财得财。家有红白喜事,或者建房子等大事要办,首先要做的就是请钟馗。

    所以当钟魁走出家门,村里村外,许多游客都戴着一副面具,好似参加西方国家的化妆舞会,当然大多数人选择的是钟馗铁面虬髯的造型夸张的各式面具,图个新鲜,只有一些小孩故意选择那些小鬼的面具,在家长的怂恿下,模仿傩戏里小鬼活灵活现的表演,引得一片哄笑声。

    除了游客和村里的老人,钟魁似乎成了村里最悠闲的人,因为别的村民不是在村办实体上班,就是在自家店里忙着赚钱。

    “魁哥、魁哥,停车场有人想偷你车!”

    老李头的孙子跑过来告密。

    “不会吧,大白天的哪个不长眼?”钟魁很是好奇,走到村东口村民专用停车场,果然见到一个中年男子正围着自己的越野车转。

    不远处,两个保安正盯着这里,准备抓个现行,然后邀功请赏,见钟魁来了,颇感遗憾。

    “这车不错,至少三十万吧?现如今普通人一年平均总工资也不到八千块。”雷云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头也不回地说道。

    “崔老板是大老板,三百万也对不起人家的身价!但这车也就值三十万,车厂想卖三百万,也卖不上啊,所以没辙!你说气不气人?”钟魁笑道。

    这车名义上还是锦毛鼠老崔的,至少行驶证上写的是他名下公司的名字。

    “是啊,这是我这个靠工资吃饭的人买不起,不过有人一瓶红酒就喝了两千块,就太奢侈了。”雷云回头。

    表面上不动声色,钟魁心中却是一惊,来者不善啊,索性装傻:

    “雷叔你不那么差钱吧?要是看上了这车,随便开走!呵呵!”

    雷云瞪了他一眼,道:“这是我第一次来太乙山,你这个地主带我逛逛吧?”

    “荣幸之至!”钟魁夸张地做了个请的动作,然后跳上驾驶位,发动汽车。

    太乙山里的旅游公路修建的极好,蜿蜒曲折的盘山公路,在山谷和群山之间忽隐忽现,将各个人文与自然景点相互串联起来。

    当初建设时,有人就说这样的投资太大,现在却看到了这样建设的好处:通过摆渡车可以直接从太乙村开到各个景点,让旅客免了爬山之苦,其实还可以变相增加收入。

    当然你想省点钱,或者比如是位徒步登山爱好者,则另当别论。大太乙山内,人文和自然景点众多,如果时间充裕的话,可以花上几天时间徒步远足,细细体验,里面有地方可以住店或者露营。

    所以这里也成了刚刚兴起的户外活动组织的乐园。

    越野车在盘山公路上疾驰,两侧或高山峻石,或飞涧幽谷,深山之中薄薄的白雾在山腰上升起,如身披轻纱的妙龄少女,半隐半现,显得婀娜多姿。

    钟魁身为本地土著,当初在背地里力主开发,也是花了相当心思的,所以他做起导游起来,说的头头是道。

    “右边的这个山谷,名叫‘仙人谷’。传说这个谷是曾出现一条巨蟒,修炼成精,经常出来残害百姓,钟离权因在此间隐居问道,仗义出手,杀了巨蟒,护得一方百姓周全。所以我们的祖先在这里建了一座仙人庙,以纪念这位仙人。”

    越野车开的飞快,雷云不得不回头瞅了一眼身后的幽谷,也没见这仙人谷跟这一路上经过的无数山谷有何不同。

    “就是因为他也姓钟?”雷云忍不住说道,“其实‘钟离’才是他的姓,人家可是全真五祖之一。”

    “呵呵,你知我知,游客不知道啊!”钟魁笑道,“普通人还以为是汉代的一个姓钟,名离权的人呢!”

    “所以你们就编故事,硬找点旅游素材?祖上很阔气嘛!”

    “雷叔,别这么说嘛,这可不是我们太乙村人现编的,咱就是编,也编的合理,很多古书上都这么写的哦。就问你,你敢说我说的不对?咱旅游小册上写的哪一条没有出处?”钟魁反问。

    “好吧,你们祖上很阔气!”雷云也笑了,不知怎么的,就是看不惯钟魁这一副“操之在我”的嘴脸,“嗯,说真的,你们这真是修道的福地。老子自不必说,纯阳真人也曾在此结庐问道。”

    “那是自然!”钟魁道,“雷叔要是想提前退休,我可以免费提供一间山间别墅。”

    “你这是骂我老?”

    “我可没这么说!不过,我带你去见一位纯阳真人的后人。”

    “中条先生,吕诚志道长?我仰慕其名很久了。”

    吕诚志可不显老,因为近来修行大进,他原本的一头鹤发,竟然变的乌光油黑,精气神旺盛,仿佛年轻了几十岁,这让认识他的人都觉得是神迹,纷纷赞扬吕道长修为高深。

    实际也是如此。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吕诚志就是太乙山的招牌,他原本就有很多粉丝,这个春天一过就更多了,华夏大地悄悄地掀起了一场修道的风潮,先是所谓权贵,然后是消息灵通的富豪们。

    听说了吕诚志修行高深,土豪们纷纷打着各种名义前来拜访,刚开始时,吕诚志还耐心地接待,指点一些养生之道,时间久了,他也不胜其扰,甚至担心这些俗事会影响自己的问道之心。

    要不是钟魁,他很可能早就撂挑子不干了。可人在世间,怎能不问世事,事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与俗人俗事接触,也是一种修行。

    为了躲了个清净,吕诚志只得离开山下天师庙后山那座他很喜欢的院子,跑到了望月观暂居,只有少数人知道他的行踪,主持全山道观寺庙事务,全靠电话和传真机——所以从这一点说,他比一些老板还老板。

    吕诚志之侄孙吕远山站在望月观门口,远远地见钟魁陪着一个人走来,连忙迎了过来。

    “令叔祖在吗?”钟魁问。

    “在,正在和吴监事谈事。”吕远山答道,给了钟魁一个特别的眼色,然后将钟、雷二人迎了进去。

    “这是中条先生的侄孙吕远山。”钟魁回头对雷云介绍道,又对吕远山道,“这位是燕京的客人,姓雷,叫雷叔就行。”

    “雷居士好!”吕远山笑了笑,却没叫雷叔,身为吕家年轻一代中的翘楚,这个年轻人还是有些傲气的。雷云不以为意,笑道:

    “中条吕氏,后继有人,好!”

    望月观的观主白晓天不知道跑到哪个旮旯修行去了,这个家伙是个修炼狂,整天除了修行还是修行。

    鸠占鹊巢的吕诚志听到前面钟魁的说话声,从卧室兼临时办公室出来,吩咐吕远山烹茶。

    吕诚志身边站着一位中男子,四十来岁,他是代表政府来到太乙山担任总监事的——这是政府开春以来的新举措,美其名曰:加强管理,保障宗教事业发展。

    钟魁早就知道这事,但一直没空搭理此人,此人来到太乙山一个多月了,表现还不错,至少没有瞎指挥,整天一副乐呵呵的模样,人畜无害。

    钟魁一出现,吴明就将全部注意力放在钟魁身上,而把雷云给忽略了。

    “道长,这位是燕京来的客人,姓雷。”

    “可是浩京贤弟的贤侄?”吕诚志问。

    “家父名讳浩京,小侄雷云拜见中条先生!”雷云规规矩矩地鞠躬。

    吕诚志叹道:“时光如梭,老道与令尊怕是有二十年未见了,令尊可好?”

    这是明知故问了,雷家父子跟钟魁的关系,吕诚志一清二楚。他跟雷浩京接触其实并不多,但知道雷浩京的身份。

    “不敢劳先生挂念,家父身体一向还好。小侄观中条先生,有返老还童之状,神采奕奕,功力日臻,令吾等晚辈惊羡。”雷云心里暗暗称奇,看来传闻是真的。

    “呵呵,老道只是早行了几步而已。”吕诚志谦道,又一指身旁的吴明,对雷云道,“这是我们的监事吴明。”

    “吴先生好!”雷云主动伸手与吴明相握。

    吴明起初并没有太在意雷云,这时才发现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

    “雷先生好,敢问雷先生在燕京做什么工作?”

    吴明有意试探,因为他在雷云身上看到了官威。

    “跟吴先生一样,都是吃公家饭。”雷云笑道。

    见雷云这态度,吴明仍然乐呵呵地说道:“那就多多指教了。”

    仿佛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吴明问吕诚志:“道长,这位年轻人就是太乙村的钟魁同学吧,一看就是一表人材啊!”

    吴明来到太乙山一个多月,也不是来白吃饭的,起初听到钟魁这个名字,也只以为是太乙村的一个优秀年轻人而已,还是个高中生。

    可后来,听到太乙村是如何从一个贫穷山村发展起来的,崔老板跟他又是如何如何的铁,连现R县长,来自京城的官三代余思远都跟钟魁关系很不一般,他就有了不一般的看法。

    然而最令他震惊的是,在与世外高人吕诚志言谈之间都很推崇钟魁,就让他坐不住了。

    这分明是真正的地头蛇啊。而今天同样来自京城的雷云,一身不怒自威的官气,更加深了吴明的看法,往来无白丁啊。

    钟魁笑道:“借用一下吕道长的话,他是早行了几步,我是晚走了几步,因为前人已经探明了道路,所以走的比较顺当。”

    这话让吴明刮目相看,谦虚又不乏傲骨。

    众人在院子里坐下,吕远山烹的一手好茶,自然也是好茶之人,但见雷云却将众人眼前的茶水全都倒了,心头怒起,这是难得一见的好茶,要不是看钟魁来了,谁给你用这等极品好茶叶!

    只见雷云不慌不忙从随身带的公文包中取出一包植物,看上像是茶叶,只是叶片碧绿,恰似新采摘一般。

    雷云给吕诚志、钟魁、吴明还有自己泡上一杯,也不忘给吕远山一份,对吴明笑道:

    “吴监事莫怪,这叫参茶,火力太旺,你只能喝半盏,否则引火烧身。”

    “不会吧?”吴明也在心疼方才被倒掉的茶水,那可是吕高人亲手栽培的极品好茶啊,浪费可耻啊。不过皇帝不急,他算太监吗?

    钟魁盯着盏中的渐渐舒展的绿叶看,忽然道:“这是来自凤凰山的?”

    雷云颇得意地点点头。

    “果然是权贵!”钟魁讥讽着。雷云瞥了他一眼,似乎在说,你羡慕我吧?

    吕诚志见状,眼前一亮,将茶盏端到眼前,细细打量,还不忘深深地嗅闻一下。

    而吴明听了,他脑海中忽然想起自己在接到这个差事前的集中培训中,某个大人物曾经数次提到“凤凰山”之个词,语多隐晦之意。华夏有许多山都叫凤凰山,当时的自己并没有太注意,然而身边这几个显然不一般的人物这种重视态度,他意识到自己又错过了什么。

    庭院中飘散着一股清香,这股清香让吕远山陶醉,身为修士,他敏锐地发现这股清香让自己的心神很是宁静,这是从来未有过的经历。

    “请诸位品鉴!”时候不大,见茶温差不多了,茶香更加浓郁,雷云伸手邀道。

    作为一名常年在宗教管理部门工作的干部,在清水衙门里工作,吴明以前的工作是十分清闲的,几张报纸,一壶茶就可以混一整天,可以一日无食,但不可一日无茶。

    天下名茶,什么茶没见过?即便大多他根本就买不起,但也有机会蹭喝过。

    但今天的这盏茶,茶汤清亮可爱,每一枚叶子鲜嫩如少女的舌尖,光是那种挥之不去的清香,就令他沉醉,简直是可以达到闻之可以忘忧的程度。

    小口浅酌,茶入口腹,一股温润的感觉包围着他,俄尔腹中产生一股热流,这股热流呈放射性地向全身各处传导着,就连最近一直不舒服的腰部也感觉得到某种力量,隐隐有种灼热感,特别舒服。

    吴明知道这是好东西,又连饮了三口,再饮时,雷云止住了他,笑道:

    “吴监事,你只能饮三口,否则就要坏事了。”

    吴明心说,我这已经饮了第四口,你刚才不是说能喝半盏吗?不过,这茶真的有那么神奇吗?他心里这么想,并不太相信,以为是雷云在故弄玄虚。

    此时,吴明腹中的那温热的感觉徒然变的热烈起来,然后,腹中又似正抱着一只炭炉,浑身毛孔站立,都在快速地排汗,一时间汗如雨下,身体在快速地失水,脸色通红,喘不过气来。

    雷云举起放在石桌旁的一壶山泉水,直接往吴明口中灌,直灌得他昏天黑地。

    “嗯,可要了我的命。”

    吴明摸着仍似火荼毒的腹部,心里很不爽,认为雷云这是在拿自己开涮——京城来的官员总是瞧不起我们下面的小官,虽然还不知道雷云的官职究竟有多大,但肯定来头不小。

    见吕诚志、钟魁和吕远山,正细细口味茶汤,个个一副神魂颠倒飘飘欲仙的模样,吴明真的为自己感到可惜。

    这所谓参茶一定是自己所不知道的好东西,偏偏自己只能饮三口。如果每天都能饮上这三口,相信一定会有延年益寿的功效。

    那年轻的吕远山已经喝了大半,雷云正要劝阻时,他已经连汤带茶渣全都倒进了嘴里,然后将茶盏一扔,在院子里练起拳来。

    “什么茶,好香啊!”白晓天正好从外面走了进来,见一只拳头迎面扑来,白晓天想都不想,一挥道袍,将吕远山推了出去。

    喀嚓一声,吕远山撞断了院子中一株碗口粗松树,余势未减,直到撞在院墙上,轰然作响,又没事人一样从砖堆中爬起来,纵身一跃数丈,恶狠狠地扑向白晓天。

    吴明看的目瞪口呆,暗道这是一群什么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