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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回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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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顶之上,一旦到了晚上的时候,呼啸的寒风拂过树枝,发出呼呼的风声。住在这山顶上,若是一个人,到了晚上的时候,说不定还是有些心虚的。

    但张策不是一个人,他此刻拿着电话,听见里面传出的是马龙的声音,不由得竟露出一个得意的微笑,对着邓煊摆摆手机,随后才开口,对着电话里面说道:“龙老大,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现在还在外面玩呢……一时半会儿可回不来。”

    闻言,马龙脸色有些变了,不由得连声说道:“老弟,你就别跟我装蒜了,明白说吧,李阔那边出事了,是不是你搞的鬼?”

    张策呵呵一笑,才开口:“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你的问题倒是没有。”马龙轻叹了一声,随后惆怅道:“但老弟你这是在坑我啊,让李阔把矛头指向了我这里。”

    闻言,张策和邓煊对视了一眼,又是呵呵直笑。手机开了外放音,此刻马龙说的话,他们两人都能听到,张策接着说道:“这挺好的啊,龙老大,我知道你和李阔的矛盾一直都存在嘛,正好利用这个由头和他干一场不就好了?”

    说完这话后,张策竟丝毫没有形象的哈哈大笑起来……

    他可不在乎对面的马龙能不能听见,事实上,促使这一结果出现的,正是他和邓煊在搞鬼。

    蜀南三大地下势力,因为蜀南同盟会的原因,李阔算是最大的。毕竟是本土势力,稳坐头一把交椅。而排在第二的,自然就是青洪,这个在华夏扎根多年的老炮儿。

    至于第三,则是十年前突然崛起的飞哥。飞哥的势力最不稳固,但好在他是这三人当中最能打,最狠的,所以勉强挤进了第三里面。至于其他的小角色,不提也罢,反正在这场龙争虎斗里面,基本上是没有他们什么事的。

    而飞哥和邓煊的关系,则类似于张策和邓煊的关系了。

    当年飞哥逃难,逃到深证的时候,就是邓煊接应的他。在蜀南市呆了足足一年的时间,一年过后,飞哥拿着在深证掘到的第一桶金,回到蜀南后,便开始混道上。

    而这一次,李阔出事后,邓煊便第一时间联系上了飞哥,让他放出消息,说李阔的场子是马龙找人闹的,警察也是马龙打通关系叫来的。

    这件事的可信度本不高,但能混到飞哥这种地位的,自然不可能是傻子。

    事实上,飞哥只是巧妙的利用了人的猜度心理。对外,只是说最近马龙有些小动作,竟打算整合蜀南市的地下势力。而另一方面,飞哥又让自己的小弟放出消息,说因为小刀的关系,马龙对李阔恨之入骨。

    恰逢李阔名下产业被查,有心人听到这些消息之后,很容易就联想到了马龙身上。一来二去的,本来没有的事情,也变成了事实。

    此刻听见电话里面,马龙的声音竟然比张策还要急切,惹得他不禁暗笑,嘴上却说道:“龙老大,你考虑好了?是打算和我合作吗?”

    闻言,马龙脸上就是一变……让他一个蜀南名副其实的地下皇帝,和一个单枪匹马的人合作,这事儿,说出去没人会相信。

    但马龙别无选择,甚至在这一刻,他甚至怀疑,若是自己不和张策合作,自己名下的产业,会不会也如同李阔那样,一家家的被查封?

    当然,马龙只是想想而已,沉默了片刻过后,马龙叹息了一声,开口问道:“说吧老弟,你想要什么好处?”

    “好处?”张策咧开嘴轻笑着,随后缓缓说道:“我只想……干倒李阔。”

    “如果李阔有一天落到和我一样的下场了,我希望是我亲手结果了他。”

    闻言,马龙怔住了……叹息一声后,才缓缓说道:“行,如果是这个条件的话,我可以满足你。”

    “那就好。”张策哼了一声,便听见马龙问道:“现在老弟,可以回来了吗?”

    “明天就回来。”张策如是说着,怔怔,又道:“放心吧,李阔现在还不会对你动手的,他现在自顾不暇呢,起码也要等他那边忙完了先。”

    挂断了电话,张策和邓煊相视一笑。

    不怕马龙坐不住,就怕他坐得住。若是马龙不联系他,他只当这次搞出的事情,是对李阔的一个教训,同时也是一个信号。另外,能给李阔树立马龙这样一个敌人,对于张策来说,也没有什么坏处的。

    而现在马龙既然联系了他,张策就觉得,自己总还要干一点更大的事情,才能对得起马龙不是?

    如是想着,看见老黄突然兴冲冲的跑进房间里面,兴奋的说道:“各位,你们可有口福了,菜已经坐好了,一起去吃吧。”

    餐厅是餐厅,休息室是休息室,两者是区分开的。而此刻站在餐厅的外面,张策都已经能够闻到饭菜的香味了。

    不得不说,老黄请来的这些厨师很有手艺,每一道菜都做得极尽完美一般。

    这野鸡在山里呆了也有一两年了,炖出来的汤几乎是色香味俱全。尤其是山里并不缺好菜,开春时摘下的蘑菇,晒干后放到现在,正好用来炖野鸡。

    山椒爆炒出来的鸡柳,闻上去也异常的美味。至于烤出来的兔子肉,刷上酱汁过后,外酥里嫩,更是让人垂涎欲滴。

    在山顶上享受了美味之后,张策等人又在山顶上住了一晚。直至第二天一早,才下山去,沿途自然是还要打猎的。

    得幸,期间看到一只大概有四五斤重的野兔,邓煊立刻对张策道:“试试你的准头……用枪打。”

    听到邓煊这么说,张策立刻端起背在背上的m4a1,三点一线的对准了远处大概有百米开外的那只野兔。

    开枪的技巧和手法,张策早已经听邓煊交代了无数遍。虽然自己没有亲身测试过,但现在摸起来,却也没觉得有多生疏。

    直至对准后,稳了稳手,张策立刻扣动扳机……

    ‘砰!’

    伴随着一声枪响传来,那只野兔立刻倒地不起,脑袋几乎被嘣了个稀巴烂,血肉模糊的样子,让人看得一阵摇头。

    就听见老黄轻笑道:“老弟,你准头蛮不错的嘛。”

    要知道,身在部队里的人,对枪械的熟悉程度,可要比一般人深厚得多。尤其邓煊和老黄都是经历过当年训练时候的痛苦,当然知道,对于菜鸟来说,第一枪的命中率是有多难……

    即便是成天玩枪开枪的人,想要打中一百米开外的一只兔子,其艰难程度也是很难想象的。

    首先,子弹出膛需要考虑风速风力问题。其次还会根据你手上的稳重程度,从而间接的改变子弹出膛的轨迹。

    而最为重要的一点,也是大多数菜鸟无法打中的原因。就是枪身本来就很重,要想稳住枪身已经很难了,更别提开枪了。

    大多数人在扣动扳机的时候,因为需要用力,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在这时手都会不经意的颤抖一下。一旦颤抖了,打出去的子弹偏上好几米远都说不准呢。

    但张策第一次,竟然就把一百米远的兔子脑袋打碎,不得不让这两个老当兵的诧异不已。

    那只兔子被打成那样,也不能吃了。老黄轻叹了一声,随后道:“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大的兔子了,倒是有点可惜了。”

    说完这话后,便继续往山下走去……

    走了大概有两个小时的时间,才走到山脚下。此时看见老黄掏出一个手机来,联系之前送他们上山的那个司机来接应。

    不多时,司机便开着游览车,出现在了山脚下的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