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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31章 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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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凌灵之前在那套公寓的时候,过的是富人家的生活,有大房子、有暗中保镖、有定时仆人,那么现在过得就是公主一样的生活,住在城堡里,除了厨师、保镖、佣人全天候的围着她一个人伺候之外,还有营养师、按摩师和健身教练。

    吃一顿饭先后有八个人伺候,去院子里散步还带提前清场的,凌灵不知道是怎么个清场法,反正当营养师建议早上出去散步之后,凌灵身边的保镖立刻消失了俩个,过了一会儿之后,就有人安排了既定路线陪凌灵在外面散步。

    当然,沿路的景色都不错,院子里的花花草草一看就是专业园艺师打理的,左边一片玫瑰园,右边一个喷水池,左边一个洋亭花伞,右边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榕树……

    一会儿曲径通幽,一会儿豁然开朗,反正挑不出什么毛病,就品味来看,一点不像“非人类”的老巢。

    这地方很大,凌灵举目四扫,找不到一点方位参考物,一路走了十几分钟,别说公路没看到,连汽车轰鸣和喇叭声都听不见一个。

    凌灵猜想自己一定是在一处宅院深处里转,是很大很大的那种庄园型宅子。

    凌灵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像这种庄园类的别墅她也曾经在网上电视上看到过,这种宅子有树林、有草地、有花圃、有喷泉他一点不奇怪,可这里,这里怎么还有湖呢?

    不是架一座小桥就能跨过去的池塘那种,真的是湖,早上薄雾之下甚至连对岸都看不真切的那种湖——她到底被带到了一个怎样的地方?

    “别没事儿往湖边跑,这几天下雨,那里水汽重,你发烧才刚好。”晚饭时分,大约有人跟秦亦铭汇报了凌灵这几天的活动状况,秦亦铭如此开口嘱咐,然后示意佣人把新鲜的甲鱼汤端给凌灵一盅,“赶快趁热喝了。”

    这东西驱寒滋补,秦亦铭特意吩咐厨房给凌灵弄的。

    至于顺道沾了秦亦铭的贴心关怀、正捧着汤碗咕噜咕噜灌的某些闲杂人等,秦亦铭懒得理他们。

    凌灵接过煲盅,轻道一声谢。

    如履薄冰过了这几天,见秦亦铭对她的态度确实一如往常,凌灵渐渐也不再那么草木皆兵了。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生病的缘故,秦亦铭做那事的时候温柔了许多,也许,这就叫“有对比、于是有差距。”

    秦亦铭这几日的温柔手法让凌灵渐渐对他做的那事少了抵制心里,虽说不至于迎合,起码心里是那道坎低了不少。

    也许这就是秦亦铭的目的。

    从一开始完全不被凌灵身心接受的强迫交欢行为,到短短一周之内让凌灵的身体习惯接受,到让她适应欢愉,到如今凌灵对秦亦铭的温柔手法都开始心怀感激了。

    凌灵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身心历程的变化,因为她现在正忙着努力遗忘那段噩梦般的经历,然后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这种性子往好的说,可以夸他能屈能伸,识时务,或者更深一点还能说忍辱负重什么的;但往现实点说,便是鸵鸟心态了!

    但并不奇怪,对么?

    凌灵是个普通的老百姓,说从小到大一路过的都是普通人的生活。

    她没受过真正的风雨,也没经历过世间真正的残酷,哪里见识过秦亦铭这等丛林法则下的弱肉强食?

    其实这次偷跑的失败,带给凌灵心理上的震慑远比什么鞭子之类的更让她无形屈服——被拍卖的恐惧深深地刻进骨子里,而且直到现在她都不太明白为什么秦亦铭会神通广大的找到自己,秦亦铭的多智近妖,无所不能的形象像一把看不见得锁链给凌灵吓住了。

    就像那个故事里讲的:工作人员在鲨鱼与美味的金枪鱼之间隔了一层玻璃,当鲨鱼每每撞得头破血流而吃不到金枪鱼之后就慢慢放弃了。

    后来哪怕他们之间的玻璃撤走了,那鲨鱼也再没敢越界。这实验虽然针对的是畜生,道理却放之四海而皆准。

    秦亦铭没有在找到凌灵之初就立即进去让人去救她,就是要在最后关头,让自以为逃得过飘得高高的凌灵狠狠地摔个头破血流,为的就是一教训深刻——他成功了!

    这样就算秦亦铭日后再给凌灵一次偷跑的机会,保证凌灵都不再敢跑的。

    狼是一种极为聪明的动物,用的这叫“丛林法则”的残酷手法,凌灵这辈子别想琢磨透了。

    凌灵把自己不能再偷跑归结为很客观的几个原因。

    一,这个世界很残酷,还是呆在秦亦铭这课大树边好乘凉;

    二,她现在一无所有。

    或者更现实的理由:如今她连自己在哪儿都不知道……

    凌灵用勺子心不在焉的搅和煲盅里的汤,很明显,她现在再也没可能想偷偷跑到别的地方了。

    就算跑到国外也难保不被秦亦铭抓回来,那天秦亦铭亲口那样警告过。如果一旦失败……

    凌灵想都不敢再想了,那日失败的痛足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会让凌灵惊恐不安。

    凌灵心里在想别的事情,魂游不知道哪儿去了,秦亦铭看她低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还误会是自己刚刚下的禁令造成的,忍不住叹气,不就是一个破湖么?不让去,还闹上别扭了!

    秦亦铭放下筷子,用餐巾抹抹嘴,他不会在这种小事上跟凌灵较真儿,于是承诺,“好了,等过几天天晴,你愿意去,我就带你去划船,咱们到湖里钓鱼。”

    旁边正啃甲鱼裙边的周仲义,忍不住翻了翻眼睛。

    保镖阿彪一声不吭,闷头一个劲儿的灌王八汤。

    凌灵回过神,“啊?湖里还有鱼?”

    “放养的鱼苗,文叔养的锦鲤。”

    锦鲤?

    凌灵往文叔那边看了一眼,小声开口,“那是用来观赏的吧。”

    秦亦铭想了一下,“嗯……吃起来味道也还成。”

    文叔身上笼罩了一层杀气……

    阿彪都快把头低到汤盅里面了。

    凌灵一想象秦亦铭被文叔追着撵的狼狈场景,眉眼终于露出一丝笑意了。

    秦亦铭看着凌灵一闪而逝的笑容,低声清清喉咙,“别搅了,快点喝汤,再过一会就凉了。”

    “哦。”凌灵低头搅搅煲盅里的汤水,舀了一勺子,还没等往嘴里送,梆啷一声勺子扔下了,连人带椅子往后闪了一下。

    “怎么了?”秦亦铭皱眉。

    凌灵看看秦亦铭,看看餐桌上面露意外的文叔他们,还有更多站着的佣人,尴尬的满脸通红,立刻为自己的失礼道歉。“我很抱歉。”

    “到底怎么了?”秦亦铭叫人把汤盅拿过来,自己用勺子一搅,结果搅出来半只王八爪子,黑乎乎的,上面甚至能清楚的看到尖尖的指甲,秦亦铭当场脸黑一半。

    “撤了,再换一盅。”

    “我不喝了。”凌灵摇头,轻声拒绝。

    秦亦铭脸色更黑,他知道就得是这个结果!

    很早以前秦亦铭就发现,凌灵吃东西挑嘴很大程度源于食物的卖相。

    比如她喜欢吃瓜果胜于蔬菜,喜欢吃蔬菜胜于肉品,都是按着食物外观、颜色、模样来的。

    如果这甲鱼汤在凌灵心中的形象仅限奶白色的浓汤上面漂着点嫩绿香菜叶的样子,她也就接受了。

    如今从里边捞出半只黑乎乎的爪子,还带着指甲,凌灵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碰一口这么“恶心”的东西。

    秦亦铭一肚子不畅快,决定今天就把盛汤的下人赶到爪哇国去当清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