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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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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神演唱会轰轰烈烈的落下帷幕,演唱会结尾的那一幕,更是注定在在场所有歌迷的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可以想见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关于这场演唱会,会成为绝大多数亲眼目睹的人的茶余饭后的谈资,就像是周妁所说的,她在十年二十年之后,还会记得这个地方,记得这一群可爱的人。同样的,这些人,也会将她记住,十年,二十年,或者是一辈子。

    演唱会结束,生活回归到正常轨道,看似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实则,很多东西,都已经悄然的在变化了。

    对于陈珞和周妁之间的关系,韩淑芸始终没有多问,事后谢晓红还神经兮兮的八卦了好一阵子,但是对韩淑芸本人而言,这似乎是一件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事情一般。

    但是在内心深处,在这起事件之后,关于和陈珞之间两个月的约定,却更是坚定了韩淑芸的信心以及决心。

    家族的无数次召唤,大厦将倾岌岌可危的压力,这段日子以来,无时无刻不萦绕着韩淑芸,好似一个永远都没有尽头的噩梦。

    而在这一刻,这种心理负担可以稍稍放下了。

    没有缘由的,只要相信,那么,一切便已足够,一切皆有可能,创下一个又一个奇迹的少年人,她相信,一定会给她带来一场难忘的惊喜。

    她现在所要做的,就是给陈珞足够的时间,安安静静的等待,等待事情的发生,等待事情的结果,然后,接受这件事情的结果。

    ……

    演唱会结束的之后的几天时间里,周妁一直很忙,下一场演唱会的地点是中海,时间安排上稍稍仓促了点,关于行程的安排,关于演唱会的安排,嘉宾邀请等,有很多方面的事情需要处理。

    一直到三天之后,周妁才打电话给陈珞,邀陈珞一起吃顿饭。

    陈珞这几天关注着股市的变化,神经死死的紧绷着,也是需要放松一下,便答应下来。

    周妁没有开车过来接陈珞,而是让陈珞坐车去她的别墅,言下之意,是有一个大大的惊喜要送给他。

    支票?或者一场脱衣艳舞?

    虽然陈珞对二者都很需要,但是对前者,其实并不报什么期待,他更喜欢那种对金钱掌控自由的感觉,喜欢金融方面的博弈,而不是钻到钱眼里被钱牵着鼻子走。而后者,想想也是不可能的,只能在心里YY了。

    距离有点远,一个半小时之后陈珞才来到周妁的别墅,演唱会结束后,疯狂的歌迷疯狂的收集周妁的信息,也不知道是谁将她的别墅地址泄露了出去,这段日子好不得安宁。

    别墅的安保设施比之上次过来的时候要严格不少,有保安在外面值班,看到陈珞,死活都不肯放入内,直到打电话通报之后,才打开门让他进去。

    对这些,陈珞也没什么好介意的,特别是想想周妁表面风光,实则生活在一个封闭式的囚牢里,也不知道她是快乐还是不快乐,就又觉得,像他这样子,隐居幕后的人生,才是真正快活的人生。

    才走进院子里,就见到一个人影从里面走出来,那是一个男人,陈珞心想这里怎么会有男人出现,看了一眼觉得有点熟悉,再看一眼,就是愣住了。

    林夕?

    年轻版的林夕,比之后世在电视里看到的要年轻不少。

    与此同时,林夕也看到了他,大步朝他这边走来,惊喜的道:“你就是陈珞。”

    陈珞点了点头:“你是林夕老师。”

    林夕更加惊讶了:“你居然认识我,深感荣幸。”说着,主动和陈珞握手。

    陈珞的心态早就被锻炼出来了,此时也没多少惊讶,对这个作词鬼才,他一度是非常的欣赏的。

    周妁这时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二人这模样,咯咯的掩嘴轻笑起来:“林夕老师,快点回屋子里坐,他既然来了,又不会跑掉。”

    林夕激动的道:“是我太激动了,真没想到这么年轻,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陈珞淡淡的笑着,暗中却对周妁做鬼脸,做出一个要打屁股的手势,周妁哪里会怕她,轻轻的翘起屁股,做出要承受的姿势。

    陈珞一看她那臀部勾勒出来的完美曲线,就感觉自己的鼻血要出来的,赶紧转过头去,周妁则是笑的更夸张了。

    三个人回客厅里坐,佣人给陈珞端来一杯咖啡,周妁道:“这是林夕老师从香港那边带来的,你尝尝味道。”

    陈珞喝一口,苦笑道:“我是个俗人,这东西给我喝也是浪费。”正宗的蓝山咖啡,但是对陈珞来说,喝起来和速溶咖啡差不多,品味这东西,还真不是一天两天能培养起来的。

    周妁翻了个白眼:“牛嚼牡丹。”

    林夕倒是不在意的摆手:“没关系,大家都是俗人。相反,我对陈珞的真性情很是欣赏。”

    林夕的性格几十年如一日,一点都没有改变,这个时候的林夕,其实正是风头正劲的时候,已经给不少天王天后歌手填过词,身价水涨船高,但是现在他人在面前,就像是一个很普通的大学老师一般,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没有一点盛气凌人的架子。

    陈珞笑了笑,问道:“来之前周姐就说有惊喜,我本还不愿意来,要是早知道是林夕老师,那肯定出现的速度比现在快。”

    周妁不满:“难道我就这么没面子?”

    陈珞笑而不语,周妁见他这样子,低头一想,那脸不知不觉就红了起来。

    林夕坐在一旁看着这一幕,觉得有趣。

    但是他本身就是生活在众明星之间的半个娱乐圈的人,对明星所谓的是非八卦也没什么兴趣,这种事看在眼里,也没发表什么看法。

    又聊了几句,陈珞才明白林夕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随着九七年香港回归时间的拉近,大陆和香港之间的往来越来越频繁和容易,林夕这次是来大陆散心的,偶然得知周妁就在云山市,所以专门赶了过来,当然,这其中大部分原因还是因为陈珞。

    七月七日的那场演唱会,不管是对周妁,还是对整个歌坛而言,都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特别是那首《青花瓷》,词曲唯美,意境深远,更是让不少写词人陷入深思之中。

    原来,歌词除了谈情说爱之外还可以这么写,原来,中国古代五千里历史长河里的东西能够这么的有趣。

    这个年代,不管是大陆还是香港的娱乐圈,词曲方向都进入了一个怪圈,好似一首流行歌曲,除了情爱之外根本就没什么东西可写一般,只是大部分唱歌的明星所偏年轻,所以在唱着那些歌表达情感的时候,多多少少给人一种无病呻~吟的感觉。

    林夕虽然已有盛名,但是也难以走出那个怪圈,所以在听了那首青花瓷之后,这才萌生感触,临时改变自己的行程,来到了云山市。

    对林夕而言,他有预感,整个歌坛,或许就会因为这一首歌而改变了。

    陈珞倒是没想到这其中兜兜转转有这么大一个圈子,写歌这种事情,对他来说素来是计划外,随性而为的一件事情。特别是给周妁写歌,完全是因为自己喜欢,就那么去做了,真要让他拿这事去当职业,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当然这其中可能也会有江郎才尽的时候,但是依照后世娱乐圈不断走高的发展趋势,一个金牌写词人的身价也是非常恐怖的,在这个行业里大赚数笔用来养老什么的,完全够用,甚至还有挥霍的余地,只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不过林夕远道而来,就这么直接的表达自己的想法也不合适,他摊了摊手,道:“其实我写的歌也就那么几首,完全是率性而为,对娱乐圈也不是怎么了解。”

    林夕道:“我听说你包揽了周妁下一张专辑全部的歌词。”

    陈珞一听这话就愣住了,敢情在来之前她就已经被周妁给卖掉了啊,这还真是哭笑不得,虽然不知道周妁是怎么想的,但是陈珞还是道:“林夕老师你也知道,写歌这种事情,灵感最为重要,可能,为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灵感一下子就喷~发了也不一定,如若没有一个特定的触因,有时候就算是憋上十天半个月,半年一年也未必能出一首精品。”

    林夕对这一点自然是深有感触,认同的点了点头,道:“是啊,就是这样的情况,歌词好写,但是精品难求,要意境和市场全部都照顾到,更是难上加难。”

    陈珞就道:“所以我可能要让你失望了。”

    林夕摆了摆手:“不,一点都不失望,你说出了我的心声,换句话来说,其实你和我是一样的人,所以,我能够理解你。而且,写词这种事情,虽然有固定的格式可循,但是到了我们这种地步,其实更多的是靠个人的领悟和发现,发现美,才能写出好的歌词。”

    林夕说话的水平还真不是盖的,随便两句话就是道理连篇,满满的都是对生活的感悟。倒是让陈珞惭愧不已,林夕在写词方面可使真正的大师,而他剽窃了,也仅仅是个半吊子罢了,要说是一样的人,还真是惭愧。

    旁边,周妁见陈珞这样子,痴痴的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