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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那么大,似乎不管春夏秋冬,都能在地球上找到气候最适宜的季节,所以,一年四季其实都有最佳的旅行地点。
这座北欧的小镇在这个季节算不上旅游旺季,因为天气实在是有些冷,气温只在零度上下,不比夏天时候旺盛的旅客量,这时候整个小镇别有一股清冷宁谧的韵味。
这条街上没有平坦的水泥马路,而是上个世纪铺就的青石路,但被行走的车辆和行人踩得多了,也就变得平润光滑,街道两边的店铺并没有全部开张,零零散散地在这个黄昏就亮起了几盏看着十分温暖的灯光。
天色将晚,夕阳的余晖中,纷纷扬扬的小雪从空中洒了下来,将整个小镇妆点成一个梦中的世界。
“下雪了。”丁曦笑起来,停住了脚步。
贺望岚和他并肩站着,“要回去吗?”
他们住在附近,算起来应该是朱蔻红的一处房产,那几个老妖怪虽然很少出国,但是在国内到处有窝之后,就将手伸到了国外,这一次的旅行,他们给的建议很多,路线基本都有很方便的住处——当然由那些老妖怪友情提供。
“再走走吧。”
两个人其实只穿着比起其他人来说要单薄得多的呢子大衣,却丝毫不会觉得寒冷,丁曦看着旁边一家小店的玻璃橱窗,里面卖一些很有特色的小饰物。
“在看那个银色的面具吗?”贺望岚一下子说。
丁曦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默契,贺望岚对自己的了解几乎到了自己想什么他都能够猜到的地步。
“嗯,觉得很有意思。”
正想推门进去,却听到风中飘来隐隐约约的吉他声。
细细的雪花粒在夕阳中好似金粉一般,而就在街道的尽头,有一个年轻人抱着吉他,用一种丁曦听不懂的语言在唱一首轻快的歌谣,在这样的傍晚,显得格外悠扬动听。
“真好听。”丁曦感叹,“我还以为,现在这个年代,唱歌的都是……那样的。”
这么些年,他一直很忙很忙很忙,但是,身在娱乐圈里,他不可能完全与这个圈子脱节,除了拍戏之外,他也有交际,去过不少次的演唱会,甚至听过各种天王天后情歌王子伤情金嗓的演唱会,却没有今天这个街边艺人的歌打动他。
也许,是因为这样的环境,是因为身边的人,是因为这会儿心中的平和宁静,他听着这样的歌声,只是安静地听着。
“要画画么?”
“嗯。”
在他们住处的屋顶有个玻璃花房,朱蔻红请了一个钟点工,就是为了天天照顾这里,哪怕是在这种季节,花房里的花依然开得鲜艳,从花房往街的那头看去,可以看到他们刚刚走过的街道,可以看到那个街边唱歌的年轻人,和他已经铺了一层薄雪的琴盒,丁曦在里面放了一百三十六美金,虽然不多,但他和贺望岚出去走的时候都没有带多少现金,这已经是他们身上所有的钱了。
这里,是他们旅行的第三站。
持续两个月的旅行,就好似是通知家长后的蜜月,他们可以在很多陌生的城市如同平凡的情人那样牵手、拥抱,甚至是亲吻,但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肩并肩一起走着,说话、微笑、吃东西,不过,流露在眼角眉梢的,只是淡淡的温情而已,并不像真正二十多岁的情侣那样,他们的身体遵从的是年轻人所有的旺盛*,心态上却更享受这种相濡以沫的陪伴、细水流长的爱情。
然后,他们去了斯里兰卡,去了新西兰,去了澳大利亚,更多的,却是走过一些并不那么热闹的小镇,甚至到非洲看了看原生态的大草原——可惜的是,连狮子这种动物,看到他们都是远远遁走了……根本没能近距离接触一下,看来,动物的直觉某种程度上要胜过人类太多。
两个月的假期而已,于他们而言,这是一场别样的旅行。
直到最后,他们在芬兰的一家小教堂里,为对方戴上了戒指,他们之间不需要有什么承诺,更不需要用所谓的契约去保障。
丁曦有的,是认定一个人就绝不会改变的死心眼儿,他不仅有侠骨,也有柔情,却从不多情,事实上,他的防心重到两辈子,也就一个贺望岚走进了他的心里。
贺望岚有的,是一辈子的后悔与执念,这一世,绝不会再给自己那样一个结局,得到的白月光一辈子都是他的白月光,从很久以前,他就已经想得很明白,更何况,丁曦从不是他没有得到过的人,事实上,他只是得到了再失去,结果发现,自己承受不起这种失去。
“你会一直陪着我吗?”
贺望岚亲吻了丁曦无名指上的银色指环,轻轻说:“嗯。”
除非有一天你不需要我了。
还有,你是不是忘了,从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已经是你的妖仆——
终其一生,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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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我抽中了抽中了抽中了!”刘檬尖叫着跳了起来。
“哎哎,小心小心!”周韬看着她,很有点儿心惊肉跳,要知道,这会儿刘檬已经怀了六个月的身孕了好吗?
刘檬却不管,“哎呀,你知道这个票有多难抽么!我们一个群里,就只有我一个人抽到了,简直要大笑三声——哈、哈、哈!”
周韬很有点酸酸的,“你这么在乎,早知道我打个电话给岚子,让他给我留两张票呗。”
“可以吗可以吗?”刘檬眼睛亮亮地看着自家老公。
作为当年贺望岚的同窗,还在一个宿舍里住了四年,说句实话,贺望岚和其他几个舍友交情只是泛泛,和吴庆柏更是关系恶劣,只有周韬,一直维系着互相问候的关系,作为丁曦的粉丝,当年在绿杨论坛上相当活跃的“、微光”,也就是刘檬刘小姐,虽然是带着目的接近周韬的,但处着处着就处出感情来了,巧的是他们连家乡都离得很近,于是大学恋爱,一毕业就结婚,算是结局完满。
无奈的周韬只能去找老同学叙旧去了。
也不怪刘檬这样激动,自从媒体报道丁曦被美国知名大学录取,学的却是油画的时候,粉丝只觉得自家偶像又一个神秘技能点被点亮了,媒体对此的评价倒不是一味鼓吹,也有那么些人抱着怀疑的态度,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总是三番两次被提出来,甚至连带着将丁曦会琴,擅笛子,乃至精通武术的事儿一遍遍轮——
嗯,这位明明是实力派的男演员,偏偏技能点点得挺偶像的……
丁曦还没从那个美术学院毕业,忽然有一家媒体放出了几张挺模糊的照片,说是在丁曦工作室偷拍的,刘檬现在还记得那天她们整个粉丝群里简直沸腾了,原来在丁曦的工作室,有一整间屋子放着丁曦的油画!
那些照片中,只有一张拍得挺清楚,似乎画的是一个北欧的小镇,单单看着那分辨率不很高的照片,都足以看出那幅画的美,从此他们这群粉丝都心心念念丁曦的画、画、画……
于是,这次丁曦的个人工作室终于对媒体发出了邀请,同时邀请二十名粉丝参观丁曦的个人画室。
只有二十名!于是,刘檬的激动也在情理之中了。
三月的北京春寒料峭,刘檬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和周韬相伴走进了对于她而言并不陌生的丁曦工作室,这个地方里里外外的照片她都看过好多次了好吗?
“哎,你就是微光?”
同样是丁曦的粉丝,这次来的人当中,就有四五个刘檬是认识的,当然,仅限于在网上认识,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年纪不大,只有二十四五岁,不仅长得漂亮,而且相当有气质,更别说这一身的衣服——
大抵是个白富美。
刘檬很清楚这位眼中的那种光芒,作为粉丝……除了她这样的亲妈粉,还有一些男粉丝之外,自然也有面前的妹子这样,几乎将丁曦当成“男朋友”来看待的。
“啊,人都到齐了吗?”
这时候,会议室的门被推开了,甜美的声音十分容易让人产生好感,刘檬一回头,就看到一个……漂亮到足以让她震惊的妹子。
“大家好,我叫李锦,现在是丁曦工作室的助理,请大家随我来。”
这个妹子这样漂亮,放在丁少爷身边真的没问题吗?
刘檬正这样想着的时候,就看到迎面走过来一个指间夹着一支狭长女士烟的成熟女人,哪怕她自己也是个女人,看到这位的一瞬间,却忍不住将视线粘在她的身上,因为这位实在是太美艳太性感太诱惑了!
“红姐,又要出去?”李锦打了个招呼。
朱蔻红点点头,“有点事要去趟天元。”
刘檬刚感到眼睛不够用的时候,路过丁曦工作室一侧的办公室,透过透明的玻璃墙,她清晰看到了一众——没错,一众各有特色的极品美男……
尼玛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丁曦工作室不是只有丁少爷一个明星吗?这一窝的俊男美女别告诉她都是工作人员!
结果,听李锦的介绍,居然真的是!不是啥预备役的艺人,而是纯·工作人员,丁少爷的工作室这几年就是这些人在运营操作!
“怎么会这样……”刘檬身边的白富美妹子深受打击。
刘檬叹了口气,“这个地方招聘,难道是靠刷脸吗?”
“才不是呢。”旁边一个男粉丝忽然压低了声音说,“我虽然是丁少爷的粉丝,但也是半个圈内人,听说丁少爷工作室里的人,个个都牛逼得不行,好多工作室都想挖角,不管哪一个都行,结果都失败了……”
刘檬瞪大了眼睛。
还不等她更惊讶,那边李锦打开了那扇门,然后,刘檬再没有心思去想那些了。
她看到了丁曦的画。
她看到了那满室的阳光,那属于丁曦的,美丽而宁静的世界。
丁曦喜欢画姹紫嫣红的花儿,喜欢画漂亮的房子,喜欢画那些淡淡的背影,喜欢画阳光与大海。
忽然间,刘檬发现自己忍不住笑,她微微笑着,眼睛有些酸,却觉得无限欢喜——
这个她从少女时代就一直喜欢的人,原来过得这样幸福。
如此,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