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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景宸离开招聘会现场后,直接回到顶层董事长办公室。
林可馨就在附属楼一楼大厅,他有点心神不宁。
刚才听见王书的汇报,慕景宸十分不满意,这才会心血来潮突然跑下去帮老婆补刀。
补刀的效果很好,貌似全程,慕景宸都没有看林可馨一眼,可事实上,他所有的感官都在关注那个又蠢又笨,光被人欺负的女人。
他清晰地感受到,在宣布完拿出一百万万给应聘者补偿损失时,林可馨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崇拜和惊讶。
慕景宸非常非常享受这种崇拜和惊讶,让他觉得,他在林可馨眼睛里,就是天,是她的天,是她生命里的重中之重。
区区一百万能换来她一个崇拜的眼神,慕景宸认为这钱花得十分值。要是林可馨每天都能这样看他,他愿意每天都给景辉集团的员工发奖金。
所以此刻,慕景宸很想去应聘现场陪着林可馨,却又实在找不到理由。
这让他有点憋屈,也有点烦躁。
习惯性地在裤兜里摸烟,没摸到,慕景宸顺手拉开抽屉。
看见抽屉里以前放香烟的位置,现在放着一大盒绿箭口香糖,慕景宸愣了下,然后他在椅子上坐下,抬手摁住自己的脸,笑了。
林可馨现在是景辉集团的员工,今天她只是来应聘,虽然她应聘的职位从董事长休息室私人助理变成了子公司业务员,但每周例会,集团都要求子公司业务部经理或副经理来参加。慕景宸相信,这么点小事,王书一定会安排得很好。
也就是说,其实除了晚上在家里他可以见到林可馨,并躺在同一张床上相拥而眠外,以后的每个星期,他都能在工作时间至少看见她一次。当然,这并不包括林可馨上来给他汇报工作,或者,他心血来潮,跑去子公司视察时见面的机会。
想到林可馨不过是来面试一下,他都激动成这个样子,如果林可馨真的应聘成他的私人助理,他会不会工作时间不在状态,一直待在董事长休息室不出来?
笑了几分钟,慕景宸的表情恢复了正常,表面上依然冷冰冰的,但眸底却闪动着罕见的温柔。
他从抽屉里取出一根口香糖,剥开,放进嘴里慢慢嚼。然后,掏出手机给王书打电话。
“怎么样?”
“老板!”王书迟疑了一下,说:“太太去业务部报到了……”
察觉到王书的迟疑,慕景宸的声音变得有点冷:“说下去!”
“太太?”王书咽了口口水:“她说,她应聘的职位是子公司的业务员,并不是子公司业务部经理或者副经理,以她的身份并不合适每周来集团开晨会,而集团业务部经理和副经理又不知道您和她的关系,所以……”
王书的话还没有说完,慕景宸就挂断了电话。
他的脸色一瞬间变得电闪雷鸣乌云滚滚,强劲的冷空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站起身,他黑着脸走出办公室。
这个死女人,恶整王小美之前,她打来求助电话是怎么说的?现在才过了多久,她就找到这么堂而皇之的借口,打算从他眼皮子底下溜走?
该死!她总是有办法惹得他不高兴,总是轻而易举就将他设计好的环节全都打破。难道她以为,现在逃跑,以后就不用面对他了吗?
他最近,对这个死女人是不是太纵容了?
一口气走到地下停车场坐进车里,慕景宸才意识到自己情绪失控了。
他正在上班,待会儿还要接见两个合作伙伴,他跑出来干什么?是准备去追那个该死的女人吗?
追她?嗤……太可笑了,他慕景宸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
可是,脑子里想着不可能去追林可馨,慕景宸的行动却完全不受控制。迅速发动车,一脚油门,他直接把车开出了地下停车场。
慕景宸一挂断电话,王书就敏感地察觉到老板生气炸毛了。骂了句见鬼,他把手机往裤兜里一塞,拔腿便往集团大门口跑。
果然,刚跑到大门口,就看见慕景宸开着车从停车场出来,速度快得像是要去投胎。
想都没想,王书便跳到路中间,张开双臂拦车。
尖锐的刹车声,汽车贴着他停下来,慕景宸黑着脸走下车,一言不发地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王书暗道一声好险,松了口气才坐上车。
这次和以往不同,王书还没来得及开口,慕景宸便说:“去公交车站!”
王书的眉心狠狠跳了两下。
要是去公交车站找不到太太,老板是不是准备让他开车追公交车?
可万一,太太坐的是出租车怎么办?也要追吗?要去哪里追?
很想开口提醒慕景宸先给林可馨打个电话,但是,眼角余光看清慕景宸的脸色,王书还是明哲保身地闭上了嘴巴。
自从跟了慕景宸之后,王书从来没有看见过慕景宸坐副驾驶的位置。事实上,认识慕景宸以来,这个山一般坚韧的男人,只坐过一次副驾驶的位置,那就是当年在雪地里看见啃冷馒头的林可馨时。
那时候,慕景宸是为了更好地偷窥在快餐店里打工的林可馨,现在,他是要做什么?把不听话的老婆抓回来,狠狠打一顿吗?
然而,让王书大跌眼镜的是,汽车开出去没多久他就看见林可馨了。
王书其实并没有看见林可馨的全身,他只看见了林可馨的腿,和脚上的鞋。
之所以能一眼认出林可馨,完全是因为之前下来跟林可馨见面的时候,王书视线低垂,始终看着林可馨的脚,所以他认识林可馨脚上的那双鞋。
作为东南亚曾经最著名的雇佣兵,那双鞋的特征就跟刀刻般,连上面的纹路都被王书记得清清楚楚。
此刻,王书注意到,林可馨并没有站在站牌前等车,而是站在距离站牌有四五米的位置。而她旁边,还有一双腿,而那双腿的主人,穿着农村老太太才会穿的肥腿裤,还有一双半旧的布鞋。
那双腿距离林可馨很近,几乎和林可馨贴着,让人觉得,两个人现在是相互搂着。
原本这一幕在普通人眼睛里看不出什么问题,因为场面太和谐,就像年轻的女孩搀扶着自己的老奶奶准备过马路。
但王书对于危险有种近似于本能的敏锐,他虽然看不见林可馨在干什么,也不理解大夏天旁边贴着这样一位农村老太太,林可馨为什么不避开点,还定定地站着,却敏感地嗅出了危险的气息。
又看了眼那双穿布鞋的脚,王书皱了下眉。
会不会是林可馨在做好事,准备搀扶着老奶奶过马路?
不对,林可馨站的位置不是斑马线。
那么,她们确实是在等公交车?
如果说林可馨是因为什么事情心不在焉,站得距离站牌远了点,也没注意到身边多出来一个人。那么,这个只看腿脚,就觉得有些苍老的女人,为什么也会站错位置?难道她看不见几米外那一大群等车的人吗?
还是说,她其实根本就不急着上车?
突然想到林可馨站的位置正好是监控摄像头的盲区,自己这样都看不见她的全身,王书目光一凛,脱口喊道:“老……”
“老板”都没有喊出来,王书便听见车门保险“咔哒”一声,然后,车门居然被慕景宸推开了。
虽然在闹市区,王书开得不快,但这是汽车,而且是在车来车往的大马路上。就算是王书这种身手的人,也没把握跳出去能毫发无损。可是,慕景宸就这么跳出去了,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任何迟疑,动作快得像一道黑色闪电。
很显然,慕景宸也认出了那是林可馨,而且,也同样察觉到了异常。他的反应和行动力,甚至比王书还要快。
慕景宸并不是个头脑简单,喜欢用生命做赌注的白痴,他目测和计算的速度、角度都无比精确。
王书只感觉到眼前一花,脚下的急刹车还没有踩到底,慕景宸已如同矫健的猎豹,稳稳蹲在了地上。
接下来,慕景宸没有停留一秒钟,直直向林可馨冲过去……
中年女人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有点紧张。她衡量来衡量去,觉得最保险的还是让林可馨撞公交车。
因为公交车开到这个位置会减速,把人撞死的几率不大。而现场等公交车的人多,上下车时场面十分混乱,不会有人专门注意她。如果情况不对,她也可以趁乱逃跑。
所以,来来往往已经过去了十几辆汽车,她始终没有动手。
她在这一带活动了很多年,对公交车的发车频次把握得非常精准。她计划过,公交车每隔五分钟来一趟,她就在下一趟车过来的时候,出其不意把林可馨撞出去。
女人从头到尾没想过按照王小美教的办法推了人还在现场等着认罪,警察又不蠢,不管林可馨会不会被撞死,只要她被抓住,这件事就会留下许许多多后遗症。而且,一旦落到警方手里,她过去的案底就会全部被翻出来,下半辈子她估计都会在监狱里度过。
她怎么可能因为这种事情去坐牢?
所以,撞完林可馨,她会趁乱拿着王小美的钱和手表逃跑,能躲一天算一天。
但今天见鬼了,已经快十分钟,下一趟公交车还没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