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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以一千块的价格定下来了,知道李世言喜欢看书,学的又是中文,程于干脆把书房里的书留下了,对他来说,已经没什么用了,但是对李世言用处可大了。
约好明天交钱过户,来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用这么多钱,所以存折也没在身上。程越也不在意,反正人也跑不了。
林娜倒是挺高兴的,帮着有需要的学生解决了大事,这也是老师的义务吧。
既然房子找到了,那找人也是要提上议程了,还必须是知根知底的,不然不放心,最中意的还是金嫂子,办事牢靠,对饭团也好,也有经验,不用教就可以说上手了,她可以腾出一些时间来把前面老师讲的知识点复习一下。
打定了主意,李世言也就不着急了,一件一件把事情办好,才是真的。
程越不是个不守信的,所以她可以放心的找人,不用担心人找着了,房子却没了。要说正恰当的就是先去军区那边,先问问金嫂子可以来不,要是不行,再重新找一个,多给一点,她不相信没人愿意来。
李世言带着饭团回了宿舍,收拾了饭团常用的东西,打算回部队住一晚,明天回来正好办过户,这样就很好。李世言动作还算快,十多分钟就把东西收好了。
因为只住一晚上,也没什么大事要在家里办,她的衣服一点也没有收拾。给饭团收拾了几片尿布,还有一套换洗的衣服,小孩子容易沾到衣服上,还是多准备一套比较好。
还有喝的奶粉,这才是最重要的东西,要是连吃的都没有,饭团肯定是要哭的。把这些东西塞在一起,满满的一口袋,再把饭团推着就出门了。
许是下午睡饱了,饭团这会儿非常有精神,坐在车车里,十分兴奋,是不是探出来看妈妈在干什么。幸好路上的人不多,李世言尚且可以接受,要是人多了,把她当猴子看,她可是不愿意的。
不说其他的,李世言漂亮啊,又是那种明媚春光般的美,不同于纤细柔美之美,这种更显得惊心动魄,李世言一直知道自己好看,那是不觉得有多好看,但是在张新阳眼里,她就是最好看的。
情人眼里出西施,张新阳觉得她好看,这很简单啊,要是大家都那么觉得,那才是真的好看。可能是因为没什么人和她说过吧,所以她还停留在自己长得还可以,但是算不上大美女。
说到这里,就要说一下李世言有这种想法的原因了。
原主还在的时候,虽然长得好看,但是因为已经有知青情投意合了,村里的又觉得太小了,关注的人也少。好不容易慢慢长大了,娇气的名头已经甩不掉了,基本上就没什么人献殷勤了。就算有,想必也是被无视了吧。
她来了以后,没多久就被张新阳定下来了,自然就更没有人拔虎须了。嫁人之后也不怎么出门,而且都是结过婚的人了,问的人就更少了,因为多多久就怀孕了,一颗心都在孩子身上,哪里看得见别人啊。
学校里面早就被张新阳扫射过了,不过看见的人不多,所以知道的人少。还有就是凌然了,他在学校也是比较出名的那种,而且对李世言有意思,这事儿知道的人也不多,李世言就不知道,但是明目张胆透露给李世言的男生几乎也没什么了。
李世言带着饭团坐上车,竟然觉得有点亲切,有一种回家的感觉。就连开车的和售票的长什么样,她都还记得。
一路上没怎么碰上熟人,李世言既庆幸又失落,庆幸的是不用和陌生的人寒暄,还得装作比较熟的样子,天知道,她不喜欢这样,大家都坦率一点不好吗?非要都戴个面具,反正她是不想这样过的。失落的是在这个地方,她竟然没有说的拢的人,有时候还是会觉得孤单的。
每当这时候,她都会想起周莉莉,也不知道莉莉最近怎么样了,自从分开过后连一封信都没有,真是愁死人了。这么真的感情真的不容易,也应该好好维持下去,但是莉莉没有给她写信,她是没办法找到莉莉的,很简单,当时根本就没有记住地址。
再说了,当时根本就不知道在哪里,怎么记地址。她给的地址还是军区的呢。
要是说周莉莉是她的友情,那么她的亲情也在,但是她还没有做好准备,一直以来都很想回家看看。虽然不是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但是也是原主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于情于理都应该去看看的,但就是一直下不了决心。
家里回的信她也看过,确实是很好的家人,但是心里虚啊,壳子虽然还是那个,但是芯子早就不是了。也不是担心被认出来,都好几年过去了,而且来了张家屯,一个陌生的地方,性格和习惯会有些变化,也是正常的吧。
李世言回家后,先是把水烧着,一会儿还要给饭团冲奶粉。她自个就吃点面食就好了,也方便,不用那么麻烦,再者,一个人吃饭,总是没有那么香,她这个人其实还是比较懒散的,只有她一个人,更愿意吃的简单点。
家里还有上次剩下的鸡蛋,正好一次性做了,再加点辣椒调味,葱蒜这些也是有的,但是是在菜地里,他们也是有一块菜地的,只不过比别家的要小一些,平时种点蔬菜姜蒜之类的。
李世言懒得下去了,所以凑合着吃了,多加点油,又有鸡蛋,味道也差不到哪里去,又是白面,已经习惯了这边生活方式的李世言竟然觉得这比在饭店吃的还好吃,当然,更多的是心理作用,毕竟味道摆着呢。
母子俩把伙食问题解决了,就该办正事了。所谓的正事,指的是去问问金嫂子愿不愿意跟着她去城里帮忙照顾饭团。
按照后世的说法,这其实不算什么,毕竟顾客才是上帝,要是谈得拢就谈,要是不愿意也没什么,都是你情我愿的事。但是放在这里,就有点觉得不对了,现在的人似乎还觉得帮忙照顾人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是每个时代的思想还是有差异的。
李世言换了身衣裳,洗了个舒舒服服的澡,觉得一天的疲乏都没有了,被水都冲走了。
现在这个时候,一般都是在家的,差不多已经吃了晚饭,家里的女人就开始收拾碗筷,打扫了,总之要把一天的事情做完。李世言还挺佩服她们的,手脚麻利,又不会糟蹋东西。
要是换了她,肯定是不行的,就是干活的速度也比不上啊。
李世言敲了门,很快,就有人来开门了,一看是李世言,还带着饭团,金菊花赶紧打开门让他们进来,“妹子,你怎么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
金菊花倒了杯水,拉着李世言坐下来,“那天张营长来找我,把饭团带走了,我还有点担心呢,现在看着倒是过的还不错,放心了。”
李世言心里一暖,知道金菊花说的是真心话,“嫂子,当时是他临时有事,这不就只能把孩子带来给我,说实话,我还真要感谢你,饭团就是我们家的宝贝,我不能一直看着,那会儿还是麻烦你了。”
“说什么,都是应该的,饭团多可爱啊,我也喜欢,而且你不是也给了我钱吗,要是没有这笔钱,我家孩子也难得吃回肉,还能做件衣服呢。”金菊花是个知足的女人,虽然只帮忙带了几天孩子,但是张新阳当时给了十块钱,算是多的了,这是家里多出的进项。
“对了,妹子,这么晚了,你来有什么事吗?要是有事,直接说,看看能不能帮上忙。”金菊花也知道李世言不常上别人家门,兴许就是有事。
还真的猜中了,李世言也不拐弯抹角,“嫂子,我确实是找你有事。事情是这样的,新阳不是走了嘛,饭团就只能我自己带了,但是在宿舍里也不方便,我就租了间房子。我平时也要上课,根本照看不到饭团,就想找个人专门照顾他,平时也可以帮忙做做饭之类的。”
房子是买的,不是租的,这件事她还是知道分寸的,财不露白,虽然金嫂子可以信任,但她还是不愿意冒风险。
李世言一说,金菊花就明白了,有点意动,照顾孩子其实不累,饭团很省心,就是帮忙做饭也没什么,反正都是做惯了的,她关心的是租的房子应该是在城里,那家里怎么办?
“妹子,你租的房子应该是在城里吧?”
“对的,在我学校旁边,是市区了。”李世言回答道。
金菊花有些为难,很想去做,有钱拿的,又不累,但是又觉得有点太远了,家里还是男人和孩子,“妹子,要是我去了,怕是不能每天都回来,你知道的,我家孩子也只有几岁,我不能跟着你一起去的。”虽然为难,但是她也知道,最重要的不是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