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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最近撸小黄文撸得有点儿蛋蛋儿疼,所以我决定跳写一下,本故事的时间线一下子就跳到了盛夏的六月,亦即是美妙的共妻共夫的婚期终于到了。
在此期间,子夏那呆鸟的大姊和老娘曾经在我家短暂地停留过半个月,之后便扬起向媓媂借来的帆南下南洋去了,倒是子夏那呆鸟有良心得很,主动留了下来给媓媂当质押的……算了,子夏那呆鸟只是舍不得离开我这个人形美味罢了……好吧,实际上人家呆鸟是会飞的,啥时候想娘亲和家姊了就飞呗,简单得很。
除了接待过那两只老火鸟之外,还有一件颇为值得一说的事儿,就是我升职了,正式升了职做“太史令”。
我升迁后的新官署叫做“兰台”,不过更通俗的名字叫做“太史台”。这个太史台里头当然不止我一个“太史令”了,而是有好多好多个,有记载正经国事的,有观测天文地理的,有写文章歌功颂德的,还有写奏表撸人的,反正五花八门就是了,而我这个新晋的新人呢,名义上是负责记录“媓媂起居录”的,亦即是二十四小时跟在媓媂的屁股后面奋笔疾书的,不过实际上压根没有人在乎什么“起居录”,爱记不记——说白一点,就是我这个新上任的“御前太史令”只是个陪吃陪玩的闲职罢了。
好了,终于说到重头戏了,要是放在从前,这个“陪吃陪玩的闲职”就一直是历代媓媂给最宠幸的小情夫在宫廷中挂名专用的……
比如说,媓媂听闻到哪家的郎君龟儿特大、功夫了得,从而心生向往,但堂堂一国之君又不好意思强抢民男,于是就给这位郎君安排个官职,方便召来宫中行乐宣婬。
所以说,这个专修皇宫秘史的太史令,通常情况下都是闻名遐迩的“御用大龟男”,更是全建邺城的贵妇们趋之若慕的理想伴侣……玛德!那媓媂是个脑残货啊,宫中闲职多的是,干嘛非要给自家女婿搁这么一个暧昧不清的名头呢!
算了,不说升职的蛋疼事儿了,还是说说群婚事儿吧……这个似乎更加蛋疼了点儿……好吧,其实在这个正式的婚礼里头,侍娚和甡妾都是没资格掺和进来的,男女主角只能是永乐公主和我两人。
历经一连串的传统手续……文绉绉的说法是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通俗的说法是提亲、合八字、过大帖、送彩礼、算吉日、接新郎——没说错,确实是“接新郎”,由新娘子接我这个新郎官回她家。
前面五道手续就略过不说了,直接说说接新郎的操作细节吧。
新娘子是永乐公主,在成家立室之后,就不会再留在皇宫里头住了,而是搬出来建个公主府了。她老妈给她安排了一间气派的新宅子,离我家也不远,是一个坊的,就隔了个约摸两里地吧。
所谓的“婚”呢,其实本字是“昏”,意即成亲之礼是在黄昏时分举行的——这大喜之日的黄昏时分,永乐公主骑着高头大马,身后领着一百几十号健妇,浩浩荡荡地滚到我家来迎亲……玛德,这阵仗真不知道是迎亲还是抢亲来着……好吧,其实说是“抢亲”还是真没错的,那一百几十号妇人,个个都抡着一根棍子,刚到我家门口就开展“打砸抢”行动了,见人就砸,见物就打,好他妈的一派强盗本色……别问这是为嘛,因为我也不知道这他妈的到底是打哪儿来的傻逼习俗——成亲当日,我这个夫家得在自己家提前准备好各式各样的陶陶罐罐以供迎亲队伍玩儿打砸抢,砸的声音是越响当当,婚后的生活就越是美满。
好了,好一顿“乒乒乓乓”、碎了满院子的陶瓷片儿之后,强盗们总算尽兴了,然后就轮到我出一出这口恶气了——我这个新郎官从正堂里头踱出来见人,然后来迎亲的健妇们便屁颠屁颠地捧着一套马鞍和一根马鞭放在堂下,而新娘子就跪在跪在那套马鞍的旁边,喊我赶紧“执鞭上马抽抽她”。
这大致意思就是说,今晚过后你丫就是我家的小夫婿了,趁今个儿我心情好,而你也尚未过门,还有机会,就赶紧抽抽我吧,否则以后就没有欺负我的机会了——这又是啥玩意?不知道,反正新婚老婆带人砸我家、然后轮到我抽老婆出气就是楚地特有的母权婚礼的传统习俗。
我这还是第一次见着这个才只有十四岁的永乐公主,很有点意外,虽然其身材中规中矩,脸蛋儿也是中规中矩,总体上说算是中人之姿吧,不过却甚有干练之风——一身戎装的女子就是好看啊!
由于被老公鞭挞是传统婚礼的重要一环,所以为了免受皮肉之苦,从好早之前开始,穿盔戴甲地滚去迎亲就成了传统习惯了。
看看这个永乐公主,头上是个缀红长缨的铁头盔,身上是犀牛皮做的皮甲,身后披着一件大红色披风,腰间还配着一柄长剑,虽然是单膝跪着、双手捧着一根马鞭、向我请罪,不过看上去仍是英气凛凛的,登时就折杀了我的少女心了……
“娘子快起来,”我踱到她跟前,拨掉了她手上的马鞭,扶着她的手臂,将她扶了起身,笑着说道:“赶紧领为夫回家去洞房吧!”
永乐公主瞧我的眼神有点怪怪的,可能是奇怪自家夫君居然是个急着滚床单的色魔吧,“宁郎,鞭挞新娘子是我们楚人结婚的老规矩……”
“唔……”我嘿嘿一笑,朝她凑了脑袋过去,伸着舌头舔了她的嘴皮子两下,而后才说道:“那我换用舌头鞭挞娘子的嘴唇,应该也是可以的吧。”
永乐公主倒是不知羞的……永乐公主倒也是个晓得主动的色货,被舔了两下之后,反而反客为主了,抬起两手掰着我的脸,踮着脚丫子就将自己的嘴皮子凑了上来,给我来了好一顿的狂舔。
然之后,围观的观众们开始起哄了,还起哄得特有文采,出口成章似的:“娘儿伟,重重遂愿,一一夸张,且看抛赏,必不寻常。帘下度开绣闼,帷中拥上牙床,珍惜焕烂,龙麝馨香,金银器撒来雨点,绮罗堆高并坊墙。音乐嘈杂,灯烛荧煌,满盘罗馅,大杯酒浆……”这一大堆屁话换成人话来说,就是求赏赐的意思。
结婚是喜庆事儿嘛,主角们高兴,观众们也得高兴,给赏就是了,反正她一个皇家女也不差钱。
……
其实接新郎回家倒不是必须坐花轿的,这个永乐公主就没有给我准备花轿了,只是给我备了一匹大黑马,其意思是新郎新娘一起骑着马儿齐头并进回家去——只可惜我不敢骑,因为那马儿是一匹超级威猛的战马,我的身高还够不到其屁股,实在没胆儿骑上去啊……那就没有办法了,只好拉了永乐公主下马,要她挽着我的膀子陪我一路走回去。
话说跟一个只有十四岁的小妹子结婚是个什么感觉呢?应该说、一定程度的罪恶感是怎么也免不了的,毕竟我是个自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的中国籍成年男子嘛,晚婚晚育的观念还是蛮牢靠的。
不过可幸的是,我同时也是个成熟理性的成年男人,晓得用“时代条件”来开解自己,受限于医学手段的落后,这时代的人均寿命才只有三四十岁,所以理论上说,少男少女们一经性初潮,就理应成亲生娃了——嗯,我预估自己的寿命也就是三四十岁,所以尽早成家立室生儿育女才是正道来着。
这么一说,当堂啥罪恶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罪恶感消失了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一种蛋疼的悔恨感。
悔恨啥呢?就是悔恨刚才自己一时脑抽筋,放弃了“弄新妇”的大好机会,现在来到她的家门口,却是轮到她来玩“弄新郎”了。
“弄新郎”的道具还是刚才那一套马鞍和马鞭,马鞍是套在我脊背上的,马鞭却是操在那个永乐公主手上的——这玩意好听点就叫做“驸马”,直接点就叫做“女婿是妇家狗,听凭使唤。”
永乐公主对于我刚才的怜香惜玉可没有一丝感恩的心思,该玩的“驸马游戏”还是玩得嘻嘻哈哈的,伴着“嘀嘀嗒嗒”的喜庆锣响声,她叉开腿骑坐在我脊背上的马鞍上围着院子溜达了两圈半才肯重新下了地。
然后也没啥的了,不外乎就是拜拜炉灶天地父母尊亲、吃吃同牢饭、饮饮合卺酒之类的常规小活动,不过有个小细节倒算比较有意思,就是拿一根彩色的丝线将永乐公主和我的脚趾头系在一块儿,这应该是相当于前世的结婚戒指的意思吧,因为他们系脚趾时的唱词是这样的:“系本从心系,心真系亦真。巧将心上系,付与系心人。”
意外的是,原来这楚地的婚礼并不时兴大排筵席大宴宾客,将传统的规矩做完之后,就直接送入洞房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