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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输人不输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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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后,临近下班还有十来分钟,霍清辞开始收拾办公室,李明宇突然站了起来,从抽屉里拿出一斤水果糖,给办公室每个医生抓了一把。

    “各位同仁,我昨天跟黄莺莺同志领证结婚了,今天请大家吃喜糖。”

    徐主任接过糖果说:“恭喜啊,你小子这下终于开窍了。”

    “主任说的哪里话,之前不是没开窍,之前我是想努力工作多赚点钱,让未来媳妇过上好日子。

    这不看到这么优秀的霍医生都有对象了,我年纪不是比他大吗?再不找,估计人家都要怀疑我身体有问题。”

    陈副主任噗嗤一笑,开玩笑道:“就算你身体有问题,下楼找廖医生给你看看,保证你一个疗程就给你治好,让你重振雄风。”

    办公室其它几个医生都笑了,就连一向没什么表情的霍清辞也忍不住嘴角直抽抽。

    李明宇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那个陈副主任,我身体好得很,不信你们可以问黄莺莺同志。”

    徐主任打断道:“好了,没说你身体有问题。”

    李明宇抓了一把糖果放在霍清辞的桌前,“霍医生请吃糖。”

    “谢谢。”

    “不用谢!对了主任,霍医生来我们医院工作,我们都没给他庆祝过。要不明天中午大家都来我家吧,我跟黄莺莺同志请大家吃饭。”

    霍清辞皱了皱眉,这个李明宇有点阴阳怪气,明明是他跟黄莺莺结婚,想请客吃饭,为什么要以给他庆祝的名义请吃饭?

    他是不是怪他来这个医院上班,还没请科室的同仁吃过饭啊?

    “那个李明宇同志,你这是准备办喜酒吗?”

    李明宇尴尬一笑,“只是弄两桌家常便饭,请同仁吃个饭。”

    “哦,我知道了,明日我会带妻子和弟弟过来。后天我也会在家里请各位同仁吃个便饭,毕竟我来医院也有一段时间了,之前没请大家吃饭,是因为家里还没收拾好。”

    徐主任呵呵一笑,“呀,你们都请吃饭啊,那我们有口福了。”

    陈副主任附和,“对啊,对啊!我们有口福了。”

    李明宇没想到霍清辞到这个时候了,竟然又来抢他风头,输人不输阵,等会回去跟黄莺莺说,让她明天早上多买点肉,一定在菜式上不能输给他。

    霍清辞回到家,把李明宇给他的一把桔子硬糖拿给霍清欢。

    霍清欢不解,问道:“大哥,你怎么突然想到买糖了给我吃了。”

    “不是我买的,同事领证请大家吃的喜糖。”

    林蔓笑着问:“你不是说你是科室最难年轻的医生吗?”

    “对啊,坐我斜对面那位比我大一岁八个月,也不知道他之前为何不结婚,等我转到他们科室,他好像受到了刺激一样,突然就结婚了。你知道他结婚对象是谁吗?”

    “谁?难道我认识?”

    “就是那天中午,突然闯进办公室的黄护士。”

    “呀,是她呀!之前我还以为她喜欢你呢?没想到是喜欢你同事啊!”

    霍清辞宠溺拉起林蔓的手:“你可不许胡说,人家都结婚了。

    对了蔓蔓,他们明天请科室所有成员带着家属去他们家吃饭,我们一起去。

    我答应他们后天我们请他们来家里吃饭,科室加我一共六名医生,还有两名实习医生。”

    “他们会不会带家属来?”

    “不会,李明宇是因为结婚请客,我们只是在这边安家了,请同仁吃个便饭。”

    “好,后天早上我会去供销社买菜。”

    “嗯,随便弄几个菜,买点肉和排骨就可以了,再买一条鱼,其它的小海鲜家里还有。”

    “明白。”

    买点肉和排骨加上一条黄花鱼,也要不了几块钱,其它的小海鲜和青菜又不需要她花钱。

    小海鲜他们自己去捡,蔬菜霍清辞空间有种,就连水果空间也有,准备两个大西瓜就够他们吃了。

    林蔓问:“我们去吃饭要给红包吗?毕竟人家是结婚请客。”

    “给钱估计不会要,他们应该会买东西。”

    “那他们一般送什么?”

    “福娃娃年画、毛巾、枕巾、枕套、镜子、脸盆、热水壶……总之喜欢送什么送什么,关系一般就送便宜一点的,关系好就送贵一点的。”

    林蔓明白了,霍清辞刚来,礼物不能送得太寒碜,也不能送得太好。就送他们两条带喜字的枕头套就好了。

    “送礼的事我来准备好了,你呢安安心心上你的班。”

    “那就辛苦蔓蔓了。”

    “快吃饭吧,吃完饭休息一个小时。”

    霍清辞拉着林蔓坐了下来,中午林蔓弄了一个小炒茄子,一个韭菜芯炒蛏子肉,还有一个紫菜蛋花汤。

    除了鸡蛋花了钱,其它的都没花钱,茄子空间种的,蛏子海边捡的,紫菜是林蔓在另外一个海滩捞的,她还捞上一大堆海带晒了好几天。

    林蔓发现住海边还是有好处的,至少一般的海产品不需要买了。

    像他们有空间,连粮食和蔬菜都不需要买,这样还能省下一大笔钱。

    吃完饭,霍清辞主动去收拾碗筷,霍清欢把上午没吃完的半边西瓜拿出来切了。

    “大嫂,吃西瓜了。”

    林蔓拿起一块,一边吃一边问霍清欢,“昨天教你的古诗会背了吗?”

    霍清欢放下手里的西瓜,清了清嗓子开始背诵:“登鹳雀楼(唐·王之涣)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林蔓对着霍清欢竖起了大拇指,“嗯,背得很好,今晚奖励你一个荷包蛋。”

    “大嫂,我多背几首古诗,你能奖励我一支钢笔吗?听说四年级开始要学钢笔。”

    “对哦,我竟然忘记这事了,你好好学习,我不但给你买钢笔和墨水,还给你买文具盒,还有毛笔和字帖。

    字是一个人的门面,一个男子汉写字歪七扭八像蚯蚓,外人见了肯定以为他这个人太随性干不了大事。”

    “知道了大嫂,我一定会练一手好字出来。”

    霍清辞从厨房出来,笑着问道:“你们在聊什么呢?”

    “清欢说要开始学钢笔字,让我给他买支钢笔。”

    “不用去买,我那还有两支新的没用,都是以前开表彰大会的奖励。”

    林蔓空间也有钢笔,不过都是一些老板用的大牌子,空间最多的笔还是圆珠笔,可惜这个年代还没有,她拿出来也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