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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具女尸的身子底下找到了一只半新的但已经填满泥土的草鞋,草鞋的鞋帮是解放鞋那种淡绿色军装颜色的带子。
“这个人究竟玩的是什么花样,纹指甲,穿草鞋?并且还是解放鞋的带子?时尚得不可思议,老土得让人吐槽。”一个年轻的干警盯着法警带着白色的手套拿着的那只几乎让人拿不到答案的满是泥水的草鞋,满眼迷惑不解地看着他平常时间里很崇敬的朱兵副局长。
张亮往前站了站,以便离物证近一点距离。这可不像是火族人喜欢穿的鞋子,并且火族人的女性不喜欢穿草鞋,这点可以排除这具女尸是火族人,只要不是火族人,张亮的心就可以淡定一些,因为他最担心的是族上那些人,他们总喜欢闹事,因为,他从那张沙图什来看,能送出沙图什的人,他知道的不多,很容易锁定犯罪的人员的范围,虽然他不敢跟朱兵说什么,但是在心底里,他已经有点谱了。
谁也不会因为事情有谱了,就会感到麻烦,但是张亮就有感到麻烦的感觉。
这个人,会不会真的就是他?
他可是张亮的衣食父母啊!树倒猢狲散,他可不愿意他的大树就这么轰然倒地了,他这个灵活的猢狲虽然可以择良木而栖,但是,要找到一棵良木,可不是件容易和简单的事。
他有他的思路,再加上也轮不到他来掌控当前的现状,他可以不理会那个年轻的干警说的话。可是,朱兵是应该对此作出回应的。只听见朱兵及时地回答了那个年轻的干警的话。
“这也是我想要解的谜团。”朱兵并不回应他的迷惑,其实他比这个干警更加迷惑,为了破案,他常常进入到那些娱乐场所,寻找蛛丝马迹,在案犯现场,最容易取证的是现场留下的脚印——也就是各式各样的鞋印。
现在经济发展势头很好,在大街上、在人潮人海中,你很难看到有两个人穿的是同样的花色图案的衣服,或是装束一模一样的人,那鞋子也是一样,花样百变,不像某个年代,街上清一色的唐装,或是清一色的暗沉颜色的黑灰色的服装,和解放鞋,或是老北京布鞋之类的。
花样的百变,就引来了独特的个性,这对办案的人要抓住线索,往往是好事。因此,朱兵就养成了一种习惯,无论在哪里,都会喜欢盯着人的衣装或是鞋子看,只要看过一次,他就会有一种很好的印象:时间地点,人物特性是什么。
又一次在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妖冶的女子的鞋子看,正在纳闷那个爆炸头的女子,怎么能穿得了这样的一双鞋子,那双鞋子的跟就像是他老妈做针线活的锥子尖那么小,竟然能支撑起一个肥大的人。
他露出一种无解的神情,拿起一罐啤酒正要往嘴里倒,那罐啤酒却被人从他嘴边抢走了,一个拳头扬在他的额头顶上,他反应很快,在拳头落到他的头顶的前,扳住了那个毛茸茸的手。
这才看清楚了那个要揍他的人,长着满脸的胡子,类似挂在墙上的马克思的那种典型的络腮胡,黄色的啤酒珠子还在胡子上面闪闪发光呢!
朱兵淡定地把那个人的手扳到他的身后,拿出了他袋子里的证件,亮出了他那发光的警徽。
“别动,警察!”才制止了那些要蜂拥到他身边的那些神棍们。他们不敢仗势人多,上来揍他。
只好灰溜溜地四散而去,眼盯盯地看着他,一边回到原先的桌子上继续喝他们的啤酒。
朱兵继续盯着那个漂亮的女人的脚,脚上那双鞋子非常像他在查的一个案件的现场留下的鞋印,感觉大小相同,特别是那鞋子上的一个配件,一只鞋子没有,一只鞋子的那个银色的扣环差点就要脱落了。
如果朱兵把那个银色环扣拿在包里的话,他肯定要抓住那个女子,让他与他已经掌握的证据比对一下了。
他就这么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个女子的鞋子看,而那个女子的男友跳上咖啡桌,拿起咖啡桌上的一个棕色的啤酒瓶,高高举起,对着朱兵的头猛地要砸下,幸亏朱兵带在身边的同事反应快,一把抓住了那个就要砸到朱兵的脑袋的啤酒瓶。
“我们是警察!”那个同事一边抓住那个啤酒瓶,一边从袋子里拿出工作证。
朱兵才反应过来,自己因为过分专注于办案了,忘记了对自己应有的保护措施。
“办案,也不能一直盯着女人的大腿看!”那个男子依然气势汹汹地指着朱兵说。
“你再闹,我就把你抓到那里去关你个扰乱公共秩序。”朱兵这回才抬起头,“你问一下她,她右边鞋子那个银色环扣去哪了?”
朱兵出示了他那个戴着警徽的工作证,把工作证上的那张照片对着自己的脸,好让对方比对,是否需要如假包换。
那个原来还高高在上的地痞,看到那个警徽,认出了这个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兵,一时间蔫了半截,马上从咖啡桌上跳下来。
“我们真的是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泰山!”他忙着递烟,忙着道歉。忙着说些不着边际,但是在他看来能得到朱兵谅解的话。
而那个女子看到了那个警徽,又听到朱兵问她的鞋子上的环扣的去向,一下子跪在了地上。
“我有罪!我什么都认了!”
后来她认的罪,正是朱兵在查的那个案件中一直逃潜逃在案的贩毒女。
而从此以后,朱兵对鞋子和鞋印到了一种着迷的程度,并且写了关于鞋子和鞋印以及犯罪人的性格研究的书。他可以从鞋印的歪斜、对正,来判定犯罪嫌疑人的性格。那些精辟的论述,和案列,成为警界的一本必修书。
朱兵常常能从那些鞋子中找到破案的灵感,而这一次,面对一只草鞋,一个时髦的女子穿的一双草鞋中的右脚的草鞋,朱兵还真的是一筹莫展。
“怎么样?能从这鞋子中找到点头绪吗?”张亮很担心他们把疑点集中在自己的身上,毕竟昨天晚上,他不小心被那个侏儒怪推到了这个沙坑里,跟这具女尸脸碰脸来着。
“现在暂时不要乱猜疑,等所有的物证收集好了,再分析。”朱兵用非常管用的方法来打发了张亮。
“那里,看,那里,在土里好像有点什么东西。”一个年轻的干警把头探到沙坑里,准备往沙坑里跳,似乎他不跳进去,大家就无法发现那里面的东西。
“不要着急。我已经看见了。沙土里确实埋着一些衣物。”法警很淡定地弯下身子,背后的那只手朝那个干警挥了挥。
他小心地用他那把挖过无数案发现场的专用小铲子,往边上铲开些泥土,一件华丽的衣物展现在人的眼前,那是一件不常见的旗袍,在这大热天里穿旗袍的,还真的很少见。
“这是个礼仪小姐吧?否则在大热天里,怎么可能穿旗袍呢?”旗袍是正规场合下才会着的装,这个人,死前到了什么样的正规场合呢?
或是在什么开业典礼或项目揭牌典礼上穿的吗?
这些疑问一下子汇集到朱兵的脑中。
“这是个礼仪小姐。”张亮在朱兵的耳边悄悄地发表意见。
朱兵带着很多干警,张亮不好太张扬自己懂得太多。
但是,朱兵却凝眉地点了点头!
“这事,这事,有点不好处理。”朱兵马上悄悄地对张亮说,“你怎么这个时候发现这个死人!”
什么意思,发现死人还要分时间节点吗?人死的时候,也能选择时间节点吗?
“再挖!”朱兵的声音有点失控了。
“你怎么啦?”张亮悄悄地问朱兵。
“如果挖出更多的东西,也许,麻烦大了。”朱兵说。
“人已经死了,什么样的麻烦也不如死者家属麻烦。”张亮头一回顶了个木瓜脑袋。
“你不知道,这个女子背后的男人!”朱兵终于把他担心的事情告诉了张亮。
“背后的男人?是谁?”张亮吃惊地失声说出话来。他感到很吃惊,这个女子是谁都还不知道,怎么就能知道她背后的男人的?
每一个人背后的有故事,但是,这样的故事,可是朱兵感兴趣的。朱兵也曾经想过,如果退休了,他就写作,把他经历的这些事情写出来,肯定能写出5部《甄嬛传》那么长的书来。
“这个可不好说,只是怀疑而已,什么都还没定论,我不能告诉你什么东西。”朱兵懂得干这一行的,即使在铁证如山的时候,要定一个人的罪,还得那个人签字认罪,才算是给案件划上句号,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太早。
“那你吊我的胃口干什么呢?”张亮拍了拍朱兵的肩膀。
朱兵倒退了一步,他的脚踩在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上,本能地踮起了脚根,以免全身的力量压在脚下的那个什么东西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