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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世界最美贵妃骨1

作者:下雪天喝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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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腊月二十六,杀猪割年肉。

    夜,夜凉如水。

    蒙天赐很想找个好酒楼,好好吃一顿,好好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就算不能洗澡,不能睡觉,那至少能来一碗喷香热乎的炖猪肉,挑块儿瘦的就酒,拣块儿肥的解馋。

    蒙天赐这样想着,走着。

    他已经不知道走了多远,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

    不知道是不是太饿了,蒙天赐似乎闻到阵阵香气。

    蒙天赐吸着鼻子寻着香气一直走。

    他一路走到一家破败的小院前,松松垮垮的院墙,围着间孤零零的小屋,香气就是从这间屋子发出来的。

    他摸了摸兜里所剩不多的盘缠,看了看破败的小屋,终是走了进去。

    他本来想敲下门,可是这个屋子实在太破了,根本不存在可以称之为门的东西。

    进了院墙,进了屋子,屋子里什么都没有,最家徒四壁的家也比这里强。

    没有床、没有桌子、没有椅子,没有窗子……什么都没有。

    屋子中间,烧了一大堆火,火上直接架了一口缺了一个大口子的锅,锅里咕噜噜的冒着热气,香气就是从这口锅里发出的。

    一个穿着破破烂烂衣服的小男孩坐在火堆旁边的地上,角落里还放着一堆柴火。

    蒙天赐走近后感觉肉香更浓了,不得咽了下口水。

    他实在没有闻过这么好闻的美味。

    听到有人进来,小男孩警惕地回头,用自己的身体挡着肉锅,似乎害怕有人来抢。

    蒙天赐哭笑不得。

    小男孩:“你是谁?不是也想来抢我的猪肉吧?”

    蒙天赐道:“姑娘别害怕,在下途经这里,被你食物的香味吸引就进来看看。”

    小男孩:“什么姑娘,哪里有姑娘?闻到香味就进来,不就是想要抢我的猪肉吗?”

    蒙天赐道:“姑娘别怕,我不是坏人,你的厨艺太高了,我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好闻的味道,不知能否分我几口。”

    小男孩:“坏人脸上写名字啦?”

    蒙天赐:“没有。”

    小男孩:“你不是坏人你是谁?”

    蒙天赐:“蒙天赐”

    小男孩:“你脸比别人大些吗?”

    蒙天赐摸摸自己的脸,不解道:“没有吧。”

    小男孩:“那你脸咋这么大呢?”

    蒙天赐总算理解过来,讪讪地红了脸。

    如果平时,蒙天赐早就走了。他本就是个好面子的人。

    可是,也许今天外面实在太冷了,这个屋里火太暖,肉太香,他实在不想离开。

    蒙天赐:“我绝不白吃,放心,我还有钱。”

    小男孩看了一眼他脏兮兮的衣服,乱糟糟的头发,冷哼了一声,道:“我看你就是白痴。”,回头又去弄自己的肉了。

    蒙天赐以为她不信,从兜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打的很薄的金叶子,走进小男孩道:“都说了不会白吃了,这个给你。”

    说着自己也蹲下把金叶子递给了小男孩。

    小男孩接过金叶子,在手里摩挲了一下,马上转笑道:“看不出来啊,还是个有钱人。”

    见小男孩接了钱,蒙天赐高兴地马上就地坐下。

    小男孩马上瞪了他一眼,吓得蒙天赐赶紧又起来。

    小男孩道:“真不讲究,直接坐地上。”

    蒙天赐见小男孩原来坐在稻草上,马上有样学样,抓了一把稻草,折成一个垫子,放在自己屁股下面,才敢坐下来。

    小男孩似很满意,笑着道:“孺子可教。”

    蒙天赐就着火光终于看清小男孩:圆圆呼呼的脸,圆圆的眼睛,头上戴一个破破的帽子,衬着脸更圆眼更大了。

    因为火光的原因,小男孩的脸红扑扑的,像熟透的苹果。

    小男孩:“你怎么看出我是女子的?”

    蒙天赐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嘿嘿了两下。

    这世界上所有女扮男装的女子,都以为自己穿上男装,学着男人粗声粗气的说话,学着男人走路,学着男人喝酒,别人就看不出她是个女孩子了。

    蒙天赐心里想,那些看不出女孩子女扮男装的男子,不是傻子就一定是呆子。

    小男孩:“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蒙天赐望向小男孩,在她脸上定了一秒,又往下在喉咙处定位了一秒,然后下移,扫了一眼她的胸,马上抬头看天,咳嗽了两声。

    小男孩道:“看不出来,你懂的不少啊,莫不是阅女无数吧。”

    蒙天赐赶紧转移话题,道:“我也曾在野外煮过肉,可是从来没有这么香过,你有什么特殊诀窍吗?”

    这个问题成功打开了小男孩道话匣子。

    小男孩:“看你这么好学,对吃又这么执着,我就指点你一二。”

    小男孩:“这是什么肉?能看出来吧?”

    蒙天赐:“看着就是猪肉啊,今天也是吃猪肉的日子。”

    小男孩:“猪肉也分很多种,你看这是什么猪肉。”

    蒙天赐:“我知道了,肯定是野猪肉。“

    蒙天赐一副等人夸的表情。

    一点小小的温暖已经让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困境,仿佛现在锅里是什么肉已经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小男孩:”为什么这么说?“

    蒙天赐:”野猪天天在山上跑,运动多,肯定会瘦一些,也自然香一些。我娘亲常把鱼尾给我吃,她说鱼的尾巴经常游动,是活肉,更好吃一些。”

    小男孩:“鱼尾的见解是对的。”

    蒙天赐:“那猪肉呢?”

    小男孩:“猪肉的理论就大错特错了。”

    蒙天赐:“怎么错?”

    小男孩:“野猪肉一点也不好吃。”

    蒙天赐:“为什么?”

    小男孩:“其一,野猪经常运动,肥肉少,自然没什么香味儿;其二,野猪有浓重的腥臊之气,除了极重口味的人,是很少人能忍受的;其三,野猪肉质硬而柴,味同嚼蜡。”

    蒙天赐:“那你锅里到底是什么猪啊?”

    小男孩用竹筷子夹起一块肉骨头,闻了一下,道:“当然是猪中极品——黑猪啊。”

    说完,又把肉骨头扔回锅里。

    蒙天赐道:“你都夹起来了,干嘛又扔回去啊?”

    小男孩:“嫌弃我?”

    蒙天赐心虚道:“不是,好奇你怎么不吃。”

    小男孩:“火候不到。”

    蒙天赐:“你能通过闻判断火候?”

    小男孩:“厉害了吧,关于吃,你要学得还很多。”

    蒙天赐被她诈唬的也不知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