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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瑜打黄盖,看谁跑得快。你有手雷加大狙,老子打不过你,三十六计走为上,我跑我跑……
王朗在这一刻化身疯狗,癫狂的四处乱窜,十分钟之后,他回到了原位置,他娘的,狙击手来了不止一个,而且都是好手,几个人将他前后左右的能逃跑的位置都封死了。
这是哪个混蛋,这么给哥面子,花了这么大力气,找了这么多人来狙杀老子,哼,老子这次要是能活着回去,一定把你找出来,用拖把棍狠狠爆你的老菊花。
王朗躲在墙壁和铁桌子后面,暂时安全,但是这不是长远之计,埋伏在周围的狙击手正在慢慢靠近,到时候就是一个娘们都能拿着枪打中他。
“他娘的,老子要是死在这里可就太冤了。”王朗小声嘟囔,顺手捡起地上的几块石头。哼,哥今天就要用石头把大狙打下来。
周围的靠近的脚步声越来越明显,王郎这时已经确定,他们不是杀手,是军人,杀手杀人才不会一上来就用手雷爆破呢,这是军人的手段,杀手讲究杀人无声无息,能不用枪就尽量不用枪,毕竟枪声太大,太显眼,尤其是在华夏这种禁枪的国家。
“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手雷。”王朗刚小声嘟囔完,咕噜噜滚过来四颗手雷,他娘的,哥真是乌鸦嘴。
现在王郎有两种选择。第一,立马从藏身的地方跑出去,暴露在四只大狙的枪口之下,然后靠自己的身手躲避子弹。第二,老老实实呆在原地不动,祈求上帝,这四只手雷都是哑巴,不会爆炸。
经过零点零一秒的考虑时间,王朗决定还是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上帝那老儿从来就没靠过谱,信他有点危险。
轰轰轰…轰。四只手雷的爆炸威力颇为不凡,铁桌子被炸的稀巴烂,另一边的墙壁也被炸出一个大口子,看的王朗是直冒冷汗,他可不认为自己的身体能有这铁桌子结实。自己的选择真是正确的,上帝老儿不靠谱,以后不信他了,见到他的石像还要悄悄在他脚底撒泡尿。
从藏身的地方出来后,王朗敏锐的第六感告诉他,有四只狙击枪正在瞄准他。王朗乖乖的举起手说:“我投降了,大家都是同吃一碗饭的,留条活路好不好,不要赶尽杀绝啊。”
咔嚓……四声,拉动枪栓的声音,王朗在心里暗骂这四个不会讲情面的家伙,放我一条生路能死啊。你们放我一条生路,说不定大家以后还能坐在一起吃吃下午茶呢,我请客都没关系啊。
王朗的第六感在此刻放到最大,他快不过子弹,但他能在敌人开枪之前闪开,而敌人什么时候开枪,完全就依靠王朗的第六感了。
第六感,说来玄乎,实际上比说来更为玄乎。第六感不仅能感应看不到的敌人,还能预知危险,探测杀气。王朗开启第六感感应的就是敌人的杀气。军人毕竟不是杀手,他们开枪之前会有心理波动,这个就叫做杀气。一方杀气暴涨,说明要动手了,王朗在他开枪之前,一个跃身。
‘咻’,第一发子弹落空,在王朗的角度看,他在敌人开枪之前就动了,但是在敌人的角度来看,王朗的动作比子弹还快,当真是骇人听闻。
感知到四个人的心理波动很大,王朗嘿嘿一笑,发出声音,其实他有苦自知,子弹的速度远远比他要快得多,刚才那下虽然闪开了要害,但还是擦中了他,万幸的是只是皮外伤,但是下一枪呢?谁能保证也是皮外伤?而不是致命伤?
王朗继续忽悠:“你们打了我一枪,这也算是完成任务了,我看你们也累了,咱们不如找个地方去喝一顿?我请客,咋样?”
“喝你妹。”有一位暴脾气,可能就是刚才开枪那位,一声暴喝之后,端着枪就跳了出来,嘴里还在大喊:“我就不相信你能比子弹还快。”
王朗一下子乐了,你们在暗处,我在明处,想躲你们的子弹千难万难,但是你这傻小子现在出来了,老子就不怕你了。
暴怒军人穿的是一件黑颜色的衣服,有点类似于古代的夜行衣,这孩子肯定喜欢看古装剧。王朗这样评价这傻孩子,身形连连闪动,好似鬼魅。只听见枪口发射出火焰,咻咻咻的,但却一颗子弹都没有打中王朗。而王朗的身体在黑夜中越发的阴森起来,配合着周围的黑暗,更显的吓人。
那名军人心中的信念终于崩塌,他的声音充满了恐惧:“他是鬼,他不是人,他是鬼。”
这名军人大敢打搅,但是奇怪的是,其他三个躲藏起来的军人却不见动静,甚至连气息都消失在王朗的第六感之中。就好像他们根本不存在一样,王郎心里怕怕的,难道说另外三个人在这个时候突破了?他们的第六感突然比他还要强?别开玩笑了,战斗中突破的事情哪有这么容易,而且多半是找死的行为。
可是周围确实安静的令人诡异,好像只剩下王朗和他面前的傻小子似的。而那个傻小子还在歇斯底里,惊喊着王朗不是人,不是人。
饶是在现在这样的紧张时刻,王朗都不禁额头冒黑线,他娘的,这话怎么听怎么不是好话。这小子被吓坏了,乘着他癫狂的时候,先把他的枪抢过来,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王朗只要能拿到枪,他就不怕任何人。
一个闪身,王朗欺身向前,一拳打在傻小子的太阳穴上,你射我这么多枪,我就还你一拳,我可是吃大亏了。王朗不因为自己杀了人而有丝毫的犹豫,一把拿过死小子的狙击枪,立即隐身在暗处,看哥守株待兔。
古时候的兔子都是笨蛋,瞧见树桩竟然会傻呵呵的撞上去,但是现代的兔子就要聪明多了,它们看见树桩不会往上撞了,会绕过去,再回身吐口唾沫撒泡尿,以此来表达它们对树桩的鄙视之情。
王朗就是那个树桩,从暗处突然跳出来的两个黑衣人就是兔子,他们在肆无忌惮的表达自己对王郎的鄙视之情,表达方式是,拿着匕首要和王朗单挑,还扔出了白手套。这他娘的,真讲规矩。
于是,王朗怒了,破口大骂:“你们又是从哪里蹦出来的傻逼?”
……
貌似这两个听不懂华夏语,王朗又换了英语说,你们这两个ldiot。
两个黑衣人终于听懂了,也不讲什么道义,气冲冲的就拿着两把匕首冲了上来,气势很嚣张,声势很吓人。
王朗一脚一个,全部踢飞,你娘的,老子在打架方面,除了在圣骑士面前吃过亏,还没在别人手里吃过亏呢,王朗一点也不脸红的想。
端着枪过去一下一个,挑了这两个傻逼脸上的黑布。随后王朗就傻逼了,这他妈竟然是两个女人,而且还是双胞胎?不过从面相来看,他们应该不是华夏人,除非他们是去过韩国留学的。
面对女人,王朗一向是很慈爱的:“你们乖哈,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我就不对你们下手,不然老子奸你们一晚上。”
“哼……”残酷的惩罚换来两声冷哼,王朗贱笑起来,先在左边小妞的胸前摸了一把,没反应?又在右边小妞的胸前摸了一把,还是没反应?
“你对我们下手吧,我们就当被狗摸了一下。”左边的小妞很倔强的说,充满了后现代的不屈主义精神,令人好生敬佩。
“我靠,我要是不动手岂不是被你们看瘪了?那我就对不起了。哥的耐力可是很持久的。”王朗傲然说道,然后悄悄在屁股后面的口袋里摸摸,今晚出门好像没带蓝色小药丸。
蓝色小药丸还没找到,王朗的身后响起一个他较为熟悉的声音:“你如果不介意在我面前表演一场活春宫,她们随你处置。”
王朗听到这声音,脑子里面的龌龊思想瞬间扔掉,头没回,一枪就已经打出去,但说话的人还是继续说话:“小子枪法不错。”
王朗哼哼,站起来面对来人……圣骑士亚伯拉罕。
“这两个是你的人?”
“嗯…不算是我的人,但和我有点关系,不过她们和你的关系更大。”
“跟我有个屁的关系,我第一次见她们。”
“你第一次见她们,她们就救了你一条命,这关系难道不深?”
王朗回头看看两个小妞,忽然心中一动,过去挽起她们的袖子,一个小小的刺青赫然在她们的手臂上。一把样式怪异的小剑和一把同样奇怪的小刀,交叉在一起。
“她们是刺客联盟的人?”王朗随后又冷笑道:“我还真是要谢谢她们的救命之恩,在刺客联盟挂名要杀的人,从来不予许别人动手。我的面子可真大,竟然连刺客联盟都请来了。”
圣骑士呵呵笑道:“你在联盟的赏金可是有十万美元的,不少人眼红你呢。”
“才十万,我还以为会更高一点呢。”王朗有些不满的说。
“想提高赏金很容易啊,你杀了她们两个,十万立马翻倍。”圣骑士好似在诱导王朗,说话有一种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