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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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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枫自然不敢担搁,马上换上一身休闲服,飞一般的跑向车库。

    上车,系上安全带,直接开往了羊城市著名的一条购物街。

    万华商场,里面有世界各大奢侈品专门店,林傲雪带着云枫从头到脚全部换了一身新的,当穿上笔挺的小西装,乌黑发亮的小皮鞋,配上爱马仕专属皮带,往镜子前一照,小伙简直帅呆了。

    “嘿嘿,这一身穿起来,比周文还要威风多了。”云枫看着镜子前的自己也是满心欢喜,真是应了那句古话,人靠衣服马靠鞍,整个人的气质也是为之一变。

    唯一让云枫感到不满的是,这一身行头竟然花费了四五十万,哪怕不用他花钱,他还是感觉有点肉痛。

    “也不知道老头子穿过这么好的衣服没有。”云枫小声嘀咕了一句。

    此时的林傲雪也是在导购员的帮助下,选购了一条淡蓝色晚长裙礼服,穿上之后就好像仙女一样,气质超凡脱尘,将她的身材曲线完美的勾勒出来,云枫无意间瞥了一眼,顿时眼睛就转不动了,嘴角差点流出了口水。

    “还愣着干什么,晚宴就快开始了。”被云枫灼灼的眼神盯着,林傲雪脸上也是出现一抹红晕,忍不住白了云枫一眼,心中却是无比喜悦。

    云枫反应过来,赶紧用手擦了一下嘴角,这么贵的衣服,要是被口水弄脏那就可惜了。

    二人上了车,云枫突然说道:“老婆,我突然有点不想去这个宴会了。”

    “为什么?”林傲雪猛地一踩刹车,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云枫,生怕云枫变卦,因为现在距离宴会开始还有不到二十分钟,就算她想再找一个男伴也不够时间。

    云枫一脸坏笑道:“你穿的这么漂亮,到了宴会的时候肯定很多男的看你,我身为你老公,我可不想我的老婆被别的男人看。”

    “你...!”林傲雪也是一脸羞愤,脸都直接红到了脖子跟,嘴里说了句‘油腔滑调’就继续发动车子,朝白天鹅宾馆开去。

    云枫嘿嘿一笑道:“放心吧老婆,无论有多少竞争对手,我云枫眉头都不皱一下,我会让你知道,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

    林傲雪见云枫越说越没边际,担心他去了之后也是满嘴跑火车,忍不住提醒道:“今晚能参加宴会的人,全都是羊城里的名流大亨,你去了之后不用多说话,跟在我身边面带微笑跟人敬酒就行,明白吗?”

    “放心吧老婆,我进去之后就是吃吃喝喝,嘴巴忙着呢,哪有机会开口说话?”云枫一副早就打算好的样子点点头。

    林傲雪听后无奈苦笑,自己带这个男人参加这么高规格的宴会,真的合适吗?

    很快,车子到了白天鹅宾馆门口,林傲雪挽着云枫的手进去。

    刚一进门,云枫就被惊呆了,不愧是羊城最富盛名的宾馆,档次真不是一般酒店可以比的,金碧辉煌,流光溢彩,光是那一盏盏造型华丽的大灯,就照的云枫双眼都睁不开,就好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哪里都好看。

    林傲雪见他这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赶紧用手掐了一下云枫腰间的软肉,疼得云枫一哆嗦,这才反应回过神,不然他差点就要扑到那些食物上去吃了起来。

    进了宴会大厅,一路上遇到不少林傲雪的生意伙伴,跟电视上演的一样,三五成群的站在那里,手里端着高脚酒杯,互相联络感情,扩展人脉。

    云枫最讨厌这种场合,看着桌上摆放着这么多的食物,好多东西他见都没见过,真想过去吃两口尝一下味道,无奈林傲雪一直挽着他的手臂,只好呆着她身边,百无聊赖的云枫都快睡着了。

    就在这时,林傲雪又掐了云枫一下,在他耳边低声道:“打起精神,小心。”

    小心?云枫猛地精神一振,还以为发生了危险,朝四周一看,发现两名男子朝这边走了过来,其中一人云枫还认识,赫然就是林傲雪的父亲,林文军!

    在林文军身边,还有一名年约二十五六的青年男子,身穿笔挺燕尾服,头上还学外国人带着一顶黑色高帽,完全模仿上世纪的绅士造型,刚一出场,几乎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无数女子看到他都被他俊朗的外形所吸引,更有不少人甚至眼眸放光,要不是顾及场合问题,恐怕早就上去要联系方式了。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林文军在旁边陪同,不出意外,这个人估计就是羊城房地产大亨的儿子,宋友泽。

    “他应该就是宋友泽吧?”云枫在林傲雪耳边小声问了一句,林傲雪点头,看见这二人自然不会有好脸色,一张俏脸好像笼罩了一层冰霜,根本就没打招呼的意思。

    宋友泽倒是一脸温和的笑容,上来就熟络的喊道:“傲雪,好久不见,你还是这么漂亮。”

    林傲雪面色不变,淡淡开口,“宋公子过奖了。”

    对于林傲雪的冷淡,宋友泽好像丝毫不以为意,依旧满脸笑容道:“自从学校毕业之后,你就回国创业,我就去了日不落帝国继续深造,距离当初已经有三四年没见了吧?等我回到羊城,发现你都有这么大的一间企业了,看到你过得这么好,我也就放心了。”

    宋友泽作为羊城圈内最顶级的富二代,自然受到无数人的追捧,加上他高达俊朗的外形,和他说话简直如沐春风,许多在场的女子看到宋友泽对一名女子如此上心,看向林傲雪的眼光中都是带着深深的嫉妒之色。

    “宋公子在哈弗读本科的时候学习成绩就欠佳,据说挂了不少科目,还能继续去日不落帝国读研究生,真是勇气可嘉啊。”林傲雪满含讥讽的说道。

    “啥,挂科都能毕业,还要继续去读研?该不会都是花钱买的吧?”云枫在旁边插了一句。

    此言一出,宋友泽顿时面色一变,这可以说是他心中的痛处,最怕别人提起。

    他老爹宋金山底层出身,没读过多少书,后来赶上改革开放的创业大潮,带着一群人投入到浩浩荡荡的房地产市场,凭着胆子大,下手狠,逐步闯出了一点名头,几十年后有了现在这份家业。

    可以说,现在的宋金山名望地位应有尽有,荣誉奖项一大堆,但唯一有一点让他不爽的就是,无论任何荣誉,给他的评价都是,羊城市最优秀的农民企业家...

    他没读过书,一辈子被人看不起,所以就把所有希望寄托在自己儿子身上,从小就把自己儿子送到最好学校。

    可惜自己这个儿子一点都不争气,每次考试都是倒数第一,雷打不动,稳定的一匹,气的宋金山想骂人。

    以他的成绩,别说上哈弗,在小学能不被学校劝退那都是烧高香。

    所以从小学到初中,到最后上米国的哈弗,日不落帝国的皇家理工,都是一路烧钱闯过去的,反正宋家有的是钱,让我儿子来上学,一千万够不够?不够?那就一千万美金。

    有钱不赚是傻子,那些学校自然乐意有人出高额的赞助费,经过这些名校的镀金,宋友泽摇身一变成了外国名校回来的海归。

    这个身份一亮出来,无数人都会对他露出崇拜的表情,他也非常享受这种感觉,可是今日,却出现了变化。

    也许是在别人面前吹牛装逼习惯了,在林傲雪面前也是有意无意的透露出来,可是他忘记了一点,自己和林傲雪是哈弗同学,自己什么底细别人一清二楚。

    (云枫的情敌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