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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从此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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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霄笑着掏出两粒药丸,湿湿的,明显刚搓好不久:“赏你们一颗糖豆,快吃。”和尚没答话,接过一粒,吞了下去,白衣剑客犹豫了一下也吞了下去。云霄也一屁股作到地上,伸出左手晃了晃,乌黑,白衣剑客自然识货,他可以肯定那不是泥巴。正在惊疑不定之间,便听到一声惨叫,之间马上的一个戴着精钢拳套的骑士眼珠通红,扼死了身边的另一个骑士。

    之间三十多个骑士转眼之间纷纷亮出兵刃,朝着自己身边的同伴毫不留情地砍去,个个都用上了致敌死地的杀招,毫不留情,一时间刀光剑影喝声不断,不到半柱香功夫,这些人全部倒毙,显然是耗尽力气,好像大战了三天三夜全部脱力而死。白衣剑客眼珠子都快掉到地上了:“什么玩意?”

    “毒。”和尚言简意赅地回答了一句。白衣剑客听罢朝旁边一跳,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云霄。

    “没错,解药是我赶来的路上临时配的。毒都涂在我掌心,用内力催发掌风,无色无味,让人产生幻觉杀戮不息,短时间内激发全部力量直到脱力而死。”

    “下毒杀人,剧毒那么多种,用这么复杂的毒干什么?”白衣剑客嘴上这么说,但是看到这些禽兽自相残杀,心里也隐隐有些快感。

    “看到火光我就来了,哪有功夫采药炼药?一路上能抓的草药我都抓来了。”

    天哪!这家伙是什么人!就算五毒教炼制一种毒药也得采药制药炼药炮制几个月,他居然顺路采药就能炼出来?而且还能顺手炼出解药!和尚眼睛突然一亮:“青甸镇落叶谷所学驳杂敢问可是青竹居室门下?”

    云霄微微颔首道:“正是家师自号,在下刘云霄。”

    和尚当即起身,整衣稽首道:“小僧师尊法号上法下相,当年唆都命血狼会将我南少林屠戮一空,烈火焚寺,合寺僧众死难者无算,师尊当时仅是未剃度的小沙弥,在诸位师伯祖掩护下,与列位师叔幸免于难,留下南少林最后一丝血脉,后来师尊与诸位师叔就地剃度各散天涯,藏于民间各收门徒,幸而当年青竹居士初入江湖,将我南少林被焚一空的武学典籍授予列为师叔,总算让我等不致被屠灭殆尽,三年前师尊被血狼会狗贼围攻受伤,圆寂前嘱咐贫僧有生之年定要收拢各地南少林遗脉,剿灭血狼会以报灭派之仇。”

    和尚顿了顿,看着白衣剑客又道:“小僧法号道衍,这位是我师叔俗家弟子,朱能。佛祖保佑,如今得遇当年师门恩公弟子!”

    云霄点点头,没有答话,进了酒铺抱出秀秀尸身,而后静静地看着酒铺慢慢地被大火吞噬。道衍和朱能都没答话,半晌,云霄才问道:“关于血狼会,你们知道多少?”

    朱能摇摇头道:“很少。血狼会的成员应该不多,每次追杀我们虽然都是十几二十个人,但只有领头的懂一些功夫,其他的都是靠一些蛮力挥动兵器,参杂了不少中原武学的招数。他们的区别么,真正的血狼会成员,身上都纹着一只鲜血狼头。没有这个标记的,就是血狼会分散在各地的外围探子,没什么大用。带狼头刺青的,一般都在大都充当皇室护卫,所以都是蒙古人,外围探子多是色目人或女真人,还有极少的辽人和波斯人。除了外围探子,真正的血狼会成员很少出大都,每个皇室王公身边也就只安排了十个左右作护卫,皇帝本人也才不到百人。就算只有这么少,这些护卫的武功也算平平,放到江湖上连三流好手都不算,不过个个彪悍无比,一旦三人合击恐怕很难全身而退。”

    “既然如此,那南少林为何被灭派?列为高僧总不见得连这些不入流的角色都杀不掉吧?”

    “你有所不知,血狼会中也有顶级高手的,虽然是蒙古人,但却个个有一身惊世骇俗的中原武学,只不过平时不出现而已,”朱能摇头苦笑道“何况当年唆都还带着数万鞑子骑兵在外压阵,功夫再高架不住人多啊!”“血狼会不是我们几个就能对付的。”云霄淡淡说了一句,抱着秀秀尸身朝镇口那块大石走去。道衍叹息一声,跟了过去,朱能摇摇头,将几十匹战马聚拢起来,赶到镇口。两人帮着云霄将秀秀葬毕,东方已经大白。

    云霄牵过两匹马,对二人道:“我师叔当年叛出师门投靠鞑子,如今便是血狼会主。两位如要报仇,不妨联络被鞑子灭派的江湖同道,往南投靠义军去,待将鞑子赶出中原,再遍邀中原好手,去大漠共诛杀此贼。”见二人有些意动又有些犹豫,冷冷道:“我若要取你两人性命,你们能撑过几回合?师门逆贼,我师傅都无十全把握诛杀,何况你我。”言下之意,你们两个联手都不够我看的,我师傅和我自己都没本事百分之百诛杀,你们两个想单挑还是送死么?说得两人脸色大变,以云霄的身手,两个人走不到一回合恐怕就被肢解,血狼会主又是云霄的师叔,如果周围再有其他高手,恐怕还真要集中原武林全力才能诛杀此贼,落叶谷到底是什么地方,怎么都出这种怪物?

    云霄看到两人一脑门冷汗,轻笑一声道:“血狼会欠的债太多了,被灭的怕也不是南少林一家,光是青甸镇六百多条人命,便足够狗贼千刀万剐了,若是你们两个将他轻松杀了,别人找谁报仇去?这不是要和天下武林结下梁子么?”

    两人听罢,与云霄大笑不已,一股豪气涤荡心底。云霄翻身上马,对二人拱手道:“在下先往凤阳府祭奠父母,随后游历天下,你我有缘自会再见!两位保重!”言罢,朝新立的青冢深深看了一眼,默念一句:“你也保重,等我回来!我把天下鞑子的脑袋都砍下来为你陪葬。”一人双马往南驰去。

    “保重!”“保重!”

    道衍和朱能两人目送云霄远去,二人相视一笑,飞身上马,疾驰而去。远山之间传来一曲樵歌:

    平生最爱山家,只怜林间野花,未忍折取簪发。香魂刹那,从此梦里见她。

    钦差被杀朝廷震动,各地海捕探马往来不绝,云霄一路上哨卡见云霄一人双马且是战马,又在官道上招摇过市,以为是蒙古斥候,倒也每人敢阻拦盘问。此时南方义军风起云涌,蒙古主力大军齐聚南方,哨卡上留下的都是仆从军,在这些杂碎眼里,拦住蒙古大爷的马就算无事也是要吃顿鞭子的,点子背的被活活踹死也没人偿命。看到官道上一人双马冲过来,个个都是忙不迭躲闪,深怕步子慢了挨顿好打。

    一路不歇,待云霄到了洛阳时,纵是两匹马已经累得摇摇欲坠,如今战乱不已,中原马匹被大量征调,数量稀少,这两匹马要是累死了,再要找头驴子恐怕都难。云霄只得先寻一处客栈,休息一两日再走。寻思再往南去自己这身猎户装束恐怕不方便再穿了,再者,南下一路上遇到的鞑子恐怕会越来越多,自己配点药无论防身还是给鞑子“加料”都会用得上。拿定主意,便走进街市。

    洛阳向来是商贾聚散之地,街市上倒也热闹,不过热闹是那些各地来的色目商人,还有一些贩卖山货的女真人“四等奴隶”个个都是面呈菜色。云霄暗暗叹息之间,只觉得怀中蓦然多了一样东西,右手一翻,只听耳边“哎哟”一声,死死抓住一个手腕。或许这声叫喊响了些,周围人的目光立刻聚到云霄身上。只见云霄死死握住一个麻脸泼皮的手腕,那泼皮的手还伸在云霄的怀里。看到这里,周围众人立刻明白发生什么事了。

    只听那泼皮叫道:“你这小子好生不讲道理!做什么抓别人的手往自己怀里送,你当人人都如你这般有断袖之癖么?”

    市面上泼皮多了去了,没见过这么无赖的。周围看热闹也被这麻脸泼皮逗乐了,轰然大笑。云霄心下也是哭笑不得,朝那泼皮一看,发现耳垂上有两个耳洞,原来是个雌儿!心下也不打算计较,当下轻轻一送,松了手,继续朝前走去,众人见云霄不计较,无热闹可看,也逗散去,留下那麻脸泼皮在原地对着云霄的背影兀自叫骂不已。

    那泼皮突然看见云霄晃了晃一个钱袋,转身走进了一个巷子,那钱袋怎么这么眼熟?一摸自己腰间,空荡荡的,心下大急,知道自己遇上“前辈高人”了,急忙追了过去。三拐两拐,只见云霄正倚着墙壁托着钱袋等他过来。

    见到他过来,云霄把钱袋丢过去,道:“小丫头,不但易容的本事只学个皮毛,手上功夫也差得紧哪!”麻脸泼皮见身份被识破,也不抵赖,噘嘴道:“我也才是第一次失手嘛,你手段高明,我认栽。”

    云霄冷冷一笑:“认栽?今天要是被鞑子抓了,你还有命么?下手之前先盯牢,探清底细也不迟,你才看了我三两眼就敢下手,手上活儿又不硬,哪个师傅教出你来的,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第一卷终,请各位大大给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