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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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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易对这个世界了解不深。

    妈蛋,你们怕大周的军队,还胜过了辽人打草谷?

    看来,军队失控了。

    大周朝,确实走到了穷途末路!

    老百姓都不信任自己的军队,那距离灭亡还远么?

    “好啦,你们看看本官的护卫队,这些都是本官招揽的山民猎手!”

    “他们一个个箭术精湛,力敌虎豹!”

    “你们怕辽人,经常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他们,不怕!!”

    “本官现在就有五十人。最近两天,还有四百五十人出山,跟随本官当兵吃粮!”

    “有五百个精壮猎手护卫蒙山堡,你们还担心什么?”

    在场的五村之人都欢呼起来。

    他们知道,遁入太蒙的山民,是比大伙儿还穷的老百姓!

    这些人看似凶猛冷酷,其实很好相处。

    要是百户大人的团练兵,都是山民猎手组成,那大伙儿还担心什么?

    诺大的阳城才五百班军呢。

    可那些只知道赌钱、调戏女人、搜刮银子的班军,连衙役捕快的操行都赶不上。

    好歹分驻各村、各镇的捕快,经常跟村民打交道,还伸手不打笑脸人呢

    人家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

    就算盘剥,也不会做的太过分。

    班军的战斗力,没人看得上!

    从第二天开始,李易就拉出来五百壮汉,一色的青衣短打,黑布鞋。

    没有盔甲不要紧。

    至少服装统一了,看起来,气势就有了!

    一大早,这些人就开始绕着一丈高的外墙跑步。

    蒙山堡周长五里。

    四圈下来就是十公里。

    这对常年奔波的于家壮丁算不什么,只是热身的越野跑而已。

    李易亲自跑在前面。

    浩浩荡荡的队伍,让村民们大感兴趣。

    开工的同时,也免不得指指点点。

    但是,这样规模的团练大兵,比普通村民要强壮彪悍太多了。

    也让大伙儿更加安心。

    干活的热情和速度,不由得加快很多。

    倒是意外之喜。

    “都记住了,三步一呼,三步一吸,匀速前进!”

    李易大声道:“我们是什么?”

    团练大兵们齐声答道:“大人的兵!”

    “我听不见,大声点!”

    “大人的兵!”

    “你们没吃早饭吗?再大声点!”

    呼喝响彻了童家河两岸,声震天地。

    “我们是,李大人的兵!”

    李易继续喝道:“你们吃我的饭,当我的兵,就要听我的指挥!”

    “所有人必须步调一致。”

    “听我口令,一起来!”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

    于芷晴没有参与跑步,她另有任务。

    原本召集的五百人,被李易带走了。

    可落雁谷的戒备不可松懈。

    就怕打柴、捕猎的人闯进去。

    还有各方的探子呢?

    谁能担保县令赵致礼、捕头梁光,就会放任李易随意施为?

    建立蒙山堡这么大的动静。

    土匪、辽人的探子,会不会跑来刺探?

    所以,于芷晴又挑选了三百人,全副武装。

    小部分留在李家大院。

    大部分都散在落雁谷周边,严防死守!

    落雁谷是李易的最大机密,不容有失!

    不过,将门出身的于芷晴和福叔,对李易的第一次练兵很感兴趣。

    这帮于家子弟虽然化整为零,当了整整八年的老百姓。

    可谁家没有暗地里操练过?

    至少于芷晴深信,于家子弟拉出三千壮丁成军。

    有了武器和盔甲,战斗力绝对不输于雄州的精锐边军。

    至于阳城的班军,那帮人,算什么玩意儿?

    “福叔,李大哥他们,就这样一圈一圈的跑,有啥意思?”

    “都不操练武艺和战阵么?”

    “李大哥是不是……压根儿不懂这些啊?”

    于文福知道自家小姐要强,连忙警告道。

    “小姐啊,你现在,可是李家未过门的媳妇儿!”

    “就算有什么意见,也得先憋着。你得给自家男人留面子!”

    “更何况,咱们于家的壮丁,单兵搏杀没问题。差的,就是战阵集训了!”

    于芷晴不好意思地道。

    “我明白了,福叔!”

    “蒙山堡是守城,咱们不需要出去,跟辽人野外浪战!”

    “有没有战阵磨练,暂时都不重要!”

    “最起码,李大哥带着这些人一起跑,也能提高大家的体力、耐力和团队意识!”

    于文福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家小姐心高气傲,跑去指手画脚。

    “甭着急,先看看!”

    接下来几天,李易的行动,连老狐狸福叔都看不懂了!

    早中晚三次越野跑就算了,哪怕每三天替换一百个。

    看着拉出去的,是五百整数。

    实际上,李易把八百人都训练了个遍。

    可他根本不操练刀兵箭矢。

    而是带着五百人,在南边沙滩上列队,左右转、前后转。

    什么齐步走、立定、稍息什么的,看得人一脑糊涂!

    就算于家壮丁都是优中选优,可是还是有人分不清左右。

    怎么办?简单!

    训练时候的李易,就是六亲不认的黑脸包公。

    谁做的不对,一鞭子就下去了。

    站的不合标准,又是一鞭子!

    那是“啪啪”的,真抽啊!

    第二天,就有几个小子不服气,私下质疑李易,是瞎胡闹。

    练的,都是花拳绣腿。

    李易的应对,更简单。

    军中没啥好讲的,服的就是实力。

    他勾了勾小指头。

    来,不服就干!

    先是一个个上,全输!

    接着三个人围攻,三个人依然赢不了!

    再五个人,最后八个人上,还是被李易揍得鼻青脸肿!

    最后,这帮自认为武艺高超的家伙,被彻底打服气了。

    什么?

    你说去十个人?

    一起上?

    咱们可是一口吐沫一颗钉的大老爷们。

    好意思么?

    李易的擒拿格斗,简单直接,招招必杀技!

    那可是后世,结合了几千年的传武和军中搏击术的精华。

    用来对付一帮没有正规训练的所谓练家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想跟本官学是吧?那得先按照本官的规矩,一步步来!”

    偷偷旁观的于芷晴,也服气了。

    当初她能打过李易。

    那是李易身子太差,还没有彻底恢复呢。

    现在嘛,于芷晴觉得,生死搏杀,自己可能打不过了!

    最让大伙儿不习惯的就是。

    李易提倡的内务,实在太折磨人了!

    随着落雁谷的房子陆续建成,最早跟过来的于家人,都搬过去集中居住了。

    留下的空房子,就改成了军营。

    挤一挤,住五百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面巾,木盆,甚至木头猪鬃做的牙刷、杯子都有摆放规矩。

    被子还得叠成豆腐块。

    请示要喊报告。

    出门两人成排,三人成列。

    实在,太他娘的难了!

    更让人抱怨的,就是半夜不定时的紧急集合。

    黑灯瞎火的,都不知道撞破了多少人的脑袋。

    这种折腾人的苦日子。

    啥时候?

    是个头啊?